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西里岛安全吗:请宰了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6 03: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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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宰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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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美] 莱格斯·麦克尼尔 / 吉里安?麦凯恩 编著
译者: 郝舫 / 时颖 / 卢世伟 / 韩镝 / 王洋ISBN: 9787536044500
定价: 48.00元
页数: 458
装帧: 平装16开
出版年: 2005-1
副标题: 一部叛逆文化的口述秘史
出版社: 花城出版社
8.2
(614人评价)40.4%
35.2%
21.5%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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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有注册... 简介 · · · · · ·
  这部《请宰了我:一部叛逆文化的口述秘史》采用最真实、最生动的口述体方式,由当事人回忆了从上世纪60年代到90年代的朋克、地下音乐潮流,包括“地下丝绒”、吉姆·莫里森、伊基·波普、戴维·鲍依、纽约妞乐队、帕蒂·史密斯、雷蒙斯乐队、性手枪乐队等乐队及明星人物的叛逆、自毁。充斥着性、毒品、酒精、离经叛道,既是带动文化浪潮的音乐天才,同时,又是十足的混蛋生活。与此同时,这部口述秘史还涉及上世纪60至70年代许多著名的文化先锋人物,如安迪·沃霍和他的“工厂”、约翰·辛克莱、马尔科姆·麦克拉伦,讲述了他们如何制造了60至70年代的众多新文化事件及明星人物。作者简介 · · · · · ·
  莱格斯·麦克尼尔,《朋克》杂志创始人之一,Spin杂志高级编辑,纽约朋克文化圈传奇人物之一,有《另一个好莱坞》等著作多部。
  吉里安·麦凯恩,圣马可教堂颂诗活动节目协调人,《颂诗活动通讯》编辑,著有《倾斜》等诗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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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有注册... 人渣的生活也很无趣味   席德(too sad to give a f*ck) 
我隨手寫的。寫書評的話當然不應該是這樣。當時只是想到,這本書里寫的人,他們也在裝相。人都需要裝相,來標榜自己,有人標榜自己是君子,自然也有人標榜自己是人渣。 --------[]-------- 下午去图书馆还这本书。一个标准的T大女生站在我旁边,看到书名“哇”的惊呼了一声,然后问我“这本书写的什么呢?” 对女生...... (9回应)2007-04-20     20/23有用
  我隨手寫的。寫書評的話當然不應該是這樣。當時只是想到,這本書里寫的人,他們也在裝相。人都需要裝相,來標榜自己,有人標榜自己是君子,自然也有人標榜自己是人渣。
  --------[]--------
  下午去图书馆还这本书。一个标准的T大女生站在我旁边,看到书名“哇”的惊呼了一声,然后问我“这本书写的什么呢?”
  对女生说话我习惯性的礼貌地沉吟了一番,说“写我的偶像的偶像阐述我的偶像是个人渣”。然后冷场。
  其实书没看到一半就拿去还了。真是太水了。整本书颠来倒去的就是“哦我他妈太醉了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当时我和某某都磕昏了头”“尼可和谁谁有了一腿”。如果说摇滚界是一个论坛。这本书绝对是论坛水区中的大水楼。
  对这种很行为艺术的书倒不见得排斥,只是我不会那么行为的把它从头看到尾。里面不但有我的偶像的偶像阐述我的偶像是个人渣,还有我偶像的偶像的偶像阐述他的偶像也是人渣……总之就是,吃一个鸡蛋咬一口就知道它是鸡蛋了,听一声摇滚就知道搞摇滚的和被摇滚搞的都是人渣。所以——其实人渣的生活也很无趣味。
  人渣人渣,其实并不见得是相对于“人”,反而相信它是一个偏正短语,“渣”用于修饰“人”——是个人就渣。只是大多数人习惯假装自己不渣。少数人为了和多数人区别开,便假装自己特渣。
  有个笑话说精神病院里有一群病人,有人疯这款、有人疯那款,其中一特疯的疯子倒着走路,旁人问原因,伊说:这里的人都是疯子,我倒着走路,别人就知道我跟其它人是不一样的了。
  同样的是,无论是多数派还是少数派都坚信,真理掌握在他们手中。就好像醉了的人永远不知道自己醉了一样。
  
