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霸王电影国语版:聊:从扫黄肃腐现状侃开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4 22:00:09


        2010年,一张“站街女下跪”的图片在网络媒体上广泛传播,成热门话题,网友质疑警方执法存在暴力倾向,呼吁:站街女也需要尊严。警方为何高调扫黄,且乐此不疲呢?

        首先,成本低、见效快。男女关系是与生俱来的本能,简单快捷,人人皆是能手,所以犯错面广,反侦力低。警方随时出手都是硕果累累。富豪权贵不存在嫖娼,生理有需要自有人投怀送抱,这些人的“嫖娼”警方管不着,也无力管。而街头巷尾的皮肉交易,对警方来说,糟蹋这些人就像老鹰折腾小鸡,没有风险,即扫即得,见效特快。其次,吸引眼球,放大业绩。扫黄一出,媒体紧随,闪闪发光的长枪短炮吓蔫了裆下的枪,娱乐化的扫黄新闻让民众一饱眼福,警方的工作成效也得到了放大。这样的好事,不费吹灰之力,何乐而不为呢?最后,转移视线,调节情绪。扫黄轰轰烈烈,会让民众一时忘了对社会畸形现象及世风日下的不满,民众情绪得到缓解,警方压力得到减轻,政府工作得到放松。

        如果反贪,有关部门是否跟扫黄一样,雄赳赳气昂昂地大步向前?如今的贪官已不是毛泽东时代的凤毛麟角,可以说是遍地开花,走进这个花花世界,花未采,露水已湿衣裳,是低调回头,还是高调打击?平民们都拭目以待。肃贪二字写起来洋洋洒洒,说起来铿铿锵锵,搞起来呢?找谁下手?找谁都敢怒而不敢言。能当上官,谁都有背景,这萝卜一拨,也许就动了哪棵大树的根,到头来灰头土脸。扫黄两袖生风,肃腐呢?

        翻开华夏历史,古代封建帝王以施恩为名,经常赦免犯人。如在皇帝登基、更换年号、立皇后、立太子等情况下,通常会赦免罪犯,叫大赦天下。然而历朝历代因“枉法贪财、赃贿”等获罪入狱的,却从来不会被皇恩浩荡、惠泽天下而大赦。为何古代大赦天下唯贪官不赦?因为历代统治者都有一个共识,由于官吏的特殊地位、潜在能量、深远影响,贪官的危害性比任何罪犯都大,故而,谁都能赦免,就是贪官不能。
        需要说明的是,尽管历朝历代都有倡廉惩腐的法律举措,有的还相当详备而酷烈,但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封建专制下的腐败问题。这主要因为:首先,封建社会君主的权力至高无上,君主凌驾于法律之上,有权立法,也可随时破坏。比如乾隆并非不知道和珅贪腐,却依旧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其次,古代惩贪律令也有特权色彩,往往是“严下吏之贪,而不问上官”,有“刑不上大夫”的特权。大义灭亲的皇帝朱元璋,两袖清风的清官包拯,值得学习借鉴,但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也就凤毛麟角。最后,立法严而执法宽,尤其是越到各王朝的后期越是如此,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致使法律变成一纸空文,贪官横行,腐败蔓延,成为政权覆灭的主要因素。

        今天,反腐倡廉早已是共和国的一项基本国策,防腐拒变已是各级政府及官员的基本素质要求。但具体到法律实施与执行范畴,尽管不再搞大赦天下,却也有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提前释放等优惠政策。这些政策,对落马的贪官污吏基本是一视同仁。值得注意的是,现在不单是执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有时还因原有级别身份不同,享受到了格外的“优待”。前不久有媒体报道,某贪官入狱后竟然好像住星级宾馆一样关照备至。难道贪官比其他罪犯的危害性大的因素,已随着“与时俱进”消失了吗?我们不苛求要像古代一样不赦贪官,但起码在对贪官法内施恩时,比如减刑、假释等要慎之又慎。
        再有,去年有关部门想试行什么“赔钱减刑”“花钱买命”的办法,不仅让穷人很受伤,也混淆了法律的公正性、严肃性。更加难以理解的是,在惩治犯罪过程中,到底是命重要还是钱重要?到底是公民的权利重要,还是贪官污吏的经济实力重要?更有甚者,曾经有专家提倡取消贪官死刑,更是让我们大跌眼镜。无论何时何地,贪官污吏造成的危害远远大于其他犯罪事实,焉能视而不见?既然一般犯罪行为都没有取消死刑,为何要独独对贪官如此“厚待”呢?
        就拿贪官与抢劫犯相比较,抢劫犯无疑属重罪,若抢劫了万元,失主损失就是万元,当然还可能致使被抢者受到精神伤害。而贪官受贿万元,也许给国家造成的损失远不是万元,而是成百上千倍。湛江特大走私案中海关长曹某,受贿200多万元,可因他带来的海关洞开,给国家造成的损失多达上百亿。厦门走私大案中所有贪官受贿总额两个亿,可造成的关税流失多达300多亿。

        据经济学家胡鞍钢匡算,腐败每年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就有万亿之巨。毫无疑问,贪官要是成了气候,就会亡党毁国害民,显然比抢劫犯更可恶百倍千倍,又岂能赦免、焉能厚待?因此,笔者认为,对贪官污吏决不能心慈手软,不能被他们伪善的鳄鱼眼泪所迷惑,不能以党纪代替刑法,使其重罪轻判蒙混过关。封建社会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尚且能不赦贪官,以儆效尤。共和国为了社会主义现代化伟业,更应该严惩贪官,锄恶务尽。
        值得欣慰的是:薄熙来主政重庆做出了榜样,高调且大张旗鼓的打黑肃腐。2010年,重庆法院共审结贪污贿赂及弄权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756件,大小官员1034人被判刑。查办贪污贿赂犯罪976人、渎职侵权犯罪177人,其中厅级以上干部15人、处级干部235人;贪污贿赂10万以上的大案543人、100万以上的54人、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82人。

        黑在其表,腐在其里,打黑与反腐相结合,这才是重庆打黑越来越彰显的特点。重庆的黑社会与被同时端掉的官员保护伞相比,轻重如苍蝇与老虎,拍苍蝇不难,打老虎是政权向自己肉体深处动刀子,是共产党政权保持其“宗旨”的革命动作,需要有胆量和智慧。根据“打黑肃腐一段落,除恶务尽刚开始,尚未走出深水区”的判断,重庆的打黑行动正沉潜在深水区作战,不少腐败涉黑的官员已身在其中,“腰间挂着炸弹,自己浑然不知”。估计2011年一定会有更大批,潜藏更深的黑恶势力浮出水面,当然还会有大量的保护伞被拔出萝卜带出泥,让我们拭目以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