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之谦老婆是谁:德行会帮你致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17:21:26

  德行会帮你致富

  国富民强的基础,是健全的市场制度。市场制度要依靠法律保障,似已被广泛理解;但更需要道德的支撑,恐怕还不是广为人知。

  市场经济更需要道德约束的主要原因就是:道德约束比法律约束的成本更低而效率更高。不需法律管理的社会,是经济效益最高、道德风尚最好的社会。法律是代价高昂的奢侈品,最好的状态是存而不用;道德是物美价廉的润滑剂,时时刻刻在协调着人与社会。

  ■ 交换,它改变了人类的历史

  商品经济是相对于自给自足经济或自然经济而言的。在前者,人们的生产消费都要通过交换,而后者这些都由自己解决,是一个不求人的经济。

  在自然经济内,每个家庭几乎都从事同样的生产和消费活动。社会由清一色的经济细胞组成。

  但是交换一旦发生,事情就起了变化。当交换是在平等自愿的条件下发生时,交换一定能同时满足双方的需要。交换不是小孩子玩过家家,模仿大人做买卖,而是出于双方的实际需要,否则有理智的人不会不怕麻烦,甘愿冒风险去从事交换了。交换能满足需要,这里的"需要"是指下列两种情况中的任一种。

  首先是换出去的东西所需要的生产时间,比换进来的东西所需要的生产时间为少,而且这一条件必须同时为参与交换的双方所满足。举例说,甲用一只羊与乙的一把斧交换,这笔交换对甲而言生产一头羊所需的劳动时间比生产一把斧的劳动时间为少;对乙而言则生产一把斧的劳动时间比生产一头羊的劳动时间为少。换言之,甲擅长于生产羊,乙擅长于生产斧。通过交换,双方同时发挥了各自的生产优势,避免了自己的生产劣势。对于由甲乙二人组成的小社会而言,通过交换节约了劳动,而且前者可以专事种粮,后者可以专事种甘蔗和制糖。这就是发挥了地区的特点。

  有人以为交换只能起互通有无的作用,其实,交换的作用远不止于此,它更主要的作用在于发挥各自的优势,在经济学上这叫做发挥比较优势或比较利益。比较利益的概念来自于对国际贸易的研究,事实上,任何一种交换都基于比较利益。

  交换出现之后,事情并没有到此结束。由于参与交换并从交换中受益,人们开始意识到自己具备的优势可以转化为利益,逐渐地人们越来越主动地培养这种优势,以使自己能获得更多的利益。

  举例说,住房是人的基本生活需要,因而每个人都不得不为自己盖房。可是盖一次房可以住很多年,一个人一生中也不需要盖许多次房,因此他盖房的技术没有机会得到提高。但当出现交换之后,有一些人专门从事盖房,成了盖房专业户。他的经验可以积累,他的工具得以改进,甚至发展出盖房的专门学问,房子越盖越好。

  尤其重要的是,盖房专业户盖的房子是为别人住的,并非为自己住,因而他盖的房子成了一种社会产品。盖房专业户又不止一家,于是同一种社会产品之间出现了竞争。竞争的好处不仅在于给落后的施加压力,更重要的还在于使一个盖房专业户弄清楚自己是否确实在盖房方面具有相对优势。因为比较利益只能通过比较才能显露出来,市场在竞争过程中起到了裁判员作用。如果一个盖房专业户在竞争中屡屡失败,他会最终醒悟到,盖房并不是他的专长,他应该寻求他真正具备优势的行业来谋生。

  由此可见,通过竞争机制,社会中的每一个人都可以充分发挥他的专长,人才可以得到最充分的利用。我们知道,人和人在才智上的差别极大,一个有音乐天才的人如果硬叫他去教数学,不但对他本人是一种痛苦,而且事情还一定办不好。交换带来的另一种好处是可以进行大规模的生产。在自给自足的经济中不可能有大规模的生产,只有为了别人而生产,生产的数量才能扩大。大规模生产可以节省投资,节省土地,可以发明各种专用生产工具,可以使产品的质量整齐划一,从而降低交易中检测的费用等等。大规模生产得到的利益十分相似于个人培养自己的专长而得到的利益,它们同样都是基于交换而渐渐培养出来的,它们都不可能存在于交换发生之前。附带提一句,生产规模决不是越大越好,而是有一个最适当的经济规模。

  上面谈的是交换给生产带来的好处。交换对于消费来说,同样产生巨大的影响。在自然经济时代,人们只可能享有最简单的生活方式,任何超出起码生存条件的消费,即使不是不可能,至少也是一种奢侈享受。但当出现了交换之后,人们就可以想出各式各样的消费要求了,只要有要求,就会有专门满足此种要求的生产。过去有坐汽车兜风的消费,于是更多的汽车被生产出来;将来会有乘人造卫星的旅游,卫星发射将更为繁荣。人们的生活用品有成千上万种,人可以参加音乐、体育、旅游以及集邮、养花等各种消遣。这种种不同的消费固然和人类嗜好的发展有关,但最终要通过交换才能实现。

  就拿人类的发明来说吧,它的产生主要也是由交换利益来推动的;它是被选择还是被淘汰完全由市场来决定;它的大规模推广更离不开交换。在没有交换的情况下,人类的发明只能在黑暗中摸索,它根本不可能给人类带来任何利益。现在普遍存在着一种误解,即认为科学技术可以等同于生产力。其实科学技术给我们提供的许多新的机会中,只有极少数的一部分能够转变为生产力,即能够改善资源的利用或满足人们新的需求的那一部分。换句话说,不能取得经济效益,不能商品化的新发明有成千上万,但其中没有任何一件能成为生产力。我们可以想象,如果人类忽然忘记了他们的全部科学技术,回到了茹毛饮血的时代,但只要保留着交换,一切新技术就会重新被发现。相反,如果禁止一切交换的进行,现有的全部科学技术就会立刻变为一堆死东西,根本不可能造福于人民,更谈不上再去发明什么新技术。

  在我国一直存在一种误解,以为单凭科学技术人类的物质生存条件就可以不断地改善。用经济学的术语说,科学技术可以克服稀缺性。然而什么是稀缺的,只有通过交换,形成了价格,才能精确地度量,因为稀缺性完全是一个相对概念。在价格无扭曲的情况下,钱就是度量稀缺程度的指标,节约钱就是节约了稀缺性。一种新发明是节约了稀缺性还是浪费了稀缺性,要看它是否能赚钱。所以科学技术只有在一个价格系统的引导下才能丰富社会的物资供应。以为依靠不断发达的科学技术必定能满足人类不断扩大的物质需求,正是忽略了科学技术必须在一个具有正确价格系统的市场经济内发生和运行。如果说科学技术万岁,我们更有理由说,市场经济万岁,价格万岁。

  ■ 投机道德吗?

