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理学视频哪里有:南京年轻教授不甘教书 成为国企副总敛财16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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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2-30 10:15:13 来源: 四川在线  不良信息举报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教授总经理”被判无期
2004年12月17日,南京市中院对顾荣忠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顾荣忠犯贪污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法院同时判决对其贪污赃款人民币6027752.2元予以追缴。非法所得人民币10224391.8元、西安旅游股票456711股予以追缴。
1996年12月,34岁的副教授顾荣忠离开了南京某名牌大学的讲台,迫不及待地跨进了国有公司江苏省铁路有限公司的大门。随后他青云直上,先后担任了江苏省铁路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和江苏省铁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然而他万万没有想到,因为其膨胀的私欲,这次人生选择在带给他短暂的“荣耀”之后,又把他抛进了无边的黑暗。
年轻副教授当上总经理
顾荣忠1962年出生在江苏省宜兴市,1980年9月,他以优秀的成绩考上了南京大学数学系。1984年大学毕业后,他又考上了上海科技大学的硕士研究生。1987年获得该校理学硕士学位后,他来到南京某名牌大学的国际工商学院工作,任讲师。1994年,因教学成绩突出,32岁的顾荣忠经审批任副教授。
但顾荣忠并不甘心情愿在讲台上度过一生。1996年12月,34岁的顾荣忠从大学讲台上消失了,他来到了江苏省铁路实业有限公司。初来乍到的他,确实是认真踏实地干了一阵子,半年后,他即被聘任为公司投资科科长,1998年2月又被聘任为该公司副总经理。1998年4月,顾荣忠的仕途又现新机,他又被聘兼任江苏省铁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此后一直在铁成公司总经理的位置上坐了近5年。
但顾荣忠真正的心思并没有全部用到公司工作上,他一直在寻找发财的机会,而这样的机会一旦来到,他就会将公司利益弃在一边。在顾荣忠2001年度的考核表中,时任铁成公司总经理的顾荣忠在个人小结里写着:2001年,铁成公司取得了显著成绩,公司资产管理规模达到95100万元,资产收益率达到10.5%,实现投资收益10000万元,实现利润500万元。这样的业绩看起来似乎是不错了,然而早在几年前,顾荣忠就通过三次非法融资炒股,把自己变成了身价1600万元的千万富翁。
融资炒股成了千万富翁
铁成公司在南京证券公司开户做股票,公司每年的交易量都有好几个亿。投身于变幻莫测的证券市场,耳闻周围一些人一夜致富的神话,顾荣忠的思想发生了强烈震动。看到同行中许多有钱人也是白手起家,如今已是身价几百万、上千万,顾荣忠渐渐按捺不住了。
1999年初,经过认真分析,顾荣忠觉得“T”股票前景很好,他很想抓住这个机会狠狠捞上一笔,但苦于没有资金。他想去证券公司某营业部融资,但由于和营业部总经理陈某不熟而不能如愿。左思右想后,顾荣忠想到了一个人,这个人就是南京证券公司某部负责人叶某。
顾荣忠就请叶某跟陈说说看,能否从营业部融资200万元。经叶某多次游说,陈后来同意了。在无担保、无抵押、无融资协议的情况下,该营业部违规将200万元交给了顾荣忠。
有了这200万元,顾荣忠放开了手脚。前后三个月的时间,他就盈利股票市值70多万元。这让他欣喜若狂,到期除将本金归还某营业部外,他还按6%的年息支付了3个月的利息。之后,顾荣忠的胃口越来越大。短短两年时间里,他通过三次融资8200万元,冒着巨大的风险进行股票投资,摇身一变成了一名千万身价的富豪。
伸贼手贪污六百万国债
