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电影:以史为鉴谈中国四大治腐办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23:33:47

曾国藩生于清末动乱年代。进士出生,从办团练到成为湘军统帅,终成清政府中举足轻重的军政要员,也使他的家庭成了名门望族。为使家运长盛不衰,他治家特严,常用书信教育家人。  

他在给弟弟的信中揭示《周易》中的道理说:“兄尝观易之道,察盈虚消息之理,而知人不可无缺陷也。日中则昃,月盈则亏,天有孤虚,地阙东南,未有常全而不缺者也。……是故,既吉矣,则由吝以趋于凶;既凶矣,则由悔以趋于吉。” “吉、凶、悔、吝,四者相互循环。吉,非有瑞祥之可言,但行事措之咸宜,无人非鬼责,是即谓之吉。过是则为吝矣。......吝则驯致于凶,悔则渐趋于吉。故大易之道,莫善于悔,莫不善于吝。”  

曾国藩对《周易》的这个具有独到见解的揭示,可不能忽视,因为它可以说明以下四个问题:  

(一)指出人们总是沿着“凶则悔”,“悔则吉”,“吉则吝”,“吝则凶”的规律在前进,任何人做任何事,都受这规律制约。这就揭明一个道理:在凶的环境中,“凶”对人会产生一种无形的,也是无法替代的力量,来逼使人们对自己的错误产生“悔”的心态和行为,从而使自己做事谨慎起来,由举措不当走向举措得当,从而也就改正了错误,同时也就使自己由“凶”走向了“吉”。但在吉的环境中,又会乐而忘忧,这就又会使自己的行为走向放肆,常把事做过头。这过头的行为叫作“吝”。正是这吝的行为又使自己由“吉”走上了“凶”。当“凶”的结果出现后,“凶”又迫使人们对错误产生“悔”的心态和行为。这样就造成了做事总是沿着凶而悔,悔而吉,吉而吝,吝而凶这样的规律在循环往复,在周而复始地前进。在这里没有神,也没有鬼,全由自己主观作用于这客观规律的行为所产生的结果来决定。  

(二)这规律还告诉人们,在人的一生中,只要通过主观努力常能保持住“悔”而无“吝”的心态和行为,就会不犯或少犯错误,犯了错误也能迅速得到改正,从而就会使自己所从事的事业立于常盛不衰的地位。由此可见,能否做到这一步,也就成了驾驭成败规律关键中的头等要事。  

(三)在“凶”的环境中产生“悔”的心态和行为,因为这符合规律中“凶则悔”的原则,所以容易做到。虽然容易做到,但也不是人人都能做得很好。对此曾国藩还说:“吃一堑长一智,吾平生长进全在受挫受辱之时,务须咬牙励志,蓄其气而长其智,切不可齐然自馁也。”也就是说,同处在“悔”的环境,也会因各自的志气大小,咬牙程度,智慧的长进等等的努力与能力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但从总体来看,这“凶”的客观存在正是逼着人们产生“悔”而走向 “吉”的动力。  

(四)在“吉”的环境中,怎样才能做到不产生“吝”而能继续保持像在“凶”的环境中所具有的“悔”的心态和行为,这可就太难了。因为“吉则吝”,说明有“吉”必有“吝”,所以在“吉”的环境中不产生“吝”,这就成了不可能的事;再说“悔”,因为“凶则悔”,没有“凶”就没有“悔”,现在既然没“凶”,又怎能保持住“悔”呢?但是如果在“吉”的大环境中能造出一个“凶”,这样就可以以“凶则悔”的“悔”来抵制“吉则吝”的“吝”,把“吝”抵消了,岂不就在“吉”的大环境中保持了“悔”吗?看来只有采取这样的办法,才能做到这一条。就是说,要实现这一条,就不能只在“吉”字上作文章,而应在“凶”字上下功夫。  

以上四点,第一、二点是主观对客观的认识,第三、四点则是为驾驭第一、二点(即驾驭成败规律)所做的不同努力。在努力中,做好第三点虽然不容易,但做好第四点就更难。纵观历史,有过多少能人贤士和英雄豪杰,他们的成就往往是在第三种情况下取得,则又往往在第四种情况下因做的不好而不能善终。曾国藩正是为使他的家人不遭此厄运,特提出: “大易之道,莫善于悔,莫不善于吝”的问题,也就是以上所说的第四个问题。但怎样就能解决好这问题,从理论上实际他也并没有再做出进一步的阐述,只是在实践的具体做法上提出了不少要求。从现在看,他这些要求也只是在“吉”字上狠下功夫的表现,但只在“吉”字上下功夫是解决不了的,所以曾国藩一生虽呕心沥血,一心想把他的家治成长盛不衰,但结果也只能再一次证明解决不了。对此举其治家之例作一个简要概括,便可看的更清。  

他说:“人之气质,由于天生,本难改变,唯读书可以改变其气质。” “天下凡物加倍磨治,皆能变换本质,别生精彩,何况人之于学?但能日新又新,百倍其功,何患不变化其质,超凡入圣。”又说:“银钱田产,最易长骄气逸气,我家中断不可积钱,断不可买田,尔兄弟努力读书,决不怕没饭吃。”  

由此可见,他把实现以上所说的第四点的希望全寄在读书上。  

为什么读书就能使第四点得到解决呢?他强调说:“明德、新民、止至善,皆我(读书人)分内事也。若读书不能体贴到身上去,谓此三项与我身不相涉,则读书何用?虽使能文能诗,博雅自诩,亦只算得识字之牧猪奴耳,岂得谓之明理有用之人也乎?”    

由此可知,在曾国藩看来,读书所以能使第四点得到解决,不是因为别的,而是因为通过读书能够明理,而明理之后就可以知道怎样做就正确,怎样做就不正确。因为他深信这一点,所以他一生读了那么多书,并通过实践把怎样做就正确和不正确的行为和看法写成书信或文章,教育他的家人,因为这其中不少内容是被他的实践证实了的珍品,所以当人们看了之后很少有不佩服的,连毛泽东早期读了他的书,都发出“独服曾文正”的惊叹,并把不少原文抄录下来当作激励自己治学修身的座右铭。这也正是曾国藩的最成功和最诱人之处。然而他的这种成功真的就能使他的全家做到永吉不凶吗?下面再举他对他家人的严要求的事例和结果便可得知。  