  交换能为双方带来利益,那么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贱买贵卖,这一类投机行为难道也会给参与交换的人带来利益吗?是的,在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内这种交换也能带来利益。这个答案也许出人意外,尤其是果真如此的话,这一类投机行为就不能算是不道德的了,因为它给别人带来了利益。相反,制止这类行为倒反成为不道德的了。现在让我们来论证,何以这类行为会给社会带来利益。

  我们首先定义投机者是自己既不生产也不消费某种商品的人,他们买进的目的就是为了卖出,从事买卖的唯一动机就是从价格波动中赚钱。其次我们将投机分子从整体上作为一个集团加以考察,研究他们的存在对经济产生什么影响,而不去研究个别投机者的行为后果。我们假设全部市场由两部分人组成,即投机集团和正常的生产者、消费者集团。

  如果原来价格没有波动,波动是投机集团哄抬制造出来的,那么投机集团内不仅有人赚钱还会有人赔钱,整个集团的盈亏值为零。因为假定了价格原是平稳的,所以每一时刻正常集团的供应量等于需求量,或者在正常集团内采购此商品的开支等于销售此商品的收入。我们知道,以全部市场来看,采购开支必定等于销售收入。由于等量之差其量相等,所以投机集团的采购开支必定也等于销售收入,即其内部的盈亏相抵。由此可以得知,投机集团并不能从制造价格波动中得利,只有原来就存在着价格波动时他们才能赚钱。

  如果假定在不存在投机集团时价格本来就有波动,投机集团何以能从中赚钱呢?已如前述,投机集团自己既不生产又不消费,因此他们的购入量必定等于售出量。购销的数量既然相等,要赚钱就只能在价格低时购进,价格高时售出。从整个市场来看,商品价格低时投机集团将它购进,等于多了一个投机需求防止了价格的进一步下跌;价格高时投机集团将它抛出,又等于多了一个投机供应防止了价格的进一步上升。由此我们得到的结论是:投机集团如果能赚钱,必定对抑制价格的波动作出了贡献。

  以粮食为例,秋收时粮食供应充足,但粮食的消费一年四季变化不大,所以秋季粮价低,有损于生产者;春季则粮价高,有损于消费者。有了投机集团,他们在秋季购进;春季抛出,稳定了粮价,对生产和消费都有好处。

  也许有人以为只要政府规定一个一年四季的固定价格,价格波动就可以避免,用不着投机集团来帮忙。让我们以蔬菜为例,来看看这种想法是否行得通;在中国北方,冬季生产蔬菜的成本很高,夏季则成本很低。如果政府规定了一个一年四季不变的平均价格,农民必定在冬季少生产甚至不生产蔬菜,而在夏季则大量生产。事实上这样的事也确实在北京发生过,结果是冬季蔬菜奇缺,夏季则大批蔬菜吃不完,只好把烂菜运回农村去做肥料。而依靠投机集团的作用就不会发生类似的浪费,同时还可以减少价格的波动。

  有人认为根据市场规律进行有计划的贮藏是有益于社会的,但盲目猜测,甚至故意起哄,混水模鱼则不利于社会。这种看法的毛病在于以为投机商人的计划都是盲目的,而政府的计划则是正确的;以为政府官员的智商比投机商人的智商高;以为为了私利而作的计划都会犯错误,只有为公的计划才符合真理。事实上往往相反,政府官员缺乏责任心或唯上是从,做的计划大大脱离实际。而商人的计划如果出错自己要负经济责任(赚钱或赔钱),所以投机商的计划往往更符合实际。这种看法的毛病还在于将动机代替了效果。以为只要动机是错的(为个人赚钱),效果必定是坏的。其实从效果看,只要投机赚钱,就有利于社会,因此以赚钱为动机并不错;相反,如果投机亏了本则必定不利于社会,因为他们必定在涨价时购进,落价时卖出,因而加大了价格的波动,这不利于社会。

  至此,我们有必要回答这样的问题:投机集团既不生产又不消费,却从价格波动中获利。如果这笔利润不是靠别人的亏损得来的,他们的利润又从何而来呢?

  要回答这个问题,让我们先看一看长途贩运是如何为社会创造财富的。已如前述,长途商贩也是自己既不生产又不消费的商人,他们的贡献是调剂余缺,使各个地区发挥其生产的优势。而囤积居奇也起类似的作用,只不过前者是在空间上调剂了余缺,后者是在时间上调剂了余缺。如果将丰盛宴会上剩余的食物调剂到三年灾荒挨饿时来消费,大概没有人会反对,而这,就是投机行为创造利润的来源。

  或许有人会争辩说,调剂时间不同产生的余缺是仓储人员的贡献,不是投机者的贡献。然而我们必须看到,在一个分工发达的社会内,调剂时间上的余缺离不开这两部分人的合作。由于他们的职业不同,他们的专业知识也不同。仓储专家懂得如何最佳地保存商品,减少各种质量上和数量上的损失,保证储存的安全,正确计量出入库的数量,最合理地利用仓库的容积等,但他们对于各种商品的供需变化却知之甚少。投机者则相反,他们熟悉市场的变化,却不懂得如何管理仓库。

  在一个缺乏市场规则,不是公平竞争的环境内,依靠投机取巧常能获得暴利,但这一类暴利的取得不是依靠投机行为本身而是利用了手中的特权。在公平竞争的市场上取得暴利的机会即使有的话也是难得的,而且它常与蚀大本的风险相伴,只有靠特权投机才能稳操胜券。所以我们应该区别以权谋利和投机谋利之间的不同。前者是不公平竞争,后者却是公平竞争;前者不利于社会,后者则有利于社会。

  投机活动对社会有利是假定投机者赚钱的条件下得出的。然而投机者完全可能赔钱,此时他们的活动不是平缓了价格的波动,而是加剧了价格波动,扰乱了市场。所以各国政府都要限制盲目投机,避免价格的大起大落。然而困难在于我们(包括政府)无法判断一种价格波动是正常供需不平衡造成的,还是盲目投机造成的。特别危险的是一个国家内大量百姓的储蓄不是拿去投资兴办企业,而是拿去投机,造成虚假的表面繁荣。各种证券和房地产价格上扬,人们都以为自己赚了钱,这就是"泡沫经济",由于没有生产的支持,泡沫经济最终必定会垮下来,百姓和国家都受到重大打击,若干年内也恢复不起来。

  还有一个普遍存在于人们头脑中的误解,即以为从事投机的人都是一些不守信用的坏人。实际上,恰恰相反,投机活动最需要信用的保证,因为投机买卖往往是买空卖空,投机者涉及到的净收支只是买卖的差额,所以在投机市场上买进一批货不需缴足全部贷款,一般只缴30%,故而交易所规定有过不良信用记录的人不得进人投机事业,且参与期货交易要缴巨额保证金,万一投机者无法兑现,损失由交易所承担,使参与投机的人每人都有百分之百的安全感。非但赚钱的商品投机交易能够帮助社会增加财富,其他如资金、外汇、股票、债券、土地、黄金等的投机买卖,只要能赚钱,同样有利于增加社会财富。这里唯一的要求就是在公开竞争的市场上平等自愿地达成交易。

  但也有极个别的例外,如贩毒。因为吸毒虽然有害,上了瘾的人却身不由己,无力抵制,所以要由法律禁止。严格的意义上香烟交易也属此例,因为吸烟会上瘾,而且害多利少,甚至无利。但当今世界各国还只有对香烟课重税而没有禁止香烟买卖的。倒是在我国,却有一些人主张限制居民用电、吃肉、喝啤酒的......因为根据他们的判断,这些消费都是不合理的。也许他们自己家里确实不用冰箱彩电,少吃肉也不喝啤酒,可是对于别人来说,什么消费是合理的,只有本人最清楚。限制别人在市场上的选择是人不利己的行为,是不道德的,甚至是侵犯人权的。

