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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04:10:01

 

搁浅的洛阳部督大案

“这件事就是个阴谋,他们都是被暗算的”

《瞭望东方周刊》记者金明大、康正 | 河南洛阳、郑州报道

日前,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局长黄祖跃曾表示,近年来,受暴利驱动,以文物为侵害目标的盗掘、倒卖、走私案件时有发生,“特别是盗掘古墓葬犯罪有所抬头。”

对此,国家文物局原副局长张柏也曾透露:“据这几十年来的初步统计,中国光是被盗的古墓就有20万座左右。”

面对如此猖獗的盗挖文物犯罪,公安机关本应严厉打击,一查到底。但是,洛阳龙门石刻盗案为什么悬疑重重,最终草草收场?洛阳文物犯罪为何屡禁不止、有抬头之势?

洛阳市公安局监管支队队长张建岳称,这一切,都与9年前那起公安部督办的文物大案有关。

“公安都不敢管”

说起洛阳文物犯罪的屡禁不止,洛阳长期关注文物保护的民间人士薛发贵(化名)向《望东方周刊》坦言:“都是最近几年才乱起来的。”

薛发贵称,洛阳盗挖古墓现象,古已有之,历史上也是“闻名天下”的。

只不过,以前一直在严厉打击,不仅对文物盗挖者毫不手软,对利用职务之便参与犯罪的公职人员也坚决清除。

薛发贵告诉本刊记者,90年代初期,洛阳市曾经发生了著名的“洛阳缉私队全军覆没”事件。

当时,洛阳市公安局郊区分局刑警队副队长(主管缉私队)郭勇,利用职务之便,多次出卖、倒卖文物,非法获利26万多元,被执行死刑。

不久,洛阳市其他缉私队长也陆续因为文物犯罪被依法处理,洛阳缉私队因此“全军覆没”。

受此严打影响,洛阳文物犯罪此后明显收敛,盗挖古墓、盗掘文物现象大幅减少。

但是后来,特别到了2004年以后,洛阳文物犯罪才逐渐死灰复燃,再次抬头,“你看看老百姓地里那密密麻麻的盗洞就知道了,简直是肆无忌惮!”

因为从2004年起,面对文物犯罪,洛阳市公安民警唯恐避之不及,“都不想管,也不敢管”。大家都担心会因为文物案而连累自己,“毕竟有过前车之鉴。”

洛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一位民警向本刊记者透露,前不久的龙门石刻盗案为何会草草收场?也是存在这个问题!

这位民警透露,一方面,有些领导跟文物犯罪分子有着复杂的联系;另一方面,他也不敢深查,怕翻出更多的案子,引火烧身。

上述民警说,最根本的原因,在于“12.10”大案造成的负面影响。

搁浅9年的文物大案

据了解,“12.10”大案是指发生在2002年的一起公安部督办的特大文物案。

当时,公安部收到一封匿名的“海外华侨”密信,举报洛阳宋氏兄弟大肆走私文物,“小小的宋家兄弟所私藏的文物,数量之多、品位之高,竟远远超过了洛阳市文物博物馆。”

以这封信笺为线索,2002年12月10日,公安部刑侦局密召河南、广东两省公安厅的领导进京,随即下令两地侦查部门迅速组织侦办力量,彻底查清河南洛阳经由广东向港、澳、台及东南亚地区走私倒卖文物的特大犯罪团伙。此次专案,以“12.10”命名。

随后,时任洛阳市公安局长张太学,带领一个由百余人组成的办案队伍,全力开展侦破工作。

于是,2003年1月13日晚,在经过缜密侦查后,洛阳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发起针对案犯的大规模抓捕行动。随后又在广东、浙江、湖北等省警方配合下,在全国范围内持续追查。当年一年,专案组抓捕涉案犯罪嫌疑人91名,其中重要涉案犯罪嫌疑人43人。

通过到案人员交代及证据固定,专案组掌握了该团伙犯罪案件161起,缴获各类文物565件,其中三级以上文物144件,查冻主要涉案疑犯赃款赃物、房产及有价证券等,价值700余万元。

