西门子油烟机官方网站:江西省人身损害赔偿数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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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身损害赔偿数据标准

 

江西省2011年统计数据(江西2010年统计公报)

1、农民人均纯收入5789元

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481元。

江西省2009年度统计数据

1、职工月平均工资:2058元(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4696元)

2、城镇住户人均年可支配收入:14022元

3、农民人均年纯收入:5075元

4、城镇居民年消费性支出:9740元

5、农民年生活消费性支出:3532.66元

6、司法解释第二十条第3款“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适用“各种分组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请参照江西省统计局最终审定数据。

 

                                 2009年5月6日

附:道路交通事故各项赔偿计算方法:

 残疾赔偿金=江西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丧葬费=江西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被扶养人生活费=江西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50元/天)×住院天数

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51元/天)×护理天数

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江西省2008年度统计数据

1、农民人均纯收入4697元;

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866元

3、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1000元

 

江西省2007年度统计数据 

1、职工月平均工资:1533.33元(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8400)

2、城镇住户人均每月可支配收入:935.17元。

3、农民人均年纯收入:4098元。

4、城镇居民月消费性支出:650.89元。

5、农民年生活消费支出:2994.49元

 

江西省2006年度人身损害赔偿数据标准

根据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7年5月28日发布的的赣高法[2007]102号文件的规定,如下:

1、职工月平均工资:1299.17元  

2、城镇住户人均每月可支配收入:795.92元

3、农民人均年纯收入3585元

4、城镇居民月消费性支出:553.80元

5、农民生活年生活消费支出:2688.84元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第二十条第3款“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无工资”适用“各种分组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请参照省统计局最终审定数据。

江西省2005年度人身损害赔偿数据标准

根据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6年6月8日发布的的赣高法[2006]104号文件的规定,江西省2006年度人身损害赔偿数据标准如下:

1、职工月平均工资:1140.67元  

2、城镇住户人均每月可支配收入:718.31元

3、农民人均年纯收入3265.53元

4、城镇居民月消费性支出:509.12元

5、农民生活年生活消费支出:2483.70元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第二十条第3款“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无工资”适用“各种分组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请参照省统计局最终审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