  ■ 交换,是如此神奇

  交换彻底改变了人类社会的面貌。自然经济是由均一的生产单位和消费单位所组成的,家庭和家庭之间只可能存在很微小的经济差别。但由于交换的推动,各个家庭从事的工作千差万别,这才出现"职业"的概念。社会上出现了百行百业,出现了极其复杂而又互相依赖的经济结构,清一色的自然经济转变成了万花世界。由于各人天生才智的差别以及运用自己才智的是否得法,也由于市场上的运气,产生了贫富悬殊的现象。从微观上看,有些现象令人十分不安,但从宏观上看,结果是社会财富大量增加,人力物力资源得到合理利用。

  有人说,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是人类良知战胜邪恶的历史;也有人持相反的观点,认为古代社会是圣贤的时代,现在世风日下,整个社会成了盗贼欺诈和强权的社会。有人说,人类社会的演变是不断走向民主的过程,但也有人认为极权主义靠着现代科技和严密的社会组织才能施虐于今。可是,不管学者之间对历史发展方向的看法有多么大的分歧,有—点却是绝对一致的,那就是人类社会从总量上看,是从贫穷演变到富足的。更多的人享受到了更精美的食物、更舒适的住宅、更多彩的服装,有了机会到远处去观光,结识不同的人群,减少了疾病,延长了寿命。我们现在还要加上一句:这一切之所以能够出现,全都有赖于交换。是交换促进了社会的分工,造成了大生产的利益,给各个地域都提供了发挥比较利益的机会。

  尤其令人惊讶的是,参与交换的动机是追求个人利益,而不是"为人民服务";交换所做到的这一切是个人分散活动的结果,而不是统一计划的结果。

  前面我们提到了一个重要概念,即个人的优势、地区的优势是在交换的竞争中体现出来的。南方有种甘蔗的优势,是从和北方交换中发现的。究竟什么地方算南方,它可以向北推移到何种程度,这也是从交换的竞争中发现的。而且随着人们吃糖习惯的改变,人口的增长,国际贸易的需要等,适宜于种甘蔗的这条分界线经常在移动。当分界线一带的农民决定自己是否应种甘蔗时,他们并不考虑国家计划部门的指示,而是取决于市场信息。他们服从市场信息指导的原因在于他们要谋求自己的利益。这个例子说明,人类社会的分工是通过交换和竞争形成的。它的基本推动力是个人的利益,它的后果是全社会得益。

  这样一种利益关系的变革,不能不对道德观念产生重大影响。在自然经济内,个人要帮助别人必须自已有所牺牲;个人要得到利益必然损害别人。这是一种"零和对局"。但是交换却可以使各方同时得益,而且参与交换的动机是个人的利益,因此追求个人利益就不是非道德的了。

  ■ "存天理灭人欲"酿成多少历史悲剧

  我国传统的道德观念渊源于古代的自然经济,这种道德观念必然认为对利益的追求是不道德的。孔子说过: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当时季孙氏发了财,孔子的弟子冉求依附于季氏,帮他去经营。孔子知道了大为光火,说:"非吾徒也!小子鸣鼓而攻之可也!"《礼记》也说,"临难毋苟免,临财毋苟得";在西方尚处于自然经济的时代里同样产生对利益追求的鄙视。圣经里就说,富人进天堂比骆驼穿过针孔更难。

  自然经济下的道德观念既否定了对利益的追求,其对应的人生观就必然是乐天安命。孔子最喜欢的弟子是颜回,他称赞额回说:"有颜回者好学,不迁怒,不二过。不幸短命死矣。今则亡,未闻好学者也。"孔子特别喜欢颜回的乐天安命,他说:"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孔子自己奉行的生活标准是"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后人又将乐天安命的思想推到极点,认为人间一切恶的根源在于人的欲望,所以天理与人欲是绝对对立的。

  宋代朱熹提出:"天理存则人欲亡,人欲存则天理灭。"既然欲望的罪恶如此之深重,人就必须禁欲才能有德行。可是人的基本欲望来自食和色,所以对于大多数普通人来说,这种非人性的道德观是根本不可能去实行的。但是对于少数早已横下一条心,准备用一切手段去追求肉欲的人;这种非理的道德说教却成了他们手中的一根无情的棍子。他们自己纵欲无度,却道貌岸然在要求别人亡欲。历史上一幕幕无耻的丑剧和一出出人间悲剧,就是在"存天理灭人欲"的道德幌子下演出的。直到今天,人的欲望仍不能顺乎自然地被公开承认。

  ■ 求利者是小人吗

  在上面我们分析了鄙视利益,乐天安命,以至于灭绝人欲,这一串逻辑演变的基础是建立在自然经济的零和对局特点之上的。交换出现以后,这一切统统站不住脚了,因为交换打破了零和对局的限制,它可以使所有参与交换的人都得利,而又不损害其他的人。因而追求利益成为合乎道德的事,清心寡欲也被开拓进取所取代。我们知道,观念的改变往往落后于社会结构的变迁,当社会从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过渡时,道德观念很难一下子适应过来,由此而发生了空前的混乱。

  如果在今天,我们仍然鄙视物质利益,认为追求利益的都是不义小人,那么交换将严重受阻,社会分工不可能发达,社会的物质条件也不可能改进,这是多么不符合历史发展潮流的事情。我们肯定追求物质利益是人的正当权利,并不等于肯定一切对物质利益的追求都是正当的,否则岂不成了肉欲横流,寡廉鲜耻,人间没有什么道德的禁忌了。所以弄清追求物质利益正当和非正当的界限,是一个社会从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过渡中最重要,又是最困难的一点。

  在我国经济改革中出现的是非观念的冲突,已经表现在人们对各种事物的评论上,两代人的思想代沟上,甚至表现在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办案,以及法院的判决上。有些人不明不白地当了囚中犯,又糊里糊涂地平了反;也有的人从不认为自己犯了党纪国法,却被作了处理,可又投诉无门。有关这方面的政策也充满了含糊的说法:既要保护改革家,又要严厉打击经济犯罪;既要搞活市场,又要打击投机倒把。究竟合法的界限何在,往往各执一词。至于道德的是非就更含糊了。

  由于基础概念的混乱,在实际工作中,最容易的判定是非的办法就是看赚钱的多少。赚的钱多,即使不能肯定犯了法,至少也可以肯定是"剥削"了众人;而且对赚大钱的人作处理,也多半能得到社会舆论的赞同。于是"高价倒卖"就成了犯法的依据,买卖本身不合法反而不成其为问题了。可是赚钱与犯法终究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不许赚大钱,结果是堵塞了创新,不利于社会的发展,经济运转只能在低水平上重复,到头来还是大家一起受穷。

  ■ 求仁妨碍求富吗

  社会的进步,物质的丰富,离不开人们对物质享受的追求,所以我们不能认为追求个人利益是不合乎道德的。当然,这里的前提是不损害他人对利益追求的权利。但是从个人修养来说,淡漠的物质欲望仍是值得推崇的。一个脱离了庸俗趣味的人,有崇高理想和高雅志趣的人,对物质享受都看得很淡。有人说,一个人的主观幸福是一个分数,分子是他拥有的各种资源(金钱、学识、人际关系),分母是对幸福的期望,或者说,是实际的享受与期望的享受之比。所以欲望越大的人,越是得不到满足,越是感到不幸福。孔子对追求利益的鄙视固然不对,但执着地追求仁,强调个人的修养则无疑是正确的,所以他认为"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戚戚的原因之一是欲壑难填。只有对学识的追求,对德行的追求,才应该是永无止境的,而且在这方面的任何一点进步,都会使人感到高兴和满足,这才是永不枯竭的幸福源泉。

