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豹骑官网:企业会计报表阅读指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5 04:59:02
企业会计报表阅读指南
 
   内容提要:
  一、目前企业进行会计处理执行的会计标准
  二、执行新会计准则企业的报表格式及编制说明
  三、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企业的报表格式及编制说明
  四、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企业的报表格式及编制说明
  五、不同会计标准下报表格式存在的差异
  (一)《企业会计制度》与《小企业会计制度》之间的差异
  (二)《企业会计制度》与新会计准则之间的差异
  (三)《小企业会计制度》与新会计准则之间的差异
  六、特别提醒
  七、注意事项  一、目前企业进行会计处理执行的会计标准
  关于会计标准,简单地理解,就是进行会计核算时所依据的会计法规、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等。由于我国会计改革的特点之一是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并存,因此在实际工作中,企业进行会计核算时所依据的会计标准就有会计制度、会计准则两种,具体执行时可分为三类:
  1.上市公司、中央企业、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39项会计准则,原执行的《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各项专业核算办法和问题解答均不再执行(财政部鼓励其他大中型企业执行新会计准则,目标用三年左右的时间使中国的大中型企业统一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
  (39项新企业会计准则发布时间为2006年2月15日)
  2.小企业:从2005年1月1日起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不执行39项会计准则。
  (《小企业会计制度》发布时间为2004年4月27日)
  3.除上述两类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不执行39项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制度》发布时间2000年12月29日,于2001年1月1日起实施;(2001年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2002年外商投资企业施行)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发布时间2001年11月27日,于2002年1月1日起实施;
  之后财政部又陆续发布了一些专业核算办法和问题解答,如:
  《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新闻出版业会计核算办法》等等。
  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一)
  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二)
  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三)
  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四)
  
  二、执行新会计准则企业的报表格式及编制说明
  (一)财务会计报表的格式
  新会计准则对财务报表列报作出了较大的改变,由原来的三大财务报表变为四大财务报表,增加了“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一套完整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和附注。适用的准则包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
  由于财务报表可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如按照编报期间的不同,分为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按照编报主体的不同,分为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因此,《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企业会计准则第35号—分部报告》等准则均对会计报表的编制作了规范和说明。
  资 产 负 债 表
   会企01表
编制单位:                            年  月  日                单位:元
资  产
期末数
年初数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期末数
年初数
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
货币资金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收票据
应付票据
应收账款
应付账款
预付款项
预收款项
应收利息
应付职工薪酬
应收股利
应交税费
其他应收款
应付利息
存货
应付股利
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资产
其他应付款
其他流动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流动资产合计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非流动负债: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借款
长期应收款
应付债券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应付款
投资性房地产
专项应付款
固定资产
预计负债
在建工程
递延所得税负债
工程物资
其他非流动负债
固定资产清理
非流动负债合计
生产性生物资产
负债合计
油气资产
所有者权益:
无形资产
实收资本(或股本)
开发支出
资本公积
商誉
减:库存股
长期待摊费用
盈余公积
递延所得税资产
未分配利润
其他非流动资产
所有者权益合计
非流动资产合计     资产总计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利    润    表
      会企02表
  编制单位:                         年   月                     单位:元
项  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收入
减:营业成本
  营业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资产减值损失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现金流量表
                                                                   会企03表
  编制单位:                       年  月                        单位:元  
                     
       项    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净利润
加: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下面就个别财务报表(年度财务报表)的格式及编制进行说明。
  
  (二)一般企业(不包括金融企业)资产负债表的列报方法
  1.年初余额栏的列报方法  
  资产负债表“年初余额”栏内各项数字,应根据上年末资产负债表“期末余额”栏内所列数字填列。如果上年度资产负债表规定的各个项目的名称和内容同本年度不相一致,应对上年年末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照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表中“年初余额”栏内。
    2.期末余额栏的列报方法   
  资产负债表“期末余额”栏内各项数字,一般应根据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类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主要包括以下方式:
    (1)根据总账科目的余额填列。资产负债表中的有些项目,可直接根据有关总账科目的余额填列,如“交易性金融资产”、“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职工薪酬”等项目;有些项目则需根据几个总账科目的余额计算填列,如“货币资金”项目,需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三个总账科目余额的合计数填列。
    (2)根据有关明细账科目的余额计算填列。如“应付账款”项目,需要根据“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两个科目所属的相关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计算填列;“应收账款”项目,需要根据“应收账款”和“预收账款”两个科目所属的相关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计算填列。   
    (3)根据总账科目和明细账科目的余额分析计算填列。如“长期借款”项目,需根据“长期借款”总账科目余额扣除“长期借款”科目所属的明细科目中将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且企业不能自主地将清偿义务展期的长期借款后的金额计算填列。
    (4)根据有关科目余额减去其备抵科目余额后的净额填列。如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账款”、“长期股权投资”等项目,应根据“应收账款”、“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等科目余额后的净额填列;“固定资产”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余额后的净额填列;“无形资产”项目,应根据“无形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累计摊销”、“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5)综合运用上述填列方法分析填列。如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项目,需根据“原材料”、“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周转材料”、“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发出商品”、“材料成本差异”等总账科目期末余额的分析汇总数,再减去“存货跌价准备”科目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3.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列报说明  
    (1)“货币资金”项目,反映企业库存现金、银行结算户存款、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等的合计数。本项目应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期末余额的合计数填列。
    (2)“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反映企业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权证投资等金融资产。本项目应根据“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应收票据”项目,反映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本项目应根据“应收票据”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应收票据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4)“应收账款”项目,反映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本项目应根据“应收账款”和“预收账款” 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数,减去 “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如“应收账款”科目所属明细科目期末有贷方余额的,应在资产负债表“预收款项”项目内填列。
    (5)“预付款项”项目,反映企业按照购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等。本项目应根据“预付账款”和“应付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数,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预付款项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如“预付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期末有贷方余额的,应在资产负债表“应付账款”项目内填列。
    (6)“应收利息”项目,反映企业应收取的债券投资等的利息。本项目应根据“应收利息”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应收利息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7)“应收股利”项目,反映企业应收取的现金股利和应收取其他单位分配的利润。本项目应根据“应收股利”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应收股利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8)“其他应收款”项目,反映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等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的款项。本项目应根据“其他应收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其他应收款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9)“存货”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在库、在途和在加工中的各种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本项目应根据“材料采购”、“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委托代销商品”、“生产成本”等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减去“受托代销商品款”、“存货跌价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以及库存商品采用计划成本核算或售价核算的企业,还应按加或减材料成本差异、商品进销差价后的金额填列。
    (1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项目,反映企业将于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项目金额。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1)“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反映企业除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存货等流动资产以外的其他流动资产。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项目,反映企业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等金融资产。本项目应根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13)“持有至到期投资”项目,反映企业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持有至到期投资。本项目应根据“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14)“长期应收款”项目,反映企业融资租赁产生的应收款项、采用递延方式具有融资性质的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产生的长期应收款项等。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应收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相应的“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和“坏账准备”科目所属相关明细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15)“投资性房地产”项目,反映企业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企业采用成本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本项目应根据“投资性房地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和“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企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本项目应根据“投资性房地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6)“固定资产”项目,反映企业各种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和累计减值准备后的净额。本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累计折旧”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17)“在建工程”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各项未完工程的实际支出,包括交付安装的设备价值、未完建筑安装工程已经耗用的材料、工资和费用支出、预付出包工程的价款等的可收回金额。本项目应根据“在建工程”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18)“工程物资”项目,反映企业尚未使用的各项工程物资的实际成本。本项目应根据“工程物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9)“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反映企业因出售、毁损、报废等原因转入清理但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的净值,以及固定资产清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清理费用和变价收入等各项金额的差额。本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列,如“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期末为贷方余额,以“-”号填列。
  (20)“生产性生物资产”项目,反映企业持有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本项目应根据“生产性生物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21)“油气资产”项目,反映企业持有的矿区权益和油气井及相关设施的原价减去累计折耗和累计减值准备后的净额。本项目应根据“油气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累计折耗”科目期末余额和相应减值准备后的金额填列。
    (22)“无形资产”项目,反映企业持有的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本项目应根据“无形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累计摊销”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23)“开发支出”项目,反映企业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能够资本化形成无形资产成本的支出部分。本项目应根据“研发支出”科目中所属的“资本化支出”明细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24)“商誉”项目,反映企业合并中形成的商誉的价值。本项目应根据“商誉”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相应减值准备后的金额填列。
    (25)“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反映企业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中在一年内(含一年)摊销的部分,在资产负债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项目填列。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待摊费用”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将于一年内(含一年)摊销的数额后的金额填列。
  (26)“递延所得税资产”项目,反映企业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本项目应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7)“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反映企业除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无形资产等资产以外的其他非流动资产。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8)“短期借款”项目,反映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各种借款。本项目应根据“短期借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9)“交易性金融负债”项目,反映企业承担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金融负债。本项目应根据“交易性金融负债”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0)“应付票据”项目,反映企业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本项目应根据“应付票据”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1)“应付账款”项目,反映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本项目应根据“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合计数填列;如“应付账款”科目所属明细科目期未有借方余额的,应在资产负债表“预付款项”项目内填列。
    (32)“预收款项”项目,反映企业按照购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本项目应根据“预收账款”和“应收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合计数填列。如“预收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期末有借方余额,应在资产负债表“应收账款”项目内填列。
    (33)“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反映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辞退福利等各种薪酬。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也在本项目列示。
    (34)“应交税费”项目,反映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企业代扣代交的个人所得税,也通过本项目列示。企业所交纳的税金不需要预计应交数的,如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不在本项目列示。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费”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如“应交税费”科目期末为借方余额,应以“一”号填列。
    (35)“应付利息”项目,反映企业按照规定应当支付的利息,包括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应支付的利息、企业发行的企业债券应支付的利息等。本项目应当根据“应付利息”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6)“应付股利”项目,反映企业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企业分配的股票股利,不通过本项目列示。本项目应根据“应付股利”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7)“其他应付款”项目,反映企业除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股利、应付利息、应交税费等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各项应付、暂收的款项。本项目应根据“其他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项目,反映企业非流动负债中将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到期部分的金额,如将于一年内偿还的长期借款。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9)“其他流动负债”项目,反映企业除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等流动负债以外的其他流动负债。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0)“长期借款”项目,反映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借款。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借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1)“应付债券”项目,反映企业为筹集长期资金而发行的债券本金和利息。本项目应根据“应付债券”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2)“长期应付款”项目,反映企业除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以外的其他各种长期应付款项。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相应的“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43)“专项应付款”项目,反映企业取得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款项。本项目应根据“专项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4)“预计负债”项目,反映企业确认的对外提供担保、未决诉讼、产品质量保证、重组义务、亏损性合同等预计负债。本项目应根据“预计负债”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5)“递延所得税负债”项目,反映企业确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所得税负债。本项目应根据“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6)“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反映企业除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等负债以外的其他非流动负债。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将于一年内(含一年)到期偿还数后的余额填列。非流动负债各项目中将于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应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项目内单独反映。
    (47)“实收资本(或股本)”项目,反映企业各投资者实际投入的资本(或股本)总额。本项目应根据“实收资本”(或“股本” )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8)“资本公积”项目,反映企业资本公积的期末余额。本项目应根据“资本公积”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库存股”项目,反映企业持有尚未转让或注销的本公司股份金额。本项目应根据“库存股”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9)“盈余公积”项目,反映企业盈余公积的期末余额。本项目应根据“盈余公积”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50)“未分配利润”项目,反映企业尚未分配的利润。本项目应根据“本年利润”科目和“利润分配”科目的余额计算填列。未弥补的亏损在本项目内以“一”号填列。
   