他说:“治家贵严,严父常多教子,不严则子弟之习气日就佚惰,而流弊不可胜言矣。” “ 昔吾祖星冈公,最讲治家之法:第一起早;第二打扫洁净;第三诚修祭祀;第四善待亲族邻里。凡亲族邻里来家,无不恭敬款待,有急必周济之,有讼必排解之,有喜必庆贺之,有疾必问,有丧必吊。”并总结他亲自治家的做法说:“我教子弟,不离八本三致祥。八者,曰:读古书以训古为本;作诗文以声调为本;养亲以得欢心为本;养生以少恼怒为本;立身以不妄语为本;治家以不晏起为本;居官以不要钱为本;行军以不扰民为本。三者,曰:孝致祥;勤致祥;恕致祥。”而且还指出:“家败之道有四,曰:礼仪全废者败;兄弟欺诈者败;妇女淫乱者败;子弟傲慢者败。身败之道有四,曰:骄盈凌物者败;昏惰任下者败;贪刻兼至者败;反复无信者败。”然而怎样就能做到常胜不败呢?他说:“大抵人常怀愧对之意,便是我福之器,入德之门。如觉天之待我甚厚,我愧对天;君之对我过优,我愧对君;父母之待我过慈,我愧对父母;兄弟之待我过爱,我愧对兄弟;朋友待我过重,我愧对朋友,便觉处处皆有善气相逢。如自觉我已无愧无怍,但觉他人待我太薄,天待我太啬,则处处皆有戾气相逢。德以满而损,福以骄而减矣。”为此他果断指出:“吾家现虽鼎盛,不可忘寒士家风味,子弟力戒傲隋。”为达此目的,他又指出:“凡天下官宦之家,多只一代享用便尽,其子孙始而骄佚,继而流荡,终而沟壑,能庆延一二代鲜矣。”为避免这种情况在他家重演,他提出:“仕宦之家,不蓄积银钱,使子弟自觉一无可恃,一日不勤,则将有饥寒之患,则子弟渐渐勤劳,知谋所以自立矣。”并规劝家人说:“凡世家子弟,衣食起居,无一不与寒士相同,庶可以成大器。若沾染富贵气习,则难望有成。”于是他特强调说:“莫买田产,莫管公事,我所嘱者,二语而已:‘盛世常作衰时想,上场当念下场时’。富贵人家,不可不牢记此二语也。” “吾家子弟,将欲自修而免于愆,尤有二语焉,曰:‘无好快意之事,常存省过之心’,”等等。  

曾国藩不仅一直这样坚持不懈地要求着他的家人,教育着他的家人,而且一旦发现有某种劣迹,都会及时指出,绝不姑息,如在书信往来中对他弟弟们说: “弟于世事阅历渐深,而信中不免有一种骄气。天地间唯谦谨是我福之道,骄则满,满则倾矣。.……吾家子弟,满腔骄傲之气,开口便道人长短,笑人鄙陋,均非好气象,贤弟欲戒子侄之骄,先须将自己好议人短,好发人覆之习气痛改一番,然后令后辈事事警改。” “来书有‘区区千金’四字,其毋乃不知天之已厚于我兄弟乎?……” “温弟则谈笑讥讽,要强充老手,犹不免有旧习,不可不猛省,不可不痛改!” “良田美宅,来人指摘,弟当三思,不可自是。吾位固高,弟位亦实不卑;吾名固大,弟名亦实不小,而又沾沾培坟墓以永富贵,谋田庐以贻子孙,岂非过计哉?”当他得知他弟要在家买田起屋时,他就写信告诉他们说,这是“重余之罪戾,则寸心大为不安,不特生前大为不安,即死后做鬼也是不安。”“去年沅弟起屋太大,余至今以为隐虑。”   

他不仅一直这样发现家人有什么不良端倪就及时指改,而且还根据一些事态来预测可能要发生的事而及时向他们发出警告,如在同治元年五月,湘军既得安庆,正包围金陵,他预测在前线直接指挥作战的弟弟可能会做错事,于是提前发出警告说:“近来见得天地之道,刚柔互用,不可偏废,太柔则靡,太刚则折。刚非暴虐之谓也,强矫而已;柔非卑弱之谓也,谦退而已。超事赴公,则当强矫;争名逐利,则当谦退。开创家业,则当强矫;守成安乐,则当谦退;出与人物应接,则当强矫;入与妻孥享受,则当谦退。若一面建功立业,外享大名,一面求田问舍,内图厚实,二者皆有盈满之象,全无谦退之意,则断不能久。此余所深信,而弟宜默默体验者也。”等金陵即将攻破之时,他又告诫他的弟弟说:“古来成大名者,除千载一汾阳外,恒有多少风波,多少灾难,谈何容易!愿与吾弟兢兢业业,各怀临深履薄之惧,以冀免于大戾。”经他这样努力,结果怎样呢?结果金陵攻破之后,湘军在金陵城内,“见人即杀,见屋即烧,子女玉帛,扫数悉于湘军,而金陵遂永穷矣”,“获资数千万”,“悉辇于家”,而且席卷了太平天国的金库。在平素,他的弟弟“每克一名城,奏一凯战,必请假还家一次,颇以求田问舍自晦。”造成“朋辈之讥议菲薄”,清政府也下令追查天京贮金下落,甚至有人多次力劝曾国藩应大义灭亲,杀掉他的弟弟曾国荃。使的曾国藩还得为其弟辩解说:“吾弟所获无几,而老饕之名遍天下,亦太冤矣!”通过以上所举事例足以说明,曾国藩虽然竭尽全力想使他的全家每个人能在“吉”的环境中做到力保“悔”的心态和行为,但最终还是没有达到目的。  

那为什么曾国藩本人在这点上做的就比较好呢?其实曾国藩本人做的好,也正是在他仕途一路顺风的大吉环境中,有个“凶”字始终在陪着他,使他不得不始终保持着“悔”的心态和行为。其表现,就是因为他是在给满族所建的清政府中做官,清政府一边用他,但又绝不会像用本民族人一样放心,尤其当他常年拥有重兵在外及在人们心目中得到很高威望时,就更不放心,从而会对他进行各种猜忌,在这点上,曾国藩深有体会地说:“祸机之发,莫烈于猜忌”!正因为有这个“凶”紧紧地伴着他,所以在他权威日盛的大吉的日子里,反使他生起强烈的“忧谗畏讥之心”,以至于不得不“请削封爵”。而他的弟弟们,因为前面有了他这棵大树给他们顶着风浪,相比之下他们就不会有这些感受了,即使有,也就很淡漠了,所以曾国藩在他大“吉”的环境中能继续做到保持“悔”的心态和行为,并竭尽全力教育他的弟弟们也做到,但他的弟弟们却怎么也做不到了,原因就出在这里。  

