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猫龙骑团8:南方网:<南日>“酸酸乳”是蒙牛的还是大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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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日>“酸酸乳”是蒙牛的还是大家的?
2006-08-17 09:31
作者:欧志葵 新闻来源:南方日报
蒙牛欲独占“酸酸乳”,结果犯众怒。日前,蒙牛乳业公司与河南安阳白雪公主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雪乳业”)的诉讼二审在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进行。这宗官司在中国乳业引起广泛关注,关注点就在于“酸酸乳”是否能成为蒙牛的专有商标,而之前,呼和浩特市中院已裁定“酸酸乳”为蒙牛的未注册驰名商标。据悉,若“酸酸乳”裁定为蒙牛专有,那么,包括光明、三鹿等目前均有生产这一乳制品的企业,都不能再使用“酸酸乳”之名。
昨日,广东省奶业协会副会长王丁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酸酸乳”作为在产品包装上标示的产品名,不能反映产品的真正属性,将尚未注册商标“酸酸乳”定为某家独有的驰名商标,具有极大的欺骗性,并已违反了新近颁发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有关规定。
而有关法律界人士亦表示,“酸酸乳”此前一直被行业通用,应为大家共有。并建议行业协会出面调和。
蒙牛专有“酸酸乳”?
据了解,此事源于蒙牛乳业状告河南安阳白雪乳业公司生产的“酸酸乳”产品侵权。今年4月13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宣判,认定蒙牛“酸酸乳”为未注册驰名商标,判决白雪乳业立即停止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白雪乳业不服,向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8月11日,二审在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但经过一天的开庭审理后,法院没有当庭判决。
据介绍,此案备受中国乳业关注,而其最大焦点在于:“酸酸乳”到底是通用名称,还是具有显著性和专属性的驰名商标,若是后者,则“酸酸乳”有可能成为专属于蒙牛乳业的驰名商标。如果这成为现实,光明、三鹿等乳业巨头的“酸酸乳”产品将面临挑战。
乳业巨头联手欲夺回商标
据介绍,“酸酸乳”最早叫“酸牛奶”,而“酸酸乳”实际是由70%的水和部分奶、酸甜剂等制成,叫“酸牛奶”容易误导消费者,且已引起有关部门的质疑。2000年,三鹿集团最后确定了“酸酸乳”这个名称,并开始了对它的创意、生产、宣传和销售。而“蒙牛酸酸乳”是在2002年以后才开始生产和销售的。业内认为,蒙牛公司对“酸酸乳”不具有首创性。而是全国许多乳业公司共同宣传打造出来的。
据悉,光明乳业、伊利等都对“酸酸乳”形象进行过大量宣传推广。而全国现在生产“酸酸乳”的企业不下几十家,使用者众多。
据透露,现时部分乳业巨头正在商议共同应对蒙牛的商标之争。
在今次白雪乳业与蒙牛的官司纠纷中,记者就发现了白雪乳业背后的三鹿、上海光明和伊利。据了解,在8月11日,白雪乳业的委托代理人向法庭出示的5组证据中,其中3组就来自以上三家乳业巨头。
支持观点:“酸酸乳”为蒙牛驰名商标
蒙牛状告白雪乳业案之所以引起中国乳业关注,其转折点在于今年4月13日呼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酸酸乳”为蒙牛未注册的驰名商标。
据法院认为,蒙牛乳业公司从2000年起在其生产的乳饮料上突出、广泛地使用了“酸酸乳”商标,且已持续使用近六年时间。虽然该商标中带有“酸”和“乳”等表明产品特征和主要原料的词,但经原告对该商标的持续使用和对其宣传、推广费用投入的逐年增加,该商标已在实际使用中获得了较强的显著性。
法院还查明,从2003至2005年间,原告对该商标的宣传、推广费用的投入明显增多,一句“酸酸甜甜就是我”的广告词在消费者中广为流传,而且该产品的销售收入也逐年显著上升,销售网络遍及全国范围,使原告“酸酸乳”乳饮料产品以其酸甜口味和优良品质成为被相关公众广为知晓的知名商品。特别是2005年的“蒙牛酸酸乳超级女生”活动,使原告“酸酸乳”商标在相关公众中的知晓度和美誉度进一步提高。
据此,法院认为原告的“酸酸乳”商标,事实上已经达到了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的程度,并享有了较高的声誉,虽然其商标注册申请尚未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但已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的驰名商标的认定条件,应当被认定为驰名商标。
反对声音:“酸酸乳”不具备“商标”注册条件
广东省奶业协会副会长王丁棉认为,“酸酸乳”作为在产品包装上标示的产品名,不能反映产品的真正属性,具有极大的欺骗性,已违反了新近颁发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有关规定。
广东省奶业协会秘书长林树斌认为,呼市中院对法律的理解似有偏差,因为《商标法》第十条第七款、第十一条第一款和第十一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凡是“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首先是“酸酸乳”带有很大的欺骗性,“酸酸乳”的产品名称是“含乳饮料”,与酸乳是两类完全不同的产品,其营养价值不到纯酸乳的三分之一,在产品分类上属于饮料而非奶品。把含乳饮料称为“酸酸乳”极容易使消费者误以为它是“酸乳”,具有极大的误导性和欺骗性,很明显已违反了《通则》和《商标法》等法律的规定。
其次,“酸乳”是一个通用名称,无论在它前面加什么字、词,都改变不了它是酸乳的属性,“纯酸乳”是酸乳,“草莓酸乳”也是酸乳,它实际上只是表示商品的质量,所以,不管“酸酸乳”、“优酸乳”,还是“XX酸乳”,都应该是“某一类的酸乳”,只是商品的通用名称,按《商标法》规定是不能作为商标注册的。(编辑 梓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