  (三)一般企业(不包括金融企业)利润表的列报方法
  1.上期金额栏的列报方法   
    利润表“上期金额”栏内各项数字,应根据上年该期利润表“本期金额”栏内所列数字填列。如果上年该期利润表规定的各个项目的名称和内容同本期不相一致,应对上年该期利润表各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本期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利润表“上期金额”栏内。
    2.本期金额栏的列报方法    
    利润表“本期金额”栏内各项数字一般应根据损益类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3.利润表各项目的列报说明
    (1)“营业收入”项目,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确认的收入总额。本项目应根据“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2)“营业成本”项目,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发生的成本总额。本项目应根据“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3)“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反映企业经营业务应负担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等。本项目应根据“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4)“销售费用”项目,反映企业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包装费、广告费等费用和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的职工薪酬、业务费等经营费用。本项目应根据“销售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5)“管理费用”项目,反映企业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发生的管理费用。本项目应根据“管理费用”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6)“财务费用”项目,反映企业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筹资费用。本项目应根据“财务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7)“资产减值损失”项目,反映企业各项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本项目应根据“资产减值损失”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8)“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资产或负债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项目应根据“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净损失,本项目以“一”号填列。
    (9)“投资收益”项目,反映企业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本项目应根据“投资收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投资损失,本项目以“一”号填列。
    (10)“营业利润”项目,反映企业实现的营业利润。如为亏损,本项目以“一”号填列。
    (11)“营业外收入”项目,反映企业发生的与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本项目应根据“营业外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2)“营业外支出”项目,反映企业发生的与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本项目应根据“营业外支出”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3)“利润总额”项目,反映企业实现的利润。如为亏损,本项目以“一”号填列。
  (14)“所得税费用”项目,反映企业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本项目应根据“所得税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5)“净利润”项目,反映企业实现的净利润。如为亏损,本项目以“一”号填列。
  (16)“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项目的列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的规定进行填列。
  
  (四)一般企业(不包括金融企业)现金流量表的列报方法
     新准则规定企业应当采用直接法编制现金流量表,同时要求在附注中提供以净利润为基础调节到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信息。
     一般企业应按照现金流量表准则应用指南列示的现金流量表格式编制现金流量表。现金流量表的项目主要有: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等项目。
  1.现金流量表正表各项目的内容及填列方法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实际收到的现金(含销售收入和应向购买者收取的增值税额),具体包括: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以及前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本期收到的现金和本期预收的款项,减去本期销售本期退回的商品和前期销售本期退回的商品支付的现金。企业销售材料和代购代销业务收到的现金,也在本项目反映。
  本项目可以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收账款”、“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②“收到的税费返还”项目,反映企业收到返还的各种税费,如收到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关税和教育费附加返还等。
  本项目可以根据“现金”、“银行存款”、“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外收入”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③“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除了上述各项目外,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如罚款收入、经营租赁固定资产收到的现金、流动资产损失中由个人赔偿的现金收入、除税费返还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等。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果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
  本项目可以根据“现金”、“银行存款”、“管理费用”、“营业费用”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④“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购买材料、商品、接受劳务实际支付的现金,包括支付的货款以及与货款一并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具体包括: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以及本期支付前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未付款项和本期预付款项,减去本期发生的购货退回收到的现金。为购置存货而发生的借款利息资本化部分,应在“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项目中反映。
  本项目可以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付账款”、“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⑤“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实际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包括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本期实际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如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等,以及为职工支付的其他费用,不包括支付给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等。支付的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在“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项目中反映。
  企业为职工支付的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基金、补充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为职工交纳的商业保险金,因解除与职工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及企业支付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其他福利费用等,应根据职工的工作性质和服务对象,分别在本项目和“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项目中反映。
  本项目可以根据“应付职工薪酬”、“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⑥“支付的各项税费”项目,反映企业按规定支付的各项税费,包括本期发生并支付的税费,以及本期支付以前各期发生的税费和预交的税金,如支付的教育费附加、印花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税、营业税、增值税、所得税等。不包括本期退回的增值税、所得税,本期退回的增值税、所得税等,在“收到的税费返还”项目中反映。
  本项目可以根据“应交税费”、“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⑦“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如罚款支出、支付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保险费、经营租赁支付的等,其他现金流出如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
  本项目可以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①“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出售、转让或到期收回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而收到的现金。不包括债权性投资收回的利息、收回的非现金资产,以及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债权性投资收回的本金,在本项目反映,债权性投资收回的利息,在“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项目中反映。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单设项目反映。
  本项目可以根据“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②“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因股权性投资分得的现金股利,从子公司、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分回利润而收到的现金,因债权性投资而收到的现金利息收入。股票股利不在本项目中反映;包括在现金等价物范围内的债券性投资,其利息收入在本项目中反映。
  本项目可以根据“现金”、“银行存款”、“投资收益”、“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③“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项目,反映企业出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取得的现金,减去为处置这些资产而支付的有关费用后的净额。由于自然灾害所造成的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损失而收到的保险赔偿收入,也在本项目反映。如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为负数,则应在“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反映。
  本项目可以根据“固定资产清理”、“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④“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项目,反映企业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所取得的现金减去子公司或其他营业单位持有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以及相关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本项目可以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为负数,则将该金额填列至“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
   ⑤“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除了上述各项目外,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果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
  本项目可以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⑥“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购买、建造固定资产,取得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包括购买机器设备所支付的现金及增值税款、建造工程支付的现金、支付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等现金支出,不包括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利息资本化的部分,以及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利息资本化的部分,在“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项目中反映;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在“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反映,不在本项目中反映。
  本项目可以根据“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无形资产”、“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⑦“投资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进行权益性投资和债权性投资支付的现金,包括企业取得的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而支付的现金、以及支付的佣金、手续费等交易费用。企业购买债券的价款中含有债券利息的,以及溢价或折价购入的,均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反映。
  企业购买股票和债券时,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的利息,应在“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反映;收回购买股票和债券时支付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的利息,应在“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反映。
  本项目可以根据“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长期股权投资”、“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⑧“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项目,反映企业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购买出价中以现金支付的部分,减去子公司或其他营业单位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后的净额。如为负数,应在“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反映。
  本项目可以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⑨“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除了上述各项以外,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出。其他现金流出如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
  本项目可以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①“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以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实际收到的款项净额(发行收入减去支付的佣金等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发行股票等方式筹集资金而由企业直接支付的审计、咨询等费用,不在本项目中反映,而在“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反映;由金融企业直接支付的手续费、宣传费、印刷费等费用,从发行股票、债券取得的现金收入中扣除,以净额列示。
  本项目可以根据“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②“借款所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举借各种短期、长期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本项目可以根据“短期借款”、“长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债券”、“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③“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果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
  本项目可以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④“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以现金偿还债务的本金,包括:归还金融企业的借款本金、偿还债券本金等。企业偿还的借款利息、债券利息,在“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项目中反映,不包括在本项目内。
  本项目可以根据“短期借款”、“长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债券”、“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⑤“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实际支付的现金股利、支付给其他投资单位的利润以及用现金支付的借款利息、债券利息等。不同用途的借款,其利息的开支渠道不一样。
  本项目可以根据“应付股利”、“应付利息”、“财务费用”、“在建工程”、“制造费用”、“研发支出”、“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⑥“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如以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而由企业直接支付的审计、咨询等费用,融资租赁所支付的现金、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建固定资产以后各期支付的现金等。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果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
  本项目可以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4)“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项目,反映企业外币现金流量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折算成记账本位币时,所采用的是现金流量发生日的汇率或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现金流量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而现金流量表“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项目中外币现金净增加额是按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这两者的差额即为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2.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的编制
    新准则规定,企业应当采用间接法在现金流表附注中披露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信息。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包括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等项目。
  具体内容(略)。
  
