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洗鳄鱼仇影评:基层工作难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07:55:03
基层工作难啊昨天听说我的一位非常好的朋友,也是同事--一位派出所的所长出了些事情,因为处理辖区群众的一些案件,当事人没有满意,于是收集一些了所长的黑材料上告到了省公安厅厅长那。上告的具体内是一些所谓“知法违法”的事情。现在当事人“紧咬着”不丢,非要弄出些名堂不可,可苦了我的这位朋友。

  怪不得前几天我和几们朋友在一起吃饭,叫他一起吃,他心情很郁闷,直发牢骚。我安慰了几句。我的朋友原来一直在局机关搞写材料、政工、宣传方面的工作,没有在基层作实际工作的经验,另外气质、性格非常直,不会拐弯摸角,不是很适合和基层老百姓打交道,也真是难为他了。

  其实现在基层的公安工作非常难作,基层民警得适应复杂的执法环境。首先,队伍管理是一方面,所长得安抚住手下的一、二十号人马,不能“自家院里起火”,队伍不能出事,手下人也不能乱告你的黑状。第二,局领导及当地乡一级政府班子得认可、认同你,不管论公、论私关系得特铁,工作支持你,出问题想帮你、愿帮你。第三,会做老百姓工作,不管采取什么办法,得把老百姓“支走”,还得很满意,最起码不能让群众到上级部门告你。第四,工作业绩得搞上去,不能总在局里的什么严打会上做所谓的表态发言。要想做到这四个方面,首先要有个人的人格魅力,周围上上下下人确实敬服你,服你处理事情的能力,尊敬你的人品。不想着在你背后下黑手。其二得有经济做后盾,就是说还得会背地里“创收”,能问上边及打交道的部门“化来缘”,手头有“活范钱”。有钱气就粗、胆就正,就敢管理、显得会管理,出了问题也好摆平,就象常说得:“不得我面子吧,还不得毛主席他老人家面子(指百元面额人民币上印的主席像),我把毛主席他老人家都请来了--”。其三,会看人相面,身边人适合干什么,不适合干什么,心里很清楚,扬其长、避其短。不能说人家有缺点了,就全盘否定这个人,他作出成绩了,就由着他的性子来,这样迟早也会出事的。第四,心态得放正,不能“一根筋”,当“老爷”时,该出手时就出手,胆大、心细,有魄力。当“孙子”时会协调、会和稀泥、会睁只眼闭只眼、会装疯卖傻忍气呑声。基层工作非常繁锁,“上面千条线、下边就我一个针眼儿”,看准重点,先穿一条,慢慢来吧,把你急上病来,可没人替你受罪。所以说对所长要求太高了,所担的风险也太大了。弄不好,没吃到锅里的,把碗里的也丢了,甚至把饭碗也砸了。

  至于上级部门与所长的关系,就是渔夫和渔鹰的关系,领导们捆住你的脖子让你捕鱼,也让你吃一半条鱼,但大部分得上交,老让你处于半饥饿壮态,所以就得不停地干。任务是越来越重,今年50,明年100,后年就得150,层层加码。至于所长你具体如何操作,我不管,我也睁只眼闭只眼,但是出了问题,能给你罩住,就罩住,毕竟“儿子考不好,老子脸上也无光”,一旦罩不住,对不起,全是你的,我再换得所长。对于上级部门来说也需要下边人时常出点小问题,可以“重新洗牌、打风”,要不老是你一个人“胡牌”,就没人玩了,散了场子可不行。

  所长和手下人及同行的关系,得一手拿大糖,一手拿鞭子,抽一鞭子,吃一个大糖,光抽鞭子不行,光吃大糖也不行。得哄住这个、吓住那个。为人还得好,能给下边弄来实惠的,关键时刻还得主动担着点责任。让上边领导看着老实、让下边觉着不敢造次。