  写到这里,也解决了这样一个问题:在中国历史上,大一统的中央集权制的朝代,主要有两汉、唐、元、明、清等。他们所统治的时间分别是:西汉229年;东汉195年;唐289年;元162年;明276年;清295年。这其中有少数民族所建的元最短,清最长。为什么都是少数民族,一个就最短,一个就最长呢?过去有一种解释,说元最短,是因为元不用文化根底深厚的汉族知识分子,而清正是吸取了这一历史教训,所以清统治的时间就最长。用这一道理来说明清比元长是有力的,但要用来说明清比汉、唐、明都长的理由可就不充分了,因为汉、唐、明本身就都是汉族所建,当然朝中大官也多由汉民族的知识分子所担,但结果为什么反会比清统治的时间短了呢?现在才清楚了,原因就是清政府内部有一批像曾国藩这样的异民族人在作官,他们和清政府内的本民族作官的人相比,根子不硬,随时都会因猜忌而遭凶险,所以他们做出再大的成绩也不敢像它本民族的功臣那样高傲起来,而汉、唐、明反没有这样一大批怀此心态的大官,所以他们的统治反比清短了。  

以上事实说明,要做到在“吉”的环境中还能再继续保持“悔”的心态和行为,不使“吝”的行为产生与发展,或产生了也能很快得到克服,往往光凭读书明理和说服教育等各种“吉”的做法是不行的,而是只有在“吉”的环境中对产生“吝”的行为造成一种 “凶”的态势才能做到。对此人们从主观上往往又不愿接受这个现实,但现实又常常逼着人们不得不这样做,这就在中国历史上为解决这个问题出现了怎样用“凶”或用“吉”的各种不同的争论与主张。以史为鉴,虽然各种主张很多,但概括起来,也不外以下四种:  

(一)在“吉”字上作文章的解决法。这在中国历史上不论在政界还是学术界都大有人在,而且还出现了不同学派的主张和争论,其中如道家,认为“独任清虚”就可以治住人们“吝”的心态和行为的产生与发展,叫作“无为而治”;如墨家,主张“以自苦为极”的行为来解决,这就是他们所讲的节用、兼爱、上贤等内容,;再如阴阳家,主张以顺存鬼神来解决,这就是他们的“舍人事而任鬼神”的各种行为;再如孔子所创的儒家,则是“留意於仁义之际”,规定出不少道德标准和要求,这就是礼的内容,以此来规范人们的行为,提出“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一心通过“克己复礼”的施“仁政”“德政”的办法来解决。总之,无论学派有多少,但他们的共同点都是在教人照他们说的内容通过修身养性这种“吉“的办法来达到解决目的。但它们主张的内容则是各不相同或各有侧重,由此又引起他们间的不休争论,最后独有儒家在中国历史上取得了统治地位。从这角度讲,儒家倒成了在“吉”字上作文章解决这问题的代表学派。其实儒家的做法与内容并不新鲜,早在原始社会末期在向奴隶制社会转化的过程中就已经产生,并随着奴隶制社会的形成和巩固而得以发展,到春秋时,就因这种做法再治不住统治者“吝”的行为的泛滥,于是天下大乱,造成“礼崩乐坏”大局。面对天下大乱,怎样达到天下大治,即怎样由“凶”走向“吉”呢?在孔子眼里,他并没看出造成“礼崩乐乱”大局的原因是什么,而只认为天下大乱是因“礼崩乐坏”所造成,于是他站出来删诗书、定礼乐、赞周易、修春秋,参加当时的百家争鸣,力劝各 国 君王接受他的主张,认为只要使那些旧有道德得到新生,天下就可得到大治,结果怎样呢?  

1,因为他的主张,本是传统做法,周天子正是坚持这种做法因不能治住各诸侯国贵族们“吝”的行为的产生与发展,才走向天下大乱, 所以当时就没人再相信他这种主张能由乱而走向治,为此他周游列国,进行说服和宣传,结果到处碰壁,楚人警示他说:“往者不可谏兮,来者犹可追也”,后来他也知道“吾道不行矣”,但最终也没有找准不行的原因,直到临死的前七天,老泪纵横,也只是怨“天下无道久矣”(即“礼崩乐坏”久矣),结果使他的一生只能在穷困潦倒中度过。  

2,到了汉代,天下由战乱而走向太平。这太平是经过长期战乱得来的,实在是来之不易。然而怎样才能永保这太平呢?他们开始用黄老(即道家)思想治天下,后来换用儒家思想治天下,从此也就使中国走上了“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道路。走的结果怎样呢?结果包括汉代本身和以后各个朝代,都因治不住“吉则吝”的行为而最后都不得不以“吝则凶”告终。也就是说,都因统治者在“吉”的环境中用儒术不能治住“吝”的行为的产生与发展,即不能再继续保持像在“凶”的环境下所具有的“悔”的心态和行为,从而产生了自身的腐败,并因这腐败的发展又激起了民众的不断反抗而导致王朝灭亡。  

3,关于“大同”思想,其实这正是孔子当时对世事有感而发,说明孔子当时治乱的最终目的就是要达到这个目标。怎样达到呢?他说:“安上治民,莫善於礼”,而且又把这目标写在《礼记·礼运》篇之首,显然这就是教人通过对礼的运用来实现。在《礼记·大学》中又指出:“修身而后齐家,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自天子以至於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这又是说,只有“修身”才是根本,才能使行为符合礼的要求,而后才可实现 “齐家,治国,平天下”即达到世界“大同”这一宏伟的奋斗目标。但结果又怎样呢?结果不但孔子在世时他的主张没被任何一国所采纳,而且到汉代及以后的各朝各代虽然都用儒家思想来治国,并经无数贤士能人前仆后继的忘我努力,不但都没有实现了“大同”,而且使的每一个朝代都因治不住腐败而灭亡。  

曾国藩在解决这问题上,其实就是继承了儒家的这种传统思想和做法,虽然他竭尽了全力,也很有特色,但实践却再一次证实,也同样不能使问题得到解决。  

由此可知,“吉”的办法看来虽好,也很有诱惑力,但归根则都成了空话。统治者用此有诱惑力的空话来骗人,归根也是在骗自己,它把自己骗到了灭亡的道路上而自己还不知觉,致使各朝各代都不得不以悲剧告终。  

