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细胞计数板:“官本位”不能赖生产力不发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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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洪波专栏:“官本位”不能赖生产力不发达
南方都市报  2011-03-18

    “官本位”这个词,应是社会生活中的基本词汇之一。日前在《新华文摘》第3期上看到一篇《“官本位”的成因及其消除对策》的文章,提到“官本位”本质、形成原因,消除“官本位”的任务、措施等等,算是很系统。文章说,“官本位”是一种社会心理和社会文化,固然不错,但这是本质吗?“官本位”并非政治学术语,从构词上讲,与经济学中的“金本位”相同。当人们讲“金本位”时,指的就是“金本位制”,一种货币制度,“官本位”难道不也是一种制度?

    网上有文献表明,1985年第2期《领导科学》刊登的《官本位制及其他》首次使用了“官本位制”,词源就是得自于“金本位制”,指的是干部人事管理中“不论是经理、厂长还是学者,统统要定一个相当于哪一级的‘官’,如县团级、地师级等等”。

    现在常见人讲“破除官本位思想”,基本不见人讲“破除官本位制度”。这种说法,好像“官本位”之所以问题严重,根本原因在于人们头脑里有“官本位”的想法,而不是“官本位”首先作为一种制度形式决定了人的思维或者行为追求。结果,破来破去,“官本位思想”不仅稳固无比,而且为了当官、保官、升官,在作假、行贿等传统招数之外,还发展出了拳脚相搏,乃至副职杀正职之类的肉体消灭形式。

    这篇要“消除官本位”的文章,既然视“官本位”的本质为一种社会心理和社会文化,也就是说归结为“社会的想法”,提出来的消除办法就顺水推舟地开列如次:消除“官本位”的“首要任务”在于加强思想教育,“根本前提”在于大力发展生产力,“基本思路”在于促进社会全面发展;而推进制度创新只是“切实保障”,坚持民主与法治只是“重要途径”,强化权力监督只是“有力措施”,与拓展人的价值实现途径(这被称为“有效方式”)地位类似。

    略可安慰的是,文章总算说了要制度创新,要坚持民主与法治,要强化权力监督。但这些毕竟不能与“首要”、“根本”和“基本”相提并论。我甚至想,这些方面被列为“消除官本位”的措施,大概只是因为文章写得很全面、很系统,面面俱到,什么都不拉下,于是就把制度建设、民主法治、权力监督都点到了。

    无论古今,无分中外,没有任何一个社会,会把“一切为了当官,当官就有一切”作为正当的思想加以推广。造福苍生、爱民如子、做公仆、为人民服务等等,都可谓思想教育,宗旨有高有低,但没有一个是提倡“当官为私”的。但众所周知,这并不能保证官员按照宗旨去做。

    大力发展生产力,不仅不是消除“官本位”的根本前提,而且“官本位”有没有,与生产力发达不发达,可以说没有什么关系。谁能说低下的生产力适宜于“官本位”,发达的生产力才能“民本位”?如果情况是这样,那么中国生产力还不发达,岂不就决定了中国必须实行“官本位”?权力不受民众和社会的有效制约,就必然是“官本位”,官位既是报酬,也是奖赏;是高贵的等级,也是衡量身份的尺度;是荣耀的来源,也是利益的保障。

    促进社会全面发展是极为重要的。然而,要说消除“官本位”的基本思路在于促进社会全面发展,无异于说社会没有全面发展之阶段,“官本位”是合理的。这篇“消除官本位”的文章,之所以把发展生产力、促进社会全面发展和拓展人的价值实现途径列为措施,说的都是用这些办法去减少当官的相对收益,这就可以使“社会文化”和“社会心理”不倾向于当官。然而,当官与不当官的相对收益与这些有什么关系呢?生产力再发达或者再不发达,社会保障再稳固或再不稳固,人的发展途径再多或再少,只要官员权力是不受限制的,一切都要换算到官位上去衡量,那么当官的物质利益和社会尊崇都是最高的。

    官员成为受民众约束的公共服务人员,并且成为公众监督、问责的对象,“官本位”自然渐渐消失。(作者系长江日报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