  所以说,基层领导最难干,基层工作最难搞。但愿我的朋友,能够渡过这一难关。基层结案工作难在何处 近来,在许多基层执法人员中出现一种为难情绪,从实际情况看,笔者认为,目前也确实存在结案的标准相对较高,且不尽合理,或脱离实际的情况。例如,
    ——对罚没款履行确实有困难的,现行法律法规仅规定了可以分期或延期执行。对一些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等特殊情况,未作相应的规定,对当事人的一些合理请求,给予减免,也没有做相应的法律依据。
    ——对罚没物品的执行条件、程序等具体措施,未作详尽规定。对一些抽样后,被鉴定为假货或被判为不合格、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等,依法应予没收的,当事人在抽样后,物品下落不明的,如何作出适当的行政处罚决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有没收选项的,如何执行,执行不到,如何结案;对一些未及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后,物品转移的等等情况,目前,尚无明确的法定依据。
    ——责令改(更)正,限期改(更)正等,执行乏力,甚至流于形式。
    ——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使用或进口的,也多限于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后,最多至结案前方可有效监督执行,但也未有相应的程序保障。
    此外,还有召回、协查、取缔窝点、吊销营业执照、移送相关部门等事宜,在案件审理记录及行政处罚决定中都未作出详尽说明,如何执行,是否执行,可否结案,如何结案等情形的说法和规定,莫衷一是。
    由此,在基层的结案工作中出现了一些误区,例如过分关注罚没款的到位情况,而忽视或淡化了决定中其他内容的执行情况。总而言之,对案件查处罚没款到位前,关注较多,对罚没款到位后则关注较少,有虎头蛇尾之嫌等。
    我国目前尚处于一个“关系人社会”的阶段,案件办理过程中的“人情风”不可避免地或多或少地存在着。为规范执法,各级政府、部门颁发了诸多规定,这当然是幸事。但这些规定往往戒备过高,而忽视了正常案件办理中客观存在的这样那样的问题,加上执法案卷材料繁多或反映不明确,在结案审查中,就容易导致下列两种倾向:或对所有未执行到位的案件,都认为涉嫌行风问题而在审查中锱铢必较,甚至无故拖延;或认为所有未执行到位的案件,都认可为客观实际而淡化审查的倾向,容易放纵带病案件。
    (作者单位:安徽省合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会计70岁了还在工作 大圩镇基层很难招到年轻人

核心提示:年近古稀还坚持做要求细致精准的会计工作,难免让人有些担心。包河区大圩镇南斗村就有这么一位高龄会计。大圩镇政府就此解释,村委会出现高龄工作人员,主要是由于长期以来农村的工作环境较差,难以招到合格人员。

年近古稀还坚持做要求细致精准的会计工作,难免让人有些担心。包河区大圩镇南斗村就有这么一位高龄会计。大圩镇政府就此解释,村委会出现高龄工作人员,主要是由于长期以来农村的工作环境较差,难以招到合格人员。

“人生七十古来稀”,这个年纪的老人应该颐养天年了吧,可是合肥市包河区大圩镇南斗村委会的会计快70岁了,还坚持在岗位上。近日,南斗村居民方先生致电本报称,自己曾经找过这位会计办过医保,但是由于对方年事已高,将自己的医保卡弄丢了。方先生担心,虽然职位只是村会计,但掌握的却是全村的财务大权,一个年近古稀的老年人能否胜任?

居民担心:高龄会计难胜任工作

方先生是包河区大圩镇南斗村居民,他抱怨村里的会计今年都快70岁了,还在岗位上,丝毫没有退下来的意思。“年纪这么大,工作状态怎么能让老百姓放心呢?”方先生说自己的担心不是空穴来风,自己和这位老会计打过一次交道,医保卡就被老会计弄丢了。

据方先生描述,去年年底,合肥推行新医改,南斗村居民医保卡办理事务都由村会计一人负责。“南斗村有10个村民小组,人口肯定不少,所有人的医保卡都由村会计一人发放。”方先生说,一个70岁的老人工作量如此大,犯错是必然的。“当我领到医保卡时,发现卡片上我的名字写错了。”

