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驾照换中国驾照:论中国共产党几代领导集体社会主义发展动力观的演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07:17:06
[摘要]社会发展动力问题是人类历史永恒的话题。唯物史观指出,社会基本矛盾是推动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中国共产党几代领导集体在坚持这一理论的基础上,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和生产力发展状况,不断对社会发展动力观进行发展和创新,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社会发展动力观,即毛泽东的矛盾动力观、邓小平的改革动力观、江泽民的创新动力观和胡锦涛的和谐动力观。这些理论抓住了社会发展的基本矛盾,促进了我国社会主义社会不断向前发展。

  [关键词] 矛盾动力;改革动力;创新动力;和谐动力

  Abstract: The motive force of social development is one of the eternal themes in human history. The historical materialism pointed out that social basic contradiction is the basic power for social development. Based on this theory, several generations of leadership of our party have introduced the concepts of development and innovation to the theory on the power of social development. According to the national conditions and the development of productive forces, they have formed their unique concepts on the power of social development, including Mao Zedong’s concept of the contradiction impetus, Deng Xiaoping’s concept of reform impetus, Jiang Zemin’s concept of creation impetus and Hu Jintao’s concept of harmony impetus. All these theories have caught the basic contradictions of social development. They have promoted and are constantly promoting our country’s development.

  Key words: contradiction impetus; reform impetus; creation impetus; harmony impetus
  
  社会发展动力问题是人类历史永恒的话题。马克思以前的哲学家、思想家都没有正确地认识到社会发展的真正动力,直到马克思恩格斯创立了唯物史观,社会发展动力问题才得以科学地解决。唯物史观认为,社会基本矛盾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是推动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其中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性因素。由于历史的局限和其他原因,长期以来人们对社会主义发展动力问题的认识是不完全清楚的。随着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的确立,这一重大而严峻的历史性课题就摆在了中国共产党人的面前。中国共产党几代领导集体都对社会发展动力问题进行了积极探索,形成了毛泽东的矛盾动力观、邓小平的改革动力观、江泽民的创新动力观和胡锦涛的和谐动力观。这些观点的演变都是根据具体国情和生产力发展状况,对马克思恩格斯社会发展动力观的坚持和创新,促进了我国社会主义社会更好更快地发展。
  
  一、毛泽东:矛盾动力观
  
  毛泽东作为中国共产党第一代领导集体的核心,早就对社会主义社会发展动力问题进行了探索,在继承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动力观的基础上,对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的基本矛盾进行了深入分析,形成了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发展动力的基本观点,它包括以下三个要点:
  1、社会主义社会充满着矛盾。我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后,许多人认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不存在矛盾,即社会主义是无矛盾的。对此,毛泽东在1956年12月致黄炎培的信中指出:“社会总是充满着矛盾,即使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也是如此。”并批评说,认为社会主义没有矛盾的想法是不符合实际的、天真的想法[1]。他又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指出:“对立统一规律是宇宙的根本规律。这个规律,不论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们的思想中,都是普遍存在的。矛盾着的对立面又统一,又斗争,由此推动事物的运动和变化。矛盾是普遍存在的,不过按事物的性质不同,矛盾的性质也就不同。对于任何一个具体的事物说来,对立的统一是有条件的、暂时的、过渡的,因而是相对的,对立的斗争则是绝对的。”[2]以此方法论为指导,毛泽东提出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充满着矛盾与斗争的社会,绝不是无矛盾的社会。他还在《论十大关系》中具体论证了社会主义社会中存在着的各种矛盾和斗争,而十大关系其实也就是十大矛盾:“我们的任务,是要正确处理这些矛盾。”[3]
  2、社会主义基本矛盾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明确指出:“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基本的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不过社会主义社会的这些矛盾,同旧社会的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矛盾,具有根本不同的性质和情况罢了。”[4]社会主义基本矛盾是在人们利益根本一致的基础上产生的矛盾,是非对抗性的,两者之间既相适应又相矛盾的特点决定了要以调整为主的方式解决矛盾。当然这些矛盾解决后还会出现新的矛盾,矛盾的产生、发展和解决是一个无止境的过程。然而正是在解决矛盾的这个过程中,我们的社会主义社会才不断地向前发展。
  3、社会主义社会的两类矛盾。毛泽东指出,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存在着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即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二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这两类矛盾与社会基本矛盾是紧密相连的。在我国,社会基本矛盾更多地表现为人民内部矛盾,这就决定了要通过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推动社会主义发展。毛泽东认为,一方面,要发展国家经济,根本的一条就是要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以便团结全国各族人民发展我们的经济、文化,建设我们的新国家。另一方面,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刚刚确立,还很不完善,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就是不断推动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过程。人民内部矛盾的不断解决,促进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解决,从而推动了社会主义向前发展。
  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由于种种因素的干扰,毛泽东又重提阶级斗争,把阶级斗争当作推动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并由此派生出“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这直接导致了解决我国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的途径和方式发生了错误的转变,使党对社会主义发展动力的探索陷入了误区,致使毛泽东对社会主义社会发展动力问题的正确认识没有得以进一步贯彻,这就给第二代领导集体对社会主义社会发展动力问题的探索提出了进一步发展的要求。
  