  三、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企业的报表格式及编制说明
  (一)会计报表格式
编   号
会计报表名称
编报期
会企01表
资产负债表
中期报告、年度报告
会企02表
利润表
中期报告、年度报告
会企03表
现金流量表
(至少)年度报告
会企01表附表1
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
年度报告
会企01表附表2
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
年度报告
会企01表附表3
应交增值税明细表
中期报告、年度报告
会企02表附表1
利润分配表
年度报告
会企02表附表2
分部报表(业务分部)
年度报告
会企02表附表3
分部报表(地区分部)
年度报告
               
               
               
               
               
               
               
               资产负债表
                                                       会企01表
编制单位:                     年  月  日                         单位:元
资       产
行次
年初数
期末数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或股东权益)
行次
年初数
期末数
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   货币资金
1
  短期借款
68
  短期投资
2
 应付票据
69
  应收票据
3
  应付账款
70
  应收股利
4
  预收账款
71
  应收利息
5
  应付工资
72
  应收账款
6
  应付福利费
73
  其他应收款
7
  应付股利
74
  预付账款
8
  应交税金
75
  应收补贴款
9
  其他应交款
80
  存货
10
  其他应付款
81
  待摊费用
11
  预提费用
82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
21
  预计负债
83
  其他流动资产
24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86
  流动资产合计
31
  其他流动负债
90
长期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32
  流动负债合计
100
  长期债权投资
34
长期负债:   长期投资合计
38
  长期借款
101
固定资产:   应付债券
102
  固定资产原价
39
  长期应付款
103
    减:累计折旧
40
  其他长期负债
108
  固定资产净值
41  
  减: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42
  长期负债合计
110
  固定资产净额
43
递延税项:   工程物资
44
  递延税款贷项
111
  在建工程
45
  负债合计
114
  固定资产清理
46  
  固定资产合计
50
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实收资本(或股本)
115
  无形资产
51
  减:已归还投资
116
  长期待摊费用
52
实收资本(或股本)净额
117
  其他长期资产
53
  资本公积
118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合计
60
  盈余公积
119  
  其中:法定公益金
120
递延税款:   未分配利润
121
  递延税款借项
6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122
  资产总计
6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135
                     利 润 表
                                                             会企02表
编制单位:                               年  月                        单位:元
项     目
行 次
本月数
本年累计数
一、主营业务收入
1
 减:主营业务成本
4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5
二、主营业务利润(亏损以“-”填列)
10
 加:其他业务利润(亏损以“-”填列)
11
 减:营业费用
14
     管理费用
15
     财务费用
16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填列)
18
 加: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9
     补贴收入
22
     营业外收入
23
  减:营业外支出
25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填列)
27
  减:所得税
28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填列)
30 现金流量表
                                                                   会企03表
编制单位:                         ____年度                         单位:元
项        目
行  次
金   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  收到的税费返还
3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2  支付的各项税费
13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
21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22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2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所收到的现金净额
25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8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30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31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38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40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收现金
43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4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45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4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
5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6          补 充 资 料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57加: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58  固定资产折旧
59  无形资产摊销 
60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61    待摊费用减少(减:增加)
64   预提费用增加(减:减少)
6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减:收益)
66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67   财务费用
68   投资损失(减:收益)
69   递延税款贷项(减:借项)
70   存货的减少(减:增加)
71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
72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
73  其他
7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5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76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77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78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79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80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81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8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3
  (二)资产负债表编制说明
  由于我国的资产负债表采用账户式,且提供年初数和年末数的比较资料,编制资产负债表时,要填报“年初数”、“期末数”两栏数据。
  1.年初数的编制方法
  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年初数,应根据上年末资产负债表“期末数”栏内所列数字填列。如果本年度资产负债表规定的各个项目的名称和内容同上年度不相一致时,应对上年年末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照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年初数”栏内。
  2.期末数的编制方法
  本表各项目的期末数,应根据各有关总账科目及所属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计算填列,具体内容和填列方法如下:
  (1)“货币资金”项目,反映企业库存现金、银行结算户存款、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等的合计数。本项目应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填列。
  (2)“短期投资”项目,反映企业购入的各种能随时变现、并准备随时变现的、持有时间不超过1年(含1年)的股票、债券和基金,以及不超过1年(含1年)的其他投资,减去已提跌价准备后的净额。本项目应根据“短期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企业1年内到期的委托贷款,其本金和利息减去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后的净额,也在本项目反映。
  (3)“应收票据”项目,反映企业收到的未到期收款也未向银行贴现的应收票据,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本项目应根据“应收票据”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已向银行贴现和已背书转让的应收票据不包括在本项目内,其中已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单独披露。
  (4)“应收股利”项目,反映企业因股权投资而应收取的现金股利,企业应收其他单位的利润,也包括在本项目内。本项目应根据“应收股利”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5)“应收利息”项目,反映企业因债权投资而应收取的利息。企业购入到期还本付息债券应收的利息,不包括在本项目内。本项目应根据“应收利息”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6)“应收账款”项目,反映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劳务等而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各种款项,减去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后的净额。本项目应根据“应收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如“应收账款”科目所属明细科目期末有贷方余额,应在本表“预收账款”项目内填列。
  (7)“其他应收款”项目,反映企业对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应收和暂付的款项,减去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后的净额。本项目应根据“其他应收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其他应收款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8)“预付账款”项目,反映企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本项目应根据“预付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填列。如“预付账款”科目所属有关明细科目期末有贷方余额的,应在本表“应付账款”项目内填列。如“应付账款”科目所属明细科目有借方余额的,也应包括在本项目内。
  (9)“应收补贴款”项目,反映企业按规定应收的各种补贴款。本项目应根据“应收补贴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0)“存货”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在库、在途和在加工中的各项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包括各种材料、商品、在产品、半成品、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委托代销商品、受托代销商品等。本项目应根据“物资采购”、“原材料”、“低值易耗品”、“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包装物”、“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委托代销商品”、“受托代销商品”、“生产成本”等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减去“代销商品款”、“存货跌价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以及库存商品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企业,还应按加或减材料成本差异、商品进销差价后的金额填列。
  (11)“待摊费用”项目,反映企业已经支出但应由以后各期分期摊销的费用。企业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大修理支出以及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其他待摊费用,应在本表“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反映,不包括在本项目内。本项目应根据“待摊费用”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预提费用”科目期末如有借方余额,以及“长期待摊费用”科目中将于1年内到期的部分,也在本项目内反映。
  (12)“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反映企业除以上流动资产项目外的其他流动资产,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如其他流动资产价值较大的,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其内容和金额。
  (13)“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反映企业不准备在1年内(含1年)变现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的可收回金额。本项目应根据“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中有关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14)“长期债权投资”项目,反映企业不准备在1年内(含1年)变现的各种债权性质的投资的可收回金额。长期债权投资中,将于1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应在流动资产类下“1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项目单独反映。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债权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中有关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期末余额和1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后的金额填列。
  企业超过1年到期的委托贷款,其本金和利息减去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后的净额,也在本项目反映。
  (15)“固定资产原价”和“累计折旧”项目,反映企业的各种固定资产原价及累计折旧。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其原价及已提折旧也包括在内。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原价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另行反映。这两个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科目和“累计折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6)“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项目,反映企业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本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7)“工程物资”项目,反映企业各项工程尚未使用的工程物资的实际成本。本项目应根据“工程物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8)“在建工程”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各项未完工程的实际支出,包括交付安装的设备价值,未完建筑安装工程已经耗用的材料、工资和费用支出、预付出包工程的价款、已经建筑安装完毕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工程等的可收回金额。本项目应根据“在建工程”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19)“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反映企业因出售、毁损、报废等原因转入清理但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固定资产清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清理费用和变价收入等各项金额的差额。本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列;如“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期末为贷方余额,以“-”号填列。
  (20)“无形资产”项目,反映企业各项无形资产的期末可收回金额。本项目应根据“无形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21)“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反映企业尚未摊销的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种费用,如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大修理支出以及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其他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中在1年内(含1年)摊销的部分,应在本表“待摊费用”项目填列。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待摊费用”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1年内(含1年)摊销的数额后的金额填列。
  (22)“其他长期资产”项目,反映企业除以上资产以外的其他长期资产。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如其他长期资产价值较大的,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其内容和金额。
  (23)“递延税款借项”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尚未转销的递延税款的借方余额。本项目应根据“递延税款”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列。
  (24)“短期借款”项目,反映企业借入尚未归还的1年期以下(含1年)的借款。本项目应根据“短期借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5)“应付票据”项目,反映企业为了抵付货款等而开出、承兑的尚未到期付款的应付票据,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本项目应根据“应付票据”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6)“应付账款”项目,反映企业购买原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应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本项目应根据“应付账款”科目所属各有关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合计填列;如“应付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期末有借方余额,应在本表“预付账款”项目内填列。
  (27)“预收账款”项目,反映企业预收购买单位的账款。本项目应根据“预收账款”科目所属各有关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合计填列。如“预收账款”科目所属有关明细科目有借方余额的,应在本表“应收账款”项目内填列;如“应收账款”科目所属明细科目有贷方余额的,也应包括在本项目内。
  (28)“应付工资”项目,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职工工资。本项目应根据“应付工资”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如“应付工资”科目期末为借方余额,以“-”号填列。
  (29)“应付福利费”项目,反映企业提取的福利费的期末余额,以及外商投资企业按净利润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的期末余额。本项目应根据“应付福利费”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0)“应付股利”项目,反映企业尚未支付的现金股利。本项目应根据“应付股利”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1)“应交税金”项目,反映企业期末未交、多交或未抵扣的各种税金。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如“应交税金”科目期末为借方余额,以“-”号填列。
  (32)“其他应交款”项目,反映企业应交未交的除税金、应付股利等以外的各种款项。本项目应根据“其他应交款”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如“其他应交款”科目期末为借方余额,以“-”号填列。
  (33)“其他应付款”项目,反映企业所有应付和暂收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款项。本项目应根据“其他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4)“预提费用”项目,反映企业所有已经预提计入成本费用而尚未支付的各项费用。本项目应根据“预提费用”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如“预提费用”科目期末为借方余额,应合并在“待摊费用”项目内反映,不包括在本项目内。
  (35)“预计负债”项目,反映企业预计负债的期末余额。本项目应根据“预计负债”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6)“其他流动负债”项目,反映企业除以上流动负债以外的其他流动负债。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如“待转资产价值”科目的期末余额可在本项目内反映。如其他流动负债价值较大的,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其内容及金额。