方先生说,随后老会计称可以替他更改信息。前不久,他再去村委会领医保卡,不料这次医保卡不见了踪影,双方就此打了一场“口水仗”。

记者调查:可能下一届就不干了

方先生所指的这个南斗村会计姓陈,关于有人指责他年龄很大还在职一事,他告诉记者,并非自己想干村会计,只是这么多年一直在干着,村委会一时又没换人。问到会计工作这么累,身体能否吃得消?陈会计说工作确实挺累的,但是干了这么多年,已经习惯了,所以将本职工作做好目前还没有任何问题。陈会计告诉记者自己今年并没有70岁,同时说明方先生医保卡的丢失并非他的责任。

该村居民告诉记者,虽然陈会计今年快70岁了,但是身体很健康,为人也很不错,他干会计没什么让人不放心的。陈会计在村委会已经干了20多年了,从来没有出过错,工作也很认真负责。至于有人担心陈会计年龄偏大,工作或会出错一事,居民说,这确实是个问题,这么大年纪也该退休了。“人老了,难免有犯糊涂的时候,干完这一届,陈会计可能就不干了。”

现状堪忧:基层难找合适接班人

该村村委会党政办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陈会计今年67岁,在村委会做会计工作已经有20多年,是个经验丰富的老会计。“让这么大年纪的人坚持在工作岗位上,确实有点不合适,最主要的问题是没有更合适的人选。”这位工作人员说,如果找到接班人,一定让陈会计退下来。

大圩镇政府就此解释,村委会出现高龄工作人员,主要是由于长期以来农村的工作环境较差,村委会一直无法招聘到合格的人员。“没人愿意到基层工作,愿意来的业务水平又跟不上,所以南斗村会计一职一直由陈会计担任。”镇政府一位工作人员说,村会计还要求最好是本村人,熟悉本村情况,所以招聘到新的会计更加困难。

记者就此事采访包河区政府组织部,一位夏姓工作人员说,村委会出现如此高龄工作人员,确实不合适。“按照规定,村委会工作人员到退休年龄,就应该退休,让年轻人上去。”最后这位工作人员表示,会指示大圩镇政府督促南斗村委会物色新人选。

近日,记者从大圩镇政府获悉,南斗村村委会已经物色到合适的新会计,将于近日上任。

专家观点:用政策吸引年轻人就职

安徽行政学院行政管理系副教授昂永生就此事发表观点,他说,村委会是居民自治组织,出现年近70岁老人的工作人员很不合适。“因为老年人能力和素质逐年下滑,无法承担相应的管理工作。”昂教授说,南斗村村委会应该在上级政府的指导下,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对此进行规范。

至于村委会工作人员物色人选很困难一事,昂教授指出,基层工作人员都是由选举产生,党支部应该制定政策,吸引当地一些有业务能力的年轻人参与到自治组织中来。 基层审计工作有“四难”  一是任务难完成。其一,工作任务重、审计力量不足。基层县市审计局目前在岗人员一般在30人左右,审计管辖范转内的财政一级预算单位100个左右,具有独立法人的二级单位300个左右,审计人员少、审计任务重。即使审计人员满负荷地工作,一年只能完成50个左右审计项目,难以达到上级提出的“三年一轮审,重点单位一年一审计”的要求。其二,审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整体水平不高,制约着工作进展。审计局作为地方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没有人事支配权,专业人员进不来,地方的人事安排又必须服从,诸如:军转、复退军人安置、人事调动、领导班子调配等人员都得接受,导致审计人员相当一部分是半路出家,业务知识不强,加之地方财政困难,没有经费安排审计人员培训深造,业务水平提高不快,难以达到新时期审计工作的要求,给审计任务的完成,审计质量的提高带来相当大的困难。

  二是工作难协调。公、检、法、纪检、监察、审计等执纪执法部门,是监督的重要力量,各方协调配合,应该说能形成强大的监督合力,但在实际工作中,尽管建立了协调机制,可运作起来,有时还难以奏效,依然存在着各敲各的锣,各吹各的号。因为基层财力不足,未能实行严格的部门预算,部门经费存在较大缺口,在工作中既要考虑社会效益,又要考虑经济效益,导致各个部门规定了办案任务和创收任务。为完成各自的任务,就不可避免出现争案源、抢案件、“先下手为强”、相互封锁信息的现象,这既加大了监督成本,影响监督效果,又损坏了执法形象。