截至2004年初,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涉案人员27人(另案处理已判决11人),经劳动教养部门批准劳教16人。

然而,正当此案进入关键时期,公安机关准备“收网捞鱼”时,意外却出现了:专案组成员全部“有问题”了。

这些“有问题”的专案组成员,有的被调离,有的被“双规”,“12.10”大案也因此被搁浅至今。

当事警察“下场很惨”

2004年3月前后,河南省纪委突查洛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小金库”。几天之后,支队财务、会计、秘书科科长尤益民均被“双规”。4月,支队政工科长张建岳被“双规”。

受“小金库”问题影响,2004年5月前后,直接管理账目的工作人员,如会计、出纳受到相应处罚、处分。尤益民调出支队,进入巡警支队任职副大队长。张建岳调出市局,调任公安分局副局长。6月,洛阳市公安局局长张太学突然接到调令,调任河南省人防办副主任(副厅级)。同年年底,洛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刑警支队支队长李小选调出公安系统,进入市委政法委,任副县级调研员。

由于尤益民当时负责文物一案的全部案卷和材料,张建岳此前任支队大案大队队长,时任文物案的主办侦查员,李小选任刑警支队支队长,张太学是专案组总指挥,这些人都属于专案组的骨干力量,他们的突然被处理,自然使得专案组“不撤自销”。

“查‘小金库’是幌子,他们的真实目的就是整人,阻止我们继续查案!”2011年3月21日,张建岳激动地向《望东方周刊》表示。

“小金库”问题究竟真相如何?一份来自专案组成员一方的材料,对此进行了说明:“实事求是地讲,刑警支队在财务管理上存在一些问题,当时刑警支队每年需要经费250万,但财政拨款每年只有40万元左右。经争取,市局给予支队‘返还罚没款40%’的政策;同时,经市领导和局领导协调,支队和烟草局、电业局联合成立办案中队,每年由两部门各提供50万元的办案经费;和交警部门开展防盗抢业务,每年收入90万元。”

并且,“以上经费的来源和用途是经市领导协调,市公安局领导同意,刑警支队党委集体研究,并建立了严格的管理制度,每年都经审计、财务部门审计。”

不论他们如何解释,这些人最终还是受到了处理,黯然离开了专案组。

时任洛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刑警支队支队长李小选告诉《望东方周刊》,这件事就是个阴谋,他们都是被暗算的。

另外一名被处理的专案组成员则叹息,我们自己感觉“技不如人”,“公安机关干不过文物贩子。”

时任洛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秘书科科长尤益民,略含自嘲地向《望东方周刊》表示,自己经历了这件事也好,将来老的时候可以天天念叨,免得被人说是老年痴呆,“毕竟还能说些思路清晰的话。”

宋氏兄弟竟然双双漏网

究竟谁在有意拆解专案组?“12.10”大案背后有何内幕?

“12.10”专案组当时认定,以洛阳人宋彦庆、宋彦彬兄弟为首的文物犯罪集团,形成了四层体系的盗卖网络:

第一层以洛阳郊区、孟津、偃师的部分农民为主,负责盗掘古墓葬。第二层以识文物、懂交易的倒卖文物犯罪人员为主,负责组织盗掘古墓或收集“圈外”文物。第三层是集团首犯宋彦庆、宋彦彬兄弟。他们为第二层人员提供活动经费,疏通文物通道,建立固定的文物倒卖体系,组织倒卖文物犯罪活动。第四层以广东文物贩子为主,他们与宋氏兄弟形成较为固定的文物“生意”关系,同时与境外走私犯罪分子联系,进行文物走私,致使大量文物流失海外。

调查还显示,宋氏兄弟四人身份特殊,“两黑两红”。宋彦庆在家排行第三,宋彦彬是其大哥,两人从事文物犯罪活动。

而家里的另外两位亲兄弟则均为洛阳当地警员。老二宋彦海现任洛阳市孟津县公安局局长;老四宋彦红,原为洛阳市刑警支队民警,2004年调入洛阳市公安局新成立的禁毒支队任职至今。