  既要追求自己的利益,又要对物质享受抱超然的态度,这似乎是矛盾的,但无数事实可以说明对于有高尚志趣的人来说,这两种态度是极其自然地浑成一体的。发明家爱迪生由于拥有发明专利而成为百万富翁,但他对物质享受始终非常淡漠。美国在19世纪末叶生产力飞速发展,社会财富迅速积累,出现了许多富豪,可那时也是私人举办慈善事业最兴旺的年代。我国近年来由于经济发展人民收入增加,各种社会公益和慈善事业也如雨后春笋,几乎每天报上都有报道。这可以说是一种规律:无论是个人或社会,物质越丰富,志趣和风尚就越有可能转向更高的层次。这种志趣的提升是人和动物区别的一个重要标志。

  物质享受和精神享受的一个根本的不同是任何物质享受都有一个饱和点,超过了这一点非但不是享受反而成了累赘;精神享受却不存在饱和点,相反,你越是追求它,它越会引你进入更高的层次,获得过去没有体会过的满足。对道德、友谊、健康的追求都是一种精神享受;对音乐和艺术的欣赏也是精神享受。在这些方面每个人达到的欣赏和满足的层次不同;处于低层次的人无法体会处于高层次的人的境界。但处于一切精神享受最高层的,我认为是对真理的发现。当你面对着一个前人所未能解决的科学问题,翻阅了并消化了前人在这一问题上的全部成果,又经过自己长时期的钻研苦思,忽然似乎找到了解决问题的钥匙,再顺着自己的思路往前探索,而且越走越见到光明;你会感到无穷美妙的景色在向你召唤。到那时,你变得废寝忘食,整个身心被一个目标所吸引,变得身不由己,无法摆脱。你还可能几次误入歧途,成天成夜地思索着,是哪个逻辑环扣上出了毛病。这样经过几天、几周的折磨,忽然一切矛盾全部解开了,你终于从黑暗中走出来,发现了桃花源。实际上那是比桃花源更美妙的地方,这是前人从来没有到过的地方,你觉得你变成了仙人,变成了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你恨不得大声告诉世界上每一个人:我发现了!我解决了这个困难问题了!当然,这个快乐的仙境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经历的,只有少数幸运的科学家和思想家会有这样的体会。

  物质享受和精神享受的另一面,即物质痛苦和精神痛苦也有类似的区别。物质痛苦是一时的,容易医治的,至少是有办法医治的。饥饿是物质痛苦,进食就可以将它解除,人睡着了也会忘记它。然而精神痛苦却是长期的,很难找到医治的办法。当一个人做了亏心事,他将永远受到良心的折磨,即使睡着了也会被恶梦所惊醒。

  ■ 商人光荣

  商业是专门从事交换的行业,它主要的业务就是买进卖出。但是交换却不限于商业,事实上现代社会里的一切人一天也离不开交换,他要赚钱以维持生计,不论他赚钱的方式如何,本质上总是一种交换;他要消费以满足身体的需要,他大部分的消费也都要通过交换才能实现。不过现代人的交换不同于古代人的以货易货,而是以货币为媒介。但不论是那一种交换,它最本质的特点没有变,即平等自愿的交换必然给双方带来利益。既然一切交换都有这个共同特点,我们不妨重点分析一下最典型的交换——商业。

  商业交换可以给各方带来利益,参与商业活动以牟利便是合乎道德的。相反,禁止商业交换就是不道德的,是一种损人不利己的行为。可是在我国几千年的历史上,商业从来是一种不齿于人的行业。做官发财(往往靠贪赃枉法)算是正道,做生意发财就变成了邪道。民国以后,西方资本主义通过通商口岸渗入到我国广大城乡,西方的伦理思想也逐渐为中国知识分子所'了解,但商业的地位仍旧很低下。解放以后商业战线的职工被认为是不创造价值的,他们的工资比其他行业的工资低一等。

  经济体制改革以后,商业流通仍然受到种种刁难。有的以保护本地消费者的利益为理由禁止商品流出(北京某大报曾在头版列出"坚决制止本市西瓜外流"的消息);也有的以保护本地生产者的利益为理由禁止商品流入。这些有碍于经济发展的事都是理直气壮地干出来的。至于公路上的关卡林立,集市上工商管理人员的敲诈勒索,申请一张营业执照要花上几千元钱,在某些地方已经不是个别现象。

  由于经济法则的作用,每次物价水平上涨时,商人总要加倍地成为埋怨和打击的对象。我们都知道,用砸烂体温计的办法是医不了发烧的,可是我们却常常用"整顿市场秩序,坚决取缔和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投机倒把,中间盘剥等行为"的办法来对付物价水平的上升。(《人民日报》1998年8月31日,国务院通过关于做好当前物价工作和稳定市场的若干重要决定。)商业流通遭受打击的结果反而导致物价更加上涨。1992年伊拉克由于受到国际禁运,物资奇缺,价格飞涨,这种—畸形的市场使商人发了财。但如果缺乏商人活动的话,物资将更缺,物价将更高。1992年7月萨达姆政权将经济形势归咎于投机商人,处决了42名老一辈地位巩固的商人。结果不但没有控制住物价,反而使商人们提心吊胆,物资进一步消耗殆尽,9月份实行了食品的定量分配。这是路透社1992年9月16日从安曼报道的。

  鄙视商业,将商人视为剥削者,不仅在我国如此,在其他处于向商品经济转变中的国家也如此。华侨在东南亚各国经商都很成功,可是他们往往受到当地政府和百姓的敌视。印尼、越南、泰国等地都发生过捣毁华侨商店,驱赶华侨的事件,有的事态还搞得非常严重。可是这类行为的最后结果,无一例外地是两败俱伤。当地经济缺少了组织良好的商业,人民买不到价廉物美的商品,企业的产品找不到销售渠道,只得减产。物价随之上涨,失业人员增加,经济好几年也恢复不起来;

  相比之下,经济发达的国家很少歧视商人。在欧美国家,最豪华的住宅都属于企业家所有;而过去在我国、苏联、东欧等地,最好的住宅都是政府官员占用。这说明在不同的经济环境中,企业经理人员地位的根本不同。

  对于社会大大有利的商业何以受到如此不公平的待遇呢?这是因为商业要生存,必须贱买贵卖,同样一件商品,买价和卖价不同,商人就蒙上了欺诈的嫌疑。再加上确实有不少商人经常欺骗老实顾客,于是商人就被认为是靠欺骗谋生的一群人。其实,生产厂家也要靠贱买贵卖,所不同的只是他们改变了原料的物理化学性状,使人觉得他们创造了价值,赚钱是理所当然。这种肤浅的分析广泛地流行于从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过渡的社会中,格外地增加了经济体制过渡的困难。

