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兔英雄传第一季:官与吏的区别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04:22:05

我们一般人说到“官”“吏”,大都以为他们是一回事——顶多也就官职大小的区别。然而,事实上,这两者不仅不是一回事,而且,从他们之间的区别中,我们还可以隐略看出现代官僚制度的萌芽。

“官”与“吏”的区分,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中一个相当重要的原则,官就是官,吏就是吏。他们的区别主要在于以下这几方面:

首先,从身份上讲,官是上等人,是人民为他服务的;而吏则是下等人,是为官服务的。“吏”虽然在官府里承担着执法工作,却仍然是百姓,在古代等级森严的社会结构中,吏相对于官而言是明确无误的下等人。吏的身份,从元杂剧中角色的相互称呼中也可以看出,平民百姓们遇事相求时,习惯上尊称外郎、孔目们为“外郎哥哥”,“孔目哥哥”,按例不跪,而进了衙门遇到官,必须尊称“大人”、“老爷”,必须下跪。吏见官时虽然不必每次下跪,但官是可以斥令吏跪下讲话的;自然,书吏之间一般以兄弟相称,却断断不可称县令为兄弟,“县令哥哥”这样的称呼绝对听不到。换言之,虽然同样在衙门里办事,官与吏之间实际上等同于官和民的关系。古代的官场中有“官”和“吏”的区别。官之所以为官,在于可以“管”人,掌握人的命运,包括“吏”的命运。“吏”是做事的,比如那些班头、文书先生、账簿先生、师爷等等,虽然管的事大小不同,多少不同,但都可以影响到一些事情能不能办、如何办、办得顺不顺利等。作为我们研究对象的公务员中间阶层群体,可以看做现代的“吏阶层”,是相对于"官"而言。

其次,他们的工作性质不一样。当官的职责是根据自己施政理念发号施令,治理辖区,所谓“一朝把权握,便将令来行”是也。而吏的任务则是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来为自己顶头上司服务,所谓“学成文武术,售与帝王家”是也。如果我们不嫌牵强的话,也可以说:官是政治家,他必须有自己的政治理想和执政理念;而吏则是技术专家,他要做的是如何通过自己的技术经验将上司的计划一步步实施,并取得最佳效果。

最后,是他们的不同归宿。这归宿简言之就是官流吏留。过去说“铁打的衙门流水的官”。官是三年一任,清代地方官平均一任只在一年半左右。而吏则不然,用清人阮葵生的话说“吏则土著世守”(《茶余客话·论吏道》)。官是外来的,吏是本地的,官板凳没坐热即去,而吏扎根在此,老子做完儿子做。这种不同的归宿,其好处在于:因为官是流动的,不可能在一个地方形成他的权力网络,进而鱼肉百姓;而吏则因为是当地的,熟悉该地风俗人情,因而也有利于政策的贯彻执行,又因为他只是一个政策执行者,没有大权,所以可以有效防止其贪污腐败。

不要以为这种官吏分离的用人制度只是传统社会产物,实际上,许多现代国家也从中吸取了精华,以旧为新,转化出富于时代特色的新的用人制度——比如美国的“政务官”与“事务官”制度。

所谓“政务官”是指政府中的政治性职位,例如内阁、各部会首长或政务次长即是。他们是政策的主要决定者,向国会负政治责任,随政党更迭而进退。而“事务官”是指国家文官人员 (在台湾一般称为公务人员),他们的升迁、任用、退休、辅恤、考核、褒奖等均依法定程序为之,以能力和经验作为标准,不受政治因素的影响。因此,所谓的政权更迭,其实只是政治职位的更动,广大的文官体系则丝毫不受影响。

这种区分的好处在于:政务官是由在选举中获胜从而担任职务的官员(如总统、州长、市长等),以及由这些官员直接任命的官员,通常担任各行政机构首脑或其它高级官员。可见,政务官的是有任期的,与选举产生的官员共同进退。由于政务官是各行政机构的行政长官,所以在很大范围内拥有决策权,保证了在大选中获胜的政党能够把握国家的大政方针,从而控制政府,实现执政。但由于有任期的限制,所以政务官不可能成为终身职业和谋生手段,很多政务官本来拥有其它收入更高的职业,出仕为官通常是出于经济原因以外的考虑。所以,这就避免了高级官员以权谋私,权力寻租。而事务官,即狭义上的文官,是职业官僚,通过考试合格录取成为政府官员,从最低级职务做起,按照其资历、工作表现以及内部的选拔考试逐级晋升。同时法律规定,文官必须保持政治中立原则。文官可以是某党的党员,但不得进行任何政治活动、政治竞选和政治性捐款,不得因拒绝这类活动而遭到免职。这一制度的结果是与“政党分赃制”相比,政治对行政的负面干预大大减轻,提高了行政管理水平。第一,促进了文官的专业化和知识化,更多拥有较高知识水平的专业人才进入政府部门,从而适应了分工越来越细的现代社会对专业技能的极高要求,和对系统化、科学化管理的历史性要求,从而为20世纪以来政府大规模经济干预和社会事务管理提供了人事上的保障;第二,保证了行政机构和政府行政人员的稳定性,使业务熟练、经验丰富的文官能够长期服务政府,保障政府的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第三,基本消除了文官对政党的依赖性和党棍对文官的控制,使文官能够忠于政府工作和自己的职责,改善政府风气,减少政治腐败。
    美国规定,政务官官职不得作为竞选的许诺;事务官不受政务官更迭的影响,其升迁实行考绩制,不犯过失即不得被解职。这些措施,都有力地遏止了官员的结党营私。美国官员一旦任期届满,就得离开政府去自谋职业,该干啥就干啥,除非选民认为他很优秀要他连任。所以美国的官员不是终身制,在任上有浓厚的危机意识。与此同时,事务官(也就是我们一般说的“公务员”)则大多是终身制的,因为公务员是面向全社会公开考试选拔的,不是官员任命的,也不是权贵利用职权带进行政部门的,职能也是纯技术性和服务性的,只有“按章办事”的义务而无“自由裁量”的权力。

不嫌牵强的话,我们可以看出:其实,美国在用人上的“政务官”与“事务官”制度,其实就是我们国家“官”“吏”制度的翻本——其最大特点就是: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必须分离,可简言之“两权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