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魂之刃龙骑士:中介经理冒充警察出售二手房骗46万(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03:11:30

中介经理冒充警察出售二手房骗46万(图)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18日13:38  燕赵晚报 ■这就是假警服。本报记者 闫志国 摄

  省会43岁的孙先生,辛辛苦苦工作了半辈子,好不容易攒下钱买楼房,签了合同,交了466500元房款,却一不小心掉进购房陷阱,被骗了个精光。昨日,记者从长安公安分局获悉,育才街刑警中队破获了这起诈骗案,嫌疑人是二十一世纪不动产房产中介桥西店的一名经 理。此人精通房产交易业务,为了诈骗,冒充警察、私刻公章,持假身份证、假警官证、利用假房产合同到省会另一家房产中介实施诈骗。民警从嫌疑人住处,搜出 大量赃物,追回赃款10万余元、赃物轿车一部。

  本报记者 董世杰 实习生 韩晓宇

  案件回放

  卖房人自称是警察

  据受害人孙先生介绍,今年1月1日,他在网上看到某房产中介贴出一个售二手房的信息,中山路和谈固西街某楼盘20层,一户93.52平方米的期房售价47万元。1月24日,孙先生电话联系这家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要购买这套房。

  孙先生说,1月25日,他和妻子早早来到中介公司,提出过户后再支付房款。中介公司负责人董女士表示,按规定必须先把房款打到中介公司,然后才能办过户手续,她称,这也是房主的意思。

  当日中午,一名身着“警服”的年轻人来到中介公司,此人自我介绍说,他叫张杰,长安分局的民警,他出手的这套房子是开发商送给他们领导的,领导让他经手低价出售,他手里有购房合同,而且负责到楼盘销售中心进行更名。孙先生以为张杰真是公安民警,没了戒备。经过讨价还价,双方一致达成以466500元的价格成交。

  更名过程很蹊跷

  1月26日中午,孙先生和妻子再次到达中介公司,他要求签订一个三方的合同,负责人董女士说,只有办理过房产证的房子交易时才适用正式的合同样本,董女士起草了一份三方协议,因房主不在,只是孙先生和中介公司签了字。

  接下来,孙先生和妻子跟随中介公司的会计办理转账业务。截至当日14点50分,分两次将房款打到中介公司指定的账号上,同时交了7000元中介费。一切交易完毕,当日15时15分,房主张杰终于露面,三方当事人来到房屋所在楼盘,房主却独自进了销售大厅。他的理由是,这套房子涉及和开发商的私下交易。孙先生和中介公司董女士信以为真,一直等到天黑也没有办成。27日,三方当事人再次来到销售大厅,房主还是以各种理由推托,随后,三方当事人来到楼盘对面一家酒店,大家看了合同的相关条款,都签了字,专等盖房地产开发商的合同章。

  签好三份合同,房主张杰对中介公司的董女士说:“你不要进去了,这里的人都认识你是中介的!”董女士只好止步。同时她嘱咐孙先生:“你一定要亲眼看他盖上章!”

  孙先生和房主进了大厅,房主让孙先生在沙发上等,他一人走进财务室。不一会儿,房主张杰走了出来,他手里的合同上已盖上了鲜红的公章。

  发现被骗后报警

  2月3日,孙先生到实地看了看,发现实际户型和合同图纸户型不符。2月8日,孙先生电话联系张杰,电话打不通。2月10日,孙先生和妻子来到中介公司找到董女士说明情况,大家觉得其中有问题,于是决定查找张杰。

  2月11日上午,孙先生和董女士一起到长安公安分局寻找“民警”张杰,被告知没有此人。当日下午,他们拿着合同到楼盘销售中心核对情况,工作人员告诉他们,合同是假的,合同中所指的房屋早已出售,也根本不存在给长安分局领导送楼房一说。

  感觉上当受骗,大家报了警。育才街刑警中队高度重视此案,中队长付德群带领民警田言兵赶到现场,详细了解情况后,调取销售大厅1月27日的监控录像,很快就看清了嫌疑人相貌,侦破工作就此全面展开。

  抓捕

  嫌疑人衣袋里装着假证件

  副中队长童波从银行账号查起,很快查清了嫌疑人的身份,而且通过进一步调查得知,嫌疑人方某(男,26岁,河间市景和县人)就在省会工农路一家二十一世纪不动产中介公司上班,而且此人还是业务经理。