  (37)“长期借款”项目,反映企业借入尚未归还的1年期以上(不含1年)的借款本息。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借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8)“应付债券”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尚未偿还的各种长期债券的本息。本项目应根据“应付债券”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9)“长期应付款”项目,反映企业除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以外的其他各种长期应付款。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40)“专项应付款”项目,反映企业各种专项应付款的期末余额。本项目应根据“专项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1)“其他长期负债”项目,反映企业除以上长期负债项目以外的其他长期负债。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如其他长期负债价值较大的,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其内容和金额。
  上述长期负债各项目中将于1年内(含1年)到期的长期负债,应在“1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项目内单独反映。上述长期负债各项目均应根据有关科目期末余额减去将于1年内(含1年)到期的长期负债后的金额填列。
  (42)“递延税款贷项”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尚未转销的递延税款的贷方余额。本项目应根据“递延税款”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
  (43)“实收资本(或股本)”项目,反映企业各投资者实际投入的资本(或股本)总额。本项目应根据“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4)“已归还投资”项目,反映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按合同规定在合作期间归还投资者的投资。本项目应根据“已归还投资”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列。
  (45)“资本公积”项目,反映企业资本公积的期末余额。本项目应根据“资本公积”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6)“盈余公积”项目,反映企业盈余公积的期末余额。本项目应根据“盈余公积”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其中,法定公益金期末余额,应根据“盈余公积”科目所属的“法定公益金”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7)“未分配利润”项目,反映企业尚未分配的利润。本项目应根据“本年利润”科目和“利润分配”科目的余额计算填列。未弥补的亏损,在本项目内以“-”号填列。  (三)利润表编制说明
  1.利润表各项目需要分为“本月数”和“本年累计数”两栏分别填列。
  “本月数”栏反映各项目的本期实际发生数;在编制中期财务会计报告时,填列上年同期累计实际发生数;在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时,将“本月数”栏改为“上年数”栏,填列上年全年累计实际发生数。如果上年度利润表与本年度利润表的项目名称和内容不相一致,应对上年利润表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本表“上年数”栏。
  本表“本年累计数”栏,反映各项目自年初起至报告期末止的累计实际发生数。
  2.利润表各项目的内容及其填列方法
  利润表中各项目主要根据各损益类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主营业务收入”项目,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所取得的收入总额。本项目应根据“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2)“主营业务成本”项目,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发生的实际成本。本项目应根据“主营业务成本”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3)“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项目,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应负担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等。本项目应根据“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4)“其他业务利润”项目,反映企业除主营业务以外取得的收入,减去所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以及相关税金及附加等的支出后的净额。本项目应根据“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支出”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5)“营业费用”项目,反映企业在销售商品和商品流通企业在购入商品等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本项目应根据“营业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6)“管理费用”项目,反映企业发生的管理费用。本项目应根据“管理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7)“财务费用”项目,反映企业发生的财务费用。本项目应根据“财务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8)“投资收益”项目,反映企业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本项目应根据“投资收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投资损失,以“-”号填列。
  (9)“补贴收入”项目,反映企业取得的各种补贴收入以及退回的增值税等。本项目应根据“补贴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0)“营业外收入”项目和“营业外支出”项目,反映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和支出。这两个项目应分别根据“营业外收入”科目和“营业外支出”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1)“利润总额”项目,反映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如为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2)“所得税”项目,反映企业按规定从本期损益中减去的所得税。本项目应根据“所得税”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3)“净利润”项目,反映企业实现的净利润。如为净亏损,以“-”号填列。  (四)现金流量表编制说明
  我国企业的现金流量表包括正表和补充资料两部分。正表是现金流量表的主体,企业一定会计期间现金流量的信息主要由正表提供,正表采用报告式的结构,按照现金流量的性质,依次分类反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流出及净额,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流出净额,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流出净额,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补充资料包括三部分内容,一是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即按间接法编制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二是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三是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情况。
  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正表采用直接法编制,补充资料采用间接法编制。
  1.现金流量表正表各项目的内容及填列方法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实际收到的现金(含销售收入和应向购买者收取的增值税额),包括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以及前期销售和前期提供劳务本期收到的现金和本期预收的账款,减去本期退回本期销售的商品和前期销售本期退回的商品支付的现金。企业销售材料和代购代销业务收到的现金,也在本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收账款”、“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②“收到的税费返还”项目,反映企业收到返还的各种税费,如收到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教育费附加返还等。本项目可以根据“现金”、“银行存款”、“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补贴收入”、“应收补贴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③“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除了上述各项目外,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如罚款收入、流动资产损失中由个人赔偿的现金收入等。其他现金流入如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现金”、“银行存款”、“营业外收入”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④“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购买材料、商品、接受劳务实际支付的现金,包括本期购入材料、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包括增值税进项税额),以及本期支付前期购入商品、接受劳务的未付款项和本期预付款项。本期发生的购货退回收到的现金应从本项目内减去。本项目可以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⑤“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实际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包括本期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等,以及为职工支付的其他费用。不包括支付的离退休人员的各项费用和支付给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等。企业支付给离退休人员的各项费用,包括支付的统筹退休金以及未参加统筹的退休人员的费用,在“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反映;支付的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在“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应付工资”、“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企业为职工支付的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基金、补充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支付给职工的住房困难补助,以及企业支付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其他福利费用等,应按职工的工作性质和服务对象,分别在本项目和在“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
  ⑥“支付的各项税费”项目,反映企业按规定支付的各种税费,包括本期发生并支付的税费,以及本期支付以前各期发生的税费和预交的税金,如支付的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印花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税、预交的营业税等。不包括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实际支付的耕地占用税等。也不包括本期退回的增值税、所得税,本期退回的增值税、所得税在“收到的税费返还”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应交税金”、“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⑦“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出,如罚款支出、支付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现金支出、支付的保险费等,其他现金流出如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①“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出售、转让或到期收回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而收到的现金,以及收回长期债权投资本金而收到的现金。不包括长期债权投资收回的利息,以及收回的非现金资产。本项目可以根据“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②“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因股权性投资和债权性投资而取得的现金股利、利息,以及从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分回利润收到的现金。不包括股票股利。本项目可以根据“现金”、“银行存款”、“投资收益”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③“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项目,反映企业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取得的现金,减去为处置这些资产而支付的有关费用后的净额。由于自然灾害所造成的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损失而收到的保险赔偿收入,也在本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固定资产清理”、“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④“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除了上述各项以外,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其他现金流入如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⑤“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购买、建造固定资产,取得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不包括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利息资本化的部分,以及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借款利息和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在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中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⑥“投资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进行权益性投资和债权性投资支付的现金,包括企业取得的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短期股票投资、短期债券投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支付的现金、以及支付的佣金、手续费等附加费用。本项目可以根据“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短期投资”、“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企业购买股票和债券时,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的利息,应在投资活动的“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收回购买股票和债券时支付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的利息,在投资活动的“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
  ⑦“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除了上述各项以外,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出。其他现金流出如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①“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收到的投资者投入的现金,包括以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筹集的资金实际收到款项净额(发行收入减去支付的佣金等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而由企业直接支付的审计、咨询等费用,在“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不从本项目内减去。本项目可以根据“实收资本(或股本)”、“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②“借款所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举借各种短期、长期借款所收到的现金。本项目可以根据“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③“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如接受现金捐赠等。其他现金流入如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④“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以现金偿还债务的本金,包括偿还金融企业的借款本金、偿还债券本金等。企业偿还的借款利息、债券利息,在“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不包括在本项目内。本项目可以根据“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⑤“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实际支付的现金股利,支付给其他投资单位的利润以及支付的借款利息、债券利息等。本项目可以根据“应付股利”、“财务费用”、“长期借款”、“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⑥“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除了上述各项外,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出,如捐赠现金支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等。其他现金流出如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⑦“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项目,反映企业外币现金流量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折算为人民币时,所采用的现金流量发生日的汇率或平均汇率折算的人民币金额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中外币现金净增加额按期末汇率折算的人民币金额之间的差额。
  2.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各项目的内容及填列
  (1)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各项目的填列方法
  ①“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项目,反映企业计提的各项资产的减值准备。本项目可以根据“管理费用”、“投资收益”、“营业外支出”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②“固定资产折旧”项目,反映企业本期累计提取的折旧。本项目可以根据“累计折旧”科目的贷方发生额分析填列。
  ③“无形资产摊销”和“长期待摊费用摊销”两个项目,分别反映企业本期累计摊入成本费用的无形资产的价值及长期待摊费用。这两个项目可以根据“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科目的贷方发生额分析填列。
  ④“待摊费用减少(减:增加)”项目,反映企业本期待摊费用的减少。本项目可以根据资产负债表“待摊费用”项目的期初、期末余额的差额填列;期末数大于期初数的差额,以“-”号填列。
  ⑤“预提费用增加(减:减少)”项目,反映企业本期预提费用的增加。本项目可以根据资产负债表“预提费用”项目的期初、期末余额的差额填列;期末数小于期初数的差额,以“-”号填列。
  ⑥“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减:收益)”,反映企业本期由于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发生的净损失。本项目可以根据“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支出”科目所属有关明细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如为净收益,以“-”号填列。
  ⑦“固定资产报废损失”项目,反映企业本期固定资产盘亏(减盘盈)后的净损失。本项目可以根据“营业外支出”、“营业外收入”科目所属有关明细科目中固定资产盘亏损失减去固定资产盘盈收益后的差额填列。
  ⑧“财务费用”项目,反映企业本期发生的应属于投资活动或筹资活动的财务费用。本项目可以根据“财务费用”科目的本期借方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收益,以“-”号填列。
  ⑨“投资损失(减:收益)”项目,反映企业本期投资所发生的损失减去收益后的净损失。本项目可以根据利润表“投资收益”项目的数字填列;如为投资收益,以“-”号填列。
  ⑩“递延税款贷项(减:借项)”项目,反映企业本期递延税款的净增加或净减少。本项目可以根据资产负债表“递延税款借项”、“递延税款贷项”项目的期初、期末余额的差额填列。“递延税款借项”的期末数小于期初数的差额,以及“递延税款贷项”的期末数大于期初数的差额,以正数填列;“递延税款借项”的期末数大于期初数的差额,以及“递延税款贷项”的期末数小于期初数的差额,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减:增加)”项目,反映企业本期存货的减少(减增加)。本项目可以根据资产负债表“存货”项目的期初、期末余额的差额填列;期末数大于期初数的差额,以“-”号填列。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项目,反映企业本期经营性应收项目(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和其他应收款中与经营活动有关的部分及应收的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的减少(减增加)。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项目,反映企业本期经营性应付项目(包括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应付福利费、应交税金、其他应付款中与经营活动有关的部分以及应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的增加(减:减少)。
  补充资料中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与现金流量表中的“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的金额相等。
  (2) 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各项目的填列
  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反映企业一定期间内影响资产或负债但不形成该期现金收支的所有投资和筹资活动的信息。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各项目的填列方法如下:
  ①“债务转为资本”项目,反映企业本期转为资本的债务金额。
  ②“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反映企业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息。
  ③“融资租入固定资产”项目,反映企业本期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计入“长期应付款”科目的金额。  四、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报表格式及编制说明
  (一)会计报表格式
编   号
会计报表名称
编报期
会小企01表
资产负债表
月度报告、年度报告
会小企02表
利润表
月度报告、年度报告
会小企03表
现金流量表
年度报告(按需要选择编制)
会小企01表附表1
应交增值税明细表
月度报告、年度报告
(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
  
