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摇滚歌曲经典: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0年7月13日)胡锦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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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0年7月13日)

胡锦涛

   这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世纪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教育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交流教育工作经验,分析教育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动员全党全社会全面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坚持优先发展教育,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更有力的人才保证和人力资源支撑。

  一、充分认识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大意义

  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寄托着亿万家庭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强国必先强教。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始终高度重视教育。经过6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的不懈努力,在我国这样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我们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建成了世界最大规模的教育体系,保障了亿万人民群众受教育的权利,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职业教育快速发展,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教育公平迈出重大步伐,办学水平不断提高,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我国教育事业不断发展,极大提高了全民族素质,有力推进了科技创新和文化繁荣,推动我国实现了从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源大国的转变,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不可替代的重大贡献。

  长期以来,全国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勤勉工作,默默耕耘,无私奉献,为我国教育事业发展付出了大量心血,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培养了大批人才,为党和人民作出了杰出贡献。在这里,我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向全国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向所有关心和支持我国教育事业的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问候!

  新中国教育的60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体系日益完善的60年。在这一历史进程中,我们不断深化对我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发展规律的认识,得出了十分重要的结论。一是教育是国家和民族发展最根本的事业,必须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明确政府发展和管理教育的责任,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实现教育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充分发挥教育在党和国家事业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地位和作用。二是教育的根本目的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三是教育事业发展的生机活力在改革开放,必须始终按照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不断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四是教育是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途径,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促进教育公平,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五是教育事业发展的关键在教师,必须紧紧依靠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遵循教育规律办学教学,不断提高教师政治和业务素质,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气。这些重要结论弥足珍贵,已经在《教育规划纲要》中得到体现,更要在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牢牢把握并不断丰富发展。

  当前,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已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我们的奋斗目标是,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到本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现代化,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优先发展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对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决定性意义。

  随着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知识越来越成为提高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决定性因素,人力资源越来越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资源,科技、教育、人才竞争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当今世界的综合国力竞争,说到底是民族素质竞争。教育对提高人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发展科学技术、培养人才具有基础性作用。我们要紧紧抓住机遇、有力迎接挑战,坚持优先发展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充分发挥教育重大作用。我们要通过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努力培养造就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增强我国发展后劲和国际竞争力,不断推动科学发展。我们要通过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在全社会特别是青少年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进一步形成共同的理想信念和道德规范,培育文明风尚,增强民族凝聚力,打牢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思想道德基础,不断促进社会和谐。我们要通过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全面加强和改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坚持文化知识学习和思想品德修养的统一、理论学习和社会实践的统一、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的统一,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虽然我国教育事业已经取得巨大成就,但还不完全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的要求。主要问题是:有学上的问题基本解决,但上好学的问题依然突出,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多样化教育需求还不能得到很好满足;教育观念相对落后,内容方法比较陈旧,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素质教育推进困难;学生适应社会和就业创业能力不强,创新型、实用型、复合型人才紧缺;教育体制机制不完善,学校办学活力不足,教育结构和布局不尽合理,城乡、区域教育发展不平衡;教育投入不足,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尚未完全落实。我们要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必须着力解决这些问题。

  教育是国计,也是民生;教育是今天,更是明天。大力发展教育事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全党全国要积极行动起来,坚持育人为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进公平为重点,以提高质量为核心,推动教育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科学发展,加快从教育大国向教育强国、从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迈进,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人类文明进步作出更大贡献。

  二、全面推动我国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

  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优先发展教育,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教育体系,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要全面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把握教育发展阶段性特征,坚持以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面向社会需求,优化结构布局,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

  关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总体战略和主要任务,《教育规划纲要》已经作出全面部署,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按照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到2020年我国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这里,我想就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强调几个问题。

  第一,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必须优先发展教育。优先发展教育是党和国家长期坚持的一项重大方针。我国未来发展、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靠人才,基础在教育。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必须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要把优先发展教育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并尽快形成科学规范的制度。要转变政府教育管理职能,落实政府发展和管理教育责任,积极推动建设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教育投入是支撑国家长远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投资,要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大幅度增加教育投入,2012年实现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并保持稳定增长。要把是否坚持优先发展教育、发挥教育重大作用作为检验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是否真正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

  各地区各部门要从自身实际出发,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形成推动优先发展教育合力,统筹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提供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构建体系完备的终身教育,健全充满活力的教育体制。要基本普及学前教育,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科学保教方法,加强学前教育管理,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要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全面提高普及水平,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良好义务教育。要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合理确定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比例,全面提高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就业创业能力。要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提高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整体水平,建成一批国际知名、有特色、高水平的高等学校,加快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显著增强高等教育国际竞争力。同时,要抓好继续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全面协调发展。

  第二,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战略主题,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时代要求,核心是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重大问题,重点是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坚持以人为本,在教育工作中的最集中体现就是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德是做人的根本,只有树立崇高理想和远大志向,从小打牢思想道德基础,学习才有动力,前进才有方向,成才才有保障。要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道德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深入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学生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社会主义制度的信念和信心,培养学生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的良好品质,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要把德育融入学校课堂教学、学生管理、学生生活全过程,创新德育观念、目标、内容、方法,充分体现时代性,准确把握规律性,大力增强实效性。

