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依林参加快乐大本营:中国共产党反腐肃贪的历史经验与启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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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经过80多年的奋斗,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彻底胜利和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胜利。党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懂得“廉耻立人之大节,盖不廉则无所不取;不耻则无所不为,人而如此,则祸败乱亡亦无所不至”的古训,十分重视主观世界的改造,重视保持自身肌体的纯洁与健康,可以说,80多年的党的历史,也是一部反腐倡廉史。8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在反腐倡廉斗争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也留下了深刻的教训,它是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重要内容,是新的历史时期夺取反腐倡廉新胜利的重要武器。
一、中国共产党廉政反腐的历史回顾
中国共产党在初创时期,在党内既没有可资谋取私利的政治权利,也没有提供腐败分子孽生的物质条件。但诱惑党内不坚定分子走向腐化变质的社会环境是存在的。因此,建立一个什么样的党,按照什么原则建设党,如何保证党的先进性和战斗力,如何防止党员蜕化变质,成为党的重大课题。1921年7月和1922年7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和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党纲中都规定了,共产党员必须具有献身精神,不应该有任何入党谋私的意图,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并明确群众路线和受群众监督的原则,建立实行严格纪律的严密组织,对共产党员担任政府官员或国会议员作了规定和制约。所有这一些,都对防止党员腐败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1924年国共第一次合作,随着革命形势的发展,党员数量大增,不免混入一些不良分子,又加上国民党腐败分子的影响,导致党员质量退化和极少数人贪污腐败的现象。针对这种情况,中共中央扩大会议于
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江西瑞金县召开。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当时的苏区经济落后,人民生活困苦,加上国民党封锁,财政极为困难,工作人员生活艰苦,形成了清正廉洁,为民服务的好风气。也存在如浪费;贪污;任用私人,以权谋私等问题。为此,1934年1月在江西瑞金召开的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上,中央政府正式发布训令,要求在红色革命根据地的区、县、省及中央苏维埃政权机关内,开展一次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惩腐肃贪运动;苏维埃各级检察机关要密切配合群众,发挥监察部门的作用,搞好检举控告贪污受贿、堕落腐败分子的工作。毛泽东在报告中指出:“应该使一切政府工作人员明白,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中央政府还颁布了训令,规定工作人员贪污公款在500元以上者,处以死刑。
1944年3月,郭沫若的《甲申三百年祭》在《新华日报》发表,
建国初期反腐倡廉的形势是严峻的:一是执政党的地位容易产生腐化现象;二是部分留用人员的腐败作风及其恶劣影响;三是新干部新党员大量增加,混进一些不良分子,带来一些旧社会的旧思想、旧作风。因此,从
二、中国共产党廉政反腐的基本经验
中国共产党在多年的拒腐防变、反腐倡廉的斗争中,其廉政建设的思想有个发展的过程,其经验有个积累的过程,其方法有个从不成熟逐渐走向成熟的过程。这些理论、思想、经验、教训已成为中国共产党指导反腐倡廉的强大武器,其主要经验为:
一是把思想教育同廉政建设结合起来,把党的廉政建设建立在干部高度觉悟的基础上。
二是把端正党风同廉政建设结合起来,搞好党的建设,保证党和政府的廉洁。
三是搞廉政建设必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能采用阶级斗争和群众运动的方式,以确保有一个稳定的环境。
四是健全法制和搞好制度建设,以法治腐,以法治代替人治,以制度制约权力是治腐的根本出路。
五是加强民主制度,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充分发挥党组织、人民群众和各方面的监督作用。
六是廉政建设必须从领导干部抓起,发挥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廉洁自律和维护党纪国法的表率作用,树立清正廉洁风气。
七是对腐败分子必须进行严厉打击,严肃惩处,决不手软。
三、中国共产党廉政反腐的历史启迪
在中国共产党的反腐肃贪史上,邓小平、江泽民对毛泽东的廉政建设思想既有继承,又有丰富与发展,从中给人以深刻的历史启迪。