  
  
  
  
  
  
  
  
  
  资产负债表
                                                                   会小企01表
  编制单位:                       ____年____月____日                单位: 元
资??????? 产
行次
年初数
期末数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或股东权益)
行次
年初数
期末数
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



货币资金
1


短期借款
68


短期投资
2


应付票据
69


应收票据
3


应付账款
70


应收股息
4


应付工资
72


应收账款
6


应付福利费
73


其他应收款
7


应付利润
74


存货
10


应交税金
76


待摊费用
11


其他应交款
80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
21


其他应付款
81


其他流动资产
24


预提费用
82


流动资产合计
31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86


长期投资:

其他流动负债
90


长期股权投资
32


流动负债合计
100


长期债权投资
34


长期负债:

长期投资合计
38


长期借款
101


固定资产:

长期应付款
103


固定资产原价
39


其他长期负债
106


减:累计折旧
40



108


固定资产净值
40


长期负债合计
110


工程物资
44




在建工程
45


负债合计
114


固定资产清理
46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固定资产合计
50


 实收资本
115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资本公积
120


无形资产
51


盈余公积
121


长期待摊费用
52


其中:法定公益金
122


其他长期资产
53


未分配利润
123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合计
6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124


资产合计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135

利? 润? 表
                          会小企02表
       编制单位:??? ??????    ____年____月____日 ????????????单位:元
项??             ?? 目
行次
本月数
本年累计数
一、主营业务收入
1


减:主营业务成本
4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5


二、主营业务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0


加:其他业务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1


减:营业费用
14


管理费用
15


财务费用
16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8


加: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9


营业外收入
23


减:营业外支出
25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7


减:所得税
28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0


     补充资料:
     当期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
                 
    
现金流量表
            会小企03表
    编制单位:??????????????????   ___年度?????? ????         单位:元
项????????????????? 目
行 次
上年数
本年数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


现金流入小计
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2


支付的各项税费
13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8


现金流出小计
2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22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2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25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8


现金流入小计
2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30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31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5


现金流出小计
3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38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40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3


现金流入小计
44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45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4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2


现金流出小计
5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5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6