(二)在“凶”字上作文章的解决法。这一办法也始于春秋战国时期,当时天下大乱,各诸侯国彼此间争霸战争日趋激烈,而各诸侯国内部的贵族们(掌权者)并不因此而产生忧患之感,照旧只顾自己享乐(即腐败下去),这不仅会失去争霸能力,而且会亡国,然而怎样解决这问题呢?实践告诉他们,儒家所主张的传统做法已经不能达到目的,怎么办?于是有为的各 国 君王产生了变革的各种想法,学术界产生了怎样变革和变革内容的百家争鸣大局,从而形成了变革大潮。在变革大潮中,最成功者就是秦国的商鞅变法。他通过立法,限制贵族们的养尊处优和各种特权,使之等同于普通百姓,叫做“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一旦他们(掌权者)的养尊处优和各种特权行为出现,就会遭到法的无情制裁,正是法给贵族们带来这个“凶”,才逼使他们在他们还认为“吉”的时候也不得不保持 “悔”的心态和行为。正因为这办法有效,才使秦国在春秋时期由弱变强,到战国时期便独得天下,完成统一。在以后的各朝代,虽然都以儒家思想为主,同时也都无不在法治上狠下功夫。但结果又怎样呢?也以秦为例,在打天下时,法确实使它由弱变强,而当它取得天下之后,确实又因“父老苦秦苛法”而很快走向灭亡。这说明在打天下的时代,法确实能起到治强作用,而到治天下时,事实又告诉人们,法又在起着促使胜利者走向衰亡的作用。  

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在打天下时,要想保官和升官,虽然得靠上司的赏识和大家的支持,但这时为夺得天下,首要问题是争得民心,因此这时从上到下为争得民心就都不得不在正义和成绩上下功夫,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打得天下,也才能保官和升官,舍此没有第二条路可走。而到治天下时,保官和升官虽然仍是靠上司的赏识和大家的支持,但要达到这目的,却不再是只靠正义和成绩了,而是逐渐走向主要靠和上司的关系而定了。从此当官的也就逐渐走向不再像打天下时那样根据是非的标准办事了,而是根据上司的脸色办事了,也从此使的官场上不再是维护是非的场所,而是成了怎样能当官和升官就怎样做的地方,这就使的官在打天下时能像清道工一样给人在心灵上以清洁的享受,而到坐天下时就摇身一变,或快或慢变成了像厕所中的石头,成为最肮脏,最臭,却又是最硬的东西,使的百姓一见就恶心,却又使的百姓诚恐诚慌,不敢碰它,叫作“民不与官斗”。尽管官场更加强调是非,其实他们早把是非变成了由他们信口雌黄或口是心非的东西,往往把假话当作真理在喊,用来掩饰他们的肮脏行为,从此“是非无正,人用其私”,这时的官场,若谁再像打天下时那样坚持正义,不但不能得到应有提拔,而且会使他的处境很快变成像在敌占区从事地下工作一样有风险,结局甚至更惨。在这样的大环境下,法官也是官,为了保官和升官,为了求得私利,法就很容易被他们顺手变成讨好上司,并和有关人搞好关系的最好礼品。同时为了满足填不满的欲壑,开始吃了被告吃原告,使法实际蜕变成了钱多的人整钱少的人,权大的人整权小的人的工具,成了官官相卫、相为、相护和保护富人的工具。虽然这时也常有不少赃官和富豪被绳之以法,但和现实一比,发现最根本的原因是他们没有找下硬后台,只要有了硬后台,犯了法也照样飞黄腾达。这就使的这种镇压不但起不了好的教育作用,反逼使想升官和想发财的人都不得不在寻找后台上大肆活动。然而寻找后台就得有资本,可是资本从何而来?这就又促使官场上的权钱交易、官匪勾结、卖官买官等等的贪赃枉法之风会越刮越大起来,同时也就造成对贪官越镇压越多,案子越办越大,层次越来越高、涉人也越来越广的后果。在这现实中,对平民百姓来说,要想打赢一场官司,就得拿上钱财到处去找人说情,最后官司虽然打赢了,所欠的债务也就泰山压顶了,更甚者,钱也花了,家也穷了,却因对方比自己更有钱,官司也输了。百姓有理打不起官司,也看不惯这世道,甚至自杀,或奋起一拼,反被法所制,反过来还责百姓不善用法,结果使最有理的人成了最没理的人。由此看来,法在治罪,实际法并治不了生罪之根由。正因为是这样,所以法也照样不能使后来任何一个因胜利而建的新朝代在前进中跳出灭亡的命运。  

在法的问题上,曾国藩是怎样讲的呢?他说:“世风既薄,人人各挟不靖之志,平居造作谣言,幸四方有事而欲为乱,稍待之以宽仁,愈嚣然自肆,白昼劫掠都市,视官长蔑如也。不治以严刑峻法,则鼠子纷起,将来无复措手之处。是以一意残忍,冀回颓风于万一。”在这里曾国藩很坦率,他认定严刑峻法就是用来专治“官逼民反”的民,为此他后来还设了什么“清讼局”,“礼贤馆”,以加强这样的法治建设。  

他这样的法治建设和当年商鞅的法治建设有什么不同呢?最根本的不同,商鞅则主要用法来治官的特权,而曾国藩则是用法专来治因官的特权所造成的民对官的反抗,   

曾国藩的一生确实也很想为民多办些好事和实事,也很反对官的特权行为,但在实际行动中,为什么又把法对准民呢?其实在他看来这就是在为民做实事,因为只有稳住大局,民才有个安居乐业的环境。而“官逼民反”的民则正是乱这大局的直接行为者,不首先依法治住他们的这种行为,就不能稳住大局,所以对这“乱民”就必须“一意残忍”。但他却不会想到,想到了也绝不承认,承认了也绝无法改变,像他这种只从稳定大局出发,说来很正义,却因治不住腐败,实际却正好是稳定了官害民的大局,稳定了腐败产生和发展的大局,因此也就成了最反民的行为。虽然如此,他还想“冀回颓风于万一”,说明就他主观愿望,他确实是想通过法能做到像当年秦国的商鞅那样,挽回“颓风”,走向强盛,但实际却再也不能做到了,这又是为什么呢?当然原因很多,如前所说,商鞅用法主要是治官,曾国藩用法则变成了主要是治民,所以产生这个变化,并不一定是曾国藩的主观愿望,这其中最根本一条,就是商鞅处在秦打天下的时代,而曾国藩则是处在清治天下已走向腐败了的时代,说明到了治天下已腐败的时代,再有作为的官,站在官的立场上,也就只能是如此了,也说明势到如此,官就都成了如俗语所说:“天下乌鸦一般黑”。  

通过以上所述,可以知道,在打天下和治天下的不同时代里虽然都在强调法治,但实际却是,打天下时强调的法则是以治官为主,而到治天下时所强调的法,无形中就变成了以治民为主。这一变,对民来说,法就成了“苛法”,对官来说,法就成了保护和维持他们继续腐败和制造腐败这样一种社会秩序的工具。  