  大家经常挂在口头上的一句话"创造物质财富",包含着十分深刻的误解。学过物理化学的人都知道,除了原子核反应,一般过程中物质既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所以我们不能创造物质,只能创造财富,因为经济学上的价值,特别是使用价值,是可以被创造的。生产是价值的创造过程,消费则是价值的消灭过程。江河中的水并无任何价值,但当它被吸取、过滤、消毒、泵送到水龙头后就逐步增加了价值,因为它越来越接近于可供使用。水被人饮用,变成了尿排出,它不再有使用价值,价值就被消耗掉了。

  商人和从事任何生产活动的人一样,其工作都是使商品越来越接近于可供使用,他们都同样地创造价值;所以以为商人贱买贵卖就是欺骗或剥削是没有根据的。消费者之所以通过零售商买他们所需的消费品,而不直接到生产企业去买,显然是因为零售商提供了消费者的方便,例如较近的距离,使用方便的包装,质量的精细分类(尤其对农产品),灵活的营业时间等。零售商提供的这些方便,就是他们创造的价值。再说,如果消费者直接到生产企业去购买,企业为了改小包装,个别秤量,质量分类,就要增成本,出厂价格就会相应提高,消费者最后仍是捡不到便宜。

  中间批发商还能改变资源的配置,提高其利用效率。例如旅行社可以帮助旅客制订旅行计划,利用航班的空间座位,避免大家都去挤乘同一架飞机。蔬菜批发中转站可以均匀分配蔬菜供应,和个体农民进城相比,可以减少某地供不应求,另一地供过于求,避免烂菜损失。所以顾客从旅行社买机票反而比从航空公司买机票更便宜;农民将莱卖给批发站比自己挑担进城卖莱更合算,而消费者并不因而加重了负担;这些都是中间商人创造的价值。

  当然,对从事商业的绝大多数人来说,经商的目的就是赚钱;一般不会想到什么社会的发展。人民的福利。因此他们在正常的商业交换中往往夹杂着欺诈,尤其是在一个社会开始从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过渡的阶段,假冒商标,以次充好,缺斤短两,欺骗毁约的事情往往大量出现。当社会上普遍地流行欺诈行为时,信誉成了稀缺的东西。根据经济学的一般规律,越是稀缺的东西越值钱,所以讲究商业信誉的商号此时反而能赚更多的钱。因为消费者害伯上当受骗,宁可价钱高一点,也要找信用可靠的商号打交道,长此以往,商业的信誉就能逐渐代替欺骗行为。在当今讲究商业信誉的资本主义社会,当初也都有过一段靠混水模鱼赚钱的历史,而今讲信誉是普遍现象,欺诈反倒成了个别现象;

  上面所谈的欺诈被淘汰,诚实占优势,是一个漫长的竞争过程,在这个净化过程中社会存在着某种程度的混乱,人民忍受着不公平的待遇。要想缩短这个过程,强化净化的作用,必须靠政府的立法和司法工作,靠舆论监督,靠消费者的积极参与。发达国家的银行、保险公司和公安部门,为大多数公民建立起信用电脑档案,任何经过核实的欺诈行为都将录入电脑,一辈子跟随着他。一个人求职,银行立户,抵押购房,借贷经营,无不先要核验电脑档案,这样就使每个人决不敢轻易冒险。

  ■ "为人民服务"的真含义

  也许有人说,社会主义的商业不应该为了赚钱,而应该为人民服务,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可是如果这一活动确实是有利于人民而且有利于国家(全体人民)的话,那么它就应该能赚钱。也许它的赔钱经营确实方便了一部分群众,但从总体上看,它不利于全体人民,利弊相抵之后它的总效果是好是坏就很难说。正好像在本书一开始举的学雷锋活动中义务修理锅碗瓢盆不值得提倡的道理一样,赔钱去为人民服务可能是得不偿失的。

  但是如果将义务修改成义修,即仍旧照规矩收费,而将收入捐献,就可避免浪费资源的现象发生。这里包含着深刻的道理,即真正有益于双方并无损于第三方的商业活动,必须是双方都能赚钱的。赚钱非但为道德所允许,而且成为某一个活动有益于社会的必要条件。资本主义经济能够发展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在绝大多数商业活动中大家都能赚钱。

  施舍是符合道德的行为,虽然单纯从社会的总财富来看,它只是财富的转移,而不是财富的创造,因而以社会为单位来看,它并不能使整个社会的经济得到发展。但我们决没有理由否认施舍是善行,因为人活着还不仅是为了物质的丰裕,人还追求精神的满足。乐善好施的人虽然在物质上有所失,但他会感到精神上的愉快,而且他还会得到社会的肯定,这又增加了他精神上的满足。但是施舍之所以成为德行必须有两个条件:

  首先施主必须是完全出于自愿的,如果出于勉强,他非但不会感到精神的满足,反而会感到精神上的痛苦,社会舆论对于勉强参与的施舍也不会加以肯定。而且强迫某人解囊相助实际上是对个人权利的侵犯;从社会整体来看则助长了绝对平均主义的倾向,不利于奖勤罚懒,对社会进步起的是反作用。第二个条件是接受施舍的一方必须是确实需要帮助、处于不利境况的人,否则就会给一些投机分子以可乘之机。我们多次看到这一类的报道,在北京火车站附近,有人佯装丢失车票要求施舍,如果这时周围的群众再胁迫路人解囊,试想这种施舍还能成为什么德行?可见施舍一类的好事决不可以当作一种社会义务来加以推广,它只有在正规的社会制度之外,作为一种补充而存在时,才有它的价值。所以我们说,就算社会主义商业的目的是为人民服务,它也必须能够赚钱,它不应该是尽义务,不是施舍。

  ■ 金钱万能

  金钱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产生的,因它为人们提供了交换的方便而为社会所接受。但在商品经济发展的同时,社会上又出现了在自然经济中未曾有过的丑恶现象,带贬义的"金钱万能"一词成为人们对这种现象的一种指责。本节将分析这种指责在多大程度上是成立的,我们还将分析金钱所带来的制度变化的利弊以及对社会道德观念的影响。

  在商品经济中没有人能够离开货币而生活,货币虽然已经被人们司空见惯,但它最主要的特性却未见得被每个人仔细思考过。除掉它在经济学意义上的特性之外,货币和所要讲的社会问题及道德问题最有关的特性有两点。第一,它是不记名的,因此持有者的身份和货币的价值无关。第二,它具有极大的流通性,在一切交换过程中没有人会拒绝它。也许某人不喜欢货币本身,但他可以立刻将货币换成任何一种他所喜欢的商品,所以他也不会拒绝货币。这两个特性不仅仅是使商品经济比自然经济多了交换和分工这两条,最为重要的还在于它彻底地改变了人与人的关系,改变了社会的结构。

  由于第一个特性,货币的价值与持有者的身份无关,使得每个人在金钱面前都是平等的,或者说"认钱不认人"。钱从谁手中掏出来,就足以说明这钱属于谁,于是这钱的主人就有权出入最豪华的旅馆和俱乐部,别人不得拦阻(但不能闯入民宅)。在等级社会内,消费权利与特定的"此人是谁"有关,并不是付钱就可以享受的,老百姓非但不能进入紫禁城,甚至不得进入王家狩猎的围苑。