  2月16日下午,副中队长童波带领民警田言兵等人赶到这家中介公司,当场将嫌疑人方某控制。民警从他衣服口袋里发现了名叫“张杰”的假警察证、假身份证各一本。就地审讯,他对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日,19时许,中队长付德群带领另一路民警赶到嫌疑人居住处,从他家的床下搜出假警服两身,另有假警号、警衔若干。在他家的一辆电动自行车的后备箱里搜出赃款10万元整,同时缴获用赃款购买的高档轿车一辆。

  供述

  接到同行电话也很害怕

  嫌疑人方某,2007年到石家庄二十世纪不动产中介上班,并且干到了经理的职位。在日常的工作中,他发现房产交易中存在大量漏洞,特别是二手房交易更容易做手脚。2011年1月份,他从网上订购了假身份证、假警察证、做了三个假公章。然后凭借对房产交易合同的了解,他从网上下载了制式合同,炮制了一份地理位置不错,均价4100元的期房购房合同。

  接下来,方某从地摊上买来假警服,利用人们信任公安民警这一心理,编造了房地产公司给公安局领导私下送房的谎言。据方某供述,接到许多中介公司打来的电话,他心里当时也很害怕,恐怕被同行识破。1月25日,接到中介公司董女士的电话后,他决定前往试试。

  1月27日,前往楼盘销售大厅“更名”时,他有意支开中介公司的董女士,在一间无人的办公桌上,掏出事先准备好的假公章盖在上面。

  事后,同行中介的董女士拿到合同也没有发现其中的破绽,如数打款给嫌疑人方某。1月28日,拿到钱后,方某花16万元买了一辆高档轿车,由于没有驾驶本,春节回家过年路上还撞了车。到他被抓只剩下10万余元现金。

  昨日上午,犯罪嫌疑人方某在接受民警田言兵讯问时,嚎啕大哭,他说是虚荣心害了自己。方某说,这些年来,家人认为他没有本事,为了显示自己的能力,方某 处心积虑思考如何“发财”。他以前在北京干过协警,对警察这一行业比较了解,为了骗财更容易,于是穿着假警服出来诈骗。

  提醒

  冷静思考就能发现漏洞

  办案民警田言兵认为,这起诈骗案中存在许多漏洞,受害人只要细心冷静思考就不会上当受骗。本案中,受害人不但是孙先生,同时董女士所在的中介公司也是最 大的受害方。孙先生自以为捡了个大便宜,低价买了不错的楼房,但细想如今省会繁华的中山路上,哪里还有均价4100元的期房?尽管嫌疑人方某穿着“警 服”,当事人完全可以到长安分局打听有无此人。另外,中介公司属于违规操作,当事人董女士不讲原则,明知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不能交易,还私自起草合同,并且 签字。同时也没有通过相关部门核实嫌疑人提交的房源是否真实,身份证是否真实有效。因此,孙先生、董女士所在中介公司都成了受害方。

  律师吕树茂认为,在这起诈骗案中,董女士所在中介公司负有民事赔偿连带责任,受害人孙先生的房款应由中介公司赔偿。

  ◎新闻延伸

  购房市民当心房产中介陷阱

  市民通过房产中介购房,如何避免掉进陷阱?针对这种情况,昨日,记者采访了省会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这位人士说,买房人首先要做的是见人、见 证,核身份查产证必不可少。对于购房人最重要的提醒就是:在没有见到房产证的前提下,是根本不应该直接签署任何合同的。不管是中介的口头保证还是房东的允 诺,由于这些承诺无法落在纸上写清楚,都不构成相关证据。所以,在签订合同前应十分谨慎地核查各类产权信息。

  在签订相关合同的时候,买卖双方应该见面详谈。买房者要看到产权证原件并到房产交易中心调阅产权信息资料,甚至应再到派出所核查一下户口信息也是很必要的。

  同时为了保险起见,买房人还应保留一份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还应保管好定金收条、各类所签合同等原件。

  另外,房产中介应该完整地履行义务,必须要弄清所交易房屋权利的来源、现状、有无抵押、有无权利限制等等。不仅仅只有让双方完成签合同的义务,最重要的还包括完成地产权交易过户。

  出于更安全的考虑,出现问题后,合同中都应该用法言法语详细说明原因;而不是简单地一句上下家协商解除合同就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