对此,早在战国末的韩非总结春秋战国时期在变革中为什么有的能变强,有的则变弱,有的强了一阵,又很快变弱的事实就已经指出:“治强生於法”,但结论则是:“明主治吏不治民”。就是说,要使法能生出强,关键还要看是把法用在以“治民”为主上,还是用在以“治官”为主上。这实际也就是说,用在以“治官”为主上,这对官的“吉则吝”的行为就是“凶”,然而“凶则悔”,“悔则吉”,从此就改变了官的“吉则吝”→“吝则凶”的发展方向,而走上了“凶则悔”→“悔则吉”的发展方向。若把法用在“治民”为主上,效果就会正好相反。因为人民的一切灾难往往是由官的“吉则吝”的行为所造成,当民再忍受不下官的这行为时,就会起而反抗,结果却遭到官的以法镇压,这就保护了官的“吉则吝”的行为,并助长了它的发展,因而也就加快了官下一步的“吝则凶”结局的早日到来。正因为这样,所以把法用在治官为主上,就会治出强,而用在治民为主上,就会加速自己的灭亡。  

韩非的结论,是他总结春秋战国的战乱情况所得,但他没能看到战乱过后治天下的情况,所以他不知道,战乱过后治天下的和平时期,因为这时不但没有了战争这个“凶”对官的直接威胁,而且有了强大的军队和公检法对官的保护,这就使官进到绝对的安全中。这大局的变化,也就使官由“凶则悔” →“悔则吉”的发展方向转到了“吉则吝” →“吝则凶”的发展方向,同时也就使整个大环境由治官为主转到了以治民为主,所以到治天下时,再 明智的 君王却也再不能做到以治官为主了,顶多,尤其是开 国 君王,能杀掉几个不法的大功臣,起到一时的作用,但却不能从根本上扭转这发展的趋势。说明在治天下时,要使法再做到以治官为主,就不单是法的内容问题,更主要的是应该解决大环境的问题。否则,法的内容再健全,君王再明智,也将无济于事。历史的事实也正是这样告诉人们的,如当年的刘邦,进关中他只规定了三条法的内容(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者抵罪),结果就灭了法制较健全的秦。再以现代史为例,蒋介石立了那么多法,而毛泽东当时却只有一个“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结果却不是蒋介石胜了,而是毛泽东胜了。而且历史上的改朝换代几乎都是在这种情况下实现的。这是为什么呢?这并不能说明失败者的君王都昏,其中最关键的问题,就是失败者和胜利者所处的时代不同,失败者是处在他治天下的时代,因为这时代对他已经没有了以治官为主的大环境,所以他们的法再健全,君王再明智,也会因治不住自己官员的腐败而失败。而胜利者则是处在他们的打天下的时代,因为这时代对他具有以治官为主的大环境,所以法虽不健全,但却能治住自己官员的腐败,所以就胜利了。由此可知,尤其在治天下时,能创造出一个以治官为主的大环境才是根本。然而历代各朝,不是不懂这道理,就是拿不出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所以只在法的内容上下功夫,想以此达到地久天长,结果只是一种幻想,一种自我鼓励,甚至是一种自我欺骗,最终都因治不住腐败而灭亡。这历史的教训实在值得注意,不可重蹈。  

(三)用造反的办法来解决。这就是,各朝在建国之后,虽然一方面突出用儒家思想教育人,一方面又狠抓法治建设,因为这两种办法都不能有效地在治天下时治住腐败,结果就逼的百姓走投无路,只好铤而走险,一次一次地起来造反,叫作“替天行道”,最后形成了大规模的农民战争。在战争中,因为谁不得民心,即谁不“替天行道”,谁就会失败。正是这可怕的失败,逼着战争各方都必须认真的,不能有半点虚假的,来尽快消灭腐败,因为收效慢了,都会被收效快的所战胜。就这样,在“替天行道”的战争中就使的参战的各方实际开始了肃清腐败的大竞赛,这时谁都不会再把消灭腐败说成是长期战略任务来搪塞,来骗人,像明末农民战争所形成的十三家七十二营,其中张献忠所领导的这路农民军,当时为迅速达到消灭腐败,特树七杀碑,写道:“天生万物以养人,人无一德以报天,杀杀杀,杀杀杀,杀!”就是要把不替天行道的贪官污吏都消灭,而且心情显得迫不急待。而李自成(闯王)领导的另一路农民军却做得更好,使的百姓到处唱起“迎闯王,不纳粮”,“早早开门拜闯王,管教大小都欢悦”的歌。正是这些起义军在消灭腐败的这种竞争中才使明的腐败得到一次大清理,结果在清理明的腐败的胜利中却又使自己走向了腐败,最后才又被正在东北兴起的后金打进来,这虽是少数民族,也有着一定的种族歧视,但他们的兴起却能消灭腐败,故建立了清而完成统一,并巩固了统治,从而使中国历史的前进由明到了清。  

在中国历史上,总是由不能替天行道的贪官污吏的腐败行为激起广大劳苦大众的仇恨而起义,起义之后通过残酷战斗,只有在打乱维护腐败的旧秩序时,才能迎来治腐败的新生力量,也从而才使社会的腐败得到一次较彻底的大清洗。但战争本身给人带来的灾难却又是巨大的,可是没有这样的战争,腐败就得不到消灭,历史的前进就是这样的残酷和无情。  

在曾国藩著作中,如前所说,他是真想解决当官的腐败问题,也真想尽力为百姓办些实事、好事,并为此他讲了那么多道理,也规定了那么多该做和不该做的事,而且首先要求从自己家的人做起,但当人民真起来用战争办法彻底解决这问题时,他又是一个最坚决的反对者和最残酷的镇压者,实际他又成了一个最坚决支持和维护腐败的人。这也正是曾国藩的最可悲之处,其实这也正是在腐败时代再好的人作官也都无法改变的命运。  

孙子说:“善战者,求之于势,不责于人。”为什么人民造起反来就能治了腐败呢?因为人民造起反来要“替天行道”,这就造成了谁都不敢对腐败进行掩饰的态势,所以就能治了腐败。为什么时代腐败了,德治、法治,再健全也不能治住腐败呢?因为它只在“责人”上下功夫,今天责犯法者觉悟(修养)不高,没德行,不懂法;明天责执法人力度不强,素质不好,没责任心,总之只知责天下人如何如何,就是不知责为什么就不能给天下人创造一个有利的反腐败的大好态势,结果虽然杀了那么多腐败分子,也撤换了那么多执法不力的官员,还是不能使时代得到根本好转。由此看来,孙子这句话,对打天下指挥作战是真理,对治天下领导治腐败同样也是真理。  

为什么法在打天下时就能做到以“治官”为主,起到治强作用呢?现在就更加明白,因为当时借助了打天下这个“势”,而到治天下时,没了这个“势”可借,所以明主也就再不能做到以“治官”为主,也因此就使法再起不到能像打天下时那样的治强作用了。明白了这道理,在治腐败问题上,就应首先求之于势,不责于人。只有做到这一步,才能真正在效果上治住腐败,否则,下再大的决心,做再怎样的努力,甚至努的吐了鲜血,恐怕最好的效果也只能起到一时的按下葫芦起来瓢的作用,对百姓的感受来说,最终都成了空话,成了领导骗人和无能的表现。  

