蝙蝠侠英勇无畏第一季:建立公共财政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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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财政监督职能 建立公共财政框架
来源:甘肃经济日报  日期:2006-7-7 7:06:11  作者:甘肃省碌曲县财政局 万代克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我国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事无巨细、包揽一切的“生产建设型”财政运行机制必须实现根本性转变,借鉴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成功经验,构建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体现中国特色、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目的的公共财政体制框架,已成为当前我国财政改革与发展的一项十分重要而又紧迫的任务。
一、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对于促进财政改革与发展,特别是对于推进公共财政框架的建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加强财政监督是保障市场经济条件财政职能全面实现的基本条件。众所周知,我国财政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合理分配、资源配置、稳定经济发展和财政监督四大职能,它们相互促进,相互制约,形成不可分割的财政管理有机整体。而财政监督职能是保障其他三大职能顺利实现的基本条件和基本保证。没有财政监督的分配必然是无序的分配;离开财政监督,资源配置将会偏离正确的方向;没有财政监督,财政的各项政策就很难得到贯彻落实,稳定经济发展只能成为一句空话。因此,如果不能有效发挥财政监督职能,其它三项职能就难以得到顺利实现,财政管理就难以加强,建立公共财政体制也将失去保障。
2加强财政监督是新时期公共财政建设的客观要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财政监督作为财政的重要职能之一,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实践证明,经济越发展,监督越要加强,财政工作更是如此。凡是财政监督工作抓得好的地方,社会经济等各方面事业必定兴旺发达,财政部门的威信也比较高;反之,凡是放松财政监督的地方,财政改革与发展必然受到影响。在新的历史时期,财政部门职能转变的重点就是要加强宏观调控和强化财政监督,从而逐步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的公共财政体制基本框架。
3加强财政监督是整顿财经秩序,确保经济良性发展和推进公共财政建设的现实需要。当前我国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正在日益提高,但是财政预算的编制和执行的随意性较大、透明度不高,预算资金拨付的环节众多,各部门、各单位私自采购、暗箱操作现象依然存在;财经纪律松弛、会计信息失真、税收流失严重、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低下的状况仍未得到根本好转,会计基本工作薄弱、私设“小金库”、账外账、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等违法违纪行为时有发生,社会审计机构执业质量参差不齐,无序竞争的状况十分突出,所有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财税政策的贯彻落实,弱化和滞后了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阻碍了财政的改革与发展和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不利于形成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和国民经济运行质量的提高。因此,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种违反财政法纪的行为,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财税环境,这是各级财政监督部门适应市场经济法制化要求,服务经济发展和推进公共财政框架建立的实际需要。
4加强财政监督是完善经济监督体系、防范财政风险、建立财政预警机制的迫切要求。经济风险与财政状况紧密相关,特别是我国还有相当一部分地区经济基础还不是很强,财政运行的潜在风险还不容忽视。为了保证各级财政体系的稳固与安全,客观上要求我们强化财政监督工作,严肃查处各种财政违规行为,堵塞各种资金管理漏洞,以充分发挥财政监督的预警作用,积极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逐步完善我国的财政监督体系,为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保驾护航。
二、充分发挥财政监督的职能作用,与时俱进地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切实推进公共财政框架的建立
公共财政是国家以社会和经济管理者的身份取得收入并用于政府公共活动支出,以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提高社会公共服务水平,实现经济均衡发展,促进社会公平的一种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财政运行体制。其主要内容包括公共收入和公共支出两个方面。取得公共财政收入是实行公共财政的前提,确保公共支出需要是实现公共财政的首要任务。当前财政监督的任务是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体制改革的要求,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大力强化监督检查,不断规范财政收支行为,切实推进公共财政框架的建立。
1.加大对预算收入的监督检查,确保预算收入的顺利实现,为公共财政建设提供财力保证
(1)要加强对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征管质量的监督检查,促进征收部门严格执行税法和税收管理权限,坚决杜绝违反税法规定擅自减税、免税或先征后返等现象,切实防止挤占、截留、挪用、坐支预算收入等问题,确保预算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做到应收尽收。
2要加大预算收入缴纳单位的监督检查,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理欠税”的工作方针,加强对税源大户的监控,严厉打击和惩治偷税、逃税、骗税、抗税行为,切实规范财税政策秩序,从根本上防止税源流失。
3坚持税费并重,加大对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的监督检查,推进“收缴分离”、“罚缴分离”,严格规范收费行为,防止坐支、截留,要通过检查,促进预算外资金征管工作规范化,严肃查处应收不收、应罚不罚的行为。同时要逐步将预算外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实现预算内外收入统管,确保预算收入的真实、完整。
