螺旋手里剑图片:低补偿才是暴力强拆的真正诱因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15:04:45
低补偿才是暴力强拆的真正诱因

2010-12-15 23:4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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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法制办15日公布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稿)》全文,再度就“新拆迁条例”立法征求公众意见。根据意见稿,行政强制拆迁将取消,须由政府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新华网北京12月15日电)  时隔十个月的时间,新拆迁条例再次出现在公众的视线,毕竟城市化这个必经过程不可能跨越过,而城市化中的拆迁也就成为必须解决的问题。  媒体报道说意见稿中将取消行政强拆,转由政府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无论是由谁来执行,拆迁中的补偿高低才是关键。新的意见稿中例举的各种公共利益需要,其实反观过往出现的暴力拆迁和拒拆事件中,大部分人都是服从公共利益需要的,拒绝或者抵抗拆迁的,终究只是少数。  被征收人原有房产价值和投入成本,这在将房屋作为商品交易的市场经济下,这是拆迁中必须考虑的。然而,我们过往的拆迁,往往是以低补偿的方式来进行。政府需要通过出售土地来获得更多的财政收入,地产商要通过买地建房来实现企业自身的盈利,任何从事市场交换、从事商品交易的市场主体,最终的目的都是要盈利,但前者则应该是例外。而以往的强拆事件中,政府的角色始终与从事市场行为的主题在身份和角色出现混乱。  地方政府也以纯市场的手段,只想以小成本投入实现大的回报,不去考虑被征收人获得的补偿,是否足够承担起市场上的房价,这完全是有悖于政府职能的。低补偿给被征收人,补偿金额严重低于被拆迁房屋价值,甚至让被征收人无法承受当下的房价,谁愿意和你合作?谁心甘情愿将自己的房子就让你廉价拆掉呢?  新拆迁条例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金额,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干预。  从这点看来,无论是补偿金额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还是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独立评估,算是比较大的进步。这样便避开了由政府来对拆迁房屋定价的方式。但具体评估规则还得等住建部制定相关规则,有待于公布之后再进行实践检验。  从意见征求来看,个人期望被征收人选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可以是异地而非本地的,这样可以让评估机构更具独立和公正性,不受到来自当地政府的行政干预。  如果按照新拆迁条例认真落实的结果,政府通过卖地获取财政收入的渠道也将会受到一定的影响,但从促进和推动地方实现产业结构调整,实现地方财政来源转变上,希望新拆迁条例可以起到一定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