(四)用综合以上三种办法之精华的办法来解决。这就是历史进到毛泽东时代,毛泽东一方面继承和发扬儒家“观念哲学”中“强调主观能动性”的长处,主张在做任何事上都要突出思想,以最大限度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这点就成了毛泽东思想的显著特色;另一方面对儒家只强调“修养”,不能使自己的主张在实践中像秦始皇那样能成为现实的事实进行批评说:“儒术伪耳”,尤其在治天下问题上,则越来越感到用孔子“修养”那种“吉”的办法是治不住官员们的腐败和发展,相比之下倒远不及秦始皇用法等手段所造成“凶”的局势有效,于是毛泽东说: “秦始皇比孔夫子好的多。孔夫子是讲空话的。”“秦始皇是厚今薄古的专家”。毛泽东这是在总结历史,也是对自己治天下亲身经验的总结,也是借古人在说服教育自己的忠实战友们,让他们也要改变过去在打天下时曾认为是正确的一些认识与作法,如对刘少奇就是一例,在打天下时毛泽东对他所著的《修养》给过肯定,还说三天不学习不如刘少奇,并把刘少奇作为自己接班人宣告天下,但到治天下时,则逐渐认识到若用《修养》的做法,共产党照样会像儒家一样只说空话,成为“伪”君子,使时代腐败,使党变质,但刘少奇却不这样认为,而是对他的《修养》进行修改后重新出版,表明一心要用“修养”治天下,事到这时毛泽东对他的行为不但不再肯定,而是引起了对革命前途的无限担心和忧虑,以至于不得不下大义灭亲的决心,忍痛对打天下时甚至是最忠实的战友在举国上下彻底批判。与此同时,毛泽东虽然感到在治天下问题上秦始皇用“凶”的办法比儒家用“修养”的“吉”的办法更现实,但同时也认识到只用法这一种能制造“凶”的作法也照样治不住腐败,怎么办?面对这事实,他又总结历史上各朝腐败的最终被治理,都是在农民战争实现改朝换代这个“凶”的过程中才完成,于是他创出一种新方式来取代战争的办法,这就是在正确思想指导下,要建起过七、八年就广泛地发动群众来一次大规模的群众性的整风运动的新制度,让群众在运动中对官的一切腐败来一个底朝天的大揭发,造成一种局势:使任何人对任何人的腐败行为都不能不让群众如火如荼和无法无天地大揭大批,而且一旦揭出,又使任何人对任何人的腐败行为也都无法实行包庇,从而使官场的腐败得到一次大清理;使大家公认不可救药的坏官得到应有惩罚;使有毛病的官得到尽可能挽救;使好官得到应有的提拔和重用。这样在运动过后,使整个社会就像倾盆大雨后的万里晴空,不仅天显得更蓝了,更高了,更明了,而且空气也显得格外新鲜了,万物也显得更有神气了,这效果不仅胜过了战争,而且损失也远比战争要小的多。  

正是这群众运动造就的这种社会态势,才使的在运动过后相当长时间内,没人再敢贪赃枉法,再不会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弊端。这对执法人来说,就给他们造出一个能真正做到依法办案的大好环境,“依法办案”才不会成为空话,从而才能还法一个公正,使法在任何时候都能起到治强作用。同时也就使法成了群众运动过后来巩固群众运动成果的最佳工具。当再过七、八年等新的腐败又抬头或发展,就及时再通过群众运动来一次横扫,对此绝不手软,因为只有这样,即使权势者在平素能一时侥幸逃脱法的制裁,但也绝无法在群众运动中再逃脱群众对他的无情揭发,从而就造出一个“腐败必凶”的社会大环境,以此逼着任何一个官在他当官的“吉”的环境中都不得不保持“悔”的心态和行为。毛泽东说:“有无认真的自我批评,也是我们和其他政党互相区别的显著的标志之一。”其实这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正是“悔”的心态与行为的一种体现。在打天下时,因敌人武力的逼迫。使大家保持了“悔”的心态和行为,在这情况下,加上党的正确教育和严格要求,因为其他政党做不到这一步,所以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就成了共产党当时的显著标志之一。但到治天下时,因为没了敌人武力的逼迫,这时党再怎样加强正确的教育和严格要求,却也很难再能保持住这一显著标志,但实践告诉人们,又正是毛泽东发明了这群众运动的办法,才使共产党能在治天下时保持了这一标志。同时也就保持了每一个共产党人在治天下时能和打天下时一样对人民的事业不犯或少犯错误,犯了错误也能很快改正,同时也就一改仕途多风险的命运。  

当然在这全过程中,无论在那一个环节上,又都必须突出思想,使人懂得为什么要这样做,从而把这样的做法变成每个人的自觉行动,反过来通过这样做的实际成果,就又充分证明了从领袖到各级政府,到每一个党员和官员所说的话,所许的愿,就都成了现实,成了真话,从而也就进一步赢得老百姓对领袖,对党,对政府的更加信赖,更加拥护,也就更加尊重。毛泽东时代的共产党威信那样高,人民不信神不信鬼就信共产党,原因就出在这里。  

群众运动起来之后,直观看主要有两大弊端,即无序性和过火性,可是正因为“无序”,才能打乱产生腐败的旧秩序,才给腐败造成无处藏身的大势,也就从根本上抑制了当官的因有权而想包住自己腐败行为不被揭发和制裁这一侥幸心理的产生;因为“过火”,才更使人对腐败产生“凶”的感受,从而才不敢再腐败。总之,正是这两大弊端,才是这群众运动成了医治这腐败的最有针对性的灵丹妙药。这也如打仗,再好的指挥官也不能做到没有牺牲,顶多能做到以最小牺牲来换取最大胜利。从直观看,这牺牲就成了打仗的最大弊端,但实际战争又正是靠这精神才能取胜。再如治病,吃的药总是有毒的,有些难治病常常只有用大毒之药,以毒攻毒,才能得到医治,而且药总是不适口的;如果是动手术的病,动手术总是要痛的,甚至风险很大,就是说,从直观上看,再好的医生给人治病都会产生这些弊端,然而又正是通过这弊端才能治好病。治腐败也如这打仗和治病,若只看到这弊端,就不冲锋陷阵,就不求医治病,结局就只能是投降和死亡。  

