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瀚麟女友:互动百科为什么会敲打百度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1 03:03:50
 
继去年的“3Q”大战之后,看来又一次互联网大战开始。但这次战争发生在法律层面,与普通用户关系不大,可说起其中的意义,那是远超什么“3Q”大战的,在中国的互联网历史上,应该历史地位不低于当年诉微软的垄断事件。这就是著名的“互动百科”诉更为著名的“百度”垄断案。

   互动百科是一家建构网络互动百科的网站,而它诉百度的原因是百度公司也弄了个产品叫做“百度百科”,其中不但内容很多完全一样,而且利用其庞大的搜索优势,使得自己迅速成为行业的龙头之一。
   这确实让人想起当年微软在自己的操作系统当中捆绑浏览器软件、然后扼杀了网景公司的事儿。网景是个好公司,哪怕它没有那么好,在没有竞争的情况下,微软也不会弄个什么好东西让你用,没有这个动力嘛。
   可能有人会觉得,既然是商业机构,我做什么产品只要是不犯法、在经营范围许可之内,别人有什么资格说三道四、干涉我们公司的内政呢?市场竞争嘛,这个不应该是罪过。对此提起反垄断诉讼,还要求7.9亿的赔偿,是不是管得太宽了?尤其是互动百科本身就是同业竞争,是不是竞争不过而出此下策?
   很不幸的是,在现代商业活动当中,有些事情没有这么简单。互联网是内容的海洋,信息太多的情况下,找到自己需要的信息就必须借助搜索引擎。这就是说搜索引擎本身就是一个信息过滤器,任何基于寻找数字信息的产品就都要通过这个端口才能获得关注与效益。
   不知道是不是还有人记得百度臭名昭著的“竞价排名”事件?那就是这家公司利用自己的信息垄断地位来不断人为调整显示的信息数据,使得互联网原本的自发秩序与自发排名有了改变。这等于是为网络的使用者提供了虚假的信息,从而通过这种虚假的信息获得商业利益。如果这是一家广告公司也就罢了,但它是一家提供信息的公司,为用户提供的信息如果不是真实的,这种商业道德——抱歉,这跟道德都没什么关系了。
   还有就是它的搜索音乐与图书的下作行为,从某种意义上说,已经毁了中国的唱片业。每个人都可以免费下载音乐的时候,谁能保护作者的权益?而没有这些权益,一个作者就不会有收入,也就不能继续创作。歌星拿着作品还能走穴,词曲作者们会如何?有一次跟著名音乐人高晓松吃饭,他说就凭自己这个一线音乐人,他去年一年的版税居然只有1700块钱而已。
   这样一种基于信息入口的垄断机制,如果让它任意把所有信息产品当做自己发挥的地盘,最后导致的肯定就是这样一个结局:信息的来源多样性不足,而它们则可以任意修改与利用。这就等于是网络一个巨大的“一言堂”。我们在现实世界当中都知道信息来源多样性的可贵,也知道这是获知真相或者接近真相的基础,在网络上为什么会允许出现这样的信息产品垄断者呢?
   所以,在这个双百诉讼的背后,更为深刻的原因是在这种自然垄断能不能用在信息发布与获取领域当中,这是一个异常严肃的问题,已经不只限于商业,而上升到了社会组成、构架、伦理的领域了。   五岳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