 
  (二)资产负债表编制说明
  1.本表“年初数”栏内各项数字,应根据上年末资产负债表“期末数”栏内所列数字填列。如果本年度资产负债表规定的各个项目的名称和内容同上年度不相一致,应对上年年末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照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本表“年初数”栏内。
    2.本表“期末数”各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
   (1)“货币资金”项目,反映小企业库存现金、银行结算户存款、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等的合计数。本项目应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填列。
   (2)“短期投资”项目,反映小企业购入的各种能随时变现、并准备随时变现的、持有时间不超过1年(含1年)的股票、债券等,减去已计提跌价准备后的净额。本项目应根据“短期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3)“应收票据”项目,反映小企业收到的未到期收款也未向银行贴现的应收票据,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本项目应根据“应收票据”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已向银行贴现和已背书转让的应收票据不包括在本项目内,其中已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单独披露。
  (4)“应收股息”项目,反映小企业因进行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应收取的现金股利和利息,应收其他单位的利润,也包括在本项目内。本项目应根据“应收股息”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5)“应收账款”项目,反映小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劳务等而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各种款项,减去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后的净额。本项目应根据“应收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如“应收账款”科目所属明细科目期末有贷方余额,应在本表中增设“预收账款”项目填列。
   (6)“其他应收款”项目,反映小企业对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应收和暂付的款项,减去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后的净额。本项目应根据“其他应收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其他应收款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7)“存货”项目,反映小企业期末在库、在途和在加工中的各项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包括各种材料、商品、在产品、半成品、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委托代销商品等。本项目应根据“在途物资”、“材料”、“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委托代销商品”、“生产成本”等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减去“存货跌价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以及库存商品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企业,应按加或减材料成本差异、商品进销差价后的金额填列。
   (8)“待摊费用”项目,反映小企业已经支出但应由以后各期分期摊销的费用。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其他待摊费用,应在本表“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反映,不包括在本项目内。本项目应根据“待摊费用”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长期待摊费用”科目中将于1年内到期的部分,也在本项目内反映。
  (9)“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反映小企业除以上流动资产项目外的其他流动资产,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0)“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反映小企业不准备在1年内(含1年)变现的各种股权性质投资的账面余额。本项目应根据“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1)“长期债权投资”项目,反映小企业不准备在1年内(含1年)变现的各种债权性质投资的账面余额。长期债权投资中,将于1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应在流动资产类下“1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项目单独反映。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债权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分析填列。
   (12)“固定资产原价”和“累计折旧”项目,反映小企业的各种固定资产原价及累计折旧。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其原价及已提折旧也包括在内。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原价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另行反映。这两个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和“累计折旧”等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3)“工程物资”项目,反映小企业各项工程尚未使用的工程物资的实际成本。本项目应根据“工程物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4)“在建工程”项目,反映小企业期末各项未完工程的实际支出,包括交付安装的设备价值,未完建筑安装工程已经耗用的材料、工资和费用支出、预付出包工程的价款、已经建筑安装完毕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工程等的账面余额。本项目应根据“在建工程”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5)“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反映小企业因出售、毁损、报废等原因转入清理但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固定资产清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清理费用和变价收入等各项金额的差额。本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列;如“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期末为贷方余额,以“-”号填列。
   (16)“无形资产”项目,反映小企业持有的各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本项目应根据“无形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7)“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反映小企业尚未摊销的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种费用。长期待摊费用中在1年内(含1年)摊销的部分,应在本表“待摊费用”项目填列。
    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待摊费用”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将于1年内(含1年)摊销的数额后的金额填列。
   (18)“其他长期资产”项目,反映小企业除以上资产以外的其他长期资产。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9)“短期借款”项目,反映小企业借入尚未归还的1年期以下(含1年)的借款。本项目应根据“短期借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0)“应付票据”项目,反映小企业为了抵付货款等而开出、承兑的尚未到期付款的应付票据,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本项目应根据“应付票据”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1)“应付账款”项目,反映小企业购买原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应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本项目应根据“应付账款”科目所属各有关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合计填列;如“应付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期末为借方余额,应在本表内增设“预付账款”项目填列。
   (22)“应付工资”项目,反映小企业应付未付的职工工资。本项目应根据“应付工资”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如“应付工资”科目期末为借方余额,以“-”号填列。
   (23)“应付福利费”项目,反映小企业提取的福利费的期末余额。本项目应根据“应付福利费”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4)“应付利润”项目,反映小企业尚未支付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本项目应根据“应付利润”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5)“应交税金”项目,反映小企业期末未交、多交或未抵扣的各种税金。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如“应交税金”科目期末为借方余额,以“-”号填列。
   (26)“其他应交款”项目,反映小企业应交未交的除税金、应付利润等以外的各种款项。本项目应根据“其他应交款”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如“其他应交款”科目期末为借方余额,以“-”号填列。
   (27)“其他应付款”项目,反映小企业所有应付和暂收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款项。本项目应根据“其他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8)“预提费用”项目,反映小企业所有已经预提计入成本费用而尚未支付的各项费用。本项目应根据“预提费用”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如“预提费用”科目期末为借方余额,应合并在“待摊费用”项目内反映,不包括在本项目内。
   (29)“其他流动负债”项目,反映小企业除以上流动负债以外的其他流动负债。
   (30)“长期借款”项目,反映小企业借入尚未归还的1年期以上(不含1年)的借款本息。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借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1)“长期应付款”项目,反映小企业除长期借款以外的其他各种长期应付款。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2)“其他长期负债”项目,反映小企业除以上长期负债项目以外的其他长期负债,包括小企业接受捐赠记入“待转资产价值”科目尚未转入资本公积的余额。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上述长期负债各项目中将于1年内(含1年)到期的长期负债,应在“1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项目内单独反映。上述长期负债各项目均应根据有关科目期末余额减去将于1年内(含1年)到期的长期负债后的金额填列。
  (33)“实收资本”项目,反映小企业各投资者实际投入的资本总额。本项目应根据“实收资本”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4)“资本公积”项目,反映小企业资本公积的期末余额。本项目应根据“资本公积”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5)“盈余公积”项目,反映小企业盈余公积的期末余额。本项目应根据“盈余公积”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其中,法定公益金期末余额,应根据“盈余公积”科目所属的“法定公益金”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6)“未分配利润”项目,反映小企业尚未分配的利润。本项目应根据“本年利润”科目和“利润分配”科目的余额计算填列。未弥补的亏损,在本项目内以“-”号填列。
  