  
  --------------
  非得我直通通地解釋出來嗎?本文中「人渣」并無貶義,只是相對與「君子」們而言,他們不過是一種和「君子」相反方向的標榜。實際上他們過得也夠虛偽無聊的。無關意識形態。了解了嗎?各位好心的同學們。2007-04-20 18:55   |  9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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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有注册... 少跟我犯贱,我真动手了!   吕合肥(攒人品) 
有趣的大杂烩。不管是“摇滚”,还是“朋克”,单一的名词无法抹去人与他人之间的实质差别。书里既有Iggy Popp这样的性情中人,也有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傻瓜,还有自以为是动机不纯的投机份子;对了,还有sid这样的可怜人,他从来没有玩过摇滚,都是摇滚在玩他,一不小心就叫摇滚给弄死了。像那本关于凯鲁亚克的“口述传记”,叙述...... (3回应)2006-08-23     5/8有用
  有趣的大杂烩。不管是“摇滚”,还是“朋克”,单一的名词无法抹去人与他人之间的实质差别。书里既有Iggy Popp这样的性情中人,也有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傻瓜,还有自以为是动机不纯的投机份子;对了,还有sid这样的可怜人,他从来没有玩过摇滚,都是摇滚在玩他,一不小心就叫摇滚给弄死了。
  像那本关于凯鲁亚克的“口述传记”,叙述者不同的观点不是为人们提供了尽可能多的理解历史事实的角度,相反“真实”的历史在那些自相矛盾的唠叨中相互抵消:最终要求你作出的选择并不是“相信”或者不信,你唯一能够选择的就是态度。
  你叫我宰了你?少他妈跟我犯贱,我真动手了!2006-08-23 10:30   |  3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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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有注册... 谁宰了我们,以及我为什么要爱这个   Somniloquist 
丹尼?菲尔兹:……我觉得莫里森的魔性和力量要高过他的诗所表达的,他远比他的诗凶猛。他比他的诗性感——更神秘、更问题重重、更难缠,比演员更富戏剧性。为什么像妮可和《16岁》杂志的编辑格洛丽亚?斯塔弗斯这样的女人会深深爱上他,是因为对女人来说,他本质是个坏男人。可是他的诗可不是这样,我必须告诉你,他的诗可不这样。他有根大鸡......2007-09-29     3/3有用
  丹尼?菲尔兹:……我觉得莫里森的魔性和力量要高过他的诗所表达的,他远比他的诗凶猛。他比他的诗性感——更神秘、更问题重重、更难缠,比演员更富戏剧性。为什么像妮可和《16岁》杂志的编辑格洛丽亚?斯塔弗斯这样的女人会深深爱上他,是因为对女人来说,他本质是个坏男人。可是他的诗可不是这样,我必须告诉你,他的诗可不这样。他有根大鸡巴,可能就是因为这个。
  
    
    