  三是处罚难到位。从理论上讲审计主要是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促进廉政建设。因此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必须依照法规进行处罚,但审计部门手段有限,执行起来困难重重。有的单位强调经济困难不愿处罚,有的单位拖着赖着抵制处罚,有的单位找分管领导打招呼减轻处罚.面对种种情况,审计部门往往显得尴尬和无奈。处罚的软弱性使审计监督的严肃性大打折扣,降低了审计的威信,严重影响了审计目的的实现。

  四是结果难运用。经济责任审计是新时期下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的新举措,审计结果报告以确切的数据和具体的事实评价领导个人任期经济业绩,经济决策能力及廉政状况,这“一定量”分析,是对组织人事部门干部考察“定性”概括的有益补充,对组织人事部门选准用好干部具体重要的参考价值,但在干部选拨任用上,还客观存在着审用脱节的现象,审计结果得不到充分利用。

  以上问题不有效解决,审计队伍素质和审计质量的提高就难以达到。

基层工作很难做乡镇干部有十盼 记者到基层采访,常听到一些乡镇干部"抱怨"工作难做。说"难做",主要不是主观上怕苦、怕累、懒惰,而是从国情到"乡情"的现实条件决定的。作为"兵头将尾",他们期盼相关部门听听这些声音,了解基层所思所盼,共商解决之道。乡镇干部盼些啥?
        盼职能明确,权责对称。置身于乡镇这一级,"对上无奈,对下无奈。"怎讲?行政管理上讲究财权事权对称。但长期以来,农村中小学建设等事权下放,财权上收。一些事项的投入、管理等责任未减,权益却大幅"缩水"。如森林防火责任在乡镇,而林业执法主体却在县林业局;拆除违章建筑、土地违法买卖等责任在乡镇,而相应执法主体却在县规划、房管、国土等部门。此谓"对上无奈"。乡镇干部的"腿"是村干部,但村"两委"干部是由党员和群众选出来的,3年一换届。村干部待遇普遍不高,对乡镇布置的工作没什么积极性,敷衍塞责的不在少数。此谓"对下无奈"。按照政事分开原则,乡镇"七站八所"只承担技术性、服务性工作,应与行政性工作脱钩。但在实际工作中,乡镇政府对"七站八所"人员的工作有安排和支配权,使他们变成了乡镇的政府工作人员,把主要精力放在了政府安排的行政性工作上,使得"条块"管理未能有机结合。比如农机站、农技推广站的人长期为工业、计生、房产、招商引资等部门"打义工",他们对此意见很大。乡镇干部常感自己"两头受气",期盼财权事权匹配,科学厘定职能,理顺机制体制。
        盼乡镇财政基础稳当,不为无米之炊发愁。不久前,四川省委党校向该省乡镇党委书记发放调查问卷,710位乡镇"一把手"中,72.8%的乡镇党委书记感觉当前农村基层工作的主要困难,排在第一位的是乡镇财政困难。这其中有转移支付不完善等财政方面的原因,有乡镇财政供养人员过多等行政方面的原因,也有农业增收功能低等经济方面的原因。据基层干部分析,农业税取消后,大多数以农业为主导的乡镇财政收入明显减少,乡村基层政府的财务缺口加大,下拨的转移支付资金难以弥补,乡镇负债现象由来已久。中西部地区个别乡镇,甚至连政府办公楼都抵押出去了,以致政府成了"空壳",日常运转处于"另类生存"状态,甚至有学者称其为"非法生存"状态。有些欠发达地区的乡镇,"保工资、保运转"成"头号工程",无心顾及"普九"、医卫等民生工程。这是摆在不少地区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的基层政府面前的难题,同时也是涉及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有财才有政。期待尽快清理乡镇债务,完善财政体制,足额及时进行转移支付,加强乡镇工农业基础,让乡镇政府有事干、干得了,大力提升乡镇政府服务"三农"的能力。
      盼政策统一明确,事事能依法行政。比如,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如发生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还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终得到的赔偿数额可能相差悬殊。如按前者算,赔偿数额最多十几万元;如按后者算,则可达几十万元。如此悬殊的差异,常使农村医疗纠纷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调解,甚至由此引发上访和过激行为。类似的例子还有不少,使基层人员在开展工作时左右为难。期盼政令统一、法律和谐,政策法规配套完善,尽可能避免政策打架、基层无奈,为基层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构建良好政策环境。
        盼考核制度更科学,遏制过多过滥的检查评比。据广东省政府纠风办等单位调研,该省各乡镇每年接受上级单位的检查考核项目繁多,一般为20至60项次,最多的达90多项次。乡镇领导一年差不多有150天至300天要应酬接待。部分检查考核随意性大,重复检查多,脱离乡镇实际,严重影响了基层政权运作。这个问题已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了。各种目标考核过多过滥,甚至由此衍生出了"迎检管理学"、"应酬政治"等不良现象。期待相关部门对考核制度、考核方法深入研究,对名目繁多的各种考核进行清理、规范。
