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服上起霉点怎么办:司法公正民心所向??“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时政--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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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3月14日22:38    来源:人民网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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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北京3月15日电  司法公正,作为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与公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法律必须被信仰,司法必须被尊重,这是现代法治社会的共识。在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法制的力量越来越显现,发挥着保证国家安宁、促进社会稳定、维护人民权益的重要作用。

  据人民网在今年两会前的统计,网友对两会热点词“司法公正”的关注排名第二。这说明,人们对我国司法公正状况很重视。同时,也折射出司法公正在人们心目中具有不可取代的重要位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时提出,要坚持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国家行政机关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事,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国家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司法不公开谈何公正 要敢于“晒晒太阳”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办公厅副主任孙军工日前在接受采访时明确表示,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保公正。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今后司法公开的力度只能加大,不会受到削弱。

  全国人大代表、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文显说,司法公开是司法民主的必然要求,也是人民法院人民性本质的必然要求。司法公开对于提高审判质量,特别是保障公正司法起到了非常好的作用。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齐奇认为,“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也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应有之义。只有把司法权的行使尽可能地置于"阳光"之下,才能最大限度地遏制背离公正司法的潜规则的生存空间。

  全国政协委员、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汉宇认为,司法公开最大的价值是促公正。在任何一个法治国家,没有司法公开就谈不上司法公正,缺失公正的司法自然无公信力可言。公开力度不够,会自觉或不自觉助长司法神秘感,无法让老百姓了解和理解,百姓自然就不会信服。一定要相信群众,司法一定要敞亮在群众的眼皮底下,司法操作要敢于“晒晒太阳”。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二级大检察官邓川表示,“阳光检务”是检察机关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增强检查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对检察工作的参与度,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的一个重要举措。方便广大群众对检察机关进行了解,进一步提高了办案的透明度,提高了办案的效率和执法的公信力。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鄂表示要让法律在人民群众面前有权威,除了司法公开以外没有更好的办法。

  司法廉洁是公正保障 司法腐败应该采取零容忍

  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建设廉洁的政府是一项持久而又紧迫的任务,是人民的殷切期望。要加快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突出问题,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把查办大案要案作为反腐败的重要举措,同时更加注重制度建设。

  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安东指出,司法廉洁是司法公正的一个重要保障,同时也是对这种职业的起码的道德要求。司法腐败对法院形象的危害,对我们国家司法事业的危害,都是很大的。所以,对司法腐败,我们应该采取零容忍的态度。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参加湖北代表团审议“两高”工作报告时表示,没有作风建设和廉洁建设,就没有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检察机关对司法腐败案件要严格实行零容忍。 要更加重视司法队伍作风建设,把检察机关的廉洁放在非常突出位置。没有队伍的廉洁,司法公信力就无从谈起。

  全国政协委员柴宝成说:反腐败是各国面临的难题。推进反腐工作,还应综合运用制度和科技两种手段,让群众切实拥有参与权、评价权和监督权,重视群众举报和意见,及时调查反馈,形成反腐倡廉的强大合力。

  全国人大代表张凤宝说,党和国家始终高度重视反腐败工作,每年都有一些腐败官员被查办。但当前反腐败工作与群众的期望值还有一定差距。反腐应多管齐下,要治本还应从制度上严防,完善监督机制,特别是对“一把手”权力的监督,最大限度减少权力腐败和寻租的空间。

  金兰英代表说,我们政府在惩治腐败方面有了重大突破,让老百姓相信“俺就不相信共产党治不了腐败”。中共株洲市委委员刘晓武代表说,在惩治腐败的过程中,抓大案要案没错,但今后更应抓基层一般性的案件,基层腐败的个案数额可能小,但它直接侵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区域社会影响是很坏的。

  人情案金钱案影响司法公正 规范量刑促公平

  全国政协委员、湖北省黄石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林所说,司法公正影响最大的问题之一是,提前退休的法官借助老同学关系、老上司关系、老朋友关系,来搞关系案、人情案,操纵法律服务市场,危害了司法公正。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曾多次公开表示,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是影响司法公正的顽症,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因此必须解决人情关系干扰办案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为此颁布实施了《关于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和《关于在审判工作中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若干规定》,以期“从制度机制上促进司法廉洁”。

  全国政协委员刘明华说,司法的廉洁和公正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关键所在。如果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不注意实行任职回避,就容易发生亲情案、人情案,会毁坏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任。司法机关应该更加强调自律,守护好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

  2011年高法报告中指出,全面推行量刑规范化改革,制定量刑程序规则,确立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量刑方法,规范法官裁量权,促进量刑公平公正。高检报告指出要积极支持人民法院量刑规范化改革,起诉时依法提出量刑建议,促进量刑公开公正。规范量刑建议工作,强化对刑事审判特别是量刑畸轻畸重的监督。

  2010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和《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将量刑纳入法庭审判程序,使法官量刑从“估推”到“精确计算”,避免因不同的法官由于学识、素养、经验不同,对案情相近或相似的案件,得出不同结果。

  全国人大代表汪夏认为,同案趋于同判是司法公正的应有之义。这一改革就是通过法庭量刑程序的设置,让诉讼各方直接参与到量刑活动中,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有效避免“暗箱操作”,最终确保量刑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

  全国政协委员刘明华表示,如果法官对量刑方法理解上有偏差,那么在司法实践中也会存在偏差。全面推行量刑规范化改革,必须在法官培训上加大力度。乔汉荣代表建议,应尽快出台进一步规范职务犯罪量刑工作的相关规定,解决量刑幅度过宽、渎职犯罪量刑轻刑化等问题。

  司法队伍建设再加强 加强司法建设顶层设计 

  全国人大代表陈旭代表建议,根据中国国情、司法规律和国外经验,系统研究司法队伍培养模式,鼓励法学院招收第二专业背景的学生,在高等法学教育中重视案例和实践教育,完善司法培训和司法人员遴选制度。

  车秀兰代表说,法检两院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基础,任务非常艰巨,要切实加强队伍和内部制约机制的建设,提高队伍素质。

  吴启迪代表建议,加强司法建设的顶层设计,提高法官、检察官的社会地位,强化专业能力和执法水平在区域间的均衡发展;加大公共财政对司法系统的投入和保障,在保证队伍精干的基础上,提高司法人员待遇,加强法学人才培养和司法人员遴选制度,促进教育实践与司法实践相结合。

  罗美元代表建议,在人民法院系统乃至整个政法系统倡导心态建设,激励、引导、促进广大干警建立为民司法、务实公正、理性平和、一心为民的健康心态,从而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

  全国人大代表刘玲表示,目前老百姓申诉案件很多,申诉量在上升,希望法官能够更加执法为民,公正执法,力求让双方当事人胜败皆服。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廉洁执法,慎用手中法律,不徇私枉法,提高审理案件质量。

  全国人大代表王振华说,一定要在广大法官队伍中培养、树立正确的群众观,做到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生活上关心群众,把司法为民的过程变为为人民群众服务的过程。(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