  由了货币认钱不认人的特点,平民百姓企图利用这一特点扩大他们的消费范围,进入到原来被拒之门外的地方。特权阶层一方面喜爱货币,因为可以帮助他们得到所想要的东西,所以加紧对百姓的剥削,增设税卡,利用特权经商,甚至敲诈勒索;另一方面又害怕货币,因为货币不记名的特点冲击着他们的消费特权。由于货币的出现引起了两方面的斗争。一是平民百姓要求商业竞争中,排除任何特权的介入;另一面是消费领域内手中有钱的人要求金钱面前人人平等。所以从历史进步的角度看,扩大货币的流通产生了对民主和平等的要求。

  上面说的情况不但发生在商业最早发达起来的欧洲,也发生在过去的我国。待到解放之后,我国实行了计划经济,对农产品实行统购统销,买粮要粮票,买布要布票,票券最多时达四五十种,此时有了钱未必就能买到东西。但这种限制并不起因于消费特权,相反,倒是为了保证平民生活必需品的低价供应,但是农民们却不能享受到票证供应。社会分层为有消费特权的城市居民和无消费特权的普通农民。另外由社会地位决定的消费品供应也个别地存在过。例如三年灾荒时对不同级别的干部有不同的供应照顾,因而有糖豆干部和肉蛋干部之分(在1960至1962年饥馑期内,月工资为100元至133.5元的为糖豆干部,每月配给糖豆数斤;工资在154元以上的为肉蛋干部,肉蛋干部又分为三级,每月配给不同数量的肉和鸡蛋)。其中对高级干部的特供到1988年前后才取消。直到现在,有些专卖商店只供应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那里出售折扣商品或新品种商品。长期以来,我国还规定购实机票和软席火车票必须在某一级别之上的人才有权。《北京晚报》1991年11月30日刊文《"五个老农买机票的奇遇"》,说浙江永嘉县五个老农搭伴出门旅游。到了南京要买去北京的机票,并出示了签有县长大名的介绍信。但因他们缺了"三证"中的一证——工作证,遭到拒绝。他们告状到市政府,虽得到市府干部的同情,但民航局的工作人员坚持按章办事不予通融。最后惊动了民航局领导,才购票成行。可是花费了他们三天时日。

  按级别购票的规定曾废除过一段时间,于是许多发了财的倒爷(跑单帮做生意的)大量拥进软席车厢和候机楼,"打乱"了那里的秩序,于是规定重新被强调执行。凭级别证明买软席卧铺的规定到1995年秋才废止。"文革"结束之后,一些为国家领导人修造的别墅逐渐改为高级招待所,但最初的几年内没有人敢睡毛泽东曾经睡过的床。

  改革开放初期有一些高级宾馆和商店只准外国人进入。使人想起了解放前外上海滩公园的那块牌子"华人与狗不得入内",有的地方洋人的狗都可以进去,于是变成"华人与华狗不得入内"。现在牌子虽然没有挂出来,但却有内部规定,甚至宾馆的服务员也觉得比外面不许进入的华人高了一等。有些外籍华人邀请自己的父兄去旅馆,竟被拒之门外。这种金钱面前不平等的规定引起了中外人士的不满甚至义愤。

  货币造成的金钱面前人人平等的功能最典型地体现在自动售货机和超级市场。试比较一下,到经常光顾的商店买东西往往可以赊账;到熟悉的饭店吃饭可能得到一碗免费高汤,买卖往往因人而异。但在自动售货机前,即使是总统或银行总裁,没有钱也休想买东西。超级商店里的商品一律明码标价,质量划一,真正做到童叟无欺。这一特点减少了交易中的讨价还价和争吵,降低了交易的附加费用。

  试比较超级市场和农村集市贸易可以看到交换文明的两个极端,前者效率高成本低,后者则相反。集市贸易中为了缺斤短两或质量低劣的争吵是看得见的,还有大量纠纷表现在书信中、办公室个宴会上和法庭上,则不大看得见,但它们同样消耗着大量人力物力,阻碍着商业的发展。

  在以货易货时,一个人手中持有的货往往被人拒绝,因为对方未必需要。但货币发明之后,没有人会拒绝货币。现金成为最具有流动性不会被拒绝的交换手段(除非伪币大量流入市场且难于鉴别时)。于是金钱近乎万能,任何人只要付钱便可买到社会所可能提供的一切商品和服务。

  中国有句古话:"在家千日好,出门一时难。"它说明在货币不畅通的时代,人们要在一个陌生环境里生活就会处处碰到困难。而今货币已经大行其道,但在我国因为钱还没有"万能",出门旅行为了买票住旅馆往往还要托熟人。在一个市场发达的国家里出门有朋友固然好,没有朋友只要有钱就不必发愁。事实上我们已经习惯于金钱(尽管还不是万能)给我们带来的一切方便,从来也没有想一想,一旦废除了金钱,或者哪怕只是减少一点金钱的流通性,我们将面临一个多么尴尬的局面。其实,只要回忆一下三年灾荒和"文革"时几十种日用品要凭票供应的经验就会知道了。

  ■ 金钱是万恶之源?

  金钱有这么多好处,难道就没有坏处吗?凡事有利必有弊,金钱也不例外。

  首先,一些庸俗的人被金钱所奴役。他们用毁坏良心的手段去赚钱,又用毁坏健康的办法去花钱。结果金钱把他们从灵魂到肉体彻底毁掉了。台湾学者高希均对追求金钱的现象有一段精彩的分析:现代社会中的一个病态是:大家在追求利润和财富的过程中,忘却了生命的意义,也就糟蹋了自己的一生。那些势利的人对价格太计较,对价值太忽视;那些清高的人,对价格太轻视,对价值太计较。这两种极端的人,前者是庸俗,后者则痛苦。现代人应当要在两个极端中取得平衡,不轻视价格,更重视价值。对一般力求上进的人来说,透过书报杂志来追求知识,是一条最可靠的路,不需关说,不需求情。可惜的是,一般人在旅行、娱乐、服装等方面的花费,常常不太计较价格;但在购买知识时,从缴学费到买书本、杂志时,则对价格的反应特别灵敏。对不该计较的价格计划,正暴露出自己的短视,对不该轻视的价值轻视,正显示自己的不成熟。文明社会的病态就是短视者太多,成熟者太少(见《读书》杂志1995年第10期第22页)。

  钱本来是一个人持有购买力的凭证,当一个人出售了商品,他得到一笔等价于商品价值的钱,这是他交换得到的购买力;当一个人出卖他的劳动,他得到作为工资的一笔钱,也是他出卖劳动得到的购买力。可是有了钱作为购买力的凭证,就有人设法直接去弄钱,而并不提供任何交换,印假钞票就是一个例子。因为钱是不记名的,它从谁的口袋里掏出来就证明是谁的,于是有人想方设法把别人口袋里的钱弄到自己口袋里,偷和抢是直接了当的办法,骗和赖则是隐蔽一些的办法。

  但是要知道,造假、偷、抢等等早在货币出现这前就已存在,有了钱只是多了一个偷、抢的对象。即使废除了货币未必就能消灭偷和抢;如果本来就没有偷和抢,货币本身并不会诱发出偷和抢,所以把人间一切与钱有关的罪恶都说是金钱造成的,实在是一种肤浅的看法。

  ■ 赚钱越多,贡献越大?