  盼能够留住大学生,乡镇机构不再是"培训基地"。大多数乡镇每年都招录几个大学生,但好景不长,不出几年,他们就纷纷被县里"好心借走"。大学生在乡镇成了"熟手",借调到县里能很快进入角色,但"黄鹤一去不复返",用不了多久他们就会成为"县里人"。这无论对大学生个人还是对县里都是好事,乡镇干部也表示理解,但对乡镇的人才储备、新陈代谢是一种损失。期盼县里"手下留情",为基层干部"四化"(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提供实实在在的支持。
         盼正确看待舆论监督,不被上级枉打板子。一位镇长讲了这么一件事:镇里一位优秀通讯员因给市日报社写了篇豆腐块大的文章,反映基层接待应酬多的问题,结果被县里多个部门"对号入座",一次次被不同部门找去批评教育,说如此"曝光"会影响县里和镇上的招商引资工作,有意见要通过正当渠道反映,不要情绪化,等等,最后将这位通讯员调离工作岗位。镇长说对舆论监督很困惑。比如有的时候,记者下来明察暗访,为农民维护权益,但镇领导很快就会被县里找去谈话、写检讨。挨批的原因不是没能保护好农民利益,而是"让记者钻了空子,影响了政府形象"。说起这几年流行的"异地监督",镇长无奈地说,外地记者前脚走,乡镇干部后脚就得追过去,千方百计取得媒体"谅解"。不是怕批评报道,而是怕给县里"添麻烦"。期盼对待舆论监督更开放,舆论监督越充分,"重民生"就越能落到实处。
        盼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为基层接待任务"减负"。"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乡镇上面对着县里几十个委办局,下面对着数万群众。一年365天,很多乡镇干部少有双休日,更难有节假日。"计划内"的事情已经很多,"计划外"的事情也呈常态化。一个乡镇工作人员往往对着县里一个或多个部门。即使县里每个部门一年视察一次,那得有多少次?何况平时还有数不清的督导、评比、检查、达标、调研……乡镇一级整天忙于应酬,耗时耗力耗财。而且越穷的乡镇越重视迎来送往,生怕搞不好影响了项目、资金、考评。期盼县级机关改进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给乡镇一级"减负减压",让他们腾出精力来多思考。
         盼基本待遇能够落实到位,提高基层干部积极性。在很多地区,乡镇工作人员收入长期偏低是不争的事实,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的一些财政补贴县,各乡镇每月办公费用实行定额管理,实际工作中发生的交通、通讯等费用多由个人负担。待遇偏低关乎"吃饭"问题,也关乎发展问题。比如根据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组织部门的调查,占该区乡镇工作人员40%左右的"七站八所"人员中,由于编制原因,其工资没有全部纳入财政统发,工资难以按时到位;社会保险并未落实到位,后顾之忧大;政治待遇不高,提拔重用难。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乡镇机构为农民服务的实际效果。期待相关部门正视基层待遇偏低的问题,缩小地区间、县乡间差距,特别是为一些服务性、技术性岗位早日解决编制和待遇问题。
        盼解决宅基地矛盾有实招,搞好新农村建设规划。《土地管理法》和各省条例都明文规定"一户一宅",但因宅基地属福利性分配,以致"减人不减宅基地"成为一种巨大的惯性,使得新增户难以及时得到宅基地指标。还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各乡镇都很注重村庄整体规划,但有的夫妻常年在外打工,要么房屋本身严重妨碍规划,要么占着旧房不拆,影响了村庄整体规划和他人宅基地划拨,并造成干群之间、群众之间滋生矛盾。盼望有关部门早日出台更详尽更具可操作性的管理办法,化解农村宅基地矛盾,为又好又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盼乡镇机构改革多倾听一线心声,切实增进基层服务效能。"两办"不久前印发了中编办《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意味着我国乡镇机构改革经过5年多的试点探索,正向全国范围内推开。乡镇机构改革改什么、怎么改,身处改革中心的乡镇干部最有体会、也最有发言权。比如,农业税取消后,乡镇政府不必再"催粮催款",而是转为积极提供就业培训、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产品,但诸如乡镇财政困难、土地矛盾多发、公益事业难兴、维稳隐患突出等顽疾,在有些地区多年来未见根本好转。乡镇机构改革如何改出成效,真正做到在"精兵简政"的同时实现职能转变,增强服务效能,期待决策部门问计于基层,以基层生动丰富的实践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
(来源:农民日报)   
当前基层专卖管理工作“十难”浅析  烟草在线专稿  县级烟草专卖局作为专卖的行政执法主体,主要承担着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市场监管,打假打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等重要职责。随着近年我们对制假、售假打击力度的不断加强和专卖执法力度的不断提高,非法生产和经营烟草专卖品活动得到了有效遏制,市场环境和执法环境有了一定好转。但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制定时的背景和当前社会经济形势已发生根本的变化,我们发现现行的法律和规章存在很大的局限性,引发当前专卖管理中存在诸多问题,使烟草执法常常处于尴尬的境地。简要的归纳为有“十难”。 

