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誉的近义词和反义词:伊拉克的民主出了什么问题? - Qzone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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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拉克的民主出了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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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恒均 2011年02月23日 16:51 阅读(2539) 评论(38) 分类: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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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拉克是美国用枪炮在中东穆斯林国家建立的第一个民主国家,有如二战后它建立的日本国一样。如果从制度框架上来说,应该不成问题了,可连美国人都认为伊拉克的民主还存在很大的问题。那么,问题到底出在哪里呢?

 

前段时间我的一位美国朋友到伊拉克转了一圈,回去后很郁闷,对我说,伊拉克的民主真的有问题,“制度”是建立起来了,但好像伊拉克人不太会用,或者他们不怎么想去用。他们见到美国人就抱怨。他说,同当地精英知识分子见面时,常常要先花半个小时听他们抱怨,一位伊拉克的大学教授一见到他就怒气冲冲地嚷道:家里的水龙头又没水了,你们美国人怎么搞的?这就是民主?至于没有工作、生活中遇到各种问题而抱怨的,比比皆是。这位美国人不解地说,从人均收入的统计数字上看,现在的伊拉克人比十年前富裕了很多,生活水平也在提高,可抱怨的人反而越来越多。

 

我问他,那个向你抱怨水龙头没有水的伊拉克教授在萨达姆时代水龙头里都有水吗?他说,萨达姆时代那教授家根本就没有水龙头啊。我说,对啊,别说没有水龙头,就算是没有水了,在那个时代,他们也不会抱怨,也不敢抱怨。民主不就是让人抱怨吗?人家抱怨一下,你有什么好抱怨的?

 

可这位美国朋友还是坚持认为,这么多抱怨,总让他感到美国人做错了什么事,或者至少是有些事没有做对。他的话也触动了我的思绪。本来,在萨达姆时代,恐惧与信仰交织,恐惧变成了信仰,现在,民主在炮声中突然降临,民众正在竭力弄清这个所谓的民主同他们的日常生活有什么关系。一个百废待兴的国家,在没有恐惧与信仰支撑的时候,当然就会民怨沸腾。可这当然不是伊拉克问题的全部,甚至不是主要的部分。伊拉克的民主制度是在一场军事入侵推翻了独裁萨达姆后建立起来的。问题是,美国人能够建立起来的只能是一个制度(框架),谁能帮伊拉克人建立其新的信仰,以及民主的价值理念?

 

据我从一些资料了解,伊拉克知识分子中几乎没有多少人在以前和现在宣扬民主、自由等价值理念,这些可都是美国人带过去的那个“民主框架”必不可少的。而美国本身也没有宣传部门,占领伊拉克整整十年的时间里,除了用话筒高喊“站住、不许动”之外,就没有使用过“话筒”(宣传与说教)。想到这里,我故意去挑逗这位美国朋友。我使用了“宣传”一词,并假装责怪他们推广普世价值不够力。

 

果然,他一听就笑了起来,说美国政府和军队从不搞宣传,也不会搞宣传,“宣传”一词在美国是近似邪恶的,他还说我的思维是东方式的,是共产党那一套。我听后也乐了,我说,美国人是现在不搞宣传,并不是以前也不搞,你们现在是忘记怎么搞宣传了,例如对外有宣传功能的《美国之音》,也宣传得不怎样。可美国以前并非如此,美国从《独立宣言》到《宪法》,处处在宣传自由、法治的民主价值理念,上个世纪头半个世纪,美国的学校还非常热衷于爱国主义教育,部分学校的学生每星期上学都要对星条旗敬礼(只是从来没有出现过对党旗敬礼),学校教育中一度出现敏感词(例如和苏联有关的东西都不能随便说出来,有些小学教学用的地图上竟然没有苏联的位置,那块地竟然是一块空白)。在占领日本期间,美国国务院与驻军曾经协同日本相关机构做过一系列的“洗脑”工作(民主宣传)。

 

只是二次世界大战后,尤其经过50年代的麦卡锡主义与60年代的民权运动,美国公民社会劫后重生,更趋成熟,政府也发生了重大的变化,推崇个人自由的自由主义民主取得主导地位,注重程序(程序共和国),对宪法的阐释也越来越偏向价值中立,社会拥抱多元,政府不再扮演引人向善的道德角色。对美国来说,这一转变的根本原因在于经过两百年的公民社会与权利共享的熏陶,自由、人权、法治等已经融入美国普通人的血液里,基于政府会犯错,大多美国人却总能做出正确判断的理念,政府的最大职能成为保障公民的自由与人权,而公民最大的自由与权利就是对善恶做出自己的判断,包括对政府的评判。普世价值说白了,就是被最多的普通人所拥抱的价值。