  坚持以人为本,在教育工作中的重要着眼点是全面提高国民素质。这就需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实施素质教育不仅涉及教育各个阶段和领域,更涉及文化传统、经济发展、社会结构、用人制度等方方面面,必须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切实把实施素质教育这件大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人力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教育是开发人力资源的主要途径。要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为多样化、个性化、创新型人才成长提供良好环境和机制,着力培养我国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各方面人才,特别是要高度重视培养拔尖创新人才。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优化知识结构,丰富社会实践,加强劳动教育,着力提高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提高综合素质,加快改变学生创新能力培养不足状况。要把人人可以成才的观念贯穿教育全过程、贯穿社会各行各业,把培养人的创造性和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有机统一起来,推进小学、中学、大学有机衔接,教学、科研、实践紧密结合,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加强学校之间、校企之间、学校和科研机构之间合作以及中外合作等多种联合培养方式,更加重视打牢创新基础、倡导创新精神、激发创新活力,更加重视发展创新文化、完善创新机制、营造创新氛围,大幅提高教育培养创新人才能力和水平。要以终身学习理念引领学校教育改革,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努力做到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相互沟通、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有效衔接,为努力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第三,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必须坚持改革创新。改革是教育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重视改革的系统设计和整体安排,加快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以改革推动发展,以改革提高质量,以改革增强活力,进一步消除制约教育发展和创新的体制机制障碍,全面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教育体制机制。

  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关键是更新教育观念,核心是改革人才培养体制,目的是提高人才培养水平。教育成效不应只看学生是否能准确填写标准答案,更要看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看他们是否掌握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关键能力,看他们是否具备了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要树立全面发展观念、人人成才观念、多样化人才观念、系统培养观念、终身学习观念,形成体系开放、机制灵活、渠道互通、选择多样的人才培养体制。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适应国家和社会发展需要,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注重学思结合、知行统一、因材施教,创新教育教学方法,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激发学生好奇心,发挥学生主动精神,鼓励学生进行创造性思维,改变单纯灌输式的教育方法。要把中小学生从繁重的课业负担下解放出来,使广大青少年在发掘兴趣和潜能的基础上全面发展。

  深化教育体制改革,要正确处理政府、学校、社会的关系,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要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办学体制,积极鼓励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学校办学,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进入教育领域,大力支持民办教育,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要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以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为重点,提高公共教育服务水平,明确各级政府责任,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形成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教育管理体制。在教育改革中,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坚持改革力度、发展速度、社会可承受程度的统一。

  在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我国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日益广泛深入的新形势下,我们必须加强教育国际交流合作,提高教育交流合作水平,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种教育资源。要借鉴国外先进教育理念和有益教育经验,引进优质教育资源,提升我国教育的国际地位和影响力、竞争力。要积极吸引更多世界一流专家学者来华从事教学、科研、管理工作,有计划引进海外高端人才和学术团队,推动我国高水平教育机构海外办学。要坚持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方针,创新和完善公派出国留学机制,提高对留学人员的服务和管理水平,吸引海外优秀留学人员回国服务。

  第四,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必须促进教育公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是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性任务。教育公平的关键是机会公平,基本要求是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重点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扶持困难群众,根本措施是合理配置教育资源。近年来,我国在保障教育机会公平方面迈出重大步伐,我们要在这个基础上继续促进公民受教育机会公平,推动教育公平不断迈上新台阶。要着力促进公共教育资源配置公平,加强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加快缩小城乡、区域教育发展差距。要健全国家资助政策体系,逐步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和城镇低保家庭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予以资助,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改善中小学生营养状况,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完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完善助学贷款体制机制。要进一步加大农村、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教育投入,启动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农村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改善农村学生特别是留守儿童寄宿条件,努力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经济困难、就学困难或学习困难而失学。

  促进教育公平,要着力促进教育制度规则公平,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坚持用规范管理维护教育公平,探索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完善督导制度和监督问责机制。要实施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建立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要依法落实民办学校、学生、教师与公办学校、学生、教师平等的法律地位。

  推进教育公平是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也是一个需要逐步实现的历史过程。要坚持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以发展促公平,以改革促公平,以政策支持促公平,不断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教育需求。

  第五,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必须重视教育质量。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对建设教育强国、人力资源强国意义重大。要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核心任务,摆在各级各类教育更加突出的位置,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坚持规模和质量的统一,注重教育内涵发展。要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努力协调好教育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教育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关系,鼓励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和出名师、育英才。要把教育资源配置和学校工作重点集中到强化教学环节、提高教育质量上来,建立以提高教育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制定教育质量国家标准,建立健全教育质量保障体系。要深入研究经济社会发展和用人单位对人才结构培养质量需求变化情况,加强教育质量评估和监管。

  教育大计,教师为本。要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事业发展最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充分信任、紧密依靠广大教师,进一步激发和保护他们投身教育改革创新、推动教育事业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着力提升教师素质、优化队伍结构,着力加强中青年教师和创新团队建设,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要采取更有力的措施,提高教师地位,维护教师权益,改善教师待遇,加强教师培训,关心教师身心健康,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落实教师绩效工资,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实行倾斜政策,落实和完善教师社会保障政策,为教师解决后顾之忧,为教师发展成长创造更多机会、提供更有利的条件。要吸引优秀人才从事教育工作,支持和鼓励他们长期从教、终身从教。要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使教师成为最受社会尊重的职业。要加强学校领导者、管理者队伍建设,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要完善绩效考核,发扬良好校风、教风、学风,力戒浮躁,形成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良好氛围。

  要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把教育信息化纳入国家信息化发展整体战略,加快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超前部署教育信息网络,加强优质教育资源开发和应用,构建国家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确保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信息化体系,促进优质教育资源普及共享,加快全民信息技术普及和应用。

  三、全党全社会共同为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而奋斗

  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是关键。贯彻落实好《教育规划纲要》是摆在全党全社会面前的重大任务,迫切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提高领导教育工作能力和水平。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提出实施方案,加强领导,明确目标,制定措施,加大投入,切实把《教育规划纲要》贯彻好、落实好。