  一、专卖案件取证难 

  专卖法的管理对象以谋财为特征,大多表现侵犯国家利益,并未有固定、明确的侵害对象。且社会上形成错误的认识,认为卖几包假烟没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大多不会去举证和配合我们的调查。同时,我们案件的取证难还体现在必须依赖其他相关部门的问题上,往往等我们获得情报和线索再联系相关部门后,时机已失或因迟时、扩大范围而走漏风声,十扑九空,致使我们专卖案件无法做进一步的深入调查。 

  二、案件立案后追查难 

  我们烟草案件的查处,往往依赖于公检法和工商、技监部门,无法独立办案,必须协调相关部门。很多协作单位查处烟草案件,大多上以谋取办案费用和奖励为目的,如未达到他们的要求,办案就困难或者工作应付办理。而我们目前可以给予的费用和奖励标准,根本无法调动他们的积极性,致使我们烟草案件追查难,无法把每一个烟草案件做成大案、铁案,深溯源头。 

  三、对当事人刑事责任追究难 

  卷烟非法经营活动特别是制假贩假活动之所以屡打屡犯,其重要原因是受暴利的驱使和烟草执法力度弱。由于制售假冒卷烟利润高达几倍,从而使不法分子不惜铤而走险。有的不法分子落网后主动要求出重金以罚代刑或以罚免刑,企图逃避法律制裁,而由于人们普遍认为烟草案件的社会危害性小,有关执法部门对案件处理的着眼点也与我们不太一致,常常致使烟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逍遥法外,没有受到相应的刑罚。 