一是既高度重视廉政建设,又辨证分析腐败问题,避免陷入阶级斗争扩大化的误区。毛泽东一贯重视党的建设和反腐防腐,但1957年后,毛泽东的廉政建设思想逐步向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方向发展,走进了阶级斗争扩大化的误区。邓小平始终把反腐倡廉作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一部分,继承了毛泽东的有关思想。但邓小平不是用阶级斗争的观点,而是用辨证的观点去观察分析腐败问题,从而避免了陷入阶级斗争扩大化的误区。邓小平强调要把腐败和官僚主义现象同社会主义制度和改革开放本身区别开来,不要把个别现象当作普遍现象,把局部的东西夸大为整体,少数干部的腐败夸大为官僚主义阶级,要有恰如其分的估计。估计不足会丧失警惕,打击不力会丧失民心、葬送共产党、人民政权和现代化建设的大业。估计过头会使人产生错觉,似乎党和政府已腐败不堪,会丧失信心。正确的态度是:不因腐败现象的严重性而否认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主流是好的,也不因党和政府的主流是好的而低估腐败现象的严重性和危害性。
二是着重从思想影响方面到体制方面分析腐败现象产生发展的原因。马克思、恩格斯在理论上认为社会主义社会不存在官僚化问题,所以就不可能分析官僚主义和腐败现象产生的原因。列宁和毛泽东对这一问题的原因有较多的论述,但侧重点不同。列宁比较侧重于分析其经济、历史、文化及制度方面的原因。毛泽东比较侧重于从主观的思想意识方面探寻其根源,忽视了从经济、政治体制上分析社会主义条件下官僚主义和腐败现象滋生发展的根源。当然也没有能够从改革经济体制,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这一角度去寻找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今天看来,这是毛泽东廉政建设思想的一个缺陷。邓小平、江泽民继承了毛泽东从思想意识方面分析官僚主义和腐败现象产生的原因的思想。同时,又创造性的丰富和发展了毛泽东的这一思想,他们强调封建主义腐朽思想的影响是产生官僚主义和腐败现象的重要原因之一,要把批判封建主义腐朽思想同批判资本主义腐朽思想结合起来。坚决反对个人专断、家长制作风,反对搞个人崇拜、终身制,反对特权思想、宗法观念、官本位思想、人身依附关系等。强调要着重从制度上和体制上分析官僚主义和腐败现象产生的原因。因而,要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三是从廉政建设的根本措施是群众运动,到强化民主与法制建设。毛泽东的探索是搞运动,他没有认识到腐败现象的产生和发展与我国的民主法制还不完善有关,与我国的政治、经济体制中的弊端有关,与我国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较低、公民的民主法制观念不强有内在联系。新中国成立之前他曾经说过,只有实行民主制度、让人民起来监督政府,才能实现廉洁政治。但是,他的这一思想没有进一步发展下去。而是采取了让群众起来搞运动的方式搞廉政建设,而用群众运动的方式搞廉政建设是不科学、不可取的。因为它是一种非规范化的、主观随意性很大、可操作性很差的治党治国方式,会导致无政府主义泛滥、全国动乱,对民主和法制造成破坏。恩格斯曾指出,巨大的历史灾难往往以巨大的历史进步作为补偿。邓小平接受了“文化大革命”的这一深刻教训,认为反腐败不能用群众运动方式,原因有二:首先是群众运动往往破坏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使党、政府和人民不能安下心来搞建设。其次是制度上解决问题才是最根本的出路,因为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远性。腐败具有顽固性、再生性、长期性的特点,靠运动一时收效,难以长久收效,一旦运动中断或转向,腐败就会再生和蔓延。邓小平认为,中国廉政建设的根本出路在于改革政治经济体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使人民群众真正拥有选举、监督、弹劾、罢免党和政府各级领导干部的权力。要使法律和制度不因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变化而变化,不因领导人的认识的变化而变化。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廉政建设的长期有效。
四是从离开经济建设抓廉政到以“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进行廉政建设。毛泽东在三年恢复期既抓经济建设又抓廉政建设,到50年代末期廉政建设等同阶级斗争,经济建设放在次位。60年代以运动形式冲击了经济建设,抓革命促生产,结果事与愿违。文革结束后,邓小平提出“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指出“不发展经济,死路一条。”“一切工作都要围绕、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一切工作包括廉政建设,这一思想与毛泽东的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思想有根本区别。在这一思想指导下,我们的反腐倡廉工作走上了一条正确发展的道路。
中国共产党成立80多年来,依靠自身的力量反腐倡廉取得了伟大的胜利,并从中获取了丰富的经验。但是,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我们要正确分析和判断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坚定信心,坚定不移的把这场事关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严重政治斗争推向前进。江泽民同志指出:“党能够领导人民建立新中国,确立社会主义制度,开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也一定能够依靠自身的力量,依靠人民的支持,克服腐败现象。” 相信在党和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取得反腐败斗争的最后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