蜡笔小新重制计划国语:伤人的食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7 22:46:56

伤人的食盐

  一家人,四天之内四次中毒危及生命。查找原因,竟然是吃的食盐有问题。

  中毒食盐从何而来?杨家人又该向谁索赔?

  杨涛一家人世代生活在西安市郊长安区大寨村,是四代同堂的大家庭。前不久发生的一件事却打破了杨家人宁静的生活。

 

  事情还得从2003年2月17日说起,那天中午一家人在吃过饭后不久就相继出现了恶心,呕吐的现象。一家人立即被送往西安市航天总医院进行救治。医院在仔细诊治后判断为食物中毒,立即对他们进行了输氧,洗胃和静脉注射,一家人总算脱离了危险。回到家中,杨涛的父亲清除了家中的所有食物,全家人以为这回就没事了。可是让他们想不到的是,就在杨涛出院的当天,家中再次出现了中毒的事情。从医院回来吃第一顿饭又出现了类似情况。

 

  同样的情况,同样的症状,此事引起了医院的注意。结合血样和尿样的化验结果,航天医院得出了初步的诊断结果。基本就是亚硝酸盐中毒。航天医院立即组织工作人员赶往杨家,对杨家及邻居家中的食品和调味品进行了抽样化验,医院工业卫生科主任王岩也到杨家进行了取样,结果发现杨家人食用的盐是引发这起中毒事件的主要原因。

 

  “最后确定的定量分析是27克/公斤亚硝酸盐含量,超过国家标准13000多倍。”

 

  据王岩介绍,这样的盐实际上就是我们俗称的土盐或硝盐。作为一种工业用盐它完全不能食用。杨家4天之内4次食物中毒就是因为食用了这种盐。那么 引起杨家食物中毒的食盐又是从哪里得来的呢?

 

  “杨庄买的。”

 

  据杨涛讲,他家一直都在郜小花家开的经营部购买食盐。多年来,郜小花家不仅出售食用小包装碘盐,而且出售他家购买的这种大袋散盐。根据这一情况,我们的随行律师分析说,他们一家是因为购买并食用了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盐,而产生的食物中毒现象。

 

  根据我国《食盐专营办法》的规定,这些不符合食盐标准的盐是禁止流入食盐市场的。既然散盐不能在食用盐市场上流通。那么杨家的盐真如杨涛所说是在郜小花家购买的吗?为了查明真相,我们来到了郜小花家的经营部

 

  “给杨建华(杨涛的父亲)家卖的盐是啥盐?”

 

  “公司说是雅盐,叫雅盐。”

 

  正是由于食用了郜小花家出售的工业散盐,杨家人才反复4次住进了医院。那么对于受害者杨家来说,由于中毒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又应该由谁来承担呢?

 

  律师:在本案中间销售这些不合格盐的个体经销户郜小花,我国的食盐管理部门以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据《食盐管理办法》和《产品质量法》对郜小华作出行政处罚。同时作为郜小华本人来说,应该针对杨涛一家因此而产生的医疗费和误工费等损失进行民事赔偿。

 

  可是郜小花家的工业盐又是从哪里得来的呢?将工业盐销售给郜小花的人在此次中毒事件中又将承担什么责任呢?而据当地群众反应,在杨庄销售这种散盐的商店不止郜小花一家。为了探个究竟我们对杨庄乡街道的部分商店进行了暗访。

 

  在调查中我们看到在杨庄乡的大小商店里都在销售这种散盐。在我们对杨庄乡的食盐市场进行暗访的同时,引镇工商所接到了杨涛一家食用散盐中毒的举报。工商所随即在所辖范围内组织了一次收缴散盐的执法行动。发现非食用盐850余斤在收缴的散盐包装袋上赫然写着再生盐,洗涤再生盐,雅盐,青盐等字样。而且在有些包装带上还明确的标明了工业用盐的等级。这些工业用盐是如何流入食用盐市场的呢?为了追查工业盐的来源,执法人员立即对工业盐的销售者进行了调查。

 

  让执法人员吃惊的是,这些工业盐竟然来自于负责管理盐业市场的盐业公司。那么盐业公司怎么会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非食用盐,甚至是工业用盐销售给食盐经销户的呢?带着这个问题我们来到了长安区盐业公司。根据杨庄的食盐经销户们反应。他们的盐一直是由盐业公司的薛主任为他们送货的。既然这样盐业公司在此案中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

 

  律师:盐业公司作为,该行政区域的盐业主管机关有责任整顿食盐市场,杜绝非实用盐流入食盐市场。同时作为食盐专营机构的话,如果是他的销售行为致使工业盐,或者说是其他非食用盐流入食盐市场,依据《食盐专营办法》的规定,他应该负行政责任。如果情节严重应当负刑事责任。该行为致使人民群众人身及财产受损害的话,他们应对此负直接的赔偿责任。

 

  鉴于这种情况,引镇工商所的执法人员立即查封了长安区盐业公司,引镇食盐代批点的食盐仓库,并分别对工业盐销售者处以了1000至3000元的罚款。为了进步查清此案,引镇工商所已经将此案移交给长安区工商局立案查处。而接手此案的长安区工商局也明确表示,对于杨建华(杨涛的父亲)一家因误食这个工业盐造成的中毒事件,待这个责任事故认定后,由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赔偿责任。工商部门将积极予以协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