  二、邓小平:改革动力观
  
  邓小平作为中国共产党第二代领导集体的核心,全面总结了过去社会主义实践的经验教训,并指出:“关于基本矛盾,我想现在还是按照毛泽东同志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的提法比较好。”但“许多问题还需要继续研究。”[5]他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承了毛泽东矛盾动力观的合理部分,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改革动力观,进而把对社会主义社会发展动力问题的认识提高到了一个新的科学水平,实现了社会主义社会发展动力学说的深化与发展。
  1、改革是中国的第二次革命。邓小平根据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观点,明确指出:“改革是中国的第二次革命。”[6]首先,从改革的目的来看,就是要改变束缚我国生产力发展的旧体制,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新体制,使生产力获得新的解放和发展。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邓小平指出:“革命是解放生产力,改革也是解放生产力。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反动统治,使中国人民的生产力获得解放,这是革命,所以革命是解放生产力。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确立以后,还要从根本上改变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建立起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这是改革,所以改革也是解放生产力。”[7]即改革的目的同“过去的革命”一样,都是为了解除生产力发展的障碍,即解放生产力。其次,从改革的深刻性和广泛性来看,改革不是对原有计划经济体制作一般性的调整或细枝末节的修剪,而是从根本上改革原来的计划经济体制,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因此这场改革是对原有体制的深刻革命。同时,为了经济体制改革能够顺利进行,还要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再次,从改革的艰巨性和复杂性来看,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一项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没有成功的经验可以借鉴。同时,我国是一个人口多、底子薄、资源相对不足的发展中大国,这就更增加了改革的艰巨性和复杂性。现代科技和经济全球化的迅猛发展,又对我们提出了严峻的挑战,要在国内现实的基础上和复杂的国际环境中取得改革的成功,其艰巨性与复杂性是可想而知的。
  2、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与发展。改革作为中国的第二次革命,它不是否定和抛弃我们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而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首先,改革的对象是各种具体制度和体制。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建立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同生产力发展的要求是基本适应的。邓小平指出:“我们建立的社会主义制度是个好制度,必须坚持。”[8]但他又指出:“社会主义制度并不等于建设社会主义的具体做法。”[9]现行的一些具体制度中,还存在不少的弊端,如不认真改革,就很难适应现代化建设的迫切需要。这样邓小平就正确把握了社会基本矛盾的具体表现形式,明确了改革的对象不是针对社会主义的根本制度,而是针对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经济、政治、文化等社会体制。其次,改革的目的是为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邓小平明确指出:“我们所有的改革都是为了一个目的,就是扫除发展社会生产力的障碍。”[10]要促进和加速生产力的发展,使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充分发挥出来,就必须对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进行改革,使生产关系的具体形式符合现阶段生产力发展的状况和水平,使上层建筑的具体形式适应经济基础。再次,改革的原则是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既然改革是为了解决社会主义基本矛盾,就只能在坚持社会主义根本制度的前提下进行。只有坚持社会主义制度才能取得改革的胜利,这就决定了中国改革的性质是社会主义的,因而必须坚持社会主义的方向。邓小平说:“在改革中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11]改革有效地推动了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发展,大幅度地提高了我国的综合国力,使我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邓小平社会主义发展动力观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毛泽东的基本矛盾动力观,为我们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发展的动力问题提供了理论指导,为第三代领导集体的社会主义发展动力思想提供了理论前提。
  
  三、江泽民:创新动力观
  
  以江泽民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第三代领导集体继承和发展了邓小平的改革动力观,面对经济全球化和世界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的形势,结合改革进入攻坚阶段的具体情况,提出了创新动力观,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动力学说,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动力学说的与时俱进。主要表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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