  第一,着力加强和改善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强化责任意识,正确处理教育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健全领导体制和决策机制,以更大的决心、更多的财力、更多的精力支持教育事业,加强教育宏观政策和发展战略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教育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抓好《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重大项目和改革试点,及时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要把制度建设作为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着力点,深化改革,勇于创新,增强改革措施的针对性、协调性、实效性,建立健全统筹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教育改革和对外开放、统筹城乡和区域教育发展、统筹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的机制,建立健全推进教育公平、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创新人才的有效制度体系,建立健全有利于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综合评价体系。要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健全各级各类学校党的组织,坚持和完善公办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在优秀青年教师、优秀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作用。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牢把握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要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完善体现教育系统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推行政务公开、校务公开,逐步推行基层党务公开,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种不正之风。要深入开展平安校园、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和谐校园创建活动,加强校园网络管理,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管理,加强校园和周边环境治安综合治理,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第二,着力动员全社会共同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教育振兴,全民有责。实现教育改革和发展目标,必须发挥人民群众聪明才智、动员全社会一起努力,充分调动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教育的积极性,共同担负起培育下一代的责任。要鼓励和支持全社会支持和参与教育事业发展,努力形成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社会氛围。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教育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建立和完善群众利益表达渠道和对教育建言献策的平台,积极利用社会力量监督和评价教育、参与教育管理。要完善相关政策,发动更多社会力量支持教育、投入教育、兴办教育。要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更新教育观、成才观、用人观,支持教育改革创新,形成既生动活泼又规范有序、共同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生动局面。

  第三,着力组织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投身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伟大实践。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是推动教育事业发展的生力军。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必须紧紧依靠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广大教师要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教学作为首要任务,自觉加强师德建设,大力弘扬优良教风,努力提高业务水平,积极探索和实践教育教学规律,关爱学生,严谨笃学,淡泊名利,自尊自律,全心全意帮助学生全面发展,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要用主要精力抓好人才培养和学校管理,改进领导方式,发扬校内民主,开放社会监督,以优异工作业绩赢得教师、学生、家长信任和支持。

  同志们,21世纪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世纪,也必将是我国教育事业全面发展的世纪。全党全国要积极行动起来,真抓实干,开拓进取,努力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为把我国建设成为人力资源强国、人才强国、创新型国家而不懈奋斗!

  新华社北京9月8日电

 

 

 

 

强国必强教 强国先强教

 温家宝

  一、在新的起点上全面谋划教育改革发展

  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表明,教育对每个国家和民族的发展都十分重要。对于我们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尤其要把发展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只有办一流教育,出一流人才,才能建设一流国家。

  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我们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建成了世界最大规模的教育体系,有力保障了亿万人民群众受教育的权利。进入新世纪,我们以推进教育公平为重点,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城乡免费九年义务教育全面普及,农村教育得到加强,职业教育快速发展,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教师队伍素质明显提高。经过多年努力,大批学校面貌焕然一新,在广大农村特别是偏远地区,到处可以看到最好的建筑是学校;义务教育适龄儿童都能上学,即使是经济困难家庭的孩子,也能基本保证他们不因贫困而失学;国民受教育的年限明显增加,有知识有文化的年轻一代已成为新增劳动力的主体。教育的发展极大地提高了全民族的素质,推进了科技创新、文化繁荣,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民生改善做出了不可替代的贡献。

  制定《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全局作出的战略决策,是对我国未来十年教育事业发展进行全面谋划和前瞻性部署。中央的主要考虑是:第一,教育发展要面向未来。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教育是千秋大业,关系国家民族长远发展、关系人的全面发展,必须整体考虑、精心设计。既要立足当前解决突出问题、满足现实需要,又要着眼未来、明确长远目标和任务;既要培养能够满足我国当前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又要造就更多引领经济社会未来发展的杰出人才。教育改革发展必须面向未来,超前部署,才能保证我们的事业后继有人、兴旺发达。第二,教育发展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需求和全面提高国民素质的要求。一个国家的发展和强盛,从根本上取决于国民素质;国民素质的提高,关键靠教育。我国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实现现代化,必须把经济发展真正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必须实现社会的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这都对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同时,就世界范围来看,科技和人才越来越成为国家竞争力的决定性因素,各国都在积极研究制定教育、科技、人才发展战略,我国的教育发展也必须走在前面。第三,教育发展要顺应人民群众对接受更多更好教育的新期盼。随着社会不断发展进步,广大人民群众对通过接受教育提高自身素质、改变命运的愿望更加强烈。经过多年努力,我国教育基本解决了有学上的问题,但上好学的问题依然突出,这对教育公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多、更好、更公平接受教育的机会,是政府的职责。我们一定要解决好教育领域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突出问题,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第四,教育发展要进一步深化改革。教育发展不是简单的数量扩张,而必须以提高质量为前提。要实现教育的科学发展,根本出路在改革创新。这就要求我们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敢于冲破传统观念和体制机制的束缚,在人才培养、考试招生、办学方式、管理体制等方面进行大胆创新。允许和鼓励各地进行探索和试验。通过改革创新使教育发展更加符合时代发展的潮流,更加符合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人才的需要,更加符合广大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殷切期望。