2003年1月13日晚的大抓捕,本来是一次绝密行动。但是当晚,列为抓捕首要对象的宋氏兄弟竟然双双漏网。

专案组后来查实,宋氏兄弟在闻风逃跑时,其同车逃犯何健康竟与局里缉私大队一位领导频繁通话。而在此之前,宋氏兄弟还多次与这位领导一同出境。

此后,一些案犯在接受审问时,也交代了与该领导的接触认识过程。

此后,先是专案组成员突然遭到纪委调查,接着“12.10”大案相关嫌疑人陆续恢复自由。

自认为受到“暗算”的几位专案组成员,事后一直在呼吁、申诉,他们认为,宋氏兄弟的文物生意之所以在洛阳扎根多年,正是受到缉私大队这位领导的直接庇护。

与此同时,看到“12.10”专案组成员如此悲惨的下场,洛阳市其他公安干警面对文物犯罪案件,自然发生了态度转变。

当事局长的“惋惜”和“希望”

3月24日,《望东方周刊》联系上了时任洛阳市公安局局长张太学。

现年55岁的张太学,自2004年调离洛阳以后,一直担任河南省人防办副主任。

这位以“打黑除恶”家喻户晓的老公安,由公安局长调整为人防办副主任,现在的工作状态如何?

张太学笑着回答,“挺好挺好”,很轻松,闲暇时间很多,可以和家人团聚了。张太学说,这样的工作调整,对他个人来说是好事,但在业务方面,已经荒废了,“有点惋惜”。

当年,突然接到调令的张太学感到十分意外,因听到“人防工作需要他”的传言,他曾专门反问有关组织,“为什么公安工作就不需要我呢?”

关于当年的案子,张太学不愿再谈,说组织培养自己这么多年,基本觉悟还是有的,“顾全大局”。

只不过,对于专案组其他几位民警的工作变动,张太学感到十分“惋惜”:他们当年都是办案精英,一点错都没有,是“功臣当成罪人整”,太委屈了!

张太学回忆,当年抽调他们进入专案组,经过了严格的挑选,履行了相关程序,“都是组织推荐的。”

张太学说,他当时制定了三条选用标准:政治上必须坚定,不能犯一点错误;业务上熟悉,必须办过大案;第三,籍贯上不能是洛阳人,也不能是孟津人。

“他们原本都是我提拔的对象!”没想到,后来,他们不仅没有被提拔,还受了不少委屈。张太学叹息,自己年龄已大,马上该退二线了,无所谓了,可是他们还年轻,这样太浪费人才了。

关于这些人是因为“小金库问题”而被处理的传闻,张太学突然很严肃地说:“纯属无稽之谈!”

张太学说,后来不是证明了吗,他们一点问题没有。政治上很清白,经济上很干净,办案上很认真,业务上很熟悉,“都是非常好的同志。”

对于将来此案的进展,张太学表示有“四点希望”:那些受委屈的同志不再继续受委屈;那些该打击的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打击;那些该保护的国家文物、文化遗产得到妥善保护;我们党的形象应该得到维护。 

专案组成员告诉本刊记者,此案从侦办开始,就屡屡遭到干扰和阻挠

《望东方周刊》记者金明大 | 河南洛阳报道

“洛都四郊,山水之胜,龙门首焉。”位于河南省洛阳市城南12公里处的龙门石窟景区,山清水秀,景色宜人,是全国第一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景区内不仅有世界文化遗产龙门石窟,亦有香山寺、白居易墓等众多文化遗存,属国家文物重点保护核心区和世界文化遗产重点保护区。