     我觉得现在我身边的世界早已经不是需要“一部叛逆文化的口述秘史”的世界了。至少我已经好久不需要这个了,再至少我已经好多年没买一张国内摇滚CD了。
     大概40年前,大洋彼岸的美国,一群热爱表演的艺术家终于登台了。他们至今有人仍在舞蹈、歌唱、顺便卖弄——他们许多人今天还在活着。30年后,也就是距今10年前,两位美国人继续幻想可以兴风作浪,编著了这本《Pleas Kill Me:The Uncensored Oral History of Punk》,也就是有过10年后郝舫率人翻译的这本《请宰了我:一部叛逆文化的口述秘史》。这样一部展现美国近30年叛逆文化史的厚重书籍,今天在中国能得以出版,除了译者的喜好和努力之外,还有就是这是一部可以得到许多读者喜爱的书,这是一部包含着诸多令人难以从记忆中抹去的人名的书……当然,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也是一部在试探某种尺度的书。
     恰好也是整整象征着一个时代的10年前,我开始接触并喜欢上书中这些大人物玩的那种音乐。记得从一本名为《音乐天堂》的有声杂志开始。奇怪的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身边一下子不约而同地多了起来喜欢这种东西的人。他们先是我学校里的同学,然后是一些外城市当时未曾谋面的笔友,又是同城偶尔在一起聚聚的朋友……我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一下子爱上了这个。总之,很多人差不多在那个时候的前后都无条件地爱上一堆字母组成的人名和更大一堆的打口带。那些堆积如山的从南方城市转运回来的整箱整箱的各种塑料(打口带、打口CD、打口录像带)被高价卖出——就是证明。毫无疑问,那个年月我们被这种“垃圾”所统治、所宰割。
     我这篇文章的开头是“傀儡”乐队和“雷蒙斯”乐队的经纪人丹尼?菲尔兹对吉姆?莫里森的一段评价。他解释了他所能理解的的“为什么那样的女人会爱上他”,而且是所谓的不是一般的女人和“深深”的爱。我不能完全同意他的解释,但我还是觉得他这句话说得实在是漂亮——他有根大鸡巴,可能就是因为这个。不同时候、不同人爱上了具有魔性和力量的摇滚乐,朋友们,你说这还能是因为什么呢?是的,你我都知道,我们这里没有“鸡巴”,更别提皮裤里面包裹着的大号“鸡巴”了。假胸毛、皮帽子、高跟鞋等道具还是有一点的。但是这些无法构成我们爱的理由。我相信在很多人那里,他们的头脑里都藏着这样的一根“大鸡巴”——用来崇拜和臆淫的“大鸡巴”。没办法,血腥、暴力的场面我们不太敢尝试,连欣赏都费点劲儿,这温柔或粗暴的淫乱场面挺合适的。还有一个没办法的事,就是我们没有、至少是缺少一种品格,我们瞻前顾后总担心自己成为时代里最傻的那个人。可是无论什么时代总得有一个比较之后的最傻的一个人,既然我们比较不出来、都怕傻,那就都是傻子吧——这下大家都不怕了吧。
     我还想说,这个“大鸡巴”,也绝对是这本翻译过来的书最有魅力的地方。
     口述的未经证实的历史,可能是直接的,也可能是不那么公正和面面俱到的,但是这无所谓,我是说这一点不耽误我们这些曾爱过大号家伙的从没流浪过从没爽歪过从没真正梦想过从没走进黑屋迷失其中过从没停下来消极放弃过也从没真正自杀成功过的人,掏出钱来买上一本。就像这本书中的大量错字、误排、不严谨模糊不清的地方并不影响我读她时的胃口一样。是的,买下她,并把这些故事读完。 
  2007-09-29 20:29   |  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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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有注册... 请宰了我   一阐提人‖水银使者 
这帮出了名的混混充分证明了药物的力量。药物激发了潜在的力量,于是各自有各自的飞。神话就是这样产生的,因为没有两片相同的树叶。这是一本有趣的八卦,一个充满空间感的幻想领域。恍惚间我找不到“电视”的首张专集了,看他们做封面的书那么久了,不由想听他们那种神经质的阴冷。谁说流氓阿飞没有思想,他们只是货不够狠。...... (3回应)2006-01-24     3/4有用
  这帮出了名的混混充分证明了药物的力量。药物激发了潜在的力量,于是各自有各自的飞。神话就是这样产生的,因为没有两片相同的树叶。这是一本有趣的八卦,一个充满空间感的幻想领域。恍惚间我找不到“电视”的首张专集了,看他们做封面的书那么久了,不由想听他们那种神经质的阴冷。谁说流氓阿飞没有思想,他们只是货不够狠。2006-01-24 23:19   |  3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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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有注册... 艰难的编辑||你真的能读懂这本书吗?   伤花怒放(拜金小姐) 
先写个很事儿妈的标题吧。(以下省略阐述理由的若干字,因为我不想被人拍砖,因为一有人拍我我就激动,而我不想激动。) 这是我第二遍读这本书,第一遍是在刚买来的时候。第一遍读的太热血,无论读的时候还是读完之后我都high的要命,唯一得到的就是跟我前男友说:“我真后悔晚生了20年,错过了那么伟大的时代。”就好......2008-10-11     2/2有用
   先写个很事儿妈的标题吧。(以下省略阐述理由的若干字,因为我不想被人拍砖,因为一有人拍我我就激动,而我不想激动。)
   这是我第二遍读这本书,第一遍是在刚买来的时候。第一遍读的太热血,无论读的时候还是读完之后我都high的要命,唯一得到的就是跟我前男友说:“我真后悔晚生了20年,错过了那么伟大的时代。”就好像我在kurt死后好多年才知晓这位名人,然后十分后悔为什么不早点耳闻这位大拿,趁他活着的时候崇拜他几年,话说他举枪自尽的那年我正好初中毕业,也老大不小的了。那之后的几年连我们中国都流行穿格子衬衫和帆布鞋,连我都用这种装扮来掩盖青春期发胖的身体,而我到世纪末北京风靡起old school——然后是new school的朋克装时,才知道那阵邋遢的中性时尚风是94年美国某个脏小子自杀刮起来的。
   历史的存在感,总是让我感到十分激动。你难以想象十四五岁的我听到北京音乐台世界歌曲排行榜节目结束是那句“请注意,整个儿行星都在聆听”时的激动劲儿,我的脑子里立刻浮现出宇宙中蓝色的地球被金色的电波环绕,如同多年前的中央电视台台标。全行星阿,宇宙中可只有我们这么一个行星有世界歌曲排行榜,而且全行星的人还都在听,多么令人激动的独一无二。
  