  基于上述考虑,《纲要》确定了“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教育工作方针,提出了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的战略目标,并对未来十年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主要任务和重大政策措施做出了明确部署。《纲要》特别提出到2012年要实现教育财政性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4%的目标,这表明了党和政府推动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坚定决心。《纲要》制定历时近两年,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专家学者建言献策,是科学民主决策的产物,是广大教育工作者共同努力的结果。《纲要》规划了未来十年我国教育改革发展的蓝图,是符合我国国情、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的纲领,必将对教育改革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二、大力促进教育公平

  教育涉及所有人,接受教育是每个人获得发展的基本前提。缩小不同群体发展差距,消除家庭贫困的代际传递,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首先要保障人人有受教育的机会。正基于此,我们说,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是最基本最重要的公平,是实现社会公平“最伟大的工具”。

  要进一步办好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是教育公平的基础。义务教育的本质,是要为每一个人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一条公平的起跑线。对我们这样的人口大国,教育公平的首要任务是要确保所有适龄儿童都能接受基础教育。我们已经在全国城乡实行了免费义务教育,把义务教育经费全面纳入国家财政保障范围。这是我国教育体制的一个历史性变革,从而使几千年来“有教无类”的理想变成了现实。在基本解决了有学上的问题之后,我们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是要逐步解决义务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问题,以满足人民群众上好学的要求。要做到这一点,在全国或省(区、市)范围内,教育资源就要向农村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倾斜;在同一城市和县域范围内,教育资源就要向薄弱学校倾斜,逐步实现师资、设备、图书、校舍等均衡配置。由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差异,义务教育发展的差异短期内不可能完全消除,但我们要把缩小义务教育差距作为促进教育公平的首要任务。

  要不断完善国家助学制度。这是促进教育公平的一项重要措施。在非义务教育阶段,我们要保障每一个孩子接受教育的基本权利,主要靠实行奖助学金制度来实现。我们的目标是,只要孩子们能考上学校,就要保证他们完成学业。这几年国家助学制度不断完善,中央财政用于普通本科高校、高等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国家奖学金助学金投入,由2006年的20.5亿元增加到今年的260亿元。今后要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制度,各级政府要继续加大投入,扩大奖学金、助学金规模和覆盖面,为助学贷款提供的担保、贴息要更加符合各级各类教育的特点。政府投入主要用于资助经济困难家庭学生的学费和基本生活费用。学校也要从学费中拿出相应的比例资助困难学生。鼓励社会各界以多种形式设立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项目。支持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勤工俭学活动,以自己的劳动收入资助学业。

  要切实解决特殊群体孩子的上学问题。这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体现。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加快推进,农民工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上学问题日益突出,解决这些孩子上学问题的任务更加艰巨。要进一步完善农民工等流动就业人口子女上学的政策,保证他们能够在全日制公办学校免费接受义务教育。现有学校不足的,要做好规划,加大学校建设投入。要切实关心和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的上学问题,主要通过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和管理,让留守儿童有学上,在社会关爱中健康成长。保障残疾孩子平等接受教育,应该引起政府和全社会的高度重视。要加快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同时创造条件让更多的残疾学生在普通学校上学。“同在蓝天下,共同成长进步”。我们一定要实现这个美好愿望。

三、推动教育全面协调发展

未来10年我国教育的发展任务是在办好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实现各级各类教育全面协调发展。这是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形成学习型社会的基础,也是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多方面人才、满足人民群众接受更多更好教育的需要。《纲要》对发展各级各类教育进行了全面部署,这里我着重讲一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学前教育发展的有关问题。

职业教育是面向人人、面向整个社会的教育,根本目的是让人学会技能和本领,能够就业,成为有用之才。目前我国接受职业教育的学生,85%以上来自农村和城市低收入家庭。发展职业教育,使他们能够掌握一定的专业技术,顺利实现就业,摆脱贫困,从而过上有尊严的生活,这是促进社会公平、实现社会和谐的有效途径。近年来,我们对教育结构进行了较大调整,加快了职业教育发展,但仍不能满足需求。要把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促使职业教育在规模、专业设置上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要注重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的教学和训练,培养更多的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加强职业院校实习培训设施和教师队伍建设。要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加大培养适应农业和农村发展需要的专业人才,增强服务“三农”的能力。要完善支持职业教育发展政策,动员全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提高技能型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形成行行出状元的良好社会氛围,增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

高等教育要坚持稳步发展和提高质量相结合,重点放在提高质量上。目前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4.2%,大学生数量居世界前列。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大学生占总人口的比重还较低,从长远看我们还要适度扩大高等教育规模,以满足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等教育的需求。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把培养人才作为高等学校的第一职责。学校和教师都要把主要精力放到搞好教学和培养好学生上。教授要上讲坛给本科生上课。科学研究也是高等学校的重要职能,但要与教学和培养人才紧密结合。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多样化需求,引导高等学校合理定位,克服同质化倾向,形成独具特色的办学理念和风格。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学校,要同样重视,给予支持,鼓励各类学校办出水平、办出特色、争创一流。要优化高等学校区域布局,中央财政要加大对中西部地区高等教育发展的支持力度。要加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争取到2020年建成一批国际知名的高等学校,若干所大学达到或接近世界一流大学水平。高水平的大学不在高楼大厦,不在那些张扬的东西,而在于有崇高的办学理念,有勇于担当的社会责任感,有追求真理、勇于创新的精神,有一流的教师和一流的教学科研水平。一旦涌现出一批有特色、高水平的大学,就会出现一批又一批真正杰出的人才,整个国家就充满希望。

