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扎特k283第3奏鸣曲:佳木斯大学国旗护卫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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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顾问职责
1.把握国旗护卫队的发展方向,指导国旗护卫队的训练。
2.负责国旗护卫队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校有关政策的转达和解答。
3.负责校外活动或比赛的领队和审批。
二、主导教师职责
定期指导国旗护卫队的训练,及时纠正训练中的不足和差距。
三、指导教师职责
1.国旗护卫队的工作负责。
2.掌握训练进度,研究训练中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根据天气情况提出调整训练时间。
3.负责制定训练计划,并检查组织实施情况。
4.负责协调国旗护卫队与其它学院、社团之间的关系。
5.了解训练质量,开展评比活动,并负责训练登记与考勤。
四、队长职责
1.对全队的日常训练管理负总责。
2.负责训练和各种活动的考勤。
3.对指导教师负责,并负责国旗护卫队日常训练日记的填写。
4.应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队里的情况要及时反馈到指导教师及部里。
五、副队长职责
隶属于队长,在队长有事的时候,负责全队工作。
六、训练部职责
1.负责制定周训练计划,和阶段性训练计划。
2.制定分班训练计划。
七、宣传部职责
1.负责新闻稿件、图片、录象、录音等资料的整理。
2.负责对各种活动的宣传。
3.负责对各种轰动的事先安排和事后总结。
4.负责对退役队员的欢送及新队员的入队仪式(国旗交接仪式)。
八、策划部职责
1.负责国旗护卫队网页的制作。
2.负责经验材料的课件制作。
3.负责网上管理。
九、外联部职责
负责联络国旗护卫队的一切对外事宜。
十、班长职责
1.在不能统一训练的时候,负责本班的日常训练及管理。
2.及时向上反映本班情况。
3.及时传达上面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