2010年11月2日清晨,龙门石窟景区发生一起特大盗掘古墓案,一块国家一级文物唐代“辅首衔环”石刻被窃贼盗挖出土。

案发后,公安机关迅速介入,被盗石刻失而复得,盗墓分子被抓归案。然而,随着侦办的深入,办案民警受到的干扰却越来越大。

草丛中的精美石刻

伊河西岸的龙门西山,密集分布着包括奉先寺卢舍那大佛在内的众多石窟佛龛,是龙门石窟景区文物保护的重点区域。

国家一级文物唐代“辅首衔环”石刻的被盗现场,就在龙门西山北坡。

2010年11月2日清晨,一位护林员上龙门西山巡山,意外发现在山顶的密林草丛中有一块石刻。

这块石刻高1.5米,宽1.2米,厚约33厘米,中间是两只高浮雕辅首衔环,周围分布着5排46朵浮雕莲花,雕刻精细,保存完好。

护林员马上向有关部门报告,龙门景区管委会和龙门石窟研究院工作人员很快来到了现场。随后,工作人员迅速向警方报案。

洛阳市龙门派出所民警王剑(化名)向《望东方周刊》透露,当日,接到报警的龙门派出所民警也及时赶到了现场,他们勘查发现,现场并无盗洞,周围树皮上有明显的刮蹭痕迹,警方判断:石刻系拖运至此。

随后,警方扩大勘查范围,终于在石刻东北方100米外的龙门西山北坡,发现了盗挖现场。尽管盗洞已被回填,但盗挖痕迹清晰可辨。

在盗挖现场,警方发现了犯罪嫌疑人遗留的烟头、烟盒和矿泉水瓶等物品及钢丝绳、倒链、钢管、小推车等作案工具。

警方初步认定,犯罪嫌疑人从此处将石刻盗挖出土,后用小推车拖运至山顶,准备改用汽车将其转移。后因天色大亮,被群众发现,仓皇逃离现场。匆忙之中,作案工具也来不及带走,遗留在了盗挖现场。

随后,这块“辅首衔环”石刻被运下山去,暂时保存在龙门石窟研究院院内。

之后,洛阳市文物专家对这块石刻进行了鉴定:这是国家一级文物唐代“辅首衔环”石刻。

看着这块珍贵的唐代“辅首衔环”石刻,洛阳市文物局一位专家惊叹不已:“这是建国以来洛阳发现的最精美的石刻!”

关于这块石刻的详细情况,本刊记者联系龙门石窟研究院,工作人员称自己“不清楚”。

“系专业盗墓贼所为”

3月20日,龙门石窟景区一位工作人员告诉本刊记者,洛阳市文物局正组织工人,对石刻被盗现场进行考古挖掘,“听说是唐代一个寺庙的遗址。”

本刊记者在龙门西山北坡看到,石刻盗挖现场已经成了一个考古工地,挖出了三个方形大坑。

三个大坑呈品字形分布,深约两米,坑底覆盖着塑料薄膜。其中两个坑底已经露出了青砖底面,有的砖上有明显的带状花纹。

随行的知情人士透露,经专家勘验,这里很可能是一个唐代寺庙遗址。被盗挖出去的石刻,是这里的一扇石门。

由盗挖现场南上百余米,就是石刻发现现场。本刊记者仔细查看,发现拖运路线两侧有数株柏树外皮受损,有明显的刮蹭痕迹。

位于山顶的石刻发现现场,距离山路仅仅十余米。上述知情人感叹,幸亏盗贼在转移石刻时被群众“及时”惊扰,如果再晚一会儿,石刻恐怕就被运走了。

本刊记者看到,石刻盗挖及拖运地点,距离龙门西山东麓的龙门石窟研究院仅仅200米之遥,人声可闻,盗徒贼胆之大,着实令人震惊。

案发后,龙门派出所成立专案组,对“11.2”特大盗掘古墓案展开侦破。

一位接近专案组的警方人士告诉本刊记者,专案组根据现场提取的作案工具,制定了“以物找人”的侦破思路,对附近的护林人、住户等逐一走访,并对辖区内有盗挖、倒卖文物前科人员逐个排查。

根据现场遗留的作案工具,结合盗挖现场痕迹,专案组很快确定,“此案系专业盗墓贼所为”。

考虑到石刻已经被盗挖出土且转移至路边,盗贼可能会伺机来取,专案组就安排警力在石刻被发现地点周围布控蹲守,“守株待兔”。

结果,民警们连续蹲守了多日,始终没有见到盗贼的影子。

“后来我们才知道,这些盗贼就住在附近,他们一直在关注着警方的动向,导致我们蹲守落空。”一位办案民警告诉本刊记者。

盗墓团伙浮出水面

尽管盗贼没有在蹲守现场出现,但是,警方的侦查工作很快取得了进展。

专案组走访获悉,盗案发生前夕,曾有四名当地口音的男子,来到关林市场某轮胎销售点购买了轮胎,并特制加工了一根1.3米长的轮轴,这与现场遗留的作案工具小推车比对完全相符。