  许多人谴责"金钱万能"和批评"钱向看",并不是指偷钱抢钱,因为那个错误是显而易见的,而且独犯法律;他们所指的是在合法条件下,追求钱的行为是否合乎道德,或者说是有利于他人还是有害于他人。

  例如在《弄清商品经济的含义》(《人民日报》1988年8月26日第三版。)一文中说《就赚钱本身来说,并没有什么错》,言外之意赚钱的动机及与赚钱有关的其它现象很可能是错的。而且赚钱本身至多也只是不错而已。又说"主观为赚钱,客观上作了贡献的现象是有的",似乎通过赚钱而对社会作出贡献献只是个别现象,并不是普遍规律。

  持有这种观点的人真正想说的可能是:"为社会作贡献是正确的,而赚钱必须符合于这个目的。"这个主张无疑是对的。问题在于,一个人如何能够知道他的行为对社会是有贡献的呢?现在最简单明了的答复就是在公平竞争的市场上赚钱(还有一个附加条件,即必须是社会上每一个人都这样做时)。如果你有两份工作可供选择,一个赚钱多,一个赚钱少,那么你应选赚钱多的工作,因为这份工作对社会的贡献大。这里有一个条件,即雇佣你的人也是以赚钱为目的。

  这个简单明了的答复包含了极其深刻的内容。我们暂且搁置一下它的理论根据,先从近200年资本主义国家发展的经验看一看。在那里商人绝大多数是唯利是图的,老百姓主要是养家糊口,追求一个好生活,未见得都有建设祖国的远大抱负。但事实是他们比较顺利地发展了经济,形成了一个富裕社会。

  为社会作贡献是一个正确的目标,但它不能成为行为的指导,赚钱倒反而成为达到这个目标的指标。原因何在?因为这个社会太复杂,除了赚钱,没有别的办法可以告诉你,是否真为社会作出了贡献。

  我们曾说学雷锋义务为别人修器皿,其出发点无疑是希望为社会多作贡献,可是其结果却反倒是培养了一批捡便宜的庸人。

  再比如现在能源(主要指煤炭)价格偏低,造成生产者赔钱,而且供应紧张。照表面来看,为了为社会多贡献应该不顾赔钱努力生产以缓解供应的紧张。但事实上因为价格偏低鼓励了浪费,多生产只是为多浪费创造了条件。这也说明主观上希望为社会多贡献,而实际上却事与愿违。正确的做法是让生产者在竞争市场上提高价格多赚钱,这才应该多生产。类似的例子还可以举出成千上万。

  批评"向钱看"的人也许会提出这样的问题:"你说多赚钱就是为社会多贡献。难道就没有例外吗?"确实有例外,但那仅仅是"例外",按绝大多数情况来看,多赚钱就是多贡献没错。

  ■ 市场体制,利己利人的好制度

  幸亏个人自利的行为能导致经济发展和整个社会的共同富裕,这实在是人类的大幸!但自利而又能导致利他,只有在市场体制下才有可能。在此之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一个零和对局,一个人得利必以他人受损为代价。这给了我们一个重大的启发:有没有可能建立一种制度,其中一切对社会有利的事统统对个人也有利;而且对个人有利的事也有利于社会。如果能设计这样;个制度并加以实施,社会的一切罪恶就不再发生,因为自利的动机在这个制度中都化解为共同的利益。

  人类虽然摸索到了市场制度,在此制度中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一致,但维持这一制度本身,或者说维持市场规则(例如守信,讲究工作质量)却需要牺牲自身的利益。因此市场制度并未能彻底解决公私利益完全一致的问题。当然,能使公私利益完全一致的理想制度恐怕根本就不存在,但沿着这条思路可以想一想,在当今的制度中是不是存在着各种损人利己的规则和为公导致损己的规则?这些人为的规则不但造成公私利益的冲突,并降低社会的道德水平。如果改变这些规则,这种不幸的事原来是不会发生的。

  下面我们将发掘一下,有些什么规则或规范,使个人为社会做了好事却不得好报,或鼓励个人去侵犯公众的利益。

  我们经常可以在新闻报道中,在报告文学中,在电视节目中看到这样一类的先进人物,他们为集体或社会做出了巨大贡献,但他们自己却长期生活在困难之中。有的经济上非常拮据,有的夫妻长期分居,子女得不到适当的教育和关怀,有的因工作而使健康遭受严重损害,还有些烈士遗属生活非常困难。他们的事业取得成功是在忍受着巨大痛苦的条件下,与各种困难作斗争并付出高昂代价的情况下取得的。

  当然,这使得他们的形象更为伟大动人,但另一方面也使人们提出这样的问题:为什么我们的制度会如此亏待这些先进人物呢?报纸电台反复的宣传往往突出他们公而忘私的精神,有意或无意地肯定了这种不合理的做法。而没有引导人们去想一想,怎样才能建立一种机制,使一切对社会作出重大贡献的人都能得到应得的报酬。

  被新闻界注意到的先进人物是幸运的,还有超过许多倍的人默默地在作出贡献,并忍受着各种磨难。当然也会有一部分人由于受到领导的关怀,处境比较顺利。然而受到关怀是个人的运气好,并没有任何制度上的保证。

  什么样的制度能保证多劳多得呢?答案是建立一个劳动力市场,在那里有众多的雇方和众多的佣方,在透明的(消息灵通没有隐瞒的)公平自愿的(没有社会地位造成的一方控制一方)条件下竞争。何以劳动市场能保证多劳多得?因为如果一个人能每天创造100元价值,雇方的竞争必然将他的劳动报酬提高到每天100元。设想有人只出每天90元,他雇用这个劳动每天可以净赚100—90=10元。此时必然人有愿出91元,因为他仍可净赚9元,依此类推,劳动的价格最后必然提高到劳动的产出,而且佣方也不可能提出超过100元的报酬要求,因为以赚钱为目的的雇方不可能赔钱去雇他。所以劳动市场可以避免参与交换的任何一方被剥削。

  读者也许会问,雇方用人既然不能赚钱,为什么要雇他?这是因为雇方凭他的组织才能也能创造价值,但他必须雇请帮手才能实现自己的价值,这就是雇方用人的原因。

  事实上市场的功能还远不止于此,它还能起到类似计算机的作用,解出作为联立方程中未知数的劳动的价值。举例说,一位有创造性的人甲某,设计一项新产品在市场上获利10000元;但他在实现其创造发明时是一个集体的成果,在此集体中设有二名技术员,一名秘书,一名司机,试问他们各人应得多少?在存在市场的条件下,技术员的工资可以比照在其它场合下水平相仿的技术员所能创造的价值来决定,司机和秘书的工资更容易用同样的方法去决定,于是10000元减去这三种职务人员的工资,剩下就是甲某所创造的价值。市场起计算机的作用并不是一句笑话,数理经济学家就是这样看问题的。在某些情况下,他们甚至可以列出市场的方程式,工资和价格就是求解的未知数。

  我们常在报纸上看到如下一类的报道,当记者采访厂长承包企业成功而赚得利润,或科学家推广新工艺而取得效益时,这些厂长或科学家往往异口同声地说:我个人没有什么了不起,这主要应归功于党的改革政策。一般而论,这种谦逊的表示确实也说明了事情的一方面,但就报酬的合理分配这个具体问题而言,这种说法模糊了合法报酬的界限,似乎利润和效益都应归"政策"所得,上缴上级,而不属于个人。事实上我们也经常是这样做的,大量由具体的劳动者(脑力或体力)创造的价值成了"公家"的财富。不是吗?许多机关、企业、社团每逢过节,甚至任何借口也没有,就发东西,吃的、用的、喝的、穿的,人人有份。

  我们知道,人间一切财富都要有劳动才能创造出来,天上不会掉馅饼下来。不劳动而能分东西分奖金,如果没有那些作了贡献而把新创造的价值上交了的人,哪有这样的可能!把成绩统统归诸于党或政府或上级,还有一个没有想到的危险,即个人生活出了问题,社会上出现了丑恶现象都变成了党或政府的罪过,莫名其妙地感谢的另一个侧面便是莫名其妙地埋怨。现在确实出现了这种埋怨情绪,不景气的企业发不出奖金埋怨党和政府,找不到工作也是政府的毛病,甚至股市不振也怪上了政府。在一个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政府对哪些事有责任有明确的界限。

  ■ 《资本论》,你真读懂了?