 

这种变化,正好反应在美国占领日本与伊拉克这两个国家的不同做法上。占领日本后,美国政府认为有必要肃清军国主义流毒(正如它在国内也正在肃清“马克思主义流毒”一样),加上日本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的性格,所以,日本的民主架构搭建起来的同时,国民的民主素质也迅速提高。类似情况还有战后的西德,那里的知识分子进行了大量的民主理念的“洗脑”工作,但还不能让欧美人放心,于是制定了禁止纳粹分子游行聚会的法律条文,而这一法律在美国不但无法通过,还是违宪的,因为美国人用“自由”来限制与抗衡“民主”,政府在自由的内容方面保持了价值中立,宪法的解释者最高法院认为,既然黑人民权运动分子马丁路德金博士可以游行示威,那么,主张种族隔离的新纳粹也同样有游行示威的权力。这种看上去“善恶不分”的制度与法律,为什么没有让美国出现新的纳粹?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民众自己“心里有杆秤”,而且,可以用选票显示这杆秤的分量。

 

据一些学者研究,德国希特勒时代的“民主制度”也挺完善,可这个完善的民主制度选出来的希特勒却成了有史以来最邪恶的魔鬼,为什么?因为当那个民主制度的内核并不是以(尊重个人)自由、人权与法治为价值理念的时候,当民众接受的不是今天我们称之为“普世价值”的那些价值观的时候,拥有投票权的民众选出一个希特勒、选出一个现代的秦始皇,并不出奇,这也是在“普世价值”出现前,历史上一些大学者并不支持“民主”的主要原因——到这里,我们可以简单概括一下现代民主制度的两个含义:以选票、监督机制(例如三权分立)为主的制度设置,以自由(恰恰是限定民主权限的反义词)、人权与法治为核心价值观的“民主理念”。民主只有结合了这两种含义后,才是一个好东西。

 

同占领日本与西德时不同,到了伊拉克时代,美国已经走出了罗斯福总统用“炉边谈话”来充当美国人导师的时代,总统变成了聆听民意的学生,政府渐趋价值中立,相信有了程序(完善的制度),民众就能做出正确的选择。可美国人却忘记了自己是如何走到今天的,更没有想到,美国的“制度”(框架)确实不一定适合伊拉克人,且不说穆斯林宗教中民主理念的成分比较少,仅仅是萨达姆多年的独裁和愚民教育,加上当地知识分子又不给力,一个好的架构如何能够立即发挥应有的作用?

 

伊拉克的民主制度本身没有出什么问题,问题是伊拉克的公民社会必需从零开始,生活在这个制度下的伊拉克民众对民主理念的接触甚少,当然,在民主制度的框架下,民众的民主素质才能得到培养与磨练,可这并不是说一切都是水到渠成,不需要努力的。即便拿美国这个鄙视“宣传与说教”的国家来说,学校的教育仍然是在树立普世价值观,而无处不在的媒体与公众言论平台,更是每时每刻都在鞭策、拷问、彰显美国人拥抱的价值理念。

 

我反对文化决定论,更不认同素质论,但我驳斥素质论的文章更多是针对统治者的。如果认为国民素质与民主何时到来以及到来后的质量没有关系的话,一切传播自由民主理念的言行都失去了意义。大家都坐在那里等有人把制度建立起来就万事大吉了。抱持这种想法的人,不妨去研究一下亚洲第一个共和国(辛亥革命)的制度框架,即便拿到现在,也并没有多少漏洞,可运作起来呢?

 

 

民主大潮浩浩荡荡不可阻挡,这是历史的必然,但具体到每一个国家,每一次运动,某一个民主体制的建立,几乎都有其偶然性,无法预测。与其寄托偶然,寻求“民主离我们还有多远”的答案,不如做一些每一个个人都能够做到的小事:传播民主理念。民主制度的建设与民主理念的普及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每当多一个人接受了民主的价值理念,我们也就离民主的理想又近了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