  四、无证经营行为取缔难 

  卷烟是一种特殊的商品,许多未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副食品经营户,在片面追求经济利益的作用下,会挺而走险,只在外面的柜台上摆放零星卷烟作为幌子,而把整条的卷烟藏匿于后面的仓库或卧室内。不但破坏了我们平和、有序的卷烟市场和明码标价工作的顺利进行,也往往给了非法卷烟存活的空间。由于立法关系,打击无证的执法权隶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虽有工商部门的委托执法,但委托执法的权限也只限于办理简易案件,一般性案件仍需移交工商部门处理。根据《行政处罚法》中的规定:对公民处50元以下、对法人及其他组织处1000元以下罚款的,适用简易处罚程序。这就势必造成一方面烟草行政部门对无证户处罚过轻,另一方面查处的无证案件,往往由于案值少,工商部门自身由于案件多,也不愿意办理,因此对无证户起不到一定的震慑作用,无证经营现象屡禁不止。而且在查处时难以追踪到提供货源的源头户(无证户往往将卷烟的防伪码擦去),有些无证户往往只摆卖几包卷烟或烟壳,涉案数量少,甚至够不上简易处罚,而无证户为拉拢客户往往以低于明码实价的价格进行销售,极大损害了持证户的合法利益。 

  五、无证户的暂扣专卖品处理难 

  在打击、查处无证户的过程中,由于对所查扣的卷烟无法律、法规依据对其进行收购处理,往往在行政处罚后都是退还给当事人。可是在下次查处时,无证户却辩称这是上次查扣的卷烟还未处理掉,且有的只在经营场所内放少量的卷烟,涉案值小,无法适当处罚,只能口头教育了事。这使得我们在打击无证工作的力度明显削弱,得不到有效遏制,无证经营现象又死灰复燃。 

  六、售假窝点小型化、分散化、即购即销,成案难 

  经过我们长期以来的集中打击和治理,各种不法经营活动大都已由明转暗,其不法手段也更加隐蔽。一些不法零售户为对付我们的执法检查,多处藏匿,零放整取,只在消费者需要时临时从藏匿地点取出,且即购即销。由于不法手段隐避,我们在法定权限的限制下,往往在不法零售户店内只查获数量很小的非法卷烟,致使处罚过轻、打而不死、难以杜绝。 

  七、抗法事件时有发生,正常执法难 

  由于法律环境没有形成,对不法活动惩处不力等原因,普通消费者和群众涉烟案件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在执法检查中,群众跟着不法分子起哄和围攻执法人员的事件不断发生。特别在查处无证经营的案件过程中,由于店主往往是下岗职工或其他社会弱势群体,群众对我们治理无证经营行为不理解,认为烟草部门垄断经营,欺负弱势群体,在有些无证户的煽动下,对我们执法行为进行阻扰,甚至发生围攻的现象,致使我们执法人员有理说不清、检查难进行,有时不得不偃旗息鼓、息事宁人,使我们执法部门置于尴尬境地。 

  八、转让、出租、出借许可证行为甄别难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中明文规定: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持证人因主体、企业类型或者地址发生改变的,应当重新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历史原因,原来未实行合理布局,经营户办理的许可证往往比较密集,当许可证的持证人的主体发生变动时,重新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由于原办证地址往往不符合合理布局规定执行,如果重新申领,势必无法办理,而由于经营户对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较为熟悉,因此在发生许可证转让时店主常常谎称与持证人合股经营,并能找来持证人提供合作经营协议书及其他相关证明,管理人员对这种情况也很难处理,只能是听之任之。 

  九、不良布局的零售许可证劝退难 

  专卖零售许可证许可容易,按法律法规规定,符合条件的都必须办理。由于缺乏退出机制,历史上留下的散、小、乱的问题一直困扰着我们烟草零售点的合理化布局,造成具有较大规模和一定经营能力的经营户无法办证,同时也造成无证经营行为取缔难。 

  十、线人的积极性调动难 

  随着我们烟草专卖对制假、售假和运假打击力度的不断加强,运输烟草专卖品的行为也逐渐向多次化和小批量次运输发展,且较多都是运用零但货运和客车托运的方式运输,数量均在8件卷烟以下,举报兑奖金额偏低,致使线人不举报或不去找信息,打击线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面对专卖管理诸多难点,建议行业要及时调整政策,使之更切合基层实际,基层专卖管理者更要善于使用政策,主动借助公安、工商等强势执法主体的力量,并创造性的开展执法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克难攻坚,保持一方平安,维护一方净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