   扯远了。
   再读第二遍,是一个字一个字一段接一段的认真读。起因是连着看了《i'm not there》、《velent underground》、《stoned》几个电影,也就是连着看了bob dylan、david bowie、brain jones几个人,然后想起书柜里那本《请宰了我》里关于这仨人的事儿都有,于是拿出来从读。
   此次从读得到了远远多余第一次的收获。首先是,发现了很多乱码、错别字和他她不分的情况,校对情况可见一般。可是鉴于编纂这本书的特殊难度,这些校对上的错误我也可以理解。
  
   事实上,这是一本很有逻辑的书,虽然采取了非单人连贯的口述实录形式,也就是编辑成N多人说一件事但是忠诚记录此人对此事说过的每一个字,在形式上很容易把人看晕。因为如果你不紧追着事情,很快你就要觉得书里的人是在毫无逻辑的胡扯了。每一部讲一个时代,这大家从目录都能看出来。每一章讲一件事,这一件事有可能是某乐队成立、某乐队解散、某乐队因某事大出风头、(单人或者多人)对某人的评价或某件摇滚史上的著名事件(比如南希之死),全部按时间顺序排列。只是用的形式是:
   XX·XXXX:那会儿是这样这样
   XXX·XX:XX·XXXX说的都是放屁,事情根本不是这样,我才是受害者,XX·XXXX就是个SB!
   而不是:XXXX年X月或XX月X日或XX日,在XX市,XX·XXXX和XXX·XX的乐队首次演出,从此踏上了摇滚的道路。
   逻辑被隐蔽在看似杂乱的发言后面,看起来难以找到,但是仔细看的话,所有人就某件事的评论都是非常紧凑的,或者下一个人接着上一个人说,或者不同的人在阐述不同的层面。实际上这本书实在没篇幅来搁废话,要不然不知道得长到什么程度。
  