不仅如此,专案组在龙门村某建材租赁站,发现了与现场作案工具一致的钢管。

经过对该租赁站老板李小孬的说服教育,李小孬反映了村民李全立、冯松卫曾在此租赁钢管的情况。

2010年10月30日,李、冯二人在此租赁钢管,数日后声称丢失,主动赔偿李小孬400元,并撕掉了租赁记录单。

专案组进一步侦查发现,案发后,李、冯二人表现异常,均突然离家外出。

“二人有重大的作案嫌疑!”专案组研究决定,立即对李全立、冯松卫实施抓捕。

2010年11月14日凌晨,李全立被警方抓获。随后,李全立供述了伙同冯松卫、张俊杰、翟国栋等12人盗掘龙门西山古代石刻的作案经过。

接着,专案组奔赴伊川、汝阳、商丘等地,分别将犯罪嫌疑人张俊杰、冯松卫、李学立、翟国栋、王志波、雷国辉、李同圈、任龙川、翟中现、陈战伟、冯明超以及涉嫌包庇的段利国、赵坤等共14人全部抓获。

犯罪嫌疑人供述,在得知龙门西山有古墓时,他们纠集多人踩点预谋,在2010年10月30日、31日和11月2日三次前往盗掘,并将所盗石刻运至山顶路边,后被发现弃之逃窜。

警方查明,这是一个特大古墓盗挖团伙,成员多达30多名,基本分为三伙,常年跨区域盗掘古墓葬。

“他们不仅在洛阳周边的伊川、宜阳、汝阳、偃师等地疯狂作案,甚至还跑到西安、郑州盗墓,目前已经交代了数十起。”一位办案人员透露。

“在夹缝中办案”

“案发地点特殊,被盗物品特殊,这是一个可遇不可求的大案!”对于这起发生在世界文化遗产龙门石窟景区内的国家一级文物被盗大案,专案组民警既紧张又激动,“你干一辈子公安也不一定能遇到这样的大案。”

在抓获了相关盗墓分子后,办案民警准备再接再厉,对此盗墓团伙的其他案件进行深入调查。

然而,令他们意外的是,随着侦办的深入,他们受到的干扰却越来越多,阻力越来越大。

龙门景区管委会要求此案“低调处理”,担心此案的公布,会影响龙门石窟景区的形象,“毕竟这里是世界文化遗产。”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案组成员告诉本刊记者,此案从侦办开始,就屡屡遭到干扰和阻挠。

据透露,警方蹲守三天三夜后,首名犯罪嫌疑人李全立被抓获。等抓住第二名嫌疑人时,派出所领导下达命令,不准对其关押,必须将其取保。

对此,专案组不同意,因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盗挖古文化遗址者要判10年以上徒刑,“这是重大犯罪”。但是,领导依然下令,强行将其释放。

后来,被盗石刻被洛阳市文物专家鉴定为“国家一级文物”,相关领导又下令将被取保的嫌疑人重新控制。

更为严重的是,由于受到干扰,龙门石刻盗案的幕后指使尚巧芳至今仍逍遥法外。

多个嫌疑人供述,龙门西山“11.2”特大盗掘古墓案幕后指使,是一个名叫尚巧芳的女子。尚巧芳是龙门当地人,她提供资金,安排食宿,组织他人盗挖。盗挖出来的文物,交由尚巧芳支配。

2011年春节前夕,专案组将尚巧芳抓获,办理了刑拘手续。

很快,有领导出面,要求释放尚巧芳,让尚巧芳交纳4万元担保金。对此,专案组和法制室均不同意。

领导就找到法制室,法制室被迫同意收2万元担保金释放尚巧芳。最后,尚巧芳被顺利释放,答应2万元的担保金也只交了1万。

“我们是在夹缝中办案!”面对干扰和外界的阻挠,专案组民警既气愤,又无奈。

特大盗案“草草收场”