学前教育在各级各类教育中是一个十分薄弱的环节,人民群众意见较多。要推动全国城乡学前教育普遍发展。抓紧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入园难”问题。学前教育资源不足地区,要搞好幼儿园规划建设。要特别重视发展农村、中西部地区、偏远地区、民族地区的学前教育。进一步健全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政府要增加投入,同时大力扶持民间资本发展学前教育事业。城乡中小学布局调整富余出来的校舍,要优先满足学前教育需要,教师可以经过培训转入学前教育。政府公共投入应主要承担“保基本”的责任。严格规范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不能用公共投入办高标准、高收费、为少数人服务的幼儿园。要建立健全经济困难家庭孩子入园补助机制,为孩子们进入幼儿园学习、生活创造公平机会。

 

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教育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人才。党的教育方针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新时期教育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就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水平,做到因材施教,鼓励个性发展,促进人人成才,形成人才辈出、拔尖创新人才不断涌现的局面。

素质教育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时代要求。《纲要》重申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德育、智育、体育、美育是一个有机整体。德育的核心是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确立崇高的人生目标,使学生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成为有责任心、有正义感、有奉献精神的人。智育不是简单灌输知识,而是点燃人心智的火焰,把受教育者内在的潜质开发、启蒙出来,让学生积极主动地去追求新知。体育不仅可以强身健体,而且可以培养人的坚毅勇敢、吃苦耐劳和团结协作精神。美育陶冶人的情操,提高人的审美情趣,激发人对真善美的追求和美好未来的向往。多年来我们所强调的素质教育,实质上就是强调学生的全面发展,就是促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的有机结合。

古往今来的许多事例证明,素质教育是培养杰出人才的基础。杰出人才应该是全面发展的人,应该是站在巨人肩上的人。因为他是全面发展的人,知识广博,能够融会贯通,举一反三,从而有所发明、有所创造。因为他站得高,看得远,前瞻未来,能开风气之先,引领新潮流。中外历史上许多杰出人才,尽管从事的职业不同,但他们往往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集科学、文学、艺术、哲学于一身,表现出全面的良好素质。究其原因,科学、文学、艺术、哲学的结合使他们想象力更丰富,视野更开阔,善于抓住事物的本质和掌握事物的规律,因而获得广泛的成就。

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和杰出人才,关键要深化课程和教学改革,创新教学观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着力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要为学生创造充分的自由发展空间。注重维护学生的尊严和人格,尊重学生的意愿和选择,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好奇心。要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学习压力,规范和从严控制各种教辅材料和课后班、补习班,让学生有更多的时间去思考,去锻炼,去选择性地读课外书,去了解社会,去接触书本上没有的知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要改革课程内容,使之具有时代特点、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学生素质。要调整专业设置,更新课程设计和教学内容,注重培养学生应对变化、把握机会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要改革教学方式方法,注重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教育不仅要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启发思维,培养学习思考能力。爱因斯坦说,想象力比知识更重要。要鼓励学生独立思考、自由表达,增强他们的自信心,保护和激发他们的想象力、创造力。要注重学思结合,知行并重,让学生不仅学到知识,还要学会动手,学会动脑,学会做事,学会生存,学会与别人共同生活。

五、深化教育体制改革

教育要发展,根本在改革。教育体制改革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坚决破除不利于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为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要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促进教育发展,政府责无旁贷,但必须切实转变职能,把该管的管好,把该放的放开。我们提倡学校自主办学,不是说对学校放任不管,而是如何管,以什么手段管,管到什么程度的问题。政府的管理应该是宏观管理而不是微观管理,应该是间接管理而不是直接管理。要改进管理方式,减少和规范对学校的行政审批和直接干预,更多地运用法规、政策、标准、公共财政等手段引导和支持教育发展。具体到每个学校如何管好、办好,还是要由学校负责。要保障高等学校依法自主开展教学、科研活动,自主调整学科、专业设置,自主管理和使用人才,自主进行学校内部管理。要扩大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在办学模式、育人方式、合作办学等方面的自主权。要逐步取消各类学校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克服行政化倾向。总之,各级政府都要按教育规律管教育,各级各类学校都要按教育规律办教育。

要推进学校民主管理。公办高校要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健全议事规则,实行科学决策。建立健全学术委员会、职工和学生代表大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制度。完善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负责制,完善校长任职条件和任用办法。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中小学还要建立家长委员会,不断完善学校科学民主决策和评价机制。

 

要倡导教育家办学。教育的发展有其自身的规律。一个好老师,可以教出一批好孩子;一个好校长,可以成就一所好学校;一批教育家,可以影响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我国教育事业要兴旺发达,一个重要条件就是让真正懂教育的人来办教育。因为他们尊重、敬畏教育的价值和规律,拥有系统的教育理论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对教育充满热爱并深深扎根于教学第一线。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战线涌现出一大批优秀教育工作者,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创造条件,让他们在教育事业发展中大显身手。要放手使用一批有前途、有能力的学校管理人才。大胆开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类学校校长的探索和试点,打破级别、资历等条条框框,不拘一格用人才。努力培养和造就一大批献身教育事业、具有先进教育理念和独特办学风格的人民教育家。这是振兴我国教育事业的希望所在。

要大力发展民办教育。民办教育是我国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民办教育,是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教育需求、增强教育发展活力的必然要求。国外许多著名学校,都是非营利性的私立学校。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发展,我国民间资本已有相当基础,也有越来越多的人热心教育事业。要鼓励他们以多种方式出资、捐资兴办教育。要进一步清理对民办学校的各类歧视性政策,落实民办学校、学生、教师与公办学校、学生、教师平等的法律地位。我们的企业家和社会各界,都要关心教育事业,把支持教育事业作为自己光荣的社会责任,办教育不以赢利为目的。在这方面,爱国华侨陈嘉庚先生就是杰出的榜样。要健全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扶持政策,特别是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要给予大力支持。要支持一批民办大中专学校办出水平和特色,成为一流学校。在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等社会力量参与较多的领域,政府可采取购买服务的办法,支持民办教育发展。

