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战区司令部:[转载]担保项目反担保落实与放款审核(中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7 17:37:07
原文地址:担保项目反担保落实与放款审核(中)作者:金振朝

   对于反担保手续的办理,同样取决于上述两个方面,一为内部控制,二为合理分工。下面就上述问题略加阐述。

  1、办理哪些反担保手续

  首先应取决于反担保方案设计,如:保证,仅需签定保证反担保合同即可;抵押,除了签定合同,还应办理抵押登记;动产质押的,除了签订合同,还应交付动产;权利质押的,除了签订合同,还应办理质押登记、权利凭证交付或者核押等手续;这些为一般情形。担保公司的生命力在于其创新和灵活性,如果仅按一般方式设立反担保,担保公司生存的空间必然十分有限。因此,为了服务于不同企业的不同需求,还可以有针对性地设置一些反担保方案,如让与担保、预授权(公证)处置、帐户监管、重要凭证原件保管、第三方仓储监管,等等。

  2、谁来办理反担保手续

  在曾工作过的担保机构,大致经历了三种情况:一是法务经理负责办理反担保手续,适用于创业之初,业务不是很繁忙的时候,好处和弊端形同签约;二是专职人员负责办理反担保手续,对人员要求不是很高,仅一般学历要求即可,但这种方式施行了一段时间之后并未延续;第三,项目经理负责办理反担保手续,为目前情况,不好的是欠缺监督,办理情况如何完全依赖于项目经理素质和责任心,但可以减轻后台的部分压力。反担保手续的办理其实比签约更为复杂一些,在深圳、北京、上海等大城市里,由于登记机关工作人员素质相对较高,办理登记行为相对规范,但在很多其他城市,经常会有些工作人员凭借自己对法律的一知半解或者领导的半瓢水主张,设置这样那样的条件或者填写要求,搞得不好存在登记结果错误或者备案文件错误,可能最终给债务人或抵押人落下把柄。比较合理的做法是,安排具备一定法律知识的人员专职负责办理反担保手续,并提出严格要求,如两人共同见证制、所有合同文件预先审核制度等等。

  3、如何办理反担保手续

  根据物权法定原则,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其实物权法定还包括物权的设立(主要是登记公示)方式法定。反担保手续应当根据具体的反担保方案,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落实。反担保的种类不同,办理反担保手续的措施也就不同。例如,抵押和质押,一个无须转移占有,一个必须转移占有;应收账款质押仅需要在网上自主登记上传文件即可。登记机关在当地的,一定要关注有关登记规定变化,与所有的登记机关保持密切联系并保留一些经办人电话,以备不时之需,对于登记机关的一些不合理退件要求,一定要据理力争,及时沟通。登记机关在外地的,出发前一定要打听或询问当地办理登记手续的注意事项,准备好登记机构要求出具的盖章书面文件,以免无功而返。

   4、办理反担保的凭证谁来保管

   分析同合同文件保管。

   5、谁来监督反担保办理

  反担保关涉到企业的第二还款来源将来是否可靠,不可谓不重要。靠项目经理革命自觉,固然大有存在,但从内部控制的方面来看,显然不符合全面风险控制理念。本人注意到,在很多担保公司里,由于人手限制,仅项目经理或者其他经办人员一人即可办理反担保,完全缺乏过程监督。在本人曾经协助办理的一宗追偿案件中,对方代理人律师为了证明抵押合同上的签字并非本人所签,居然调出了办理抵押登记的申请文件,申请文件上的签字与抵押合同的签字存在明显差别!在该案中,签名真伪问题为争议核心,对方为此申请笔迹鉴定,诉讼程序异常复杂,结案日期为漫漫长路。除了签名外,还有一种风险也值得担保公司警觉。有次本人与建设银行深圳分行几位工作人员一同出差,为办理注销抵押给本公司的登记后抵押给建设银行的登记手续。当时办理抵押的建行两名工作人员在场,办完抵押登记手续后到了国土局下班时间,本来可以立即取件,第二天回深圳办理放款手续的,但建行工作人员不肯(应该说是不敢)取件,说是还要等另外一位风控部门的同事,按照建行当时规定,一定要有该同事在场才能取件。于是我们一行大概七、八个人只好在那里饥肠辘辘地干等,大概晚上十点左右,该同时从机场赶到,幸亏当时找了中介公司,有了该层关系,国土局的工作人员晚上从家中赶来办理取件。后来得知,建行之所以出台这样的规定,是因为曾经出过一次重大事故,即在某各项目的房产证上的抵押登记戳是假的,导致抵押权无法实现,也即抵押登记手续实际并未办理。还是那句话,血买来的教训才能记得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