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格斗技巧教学视频:可怕的开口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3 17:41:17

“门”还开着

2010带给我们深刻的那些话语、那些事件,在一阵阵红彤彤的鞭炮、灯笼、彩旗的掩映下已悄然退幕。但就在最近——2011年1月26日,刚要从大众眼前隐去冰山一角的李衙内李启铭站到了望都县法院的被告席上,开庭受审。

之前看李启铭和李刚虔诚道歉、泪流满面的场景,我还怀疑网友们的声讨是不是太狠了点;可事隔三月即当刮目相看——判决结果出来后,网上愤怒的声浪明显没有三个月前来得激烈,而“我爸是李刚”这句话的真实效用才令我有了切实的体验——与恶势力的斗争就如与韧性十足的弹簧较劲,你一松手,它就要把你顶回墙角:要么是大家无力、无心在与权贵的集团进行殊死搏斗、摁倒在地、揭开真相;要么是网友们对社会上权力的泛滥、颠倒已从失望走向绝望。我宁愿相信是后者的原因——起码这四天来守候电脑得到的结果是这样的。

我爸是李刚,有什么作用呢?首先,李刚在出事之后出于“道义”上的考虑,给死者家属赔偿46万,似乎足见他的忏悔之意,但我们要搞清楚这46万的来源及组成:20万保定市某有关部门“友情赞助”,20万保定市某公安机关“雪中送炭”,剩下的6万岂不是小意思吗?而且这钱的使用还有规矩的,他规定:死者家属在判决结果出来前只能使用其中的一半,且那一半还必须分次取出使用。拜托,人家可是一个女儿仙逝、家人痛不欲生,一个女儿身负重伤、治疗当急,你这样的“施舍”简直就是让看到了希望的绝望者还要为了得到希望多流尽几滴血,你干脆到医院把那张晶晶的氧气管拔掉算了了事!你看看李启铭的话不是叫嚣,简直就是醒世恒言、就是万能通关秘籍啊!

大家有没有想过,李启铭的肇事事件为什么拖了整整三个月才开庭审理?有人答:因为网友的干预和声讨迫使法官改变原来偏向李刚一家的判决。你错了!恰恰是网友的口诛笔伐让李刚一家意识到了事态的严重性,才在这掩人耳目的三个月里马不停蹄地打通关系、挽救李启铭的性命。要是普通人家的孩子法院早就动手了,谁家他是李家公子、谁叫他爸是李刚?

现在事实证明了,只要李刚一出手,他的权利脉搏简直可以用杀鸡焉用宰牛刀来形容:法庭鉴于李启铭家属积极赔偿死者46万,伤者9.1万元,取得对方谅解,李启铭悔罪态度较好,酌情从轻处罚,处李启铭六年有期徒刑。此话一出,我没有听见举国哗然,而是举国齐哀。我翻阅了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不论黑纸白字还是白纸黑字都清楚明白地写着: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且不论李启明的超速驾驶、酒后驾驶、口出狂言等多项行径,就凭他交通肇事后逃逸这一点,就可以给他判7——正穷大中任意一个年数的有期徒刑,甚至死刑。而李刚运用它强大的人脉关系把他儿子的罪定到了一个离谱的等级——6年。6年与7年,一年之差,是对中国司法最尖锐而险恶的讽刺,是对广大有良知的热心公民最阴险的侮辱和不公。这意味着,法律再怎样有宽恕、从轻处分的原则,终究可以让我权利的坠子轻松打破你的底线。他爹李刚在众目睽睽之下依然能够“不负众望”地扛起肩上的压力,并化压力为动力,用利益的扫帚轻轻松松就把阻挡他权力运营路线的陈一家扫过了法治的耕地红线。这岂能不是中国法治与法制的悲剧和杯具!?

把“交通肇事罪”改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另辟蹊径;把好容易改成的“异地审判”还是定在了保定区下辖的县市;把“交通肇事逃逸”的案件定性置在一旁,改为“正在讨论中”;把陈家、张家原定的案件诉讼改为了一份“法律意见书”和一份“刑事谅解书”……这一切的背后,我看见权力的怪兽与怪手再让一个个申冤者生沿悲痛,让正义的呼喊者消失了踪影,让取证的公安干警变成真空、变成机器,让九泉之下的死者咀嚼中国微弱的人权意识下泯灭生命和人性的苦果!我不相信这一切!纵然传出与陈晓凤同宿舍的女大学生全部无条件保研、使其封口不提任何消息,但我相信她们是不会以心灵倍受群众的怒火和来自地狱的冥火的蹂躏为代价来心安理得地接受的!

我想起一句古老却又亘古的话语: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愿天际中飘舞的灵魂与躯体,辉映人间更多光芒的希望、高尚的奇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