再看“无序”,这“无序”是指什么呢?因为在群众运动中,最大的特色就是把权力交给群众,群众有了权才会有真自由,才能真按自己意愿办事,因此这也就成了最民主的时代,即人人都当家作主的时代。但同时,人人都为了实现自己当家作主的自由,都想自己说了算,就不愿再服从别人,可是别人也不再服从自己,但为了使别人服从自己,却又说服不了别人时,就会用武力来强制对方,而对方又会起而反抗,这就会造成争斗不息的“无序”时代。由此看来,这种“无序”倒成了群众真自由,真民主,真当家,真作主的表现。斗的结果,必然是胜者最后做起败者的主,但败者从此又失去了作主的自由。由此可知,使人真正都得到民主和自由的社会是不会长期存在的。但同时也应看到,正是这种暂时的无序,才会造成官家治不了百姓,反过来官家的腐败才会被百姓所治。同时还应该再看到,正是在大家的这种真自由、真民主、真当家、真作主的这个“无序”的时代,人们藏在心底最深处的各种意愿才能得以真正敞开,舍此,就不会敞开的这样彻底,这样真实。也正是在这个时候,才能使的各种人才和各种思想大量涌出,人常说:“乱世出英雄”,这虽是总结历史所得出的结论,道理却就出在这里。若这时能在马列思想指导下,把其中对时代发展最有益的共性概括出来,及早制定为中央的现行方针政策和路线,以这样的办法使无序很快走向有序,因为这是在人民最真实意愿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新秩序,所以它就最具人民性,再加上群众运动对腐败的医治,这就会保证当官的在这时能按新政策(即民的意愿)给民当好家,做好主。单从形式看,好像这最后又是回到了当官的说了算的时代,但实际它已经超脱出当官的打着为人民的招牌,行沽名钓誉自己说了算而给社会所造成的最大虚伪性。并由此可知,过七八年来一次大规模的群众运动,不仅是医治腐败所需,而且是从根本上来保证政权永不失人民性所需。由此可知,这群众运动的最大长处,就是在运动中既能把民意最充分调动出来,使各自的才能得到最充分发挥,又能在运动过后使官权成为人民真当家作主的体现。至于它的弊端,实际就成了像妇女生孩子,阵痛总是难免,因阵痛就反对生孩子,实际就等于在毁灭世界!   

近代人爱讲民主,其实民主,在中国和殴州的概念原是不同的。在殴州把“全民“选举领袖叫民主;在中国,把出现给民主事的人叫民主。前者的含意是指国家的事要“由民作主”来决定,事实上不会成为现实;后者的含意是指国家领导人要“给民做好主”,事实上也很难实现。而毛泽东的群众运动,实际是综合了这两种不同概念,把前者作为实现后者的一种手段,归根就是通过群众运动这种能使民真作主的形式,以达到教育各级官员来给民做好主这个目的。以往的历史也告诉人们,只有有了前者,才能有后者,才能使后者成为前者的延续,政府的权力才能真正成为“人民政权”,也才能使这个政府成了人民当家作主的真体现者。从现在看,能做到这一步,舍此还没有创出比这更实在也更有成效的新做法。  

北京刚解放,毛泽东要进京了,但想到李自成进京后的下场,心情就十分沉重,一方面让大家讨论这问题,另一方面又说自己这是“进京赶考”。后来的事实证明毛泽东确实不是李自成,因为李自成没有交出像毛泽东这样的答卷,而毛泽东交出了。  

从以上四种治腐做法可以看到,在第四种做法出现之前,只有在第三种做法中,即在农民起义的战争中,才能产生出真正的治腐力量,并夺得政权,走向强盛.但这新政权又因治不住自身产生的新腐败,结果就又由盛走向衰,最终又出现了这时当权者最不愿看到,而且要坚决镇压的第三种做法,然而又正是在这第三种做法过程中才又出现了真正能消灭腐败的新生力量而走向强盛,再夺得政权,但接着也同样因治不住自身所产生的腐败而衰亡,这就使的中国最终谁都不能跳出一治一乱,一盛一衰历史循环发展的这个怪圈。面对这残酷的现实,像曾国藩这样的高官,虽有大志,也有大才,终生“劳苦忍辱”,一心要解决这问题,但到头来都因解决不了而不得不说:“命运作主”,并且断言:“凡盛衰在气象”。这也就是中国人常说的:“人谋不如天谋”,实际这就成了中国人的任天为治的思想内容及由来。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些人还不是不懂规律,尤其是其代表人物,往往对规律阐述的还很深刻,甚至一针见血,令人折服,就如以上所谈用“凶”的道理,其实孔子早有所悟,他读《易》时,对“否”卦九五爻辞的“其亡,其亡,系于苞桑”的含义,他就指出:“危者,安其位者也;亡者,保其存者也;乱者,有其治者也。”一心要通过对这《易》理的揭示来教人做到: “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亡乱。”这还不够,他进而从重要性上又指出:非此不能达到“身安而国家可保”的目的,所以他在震卦中还特强调说:“君子以恐惧修身”,以此来教人加强在这方面的“修养“。但当人们知道这一切后,却仍然做不到那又该怎么办呢?对这至关重要的问题他可就再也说不出个好办法了,这就使得后人只好归在天命上,曾国藩就是这种人,结果就只好因失败而屈从于天,屈从于规律,实际在规律面前反成了束手无策者。这里的关键,不是没有发现规律,而是没有找到行之有效驾驭规律的办法。  

第四种办法,是不断总结前人和自己经验教训,失败了,再创新办法,绝不屈从于天,以此达到“与天争胜“的目的,这也就是中国很早就有了的“人定胜天”思想。关于怎样胜天的问题,中国也同样在很早就有了 “人强胜天”,“人众胜天”的各种观点,但到毛泽东时,则提出了自己新看法。他说:“关键,就在於把主观和客观二者之间好好地符合起来。”像打仗,“如果我们打不赢,不怪天也不怪地,只怪自己没有打赢。”认定这是自己主观不符合客观才造成,于是就从主观上找原因,正是在他这种思想指导下,在革命成功后,在对自己新政权内怎样就能治住腐败的产生和发展的问题上,才百折不挠地做了一次又一次的各种努力,同时也招来内部和外部的各种攻击与诽谤,虽然风急浪高,但他却始终以“胜似闲庭信步”的冷静,最后才创出了能使百姓把共产党当神一样加以尊重的第四种做法。  

关于这第四种做法为什么就能治住腐败,在《实用六十四卦》修改本中,在对《系辞上传》中的“鼓之以雷霆,润之以风雨。日月运行,一寒一暑”作解释时曾这样说:  

