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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临床医学院/华西医院关于计算机设备报废补充及报废后处置管理的规定 作者:院办    制度建设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366    更新时间:2007-5-17

    计算机设备报废工作是医院计算机设备管理中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医院计算机设备的正常更替、数据的准确性以及医院固定资产管理的完整性。为加强计算机设备报废工作的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一、医院计算机设备的报废及补充
    1、计算机报废的基本条件:
    1)设备使用5年以上(含5年),主机内主要部件损坏,无法修复并且市场上已无替代部件;
    2) 设备使用5年以上(含5年),设备自然老化致使整体性能下降,已无升级必要;
    3)使用年限未满5年非人为原因发生的损坏,但维修费用超过设备原值1/2。
    2、报废补充的基本流程:

    1)科室提出报废申请——报废由科室提出,填制《报废单》后由科室负责人签字,然后交计算机中心(如需报废补充,则同时填制购置申请单);
    2)设备评估及出具报废建议——计算机中心现场依据报废条件进行现状评估,根据结果对所申请的设备出具是否作报废处理的书面意见;
    3) 核对配置回收设备——计算机报废回收由计算机中心负责,未回收前任何不得对报废计算机中零件进行拆卸,回收时计算机中心工作人员现场核对机器的配置,核对无误后回收,如出现配置不符或配件缺失,使用科室必须书面说明原因,否则不予回收同时不进行补充;
    4) 计算机报废补充进入计算机购置管理程序,补充设备必须在报废设备回收后方能予以配制;
    5) 报废设备交设备部——报废计算机设备由计算机中心整理后递交设备物资部维修科统一处理,《报废单》交设备物资部;
    6) 设备部下资产帐——设备物资部根据《报废单》减少科室固定资产帐,完成计算机设备报废工作。
二、医院计算机设备报废后的处置
    1、报废设备整理并出具鉴定意见——计算机中心对回收后的报废计算机设备进行鉴定,在《报废交接单》上出具该报废计算机设备是否仍可简单使用的鉴定意见,完成后通知设备维修科办理交接;
    2、设备部核实收库——设备维修科根据《报废单》和交接表上的情况对接收设备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报废设备收回设备维修科,《报废单》递交设备部资产组;
    3、依鉴定进行区分——设备维修科依照鉴定意见将报废计算机设备分为可继续使用和不可使用两类,可继续使用的收入调配库,不可使用的收入废品库;
    4、调配库——收入调配库中的报废计算机设备最后将通过三条路径处理:
    1) 根据医院要求将设备捐赠;
   2) 经医院领导同意,根据特殊情况将设备调剂到科室再利用(对于此类设备,数量将严格控制,设备维修科将重新编制特殊编号并单独进行管理,避免与在用设备混淆);
   3) 根据数量,每隔半年或一年将库内设备调出一部分,由财务部国有资产管理科和信息建设办以及设备物资部核定一定的价格,公开处理给一些有需要的单位或个人,所得资金上交医院财务。
    5、废品库——废品库中的报废设备通过两条路径处理:
    1)可用零配件由计算机中心根据需要办理出库手续,后在院内维护使用;
    2) 累集一定数量后由设备维修科会同财务部国有资产管理科统一作为废品处理,处理后所得资金上交医院财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