   你有多少课外知识,你就能从书里挖掘出多少深度。
   这书刚面世的时候,传说是一本朋克音乐历史,其实这不全面,毋宁说这是一本从六十年代末写起的美国摇滚音乐史。序言讲地下丝绒的诞生和与安迪·霍沃尔的关系以及第一章讲MC5和傀儡不提,第三章David Bowie蹦出来的时候可正是他人生中代言glam rock代言得红火的时期。事实上,这本书大概写了从嬉皮士兴盛——嬉皮士衰落——朋克兴起——朋克衰落,我眼拙,只看出了这些,不过至少证明这不只是关于朋克音乐的一本书。
   而书中还有多少庞大的社会背景等着你去看到。第三章写MC5的歌迷会白豹党热衷搞革命,那可是1968年,我们中国正在如火如荼的搞文化大革命,可正是中国的偏左路线,给全世界的不满人士,主要是青年和学生指出了一条路,就是搞共产主义革命,巴黎在闹五月革命,连日本都在闹学潮(参见村上春树描述其大学时代)。毛主席不但在中国被奉为神明,红宝书被全世界认为是新秩序的象征。然后就出了芝加哥民主党全国大会骚乱,警察开枪杀年轻人,mc5是这场骚乱发生之前唯一表演了的乐队,据说诺曼·梅勒根据这事儿写出了《夜幕下的大将军》(译林版译名)。到1975年,嬉皮士和脱离体制的那套破产了。
   口述的好处是,不会把史实和评论割裂开。每个人都在讲事实,同时也在讲自己的感受和看法,读者能比看编年史更真真切切的感受到当时的氛围。
   我们的摇滚明星都是真实生活的人,他们中有些或者说大部分人的生活,如果让我设身处地的去想,在我看来本来都是很悲惨的。
   有人被父母送进精神病院接受化学休克疗法,医生在治病的合法幌子下给病人滥用药物,为的就是把你整傻然后你就没法惹事了,就变正常了(参见薇诺娜·赖德和安杰莉娜·朱丽主演电影《移魂女郎》,但是比这电影可怕一万倍)。
   有人是1950年代的最后一批犹太移民,只能住在城市的贫民区,家里小孩子一堆,很小就走上街头。
   有人和父母不和,被父母放逐出家庭,从此流落街头,自谋生计(貌似和中国比起来,美国的父母对孩子的容忍度低很多,不能像自己希望的那样便直接赶出家门)。
   很多人年纪轻轻,只有十四五岁就开始沉迷毒品,谁能给他药品就和谁混在一起,甚至为此卖身为男妓,比如迪·迪·雷蒙。
   书中有大量的同性恋和异装癖,要知道在那个时代来临之前,男孩子的头发遮过耳朵都可能被嘲笑为娘娘腔而招来一顿暴打。想想父母第一次允许我们自己去理发店处理自己的头发,或者更早的时候父母第一次放弃控制我们吃零食,你有特异剪个不同凡响的发型或者多吃几颗糖吗?
   所有这些人都过着朝不保夕的日子,他们没有一张可以回去的整洁、舒适的床,没有人为他们准备好食物等他们去吃,实际上这些人几乎场场都在挨饿。好吧,你可以说我评价摇滚明星们的少年生活悲惨过于本位主义并武断,可是我实在不想过他们那种日子啊。
   虽然摇滚乐世界先天发育不良,从业人员多数是些因为逃学而文化水平有限的阿飞,话说回来音乐届从来都被主流社会认为不入流,巴赫作为乐师也不能算是上流人士吧。书中仍然有人说出了发自内心的真知灼见。
   韦恩·克雷默:我们知道这个世界整体上都很傻,所以我们不愿意成为它的一部分,我们想干点别的,其中包括早上不想起床和找份工作。
   特瑞·沃克:(汤姆·魏尔伦)他是从书本上在积累自己的经验,都是读来的,不是生活。在许多方面,他都是非常幼稚的。理查·希尔与他相反,他注重现实生活。
   有很多类似的言论都击中了我的大脑,让我几乎想用红笔划下来。
  
   基于以上种种,我不得不对编者所做的工作感到钦佩。又回到非单人连贯的口述实录这个形式问题。你看过安顿发在北京青年报上的情感实录吗?那是一个人按时间顺序说一件事。《请宰了我》不是,是N个人按时间顺序说完一件事再说一件。可是采访的时候可不是:今天我们说A事件,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各位请发言。好,明天我们说B事件,各位做好准备。莱格斯·麦克尼尔是在多年做杂志的生涯中积攒了大量的采访资料,再从这些采访资料中寻找需要引用的发言,人数之多、时间跨度之广令人叹为观止。连1978年就死了的南希·斯庞根都在书里发了言。编辑本书需要的资料大概浩如烟海的多,换作我做这种工作大概就要疯掉了,这也是为什么我说本书的篇幅实在放不下废话了。
  
