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级别工资标准表:某预备役团出手整治 让预备役官兵走出`执法队` - 振华军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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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http://www.zhjunshi.com/mil/2009-07-18/content1_3726.shtml某预备役团出手整治 让预备役官兵走出`执法队`
2009-07-19 12:24:43  文字大小:大 中 小 [举报非法信息] 已有评论(0)   有的地方利用预备役官兵的特殊身份,动辄派他们参加所谓“执法”行动,有损预备役部队的形象。面对这一问题,某预备役团果断出手整治。 6月25日上午,广西钦州市长平乡办公室主任、某预备役团警卫侦察连... [文章内容均转载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立场,仅供读者参考。] 时下,有的地方利用预备役官兵的特殊身份,动辄派他们参加所谓“执法”行动,有损预备役部队的形象。面对这一问题,某预备役团果断出手整治。    6月25日上午,广西钦州市长平乡办公室主任、某预备役团警卫侦察连预任班长陈小飞在电话中高兴地向团领导报告:在部队帮助下,我们预备役官兵从各种名目的“执法队”中“下岗”了。   “下岗”了,咋还这般高兴?   这事要追溯到4月初。某预备役团团长黄政带领机关工作组到警卫侦察连点验时,听到陈小飞直喊“郁闷”。原来,乡里以人手紧张为由,时不时安排预备役官兵充当“执法人员”去处理农民超生等问题。陈小飞还说,因预备役寓兵于民,人事、工资待遇等关系都在地方,所以官兵们只能硬着头皮去“执法”,否则在单位呆得就“不自在”。上个月,自己和一位战友因参加“执法”活动不积极,一部分工资都被扣发了。   陈小飞的“郁闷”,引起了工作组的高度重视。他们在随后的调查中发现,地方政府看重预备役官兵过硬的军政素质和高度的组织纪律观念,急难险重任务面前想到他们,这本无可厚非;但是,一些乡镇干部错误地认识预备役官兵的特殊身份,把一些由政府部门担负的行政执法活动或基层干部深感棘手的工作交给官兵们去完成,如经常派他们到乡里清收集资、处理超生等。这些做法既偏离了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而且不符合预备役部队的职责,直接损坏了预备役部队的形象。   发现问题后,该团果断采取了整治措施。团党委及时将有关情况向驻地市委、市政府做了汇报,并与市委、市政府联合下发文件,要求预备役官兵在尊重地方政府领导的同时,应坚决抵制与政策法律不相符、与群众利益相违背的“土政策”。同时,文件明确规定,地方单位动用预备役官兵执行任务,必须报经上级军事机关批准;对不落实规定者要通报批评,并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解放军报/乐成友 卢俊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