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工大附中逆天事迹:家长对择校的态度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4 01:06:31
即使择校会对社会带来许多不利影响,但集体理性并不自然成为个体理性。表现之一就是尽管大众舆论对“择校”深恶痛绝,但当问及“对择校现象的看法”时,有高达74.48%的家长表示对“择校”完全赞同或基本赞同,只有25.52%的家长表示了反对。相比于40.5%的实际择校率来说,数据表明,不管是已择校还是未择校的家庭,大部分对择校持支持态度。

  1.择校家庭和未择校家庭对招生制度的偏好差异

  义务教育招生制度涉及义务教育机会分配(划片)、程序、标准,也涉及到放弃分配机会,自主选择教育机会的代价和代价形式。对待这些具体问题,已择校家庭和未择校家庭的主张有明显差异。已择校家庭对择校表现出强烈偏好,“不管怎样都要择校”的比例高达27.63%,而在未择校的家庭,对招生程序简单、考试作为招生标准呈现强烈偏好。图7清晰地展示了两个群体的态度差异。

  图7:择校和非择校家庭对招生制度构成要素的偏好

  2.对招生制度改革的态度

  目前,从高考改革到公立幼儿园招生,各教育阶段招生制度都面临巨大的改革压力,招生制度已不再是教育系统内部的事,而演变成为一个公共问题。在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制度改革的压力来自“择校”对“就近入学”原则的巨大冲击,在“选择”和“就近入学”之间,公众的态度究竟如何?

  (1)对“选择”的偏好超过50%

  在本次调查中,就“选择”、“分配”两个不同的招生改革方向,分别设置两个不同的选项。结果发现,希望将“选择权”体现在招生制度中的家长接近一半。其中,择校家庭有28.81%的家长希望未来的招生制度改革中,在努力减少校际差异的前提下,对于实在想择校的家庭,可以通过多交钱,在公立学校内部实现择校;另外有22.02%的家长希望在减少校际差异的框架下,严格“就近入学”,如果实在想择校,就在私立学校中选择。前者希望在既有的制度框架下,体现“选择权”,而后者则希望通过不同体制,满足不同需要。非择校家庭和择校家庭的主张非常一致。

  在改革方向的选择上,仍然有接近50%的家长反对“选择”,希望通过考试筛选来“分配”教育机会,在有些城市,超过60%的家长希望今后的招生制度能够按照考试成绩招生。

  (2)地级市的家长对“选择”的偏好明显小于省会城市

  调查结果显示,择校和非择校家庭在招生制度改革方向的选择上没有明显差异,但是,地级市和省会城市的家长却表现出明显不同的选择偏好,地级市的家长对考试的偏好要比省会城市的家长强烈得多。

  图8:省会和地级市家长对“考试”偏好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