要扩大教育对外开放。教育对外开放是优化我国教育资源、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人才的重要举措。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中国教育事业的发展要始终面向世界。要瞄准世界教育发展变革的前沿,学习和借鉴世界先进的教育方法和教育经验,紧密结合我国教育实际,提高我国教育发展水平和国际化水平。要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多种方式利用国外优质教育资源。积极探索中外合作办学新模式,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合作,推动高水平教育机构海外办学。扩大外国学生来华留学规模,继续支持出国留学。

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如果说教育是国家发展的基石,教师就是奠基者。有好的教师,才可能有好的教育。我国有1600万教育工作者,他们长期以来兢兢业业,默默耕耘,不计名利,甘为人梯,培养了一批又一批优秀人才,为我国教育事业和现代化建设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是必须看到,我国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亟待提高、教师的地位待遇有待加强、教师管理机制需要完善。能否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是我国教育发展中一项重要而紧迫任务。

教育是心灵与心灵的沟通,灵魂与灵魂的交融,人格与人格的对话。教师应该成为传道、授业、解惑者,成为具有教育智慧的学者,成为人格修养的楷模。如果说教师是太阳下最光辉的职业,其光辉之处就在于教师可以照亮一代又一代新人,从而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和推动社会的发展进步。教师不仅要注重教书,更要注重育人;不仅要注重言传,更要注重身教。必须更加重视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广大教师要自觉加强师德修养,“学为人师,行为世范”。要以自己的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教师是知识的传播者和创造者,教师的知识和业务水平决定着教育的质量。要想给学生一杯水,自己必须先有一桶水。这就要求教师具备广博的知识和广泛的兴趣,具备深厚的专业功底和独特的教学艺术,具有出色的教学效果和对教育教学的深入研究。为了提高教师业务水平,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要完善并严格教师准入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完善教师退出机制;加强学校岗位管理,创新聘用方式,完善激励机制,激发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完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通过研修培训、学术交流、项目资助等方式,造就一批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军人。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必须办好师范教育。教育是为人类文化承先启后的事业。以教育为职业者,必须具有淡泊名利的高尚志趣,刻苦勤学的精神,诚挚友爱的感情。师范教育的目标绝不是造就“教书匠”,而是要造就堪为人师的教育家。师范教育不能仅注重让学生在知识、能力和专业素质方面得到应有的发展,更要注重未来教师气质的培养,最重要的是文化熏陶。师范学校的专门训练,不限于教学的技能,而尤其在于多年的教育文化氛围中涵濡浸渍,使学生对教育实践的兴趣油然而生,对于教育事业的敬仰日益坚定。

要特别重视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这是我国教师队伍的薄弱环节。现在,一些地方农村教师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还比较艰苦,医疗、社保、住房、交通等方面的保障水平还不高。受各种因素制约,农村教师队伍总体上学历偏低、年龄偏大。必须创新农村教师队伍补充机制,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从教。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同时,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关心农村教师生活和成长,使优秀教师在农村能够进得来、留得住、用得好。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在工资、职务职称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有条件的地方要逐步提高津贴补贴标准。

尊师重教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一个国家重视不重视教育,首先要看教师的社会地位。各级政府都要满腔热忱地支持和关心教育工作,积极改善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吸引更多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要认真落实教师绩效工资等政策措施,制定和完善教师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政策和住房优惠政策,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要大力宣传教育战线的先进事迹,让尊师重教蔚然成风,让教师成为全社会最受人尊敬、最值得羡慕的职业。

  强国必强教,强国先强教。教育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在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大国,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纲要》的制定和实施只是一个新的起点,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任重而道远。我们要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我国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新局面。(本文系温家宝总理7月13日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要点:

 

共有四个部分,二十二章,七十条,两万八千多字

 

序言及第一部分:总体战略

 

意义: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强国必先强教,优先发展教育、提高现代化水平,对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决定性意义。中国未来发展、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靠人才,根本在教育。

背景:主要成效:1.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2.职业教育快速发展;3.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4.农村教育得到加强;5.教育公平迈出重大步伐。

问题与不足: 不适应:教育还不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接受良好教育的要求:1.教育观念相对落后,内容方法比较陈旧,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素质教育推进困难;2.学生适应社会和就业能力不强,创新型、实用型、复合型人才紧缺;3.教育体制不活,办学活力不足;4.教育结构和布局不尽合理,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贫困地区、民族地区教育发展滞后;5.教育投入不足,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尚未完全落实。

指导思想:高举旗帜,科教兴国,人才强国,优先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注义现代化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工作方针: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二十字方针)

优先发展: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求。

育人为本:把育人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以学生为主体,老师为主导,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培养造就三种人: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

改革创新:把改革创新作为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创新三种体制:人才培养体制、办学体制、教育管理体制。两项改革:改革质量评价和招生制度,改革教学内容、方法、手段。解决三个矛盾:经济社会发展对高质量多样化人才需求与教育培养能力不足的矛盾、人民群众期盼优质教育与资源相对短缺的矛盾、增强教育活力与体制机制约束的矛盾。

促进公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根本要求是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关键是机会公平,重点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扶持困难群体,根本措施是合理配置教育资源。

提高质量: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注重内涵发展,鼓励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出名师、育英才。把教育资源配置和学校工作重点集中到强化教学环节、提高质量上来。制定教育质量国家标准。

战略目标: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两基一进)。

1.             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90%),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进一步提高(40%)。

