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魅3s:上海再次放宽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准入标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14:28:26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03日 19:04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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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上海3月3日电(记者周琳、黄安琪)据2日召开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发布的信息,上海再次放宽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准入标准,扩大政策覆盖面,加快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
据介绍,本次主要放宽了收入和财产准入标准:3人及以上申请家庭的人均年可支配收入限额调整为39600元(相当于月均3300元),人均财产限额调整为12万元;2人及以下申请家庭的收入和财产标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上浮1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限额为43560元、人均财产限额为13.2万元。其他标准如户籍年限、住房困难面积、五年内未出售和赠与住房的限制条件、单身人士年龄等暂不作调整。
准入标准放宽后,三口之家的月可支配收入限额接近一万元。据分析,住房困难的大龄结婚家庭、青年职工等群体,将成为放宽标准后的主要受益对象。
上海市房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上年8月准入标准已有所放宽,考虑到今年经济适用住房的可供房源数量将明显增加,故再次放宽标准,进一步扩大政策的覆盖面。
据介绍,当前上海各区已经陆续开展的申请受理工作,目前仍执行上年8月公布的申请准入标准(即人均月收入2900元以下,人均财产9万元以下);待各个区第一批的集中申请受理工作全部完成后,上半年内启动第二批申请受理工作时,将执行新的申请准入标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