   以上都是我重读这本书的拙见,或许我还会读第三遍的,再看出点什么来。
   2008-10-11 02:30   |  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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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有注册... 来吧一起朋克吧,抛却所有的矜持和冷静!   亲爱的小塌床。(你执琴弓,割我若弦。) 
好,让我们一起坐下来想象,那些居心叵测的总想粉饰摇滚的伪善的人们,在读这本书的时候,会将自己道貌岸然的脸庞扭曲成一个怎样匪夷所思的形状。 这本书的包装一点都不诱人,从封面TELEVISION半死不活的表情以及胸口的血,到那个仿佛无聊的小报试图吸引人们眼球的烂俗标题“一部叛逆文化的口述秘史”。我很高兴我在随手翻阅时...... (1回应)2008-06-17     1/1有用
  好,让我们一起坐下来想象,那些居心叵测的总想粉饰摇滚的伪善的人们,在读这本书的时候,会将自己道貌岸然的脸庞扭曲成一个怎样匪夷所思的形状。
  
  这本书的包装一点都不诱人,从封面TELEVISION半死不活的表情以及胸口的血,到那个仿佛无聊的小报试图吸引人们眼球的烂俗标题“一部叛逆文化的口述秘史”。我很高兴我在随手翻阅时看到某些感兴趣的名字和熟悉的图片而因决定把这本书买回家后,最终没有后悔。我是说,这本书虽然有一个很没有品味的包装,但是它很值得一读。
  
  头上顶着朋克先驱者之一光环的LOU REED,他的名字可是被永远刻进摇滚乐的历史里了,但是当时那个圈子里的人是怎么评价他的呢?"他才华横溢,可是他是一个混蛋。"是的,就是这样,诸如此类。你才不会看到对哪个传奇式人物的虚伪的溢美之词。你会想,天呐,竟然是这样,他们原来什么都不是,他们只是一群抓住了机会的流氓,他们做的事情可不是普通的操蛋。你会觉得受骗了么?可是事实就是这样。当然也有人会笑,他会想,好了,又一本书,用事实扇了伪善者们一个狠狠的耳光。
  
  毒品,性,暴力,诗歌,和聚光灯下的光鲜以及阴暗角落隐藏的龌龊交织成他们的“摇滚生活”。始终有人对此甘之如饴,也始终有人不屑一顾。而我在阖上书本的刹那,感觉心里压抑着沉重和悲哀。我们抛开朋克们蹦跳着无所畏惧的喧嚣和他们历久弥坚的影响以及在摇滚史上金币书就的荣耀,只看那些辉煌过然而还是在途中倒下的人们。我们看“纽约妞”的解散,看SID和NANCY的死,看摔断脖子后PATTI SMITH的改变,这所有一切,无法不让你感到沉重和悲哀。就像郝舫所言,摇滚的历史同时也是一部非正常死亡史。而那些侥幸活下来的人,比如说洛史都华,我总是对他怀着深切的同情看着他不停的唱着流行情歌。所以也许你可以理解我在读完这本书后,闭上眼睛,唇边凝固一丝疲惫的笑。
  
  而“请宰了我”,我在阅读的时候反复咀嚼这一句话中流露的情绪。我们该怎样理解呢?愤怒,绝望,倦怠,甚或挑衅,还是恶作剧?
  
  虽然怎样的评价对于这本书来说都无关宏旨,你当然可以暴跳如雷的唾骂这些人的龌龊,也可以微笑着感觉这些人真是可爱。它只是想把所谓朋克生活最真实的一面展露出来。当然那种生活究竟怎样,这种涉及主观情感的评价不被列在作者的写作意图中。至于你可以从中看出些什么,这又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了。
  2008-06-17 12:21   |  1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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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倒是买了很久了,尝试几次,就是看不进去……因为太写实和记载方式的原因吧……感觉跳跃思维超出我的接受......2009-08-15     > 更多书评(共11条) "请宰了我"论坛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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