  (三)利润表编制说明
  1.本表“本月数”栏反映各项目的本月实际发生数。在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时,填列上年全年累计实际发生数。如果上年度利润表与本年度利润表的项目名称和内容不一致,应对上年度利润表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本表。本表“本年累计数”栏反映各项目自年初起至报告期末止的累计实际发生数。
  2.本表各项目的内容及其填列方法
   (1)“主营业务收入”项目,反映小企业主要经营业务所取得的收入总额。本项目应根据“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2)“主营业务成本”项目,反映小企业主要经营业务发生的实际成本。本项目应根据“主营业务成本”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3)“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项目,反映小企业主要经营业务应负担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等。本项目应根据“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4)“其他业务利润”项目,反映小企业除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取得的收入,减去所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以及相关税金及附加等支出后的净额。本项目应根据“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支出”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5)“营业费用”项目,反映小企业在销售商品和商品流通企业在购入商品等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商品流通企业如不单独设置“管理费用”科目,发生的管理费用也在本项目中反映。本项目应根据“营业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6)“管理费用”项目,反映小企业发生的管理费用。本项目应根据“管理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7)“财务费用”项目,反映小企业发生的财务费用。本项目应根据“财务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8)“投资收益”项目,反映小企业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本项目应根据“投资收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投资损失,以“-”号填列。
  (9)“营业外收入”项目和“营业外支出”项目,反映小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和支出。这两个项目应分别根据“营业外收入”科目和“营业外支出”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0)“利润总额”项目,反映小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如为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1)“所得税”项目,反映小企业当期发生的所得税费用。本项目应根据“所得税”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2)“净利润”项目,反映小企业实现的净利润。如为净亏损,以“-”号填列。
  (13)补充资料中“当期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反映小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制定并经批准的当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分配给投资者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四)现金流量表编制说明
  1.对于小企业而言,是否需要编制现金流量表制度中没有作明确的要求 ,视需要进行选择。如果需要编制,小企业应采用直接法报告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2.本表各项目的内容及填列方法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小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实际收到的现金(含销售收入和应向购买者收取的增值税额),包括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以及前期销售和前期提供劳务本期收到的现金和本期预收的账款,减去本期退回本期销售的商品和前期销售本期退回的商品支付的现金。小企业销售材料等业务收到的现金,也在本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②“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小企业除了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以外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如罚款收入、流动资产损失中由个人赔偿的现金收入等。其他现金流入如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现金”、“银行存款”、“营业外收入”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③“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小企业购买材料、商品、接受劳务实际支付的现金,包括本期购入材料、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包括增值税进项税额),以及本期支付前期购入商品、接受劳务的未付款项和本期预付款项。本期发生的购货退回收到的现金应从本项目内减去。本项目可以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④“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小企业实际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包括本期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等,以及为职工支付的其他费用。支付的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在“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应付工资”、“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小企业为职工支付的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基金、补充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支付给职工的住房困难补助,以及支付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其他福利费用等,应按职工的工作性质和服务对象,分别在本项目和在“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
    ⑤“支付的各项税费”项目,反映小企业按规定支付的各种税费,包括本期发生并支付的税费,以及本期支付以前各期发生的税费和预交的税金,如支付的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印花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税、预交的营业税等。不包括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税费、实际支付的耕地占用税等,也不包括因多计等原因于本期退回的各项税费。本项目可以根据“应交税金”、“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⑥“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小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出,如罚款支出、支付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现金支出、支付的保险费等,其他现金流出如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①“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小企业出售、转让或到期收回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而收到的现金,以及收回长期债权投资本金而收到的现金。不包括长期债权投资收回的利息,以及收回的非现金资产。本项目可以根据“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②“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小企业因股权性投资和债权性投资而取得的现金股利、利息,不包括股票股利。本项目可以根据“现金”、“银行存款”、“投资收益”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③“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项目,反映小企业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取得的现金,减去为处置这些资产而支付的有关费用后的净额。本项目可以根据“固定资产清理”、“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④“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小企业除了上述各项以外,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其他现金流入如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⑤“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小企业购买、建造固定资产,取得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不包括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利息资本化的部分,以及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借款利息和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在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中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⑥“投资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小企业进行权益性投资和债权性投资支付的现金,包括小企业取得的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短期股票投资、短期债券投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支付的现金以及支付的佣金、手续费等附加费用。本项目可以根据“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短期投资”、“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⑦“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小企业除了上述各项以外,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出。其他现金流出如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①“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小企业收到的投资者投入的现金,本项目可以根据“实收资本”、“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②“借款所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小企业举借各种短期、长期借款所收到的现金。本项目可以根据“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③“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小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如接受现金捐赠等。本项目可以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④“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小企业以现金偿还债务的本金,包括偿还金融企业的借款本金等。小企业偿还的借款利息,在“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不包括在本项目内。本项目可以根据“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⑤“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小企业实际支付的现金股利,支付给其他投资单位的利润以及支付的借款利息等。本项目可以根据“应付利润”、“财务费用”、“长期借款”、“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⑥“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小企业除了上述各项外,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出,如捐赠现金支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等。本项目可以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⑦“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项目,反映小企业外币现金流量折算为人民币时,所采用的现金流量发生日的汇率或平均汇率折算的人民币金额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中外币现金净增加额按期末汇率折算的人民币金额之间的差额。
  
  五、不同会计标准下报表格式存在的差异
  (一)《企业会计制度》与《小企业会计制度》之间的差异
  1.资产负债表
  (1)报表结构
  没有差异,左边资产按流动性分为五类,即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资产的金额均以账面价值反映。
  右边负债按偿还期限的不同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2)报表行次内容
  基本无差异。主要区别:
  ①准备金计提差异
  A.企业会计制度:对非现金资产计提八项准备金,即短期投资、应收款项、存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委托贷款。
  B.小企业会计制度:对非现金流动资产计提三项准备金,即短期投资、应收款项、存货。
  ②会计科目设置差异
  小企业会计制度, 将企业会计制度中的“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科目合并为“应收股息”科目;“预付账款”并入“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并入“应收账款”;“应收补贴款”并入“应收账款”;采用应付税款法进行所得税核算,不设“递延税款”账户;不设“预计负债”、“应付债券”账户。
  2.利润表
  (1)报表结构
  基本没有差异。小企业会计制度不设 “补贴收入”科目,其核算内容并入 “营业外收入”科目中。
  (2)报表行次内容
  基本没有差异。
  3.现金流量表(略)
  
  (二)《企业会计制度》与新会计准则之间的差异
  1.资产负债表
  (1)报表结构
  A.新准则:左边资产按流动性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两类,报表金额均以账面价值反映。右边负债按偿还期限的不同分为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
  B.企业会计制度:左边资产按流动性分为五类,即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资产的金额均以账面价值反映。右边负债按偿还期限的不同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2)报表行次内容
  ①新准则将企业会计制度中“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科目的核算内容,按企业持有目的的不同,通过“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进行核算。其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属于流动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属于非流动资产。
  ②企业会计制度设置“待摊费用”、“预提费用”科目,新准则不设置“待摊费用”、“预提费用”科目。
  ③新准则增加了“长期应收款”、“投资性房地产”、“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开发支出”、“商誉”、“递延所得税资产”等资产类科目。
  增加了“交易性金融负债”等负债类科目。
  ④新准则将企业会计制度中“应付工资”科目、“应付福利费”科目和“其他应付款”科目中的一部分核算内容合并为“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新准则将企业会计制度中“应交税金”科目、“其他应交款”科目合并为“应交税费”科目。
     ⑤新准则调整了“预计负债”的位置,该科目在企业会计制度中,属于“流动负债”类;新准则将其列为“非流动负债”类。
     ⑥企业会计制度中,固定资产行次的填列,分为:
     固定资产原价
         减: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净值
         减: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净额
     新准则中,不再细分若干项,直接以“固定资产”一项出现,反映的是固定资产的净额(即账面价值)。  2.利润表
  (1)报表结构
  新准则下的利润表,与企业会计制度相比,结构变化较大。
  ①不再区分主营业务、其他业务。
  新准则的利润表,直接以“营业收入”开头。根据利润表上的数据只能计算出营业收入毛利率,不能计算主营业务毛利率。
  ②营业利润的构成发生了变化。
  A.企业会计制度中:
  营业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B.新企业会计准则中: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用“-”号)+投资收益(损失用“-”号)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C.主要区别:“投资收益”行次的位置发生了变化;
  企业会计制度中,投资收益不构成营业利润;
  新企业会计准则中,投资收益作为收入要素,计入了“营业利润”。
  ③新企业会计准则在利润表中增加了构成内容,即“五、每股收益:(一)基本每股收益、(二)稀释每股收益”。
  
  (2)报表行次
  ①由于新准则增加了要素计量属性,部分要素可采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因此,利润表中增加了“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行次。
  ②由于科目核算的内容发生变化,新准则对于计提的资产减值,一律通过“资产减值损失”科目核算,因此,利润表中增加了“资产减值损失”行次。该行次列示于“营业利润”之前,计提金额的大小直接影响的是企业的“营业利润”。这与企业会计制度有区别,企业会计制度下,计提准备金时分别不同的项目,计入“管理费用”、“投资收益”、“营业外支出”项目,可能影响营业利润,也可能不影响营业利润。
  A.新准则下,计提准备金时:
  借:资产减值损失——××跌价损失
      贷:××××准备
  B.企业会计制度下,计提准备金时需要区分三种情况:
  第一、计提应收款项、存货项目的准备金时:
  借:管理费用
      贷:坏账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
  第二、计提短期投资、长期投资的准备金时:
  借:投资收益
      贷: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第三、计提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的准备金时:
  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③科目名称发生变化。企业会计制度中计提所得税时,采用“所得税”科目,现该科目名称改为“所得税费用”,比以前更为直观。
  
  3.现金流量表(略)
  
  (三)《小企业会计制度》与新企业会计准则之间的差异
  1.资产负债表
  (1)报表结构
  A.新准则:左边资产按流动性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两类,报表金额均以账面价值反映。右边负债按偿还期限的不同分为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
  B.小企业会计制度:左边资产按流动性分为五类,即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资产的金额均以账面价值反映。右边负债按偿还期限的不同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2)报表行次内容
  ①新准则将小企业会计制度中“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科目的核算内容,按企业持有目的的不同,通过“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进行核算。其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属于流动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属于非流动资产。
  ②小企业会计制度设置“待摊费用”、“预提费用”科目,新准则不设置“待摊费用”、“预提费用”科目。
  ③与新准则相比,小企业会计制度下不设置“长期应收款”、“投资性房地产”、“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开发支出”、“商誉”等资产类科目以及 “交易性金融负债”、“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应付债券”等负债类科目。
     ④小企业会计制度合并了部分会计科目的核算内容,将新准则中的“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科目合并为“应收股息”科目;“预付账款”并入“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并入“应收账款”;
     ⑤新准则将小企业会计制度中“应付工资”科目、“应付福利费”科目和“其他应付款”科目中的一部分核算内容合并为“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新准则将小企业会计制度中“应交税金”科目、“其他应交款”科目合并为“应交税费”科目。
     ⑥小企业采用应付税款法进行所得税核算,不设“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
     ⑦小企业会计制度中,固定资产行次的填列,分为:
     固定资产原价
         减: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净值
     新准则中,不再细分若干项,直接以“固定资产”一项出现,反映的是固定资产的净额(即账面价值=固定资产原价-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利润表
  (1)报表结构
  新准则下的利润表,与小企业会计制度相比,结构变化较大。
  ①不再区分主营业务、其他业务。
  新准则的利润表,直接以“营业收入”开头。根据利润表上的数据只能计算出营业收入毛利率,不能计算主营业务毛利率。
  ②营业利润的构成发生了变化。
  A.小企业会计制度:
  营业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B.新企业会计准则: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用“-”号)+投资收益(损失用“-”号)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C.主要区别:“投资收益”行次的位置发生了变化。
  小企业会计制度中,投资收益不构成营业利润;
  新企业会计准则中,投资收益作为收入要素,计入了“营业利润”。
  ③新企业会计准则在利润表中增加了构成内容,即“五、每股收益:(一)基本每股收益、(二)稀释每股收益”。
  
