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告知书的回复:“先生”可以自称吗?(语文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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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可以自称吗?(语文信箱)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11年03月19日   第 03 版)
杜老师:
有一次,我在给自己写的文章署名时,在名字后面写上了“先生”,别人说这种写法不对。请问在汉语中,怎样正确使用“先生”。谢谢。
美国留学生马克
马克同学:
“先生”常见的用法有以下几种:
一、对男子的敬称
例如:对姓名是“王志刚”的男子可以称为“王先生”或者“志刚先生”。对男士也可以用“职务+先生”来称呼,如“总统先生”、“记者先生”。对不认识的男子,可以礼貌地称呼“先生”,对年龄比较大的,可以礼貌地称“老先生”。
二、对别人称说自己或其他女士的丈夫
例如:
(1)您先生在家吗?(2)我先生买了个新电脑。(3)她的那位喜欢下围棋的先生去跟朋友下棋去了。
三、称呼老师或医生
例如“张先生”是指“张老师”。这种用法过去多见,现在比较少见了。某些汉语方言区称医生为“先生”,例如:“昨天先生给我开了两服中药。”
四、称呼德高望重的人
对德高望重的人,人们尊称为“先生”,表示敬意。称呼的对象可以是男士,也可以是女士。例如“鲁迅先生”、“宋庆龄先生”。
“先生”不宜用来自称。文稿的署名,书信的落款,一般是写自己的姓名,不宜在自己姓名后加“先生”。
《语言文字报》原主编  杜永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