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道路灯:不与市场争权 不与企业争利—— 三论坚定不移地推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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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与市场争权 不与企业争利
  —— 三论坚定不移地推进地质找矿新机制
  
  
  
  2010-11-10 | 作者: | 来源: 中国国土资源报 | 【大 中 小】【打印】【关闭】
  
   地质找矿的最大动力来自市场。新机制能否顺利落地,在于能否充分调动市场主体参与找矿的积极性。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坚持“不与市场争权,不与企业争利”的原则,尤其应避免垄断矿业权、挤压企业与地勘单位生存空间的现象出现,最大限度地激发市场主体的动力。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地质找矿,与计划经济时期存在本质区别。全国“大一统”的地质找矿模式已不复存在,投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主体是企业、地勘单位和社会投资人。单从投资看,2006~2010年,全国固体矿产勘查投入从128亿元增长到300亿元,其中2/3以上的投资来自社会投入。过去5年,我国地质勘查的年度钻探工作量由860万米增长到现在的1800万米,地质找矿取得了大批成果,市场资本在其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而且,社会资金多与地勘单位实现资本、技术“结对子”,在地质勘查时直接瞄准矿产开发和建造矿产地,这又大大推动了地勘单位自身的改革发展,繁荣了整个矿业领域。因此,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地质勘查,是地质找矿新机制的重要内容。
  
   在地质找矿工作中,财政出资开展的公益性地质工作与地勘基金出资开展的地质工作要避免与市场争权、与企业争利。因为这两类资金开展的地质找矿工作反映在行政力量上,一旦缺位或越位,就会阻碍有找矿要求的企业、地勘单位进入市场,延缓甚至阻碍地质找矿的市场化进程。
  
   从公益性地质工作定位看,随着国家大幅增加地质找矿投入,形势非常有利。但财政投资的公益性工作属于非营利性质,目的在于引导、拉动社会资金参与找矿。如果财政资金过多进入风险勘查,直接形成矿业权,财政投入演变为政府牟利的资本,则将加大企业参与找矿的成本,挤占地勘单位生存的空间。新机制中的“公益先行”,要求财政投入应主要开展前期基础调查,完成地质填图或区域性物化探工作,不能像计划经济时期一样预查、普查、详查、勘探一律“包圆”,而是要为商业性地质勘查留足余地。
  
   从地勘基金定位看,在矿业市场发展较好国家,企业主要通过市场融资解决找矿资金。但我国目前尚未建立起风险勘查资本市场,政府设立地质勘查基金就是为了降低勘查风险,在公益地质工作投入与商业勘查之间搭建“衔接的桥梁”并非地质找矿中必不可少的环节。目前,地勘单位既担心不真心找矿但拥有大量资本的企业争夺矿业权,也担心政府控制的地勘基金垄断矿业权。在一些地方,地勘基金已经成为当地政府垄断矿业权的工具,甚至还成立专门的国有投资公司争夺、炒作矿业权,这就严重违背了市场经济规律和地质工作规律,必然冲击市场,阻碍地质找矿突破。新机制对“基金衔接”的要求,主要发挥其分解风险、政策调控的作用,该衔接时要积极进入,该退出时应该让利退出。
  
   “市场”与“行政”,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处理好的“两只手”。“不与市场争权,不与企业争利”,这是近几年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推进改革的基本思路。各类主体、资金所代表的市场力量、行政力量,不应是互相对抗的关系,而应是相互支撑、紧密结合的关系。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共同努力实现“三五八”目标,并在追求这个宏伟目标的过程中实现自身的价值,获取应得的收益。
  
   在即将启动的地质找矿行动计划中,要坚定不移地推进地质找矿新机制。按照新机制的要求,必须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作用,大力引入社会资本,该进入的进入,该退出的退出,真正营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开、公平、公正的地质找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