2.加大对预算支出的监督检查,规范支出管理,确保财政资金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促进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公共支出预算体系的建立
1加强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促进部门预算的全面推进,逐步建立起规范、合理的财政预算资金使用管理体系。首先是加强预算编制的监督工作,督促预算编制部门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和《预算法》的有关规定,本着有利于合理、有效配置资源,有利于保障国家政权建设,有利于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原则,根据单位的人员编制、基本业务特点及专项业务特点等情况,确定合理的开支标准,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公开性、准确性和透明度,杜绝不合理、不合法的支出内容,确保部门预算的全面实行;其次是强化预算约束,确保预算的严肃性,保证经人大批准后预算的严格执行,维护预算的严肃性。
2强化公共支出监督,促进政府采购的全面推行。通过对政府各部门各项直接支出的监督检查,看其是否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向社会竞价公共购买,做到公开、规范、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坚决杜绝分散采购、重复采购、盲目采购、“暗箱操作”、收受回扣等违法违纪行为,坚决遏制腐败现象,大力节约财政开支,最终形成全部公共需求都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实行政府采购。
3加强对资金拨付方式的监督检查,强化支出管理,逐步推行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最终全面实现国库集中支付。现阶段财政监督的任务之一就是要通过强化监督检查,规范资金支出的拨付方式,减少中间环节,大力推行国库单一账户,坚决清理各种形式的“小金库”和账外账,堵住财政资金使用中的黑洞,实现所有财政资金都由国库支付。
3.加强对财政资金作用效益的监督检查,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使财政资金真正用于维持公共需要并取得预期效果
首先要监督财政支出的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做到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科学、合理地界定市场与政府的活动界限,解决好财政资金分配过程中的“越位”与“缺位”问题;其次是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加强对财政资金效益的监督,将监督关口前移,做到财政资金支出到哪里,财政监督就跟踪到哪里,及时发现并纠正财政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政府的每一分钱都要用在刀刃上,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按照市场经济法制化和公共财政建设的要求,切实加大财政监督检查的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政府的全部活动都必须在法制的轨道上规范开发。要构建公共财政框架,就要按照市场经济法制化的要求,切实加大财政监督检查的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重视查处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把查处违法违纪事项和查处违法违纪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紧密结合起来,把对单位的处罚与对个人的处罚紧密结合起来,从根本上触动违法违纪责任人的切身利益,充分发挥财政监督的震慑和教育作用,促进全社会遵纪守法意识的提高,从而减少违纪,杜绝犯罪,为公共财政框架的建立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
5.加快财政监督法制建设步伐,为公共财政建设提供法律保障
首先,要紧密结合财政监督工作实际,加强财政立法工作,健全财政法律体系,目前应抓紧出台《财政监督法》,使财政监督工作有法可依;其次要狠抓财政执法,加大财政监督检查的力度,努力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结合,日常监督与重点检查相结合,行政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层次、全过程的财政监督检查新机制,切实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第三要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财政监督工作程序,严格规范财政监督检查行为,不断提高财政监督工作的效率和效果。总之,通过加强财政监督法制建设,不断完善财政监督相关法律法规,为公共财政框架的构建提供法律保障。
6.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建设的要求,加强财政监督检查机构与队伍建设,为强化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提供组织保证,从而进一步推动公共财政框架下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目前,许多地方财政监督检查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已经不能适应日益发展的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需要,为了确保公共财政机制的顺利运行,推动公共财政框架下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必须按照财政改革和发展的需要来设置财政监督检查机构,不断加强财政监督队伍建设。首先,要按照预算管理、预算执行、监督检查相分离的原则,在财政部门内部组建相对独立于预算管理、预算执行以外的、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财政监督检查专门机构;其次,要配备与检查工作相适应的检查力量,以满足日益繁重的财政监督工作的需要;第三,重视财政监督检查队伍的政治理论与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财政监督队伍的综合素质;第四,建立有效激励保护机制,激发全体财政监督检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总之,要通过加强财政监督的机构和队伍建设,从组织上保证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与公共财政建设相适应,从而确保财政监督工作为公共财政框架的建立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