除了利用职务之便融资炒股外,顾荣忠还挪用了本单位股票变现资金炒股,将盈利占为己有,另外他还将公司股票交易中获得的600万元国债据为己有。1997年5月,华东电子(华东科技)发行社会公众股份。此时,顾荣忠任江苏省铁路实业公司投资科科长,负责证券投资业务。某股票发行新股时,公司集中约1300万元资金交给顾荣忠申购新股。为了个人炒股,顾荣忠到某证券营业部开了个人账户。因缺少资金,1997年11月至1998年2月间,顾荣忠将公司持有的股票卖出,得款人民币575261.92元。顾将此款用于个人炒股,获利20多万元。顾荣忠挪用公款为个人炒股后,他为此提心吊胆了好些日子,但后来见没有动静,他又伸出了贪婪的双手。1999年9月,顾荣忠又将600万元国债全部纳入私囊,而这本来应该是铁成公司的收益。
东窗事发被判无期徒刑
2003年3月,江苏省和南京市有关部门分别收到来信,反映顾荣忠等人的经济问题。4月,在江苏省纪委组织协调下,司法机关秘密对顾荣忠展开了调查。2003年4月7日,顾荣忠因涉嫌贪污罪被监视居住,同年9月27日被批准逮捕。至此,疯狂敛财的顾荣忠落入了法网。
归案不久,顾荣忠坦白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检举揭发了公司内其他人的经济犯罪事实。随后,司法机关扣押顾荣忠赃款及非法所得合计人民币16252144元;西安旅游股票456711股。
2004年6月15日,公诉机关以顾荣忠涉嫌犯有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江苏省铁路实业有限公司是江苏省铁路建设办公室与江苏省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两个国有单位共同投资设立的国有公司。被告人顾荣忠在该公司任投资管理科科长,属于在国有公司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符合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主体要件。顾荣忠擅自将公司股票卖出,并将得款用于个人炒股,其挪用的是股票售出后的公款,将该公款用于个人买卖股票的营利活动,顾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是为其后的挪用公款创造条件。被告人顾荣忠的行为符合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
顾荣忠与某投资有限公司商谈股票“转仓”的行为,是其作为江苏省铁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职务行为,双方约定的实际交易价格应为公司的利益。被告人顾荣忠将公司财产非法占为己有,其行为构成贪污罪。司法机关扣押的人民币及股票中的602万余元系顾荣忠贪污的赃款,其他款项是顾荣忠用赃款炒股及违法融资进行股票交易所产生的孳息,应认定为非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顾荣忠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非法侵吞公司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贪污罪。
“万言悔过书”警醒世人
在侦查期间,2003年9月,顾荣忠向专案组写下了数份材料,其中有一份洋洋洒洒35页的“我的认识”。
在这份万余字的“我的认识”里,顾荣忠写道:“在看到公司和社会上有些领导用手中的权力,在工程建设、物资供应等经济活动中,争权夺利,瓜分利润。有的在大肆收受招投标公司的好处,有的在吃回扣,有的在巧立名目捞钱,使我的心里产生了不平衡,产生了想利用自己的优势赚取收益的想法。自挪用公款后,我就一直害怕东窗事发,怕别人在我背后议论我什么,到后来融资赚钱后,更是怕得要命。而每当夜深人静时,总是心惊肉跳,长夜难眠,进而得了失眠症,导致许多慢性病的发生,身体的抵抗力不断下降,每当听到警车开过,警笛响起,总不免心慌害怕。所以我整天希望不要做错事,不要被侦查机关的人注意到,但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我终于鼓起勇气坦白了自己所犯的罪行,尽管从此时起,自己可能要面对高墙度过一生,或者受到更加严厉的惩罚,但是自己的心灵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心情平静了许多,自己的心中再也没有往日的担惊受怕,只有负罪感,只有等待接受惩罚。”
顾荣忠在看守所里悟出来的这些“认识”,虽然对他本人来说也许稍为迟了一点。然而,顾荣忠的悔过更是一记振聋发聩的暮鼓晨钟。他警醒世人,为官为人不可贪,它再次印证了一句老话:莫伸手,伸手必被捉!通讯员高纯刑尔快报记者宗一多(来源:现代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