  (2)报表行次
  ①由于新准则增加了要素计量属性,部分要素可采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因此,利润表中增加了“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行次。
  ②由于科目核算的内容发生变化,新准则对于计提的资产减值,一律通过“资产减值损失”科目核算,因此,利润表中增加了“资产减值损失”行次。该行次列示于“营业利润”之前,计提金额的大小直接影响的是企业的“营业利润”。这与小企业会计制度有区别,小企业会计制度下,计提准备金时分别不同的项目,计入“管理费用”、“投资收益”项目,可能影响营业利润,也可能不影响营业利润。
  A.新准则下,计提准备金时:
  借:资产减值损失——××跌价损失
      贷:××××准备
  B.小企业会计制度下,计提准备金时需要区分二种情况:
  第一、计提应收款项、存货项目的准备金时:
  借:管理费用
      贷:坏账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
  第二、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时:
  借:投资收益
      贷: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③科目名称发生变化。小企业会计制度中计提所得税时,采用“所得税”科目,现该科目名称改为“所得税费用”,比以前更为直观。
  
  3.现金流量表(略)
  
  六、特别提醒—关于行业会计制度
  按财政部规定,从2005年1月1日起《小企业会计制度》开始实施。这样,所有的企业都有了相匹配的会计制度,即《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制度》,至此行业会计制度自动废止,不再使用。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种种原因,有些企业仍在使用行业会计制度,因此,税务干部在阅读报表时应该加以注意。
  
  (一)行业会计制度下的报表格式
  1.资产负债表(工业企业)
  
  
  
  
  资产负债表
                                                                   会工企01表
  编制单位:                        年 月 日                        单位:元
资       产
年初数
期末数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或股东权益)
年初数
期末数
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
  货币资金
  短期借款
  短期投资
 应付票据
  应收票据
  应付账款
 应收账款
  减: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净额
  预收账款
 预付账款
  应付工资
 其他应收款
  应付福利费
  存货
  未付利润
  待摊费用
  未交税金
 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
  其他未交款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券投资
  其他应付款
  其他流动资产
  预提费用    待扣税金
流动资产合计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长期投资:
  其他流动负债
  长期投资
  流动负债合计
固定资产:
长期负债:
  固定资产原价
  长期借款
    减:累计折旧
  应付债券
  固定资产净值
  长期应付款
 固定资产清理
  其他长期负债
 在建工程
长期负债合计
 待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
负债合计
固定资产合计
所有者权益:
无形及递延资产:
  实收资本
  无形资产
  资本公积
  递延资产
  盈余公积
无形及递延资产合计
  其中:法定公益金
  其他资产
  未分配利润
其他长期资产
所有者权益合计
资产总计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损益表(工业企业)
损 益 表
                                                                    会工企02表
 编制单位:                         年  月                           单位:元
项     目
行 次
本月数
本年累计数
一、产品销售收入
(略)
 减:产品销售成本    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产品销售费用 二、产品销售利润(亏损以“-”填列)  加:其他销售利润(亏损以“-”填列)  减: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三、销售利润(亏损以“-”填列)  加: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补贴收入       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填列)   减:所得税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填列) 
  (二)主要变化
  1.行业会计制度中,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内容较全面。如,“应收账款”、“固定资产”项目均列示了完整的内容。
  2.行业会计制度的损益表,与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利润表相比,其最大的差异就是产品销售利润的构成内容不同。
  (1)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
  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2)行业会计制度
  产品销售利润=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产品销售费用
  (3)主要区别
  行业会计制度下,在计算产品销售利润时,要扣除“产品销售费用”;而在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下,计算主营业务利润时不扣除“营业费用”,而是直接从营业利润中扣除。
  
  七、注意事项
  1.报表格式不同,计算出的指标就会存在一定的差异。
  现行的会计标准下,存在三种不同的报表格式。由于不同格式下的报表行次金额存在差异,会对指标的比较带来影响,某些指标就不具有可比性,这一类指标主要从利润表中取数计算。如,主营业务利润率(或产品销售利润率),营业利润率(或销售利润率)
  2.现以某一企业的数据,按三种不同的标准编制利润表,并计算主营业务利润率(或产品销售利润率),营业收入利润率(或销售利润率)。
  假设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0,企业计提的坏账准备为220万元,没有计提其他准备金,且没有暂时性差异。三种不同的标准下编制的利润表如下:
  
  
  
  
  
  
  
  
  (1)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
利 润 表       编制单位:××有限公司         20×7年               单位:万元
项     目
  20×7年
一、主营业务收入
23 000
 减:主营业务成本
14 800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170
二、主营业务利润(亏损以“-”填列)
8 030
 加:其他业务利润(亏损以“-”填列)

 减:营业费用
2 670
     管理费用
2 020
     财务费用
620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填列)
2 720
 加: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50
      补贴收入
400
      营业外收入
50
  减:营业外支出
80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填列)
3 240
  减:所得税
1 079.1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填列)
2 160.9
  
  ①主营业务利润率=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8 030÷23 000=34.91%
  ②营业利润率=营业利润÷营业收入=2 720÷23 000=11.83%
  
  
  
  
  
  
  (2)新准则
利 润 表       编制单位:××有限公司         20×7年               单位:万元
项     目
  20×7年
一、营业收入
23 000
 减:营业成本
14 800
     营业税金及附加
  170
     销售费用
2 670
     管理费用
1 800
     财务费用
  620
     资产减值损失
  220
加: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填列)
    0
     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5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150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填列)
2 870
     营业外收入
 450
 减:营业外支出
 8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填列)
3 240
 减:所得税费用
1 079.1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填列)
2 160.9
  
  ①主营业务利润率=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
  因报表填列从“营业收入”开始,在现有的这张报表上无法取得“主营业务收入”的金额,因此,不能计算出主营业务利润率指标。
  ②营业利润率=营业利润÷营业收入=2 870÷23 000=12.48%
  
  
  
  
  (3)行业会计制度
  
损 益 表       编制单位:××有限公司         20×7年               单位:万元
项     目
  20×7年
一、产品销售收入
23 000
 减:产品销售成本
14 800
     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170
     产品销售费用
2 670
二、产品销售利润(亏损以“-”填列)
5 360
 加:其他销售利润(亏损以“-”填列)

 减:管理费用
2 020
     财务费用
  620
三、销售利润(亏损以“-”填列)
2 720
 加: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50
      补贴收入
  400
      营业外收入
   50
  减:营业外支出
   80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填列)
3 240
  减:所得税
  1 079.1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填列)
  2 160.9
  ①产品销售利润率=产品销售利润÷产品销售收入=5 360÷23 000=23.30%
  ②销售利润率=销售利润÷销售收入=2 720÷23 000=11.83%
         (4)分析比较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不难发现,不同会计标准下报表格式的差异对计算指标数据的影响。
项目
企业、小企业会计制度
新会计准则
行业会计制度
主营业务利润率
(或产品销售利润率)
34.91%
——
23.30%
营业利润率
(或销售利润率)
11.83%
12.48%
11.83%  2.报表格式不同,对计算评估指标在取数上带来不便。
  由于财政部有统一的报表格式,企业按照财政部的统一格式编制的报表反映的信息不一定能满足税务工作的需要,如对“存货”项目的分析需要了解“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的结存情况等等。另外,报表格式不同,对计算评估指标在取数上也会带来不便,如缺少“主营业务收入”行次,就无法计算主营业务毛利率。因此,为了便于计算一些涉税指标,税务部门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对财政部的报表格式作适当的修正,或者增设“纳税评估指标专用表”,以满足报表分析与计算指标时取数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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