解放以后在解决自己官员腐败问题上,毛泽东提出过七八年就搞一次大规模群众运动来实现。运动之初,鼓动大家都要以X透视的眼光对当权官员权力失控,决策失误的官僚主义,和在行动上失去规范的随心所欲的违法乱纪行为,以及因此而产生出的各种腐败现象,都要进行震天动地的如火如荼地大揭大批,这时可真像是“鼓之以雷霆”;但在处理上,毛泽东又主张冷处理,强调和风细雨,强调重在教育,这时可又真像是“润之以风雨”。结果就使官员们接受了教训,受到了教育,从此在主观上再不敢腐败,这也就为官员的为人民服务的良知和行为的迅速生长创造下了一个极好机遇与环境,成了众官员能自觉抵制各种腐败的最好时期,同时也就造就出了一个蒸蒸日上,使整个社会平稳的像 “日月运行”一样有朝气,有秩序,有节奏的新时代。但七情六欲是人的天性,而七情六欲的大小,则会因各自条件的不同而不同,正因为是这样,平稳的社会反会使当官者手中的权力又成了自己七情六欲增长的条件和满足这七情六欲增长的工具,使权力失控,使决策失误,使行为失去规范,从此嘴上讲的和实际做的就会越来越成了两回事,并因此而产生腐败,使政权也就由最初的真为人民服务而转向了让人民真为我服务,自己也就由此而变成了新的压迫者和剥削者。毛泽东总结历史经验,认定这情况大约过七八年就生长起来,虽然如此,但对众官员来说,他们主观上还仍在为实现当初立志要做一个为人民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人在努力;但另一方面恰又在神不知鬼不觉的很“正常”的人情事故和工作的交往中使手中的权力演变成了满足自己七情六欲的条件与工具,但就因为是不知不觉,所以又视为当然。有时也明知自己在做违规的事,则不认为这就能成为和当年国民党的官员一样是在亲手播种和制造着腐败,更看不到它的危害,再和功劳相比,只觉着这算什么!自己也应该享受一下了,“老子不享受谁享受!”所以也同样会视为当然。正因为这一切,所以在这时就会把别人对自己批评的忠言当作诽谤,当作攻击,当作极“左”行为,当作不尽情理,一旦大家都发现问题严重,则已积重难返,成了不治之症。这就是他们和毛泽东的差距所在,商鞅把这现象称之“愚者暗於成事,智者见於未萌”。历史上曾有过多少圣贤能人下决心要解决愚者给社会造成的这一恶果,但事实上谁都没有解决了,不是他们决心不大,也不是他们说理不透,关键是创不出有效的解决办法。毛泽东在解决这一问题上和他们最大的不同点,就是不只是只从理论上讲出道理,更重要的是在创找办法上狠下功夫,最后他所认定的好办法,就是过七八年搞一次大规模群众运动来对自己当权的官员所萌生或已经腐败的行为进行一次横扫,就像对他们来一次彻底体检一样,以此使他们看到自己的毛病,也看到问题的严重性,把他们的毛病消灭在萌芽中,也就使他们由“愚者”再变成了“智者”,使正走在腐败边沿或已经腐败的官员,也就是正走在魔鬼边沿或已经将一只脚迈进魔鬼大门的官员的绝大多数挽救回来再成为创造人间天堂的功臣。由此可见,平稳和运动的这种相互交替的实际作用,就成了如同“一寒一暑”的交替才能有一年复一年的正常平稳运行的规律一样,结果就使的谁都治不了的腐败,在毛泽东时代就能得到根治。考其原因,就是因为毛泽东的行为能准确地把天地运行的自然道理用在了对人类社会制度的创建上,也说明毛泽东在行为上不但与天地准,而且是解决人类(包括外国人)谁都解决不了而自己则成了在解决这腐败问题上的最有成效的创造者和弥补者。  

但这也不是说这第四种办法就已经十全十美,因为这只是“明主”用来主治百官之病以保证百官能做到按民意办事的办法,而对“昏君”的“昏”病,就像对共产党在打天下时的王明等人那样,他们的决策本来错了,可因他们操持着中央大权,不但不承认有错,而且把错误说成百分之百正确,在全党强加推行;而把毛泽东本来最正确的主张,却说成是最错误的行为,却给以一次又一次最残酷最无情打击。这情况最后虽然纠正了,实际并不是只靠共产党自身的制度和毛泽东等人的努力,而是被敌人打的他们再无法坚持下去时才得以纠正的。可是到了打得天下的和平时期,这条件就没有了,这又怎样纠正呢?在解决这问题上,群众运动实际也很无力,这就是这一办法的最大,也是最致命的缺陷和弱点。  

然而怎样纠正这一缺陷和弱点,或者说用什么办法来补救这缺陷和弱点,毛泽东也曾指出过一种办法,就是说马列主义应该有分店。然而这分店怎样和中央保持有机联系,开多少为好,和中央及各分店之间在“为人民服务”问题上怎样实行公平竞争,人民(应主要是指工农)怎样从各店里选择最好内容,来换掉中央现行政策中经实践而认识到是不好的内容,或相形见绌的内容。可惜这一切的一切,毛泽东还没来得及实施,他就离世而去。因为这一办法没有实施,所以也不知这是对第四种办法的进一步完善,还是又创出的新办法,就都不得而知了,但就中国历史上至今所实施过的治腐办法,概括起来,大约也就是以上所谈的四种,至于这开“分店”的办法,因为没有实施,所以还不能把其内容概括进来。  

总之,在中国历史发展的长河中,说统治者为巩固他们的统治也好,说他们在率领他的臣民们为实现大同世界的奋斗也好,他们却都在为治理在他们统治下所产生的腐败在不停息地做着各种努力和斗争,以上所举四种作法,是作者在读曾国藩的作品时,深感曾国藩确实是一个想把世道治好,为此他终生“忧患劳苦”,不仅有着自我牺牲精神,而且著书立说,不少道理都讲的头头是道,令人铭心刻骨,使的《清史稿》在他的列传中对他作出了这样的评价:“凡规划天下事,久无不验,世即称之,至谓汉之诸葛亮,唐之斐度,明之王守仁”;慈禧称他“真是公忠体国之人”,虽然如此,但事实上他并没有治了当时的腐败,这一点曾国藩自己都承认说:“余忝居高位,惟此事不能力挽颓风,深为愧惭。”就是说,他竭尽了全力,还是不能挽回当时清政府正在加速灭亡的命运,这就使他自己的好话成了空话,成了骗人的话,也使他成了与民为敌的大刽子手,使的百姓对他恨之入骨,把他叫为“曾屠户”。像他这样的人,却落得这样的下场,真令人遗憾万分。为使天下像他这样的人在当官时不再出现像他这样的下场,就应该从中找出原因,于是引出以上一番看法与感慨,或许能使天下当官人在真想治腐败的努力中,能从中找出自己的得失,一改曾国藩的下场。不然辛辛苦苦干了一辈子,到头来恐怕连曾国藩的下场都不如,岂不太可悲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