2.             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保障人民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

3.             提供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教育质量整体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

4.             构建体系完备的终身教育。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相互沟通,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有效衔接。促进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学有所成、学有所用。

5.             健全充满活力的教育体制。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教育体制机制,办出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教育。

战略主题:坚持以人为本、推进素质教育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核心是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重大问题,重点是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他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做到三个坚持、提高三种能力、四个学会、五个加强:即,坚持德育为先,坚持能力为重,坚持全面发展。提高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学会知识技能、学会动手动脑、学会生存生活、学会做事做人。加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教育;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加强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教育;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把德育渗透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各个方面,提高德育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离,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二部分:发展任务

1.             学前教育:普及学前教育。学前教育对幼儿习惯养成、智力开发和身心健康具有重要意义。到2020年,全面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基本普及学前两年教育,有条件的地区普及学前三年教育。重视0——3岁教育。明确政府职责,把学前教育纳入城镇、新农村建设规划。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教育部门加强指导,调动各方面力量发展学前教育。

2.             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是国家依法统一实施、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具有强制性、免费性和普及性,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主要任务是注重学生品行修养,激发学习兴趣,培养健康体魄,养成良好习惯。具体要求: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增强学生体质;推进均衡发展(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各项资源);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

3.             高中阶段教育: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是学生个性形成、自主发展的关键时期,对提高国民素质和培养创新人才特殊意义。注重自主学习、自强自立和适应社会能力。主要任务是:全面提高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全面落实课程方案;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

4.             职业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发展职业教育是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就业、改善民生、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是缓解劳动力供求结构矛盾的关键环节。把提高质量作为重点。一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坚持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并重,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和实训基地建设,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

5.             高等教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科学研究水平,增强社会服务能力,优化结构办出特色。

6.             继续教育:搭建终身教育“立交桥”。倡导全民阅读,推动全民学习。到2020年,形成人人皆学、处处可学、时时能学的学习型社会。

7.             民族教育:重视支持民族教育事业。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推进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国家法律法规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

8.             特殊教育:关心支持。注重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培养学生积极面对人生、全面融入社会的意识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

第三部分:体制改革

1.             人才培养体制改革:更新人才培养观念,面向全体学生,尊重个人选择,鼓励个性发展;注重学思结合,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注重知行统一,坚持教育教学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注重因材施教,关注学生不同特点和个性差异,发展每一个学生的优势潜能。改革教育质量评价和人才评价制度。建立科学、多样的评价标准。

2.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克服“一考定终身”的弊端,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1)、高等学校普通本科招生以统一入学考试为基本方式,结合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2)、对特长显著、符合学校培养要求的,依据面试或测试结果自主录取;3)、高中阶段全面发展、表现优异的,推荐录取;4)、符合条件、自愿到国家需要的行业、地区就业的,签订协议实行定向录取;5)、对在实践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或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建立专门程序,破格录取。

3.             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

4.             办学体制改革: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发展的格局。

5.             管理体制改革:健全统筹有力权责明确的教育管理体制。推进中央向地方放权、政府向学校放权,明确各级政府责任,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促进管办分离,形成政事分开、权责明确、 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教育管理体制。

6.             扩大教育开放: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开展多层次、宽领域的教育交流与合作,提高我国教育国际化水平。培养大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与国际竞争的国际化人才。坚持“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政策,提高对留学人员的服务和管理水平。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

1.             人才保障: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教育大计,教师为本。保障教师地位,维护教师权益,提高教师待遇,使教师成为受人尊重的职业。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倡导教育家办教育;加强师德建设,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教师要关爱学生、严谨笃学,淡泊名利,自尊自律,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系列,在中小学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

2.             经费保障:保障经费投入。教育投入是支撑国家长远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投资,是教育事业的物质基础,是公共财政的重要职能。要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大幅度增加教育投入。保证财政教育拨款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按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3%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到2012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达到4%)、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2)、非义务教育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的投入机制。学前教育实行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分担的投入机制。普通高中实行以财政投入为主,其他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中等职业教育实行政府、行业和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等多渠道依法筹集经费投入的机制。高等教育实行以举办者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学校设立基金接受社会捐赠等多渠道的投入机制。加强经费管理。

3.             技术保障: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优质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国家教育信息系统构建。

4.             法律保障:推进依法治教。完善法律体系;推进依法行政;推进依法治校;加强教育督导,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

5.             项目保障:组织实施重大项目。2010——2012年,组织实施十大工程: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工程(校安工程,薄弱学校改造,农村学校寄宿设施建设);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工程;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等教育质量提升工程;民族教育发展工程;特殊教育发展工程;国家教育信息化工程;教育国际交流合作工程。

6.             改革保障:组织开展十大改革试点。素质教育改革试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试点;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试点;终身教育体制机制建设试点;拔尖创新人才改革试点;考试招生制度试点;现代大学制度改革试点;深化办学体制改革试点;地方教育投入机制改革试点;省级政府教育统筹综合改革试点。

7.             组织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和政府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把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作为各级党委、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三加强一维护: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开展平安校园、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和谐校园创建活动)。

 

 

新华社北京7月29日电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目录

序言

第一部分总体战略

第一章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

(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方针

第二章战略目标和战略主题

(三)战略目标

(四)战略主题

第二部分发展任务

第三章学前教育

(五)基本普及学前教育

(六)明确政府职责

(七)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

第四章义务教育

(八)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

(九)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十)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

第五章高中阶段教育

(十一)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十二)全面提高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