办案人员透露,随着侦办的深入,警方掌握了该盗墓团伙的更多犯罪线索,“他们交代了几十个人,几十起案子,作案地点涉及巩义、济南、咸阳、亳州等多个地方。”

正当专案组办理延期起诉,准备彻查该团伙的其他犯罪事实时,领导不同意深查,要求立即移送检察机关起诉,并撤掉了专案组。

接到卷宗后,检察机关也要求公安机关追查漏罪,但领导不让深查,专案组的工作也遭遇到了种种困境。

“不给车,不给人,不给油,甚至连饭钱都没有,我们几个人到外地办案,总共只给1000元的经费,我们怎么办案?!”专案组成员感到了异常的压力。

难道是龙门派出所缺少办案经费吗?

“不是,龙门景区管委会每月给龙门派出所10万元的办案经费。”上述警方人士忿忿地说。

面对这样的困境,办案民警毫无办法,只能选择呆在所里,不出去办案,“我们干不下去了,怎么干?不可能让我们自己花钱去办案吧。”

于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移送起诉的期限到了,只能把案子移交检察院,至于追查漏罪,已无人再提了。

“这么多人,这么多的案子,如果顺藤摸瓜查下去,一定会有巨大收获!”面对这种结果,专案组成员带着愤怒和遗憾,被迫草草收场。

2011年2月17日,14名犯罪嫌疑人被移送起诉,幕后指使尚巧芳依然逍遥法外。目前,两名涉嫌包庇者和一名抓捕时跳楼摔伤者被取保候审,其他11名犯罪嫌疑人被关押在看守所。

据传,案发后,尚巧芳曾花费十几万元“处理”此事,除了交给银行1万元担保金,其他钱款去向不明。

“里面的情况很复杂,”一位办案人员叹息,“究竟有啥内幕,这就不是我们小民警所能了解的了。”

对于龙门石刻盗案的相关情况,本刊记者联系了洛阳市文物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他没听说过此事,“龙门景区管委会没有给我们报告。”

卢舍那的眼泪

到过龙门石窟景区的游客会发现,景区内的多数佛像不甚完整,有遭到破坏的痕迹。

例如,位于奉先寺内的卢舍那大佛,仅存上身,双手及腿部以下均已损毁。其左右四尊佛像亦缺首少臂,受损严重。

景区内一块题为“斑驳斧痕何其多”的解说板,介绍了龙门石窟遭破坏的原因。其中有自然因素,更有人为原因。

截至解放前,龙门石窟有200多尊主佛像和1000多尊其他佛像遭到严重盗凿。很多名洞佛像头部被盗,流失海外,使得众多龙门佛像至今身首异处。

不仅如此,千百年来,各色贼盗纷纷光临龙门山,挖洞盗墓,大肆破坏。在龙门西山和龙门东山,均有众多盗洞存在,其中不少是新的盗洞。

即便近来,龙门石窟景区内盗挖、破坏现象仍时有发生,文物保护问题亟待重视。

2009年,有媒体记者在龙门东山距龙门景区管委会仅仅几十米的空地上,发现了12个盗洞。

同年5月,龙门义务巡山队在龙门西山附近发现盗洞数十个,其中大部分已被洗劫一空。

在实地探访时,本刊记者也发现龙门山上有多个不同年代的盗洞。

据媒体报道,由龙门石窟管理局投资上亿元于2002年5月动工兴建的东山宾馆,就处在世界文化遗产圈划的核心保护区内。

此外,2008年,在距离世界文化遗产龙门石窟直线距离不足5公里的龙门西山上,突然建起了27套别墅。

2011年1月24日《大河报》报道,疑因龙门景区附近煤矿大量排水,龙门石窟景区内几处流淌了逾千年的泉眼,已于近年陆续停涌,断流干涸。

一位文物爱好者闻听此讯,无限伤感地写道:那干涸的不是泉流,是卢舍那的眼泪。

(本文来源:瞭望东方周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