  马克思花了毕生精力写了《资本论》,其目的就是唤起工人阶级的觉悟,懂得什么是自己应得的权益,不再受资本家的剥削。我国解放后全国人民学了几十年《资本论》,却不是用把账算清楚的办法去明确各方的权利和责任,相反,却是用把账算糊涂的办法,用吃大锅饭的办法,用彻底混淆权利和义务的办法去"消灭"剥削。其结果是人群分成了两类,一类是老实人,他们响应党的号召,为党为国无私奉献;另一类是奸佞小人,他们善于把别人的无私奉献转变成自己的福利。

  问题就出在这里。如果别人创造的财富,我可以想办法分得来,制度上有这样的规定,我何必去辛辛苦苦劳动呢?如果这是普遍规律的话,大家都会对瓜分财富有兴趣,对创造财富没兴趣,因为创造出来,结果也被别人瓜分掉。大家都热衷于分财富,社会的道德水平降低,尤有甚者,社会的生产力不能发展,社会呈现停滞状态。事实上,人类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过程,从制度演变来看,就是不断限制瓜分财富的机会,使瓜分财富要付出很大的代价,同时保证创造财富的人能得到他应有的份额。财产权、法律、政府、市场的产生和演变都有助于限制瓜分财富而鼓励创造财富。

  确实,我国政府颂布的各种规则并没有容许不劳而获地去瓜分财富。禁止乱发奖金和分东西曾经三令五申地加以强调,可是始终不见效。其原因正是大多数人并未想透:无偿贡献和不劳而获是同一件事的两个侧面。有了无偿贡献必有不劳而获。政策上提倡无私奉献,又禁止不劳而获,实际上相互矛盾。消除不劳而获的彻底办法是消除无偿贡献,而且这一原则完全符合我们一贯强调的"按劳分配",将劳动创造出的价值返回到创造价值的人。而要做到这一点只有依靠劳动市场这唯一的途径。

  "落实知识分子政策"、"纠正脑体倒挂"已经高唱了若干年。现在只有那些进入市场交换,出卖自己脑力体力的人真正做到了这一点,他们恰恰是靠的市场;那些等待政策落实的人,至今还伸长着头颈在盼望。当然,一个完善的工资政策是必不可少的,但这个工资水平只能以市场上形成的水平为参考,并通过竞争机制贯彻到政府、学校和科研机构等。

  ■ 市场需要道德的支持

  市场的运作要有动力,这个动力来自参与市场各方追求自利的动机。生产者生产能赚钱的商品,并寻求出价最高的顾客;消费者消费能提供最大满足的商品,并寻求索价最低的供应者。双方追求自利并无任何不妥。正因为追求自利的巨大动力,市场经济具有非凡的活力。农民们背井离乡,不远千里进城谋职:出租汽车司机一天工作十几个小时;市场上熙熙攘攘的众人无非为利禄奔走。正是由于这种无穷尽的积极性,使得人类社会在市场经济的组织之下,激发出空前的生产能力,在短短二百年内人类的生活水平普遍提高到超过了古代帝王将相才能享受的程度。寿命的延长、教育的普及、科技的发明无一不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我们瞄准了市场经济作为经济改革的目标,就必须肯定追求自利是正当行为。如果我们继续把"毫不利己,专门利人"作为信条,等于抽掉了市场经济的发动机,市场将无法运转。

  利己既然是正当行为,似乎讲求道德已无必要。因此有人提出"道德干预了市场运作",要求道德退出市场。这实在是极大的谬误。

  市场经济中利己是正当的,但有其严格的界限,即不能有损害别人的利己行为。利己原是人类原始的本能。从古代原始部落,到奴隶制封建制,利己的动机从来没有休息过。但在那漫长的历史时期,人类社会的生产力即使有所增长也是有限得很,倒是争权夺利、勾心斗角、巧谋智诈以及由此而引起的社会动乱构成了历史的主要图景。只是到了市场经济阶级,人类发现了平等自愿的交换可以使双方都达到自利的目的,从而使整个社会繁荣富足起来。可见市场经济与以前历史阶段相比较,自利行为的根本不同点在于自利是否同时尊重了别人的自利。所以市场是以无例外地尊重每个人的自利权利为特征的。

  我国以市场经济为取向的改革,说明了市场经济必须有法治做保证。这一点几乎已被一切人所接受。但法治是否要道德的支持似乎还存在着争议。依我看来,道德是法治的基础,如果没有道德的支撑,法治并不能独立地支撑市场。这是基于以下三点理由。

  一、与道德相抵触的法律很难贯彻。例如我国传统观念历来认为劫富济贫是正义行为,打土豪分浮财从来都是理直气壮的。现在法律强调个人财产的不可侵犯性,这在许多农村就很难行得通。所以哄抢承包户财物的事屡禁而不止。再如我国人民一直认为天上飞的地上走的都算无主之物,人人可以占有,所以禁猎珍贵野生动植物的法律极难贯彻。要扭转这种局面,光强调法律不能解决问题,因为法不责众。这说明必须从道德教育入手才能解决法律执行中的困难。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就是重要的道德教育;人与生态界的均衡也属重要的道德教育。只强调法治而忽视道德,只会给法治增加困难。

  二、法治是成本极高的奢侈品,而道德则是没有成本的公共服务。谁都知道,打官司是花销极高的活动。一个国家全靠法治而没有道德的事先预防,将有一大笔人力物力用于侦询、寻证、诉讼、法庭及监狱的维持,而这一切都是非生产性活动,国家将不胜其负担。事实上,法律应该只起威慑作用,使人在侵犯别人利益之前不得不三思而行。相反,道德却是每个人发自内心的约束,它不需要人监督,更没有诸如监狱之类的执行费用。如果一个社会道德风尚很好,就根本用不着法律来管事。这样的社会是经济效率最高的社会。

  三、道德和法律之间还有一段空白地段,换言之,不道德的事未必都犯法。举例说,开会不守时,叫别人久等,这是不道德的,但并不违法。商品质量低也不等于违法,但不负责任地将劣质品推向市场却是不道德的。因此光有法律而如果缺乏道德约束,社会仍出现许多令人不快又无奈何的事。

  当今我国市场经济正快速向前推进的时候,已经出现了许多违法求利的事,更多地是不道德的商业行为。如果不重视道德的作用,后果将是十分严重的。肃清蔑视道德作用的谬论,重视道德教育,此其时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