(十三)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

第六章职业教育

(十四)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十五)调动行业企业的积极性

(十六)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

(十七)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

第七章高等教育

(十八)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十九)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十)提升科学研究水平

(二十一)增强社会服务能力

(二十二)优化结构办出特色

第八章继续教育

(二十三)加快发展继续教育

(二十四)建立健全继续教育体制机制

(二十五)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

第九章民族教育

(二十六)重视和支持民族教育事业

(二十七)全面提高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发展水平

第十章特殊教育

(二十八)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

(二十九)完善特殊教育体系

(三十)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

第三部分体制改革

第十一章人才培养体制改革

(三十一)更新人才培养观念

(三十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三十三)改革教育质量评价和人才评价制度

第十二章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三十四)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三十五)完善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

(三十六)完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

(三十七)加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

第十三章建设现代学校制度

(三十八)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

(三十九)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

(四十)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

(四十一)完善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

第十四章办学体制改革

(四十二)深化办学体制改革

(四十三)大力支持民办教育

(四十四)依法管理民办教育

第十五章管理体制改革

(四十五)健全统筹有力、权责明确的教育管理体制

(四十六)加强省级政府教育统筹

(四十七)转变政府教育管理职能

第十六章 扩大教育开放

(四十八)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四十九)引进优质教育资源

(五十)提高交流合作水平

第四部分 保障措施

第十七章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五十一)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

(五十二)加强师德建设

(五十三)提高教师业务水平

(五十四)提高教师地位待遇

(五十五)健全教师管理制度

第十八章 保障经费投入

(五十六)加大教育投入

(五十七)完善投入机制

(五十八)加强经费管理

第十九章 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

(五十九)加快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六十)加强优质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

(六十一)构建国家教育管理信息系统

第二十章 推进依法治教

(六十二)完善教育法律法规

(六十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六十四)大力推进依法治校

(六十五)完善督导制度和监督问责机制

第二十一章 重大项目和改革试点

(六十六)组织实施重大项目

(六十七)组织开展改革试点

第二十二章 加强组织领导

(六十八)加强和改善对教育工作的领导

(六十九)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

(七十)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实施

根据党的十七大关于“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战略部署,为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全面提高国民素质,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制定本《教育规划纲要》。

 

序言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寄托着亿万家庭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强国必先强教。优先发展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对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决定性意义。

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教育。新中国成立以来,在以毛泽东同志、邓小平同志、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全党全社会同心同德,艰苦奋斗,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建成了世界最大规模的教育体系,保障了亿万人民群众受教育的权利。教育投入大幅增长,办学条件显著改善,教育改革逐步深化,办学水平不断提高。进入本世纪以来,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职业教育快速发展,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农村教育得到加强,教育公平迈出重大步伐。教育的发展极大地提高了全民族素质,推进了科技创新、文化繁荣,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民生改善作出了不可替代的重大贡献。我国实现了从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源大国的转变。

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人才竞争日趋激烈。我国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人口、资源、环境压力日益加大,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都凸显了提高国民素质、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中国未来发展、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靠人才,基础在教育。

面对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必须清醒认识到,我国教育还不完全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的要求。教育观念相对落后,内容方法比较陈旧,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素质教育推进困难;学生适应社会和就业创业能力不强,创新型、实用型、复合型人才紧缺;教育体制机制不完善,学校办学活力不足;教育结构和布局不尽合理,城乡、区域教育发展不平衡,贫困地区、民族地区教育发展滞后;教育投入不足,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尚未得到完全落实。接受良好教育成为人民群众强烈期盼,深化教育改革成为全社会共同心声。

国运兴衰,系于教育;教育振兴,全民有责。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必须始终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位置。按照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需要,坚持育人为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进公平为重点,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动教育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科学发展,加快从教育大国向教育强国、从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迈进,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人类文明进步作出更大贡献。

 

第一部分总体战略

第一章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优先发展教育,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教育体系,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全面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把握教育发展阶段性特征,坚持以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面向社会需求,优化结构布局,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

(二)工作方针。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

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教育优先发展是党和国家提出并长期坚持的一项重大方针。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优先发展教育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基本要求,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充分调动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的积极性,共同担负起培育下一代的责任,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完善体制和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不断扩大社会资源对教育的投入。

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人力资源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教育是开发人力资源的主要途径。要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关心每个学生,促进每个学生主动地、生动活泼地发展,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努力培养造就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

把改革创新作为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教育要发展,根本靠改革。要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鼓励地方和学校大胆探索和试验,加快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创新人才培养体制、办学体制、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质量评价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教学内容、方法、手段,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加快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对高质量多样化人才需要与教育培养能力不足的矛盾、人民群众期盼良好教育与资源相对短缺的矛盾、增强教育活力与体制机制约束的矛盾,为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教育公平的关键是机会公平,基本要求是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重点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扶持困难群体,根本措施是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加快缩小教育差距。教育公平的主要责任在政府,全社会要共同促进教育公平。

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树立科学的质量观,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注重教育内涵发展,鼓励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出名师,育英才。建立以提高教育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把教育资源配置和学校工作重点集中到强化教学环节、提高教育质量上来。制定教育质量国家标准,建立健全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整体素质。

第二章战略目标和战略主题

(三)战略目标。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

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毛入学率达到40%;扫除青壮年文盲。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从12.4年提高到13.5年;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从9.5年提高到11.2年,其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20%,具有高等教育文化程度的人数比2009年翻一番。

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保障公民依法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建成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缩小区域差距。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切实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问题。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

提供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教育质量整体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不断扩大,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接受高质量教育的需求。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各类人才服务国家、服务人民和参与国际竞争能力显著增强。

构建体系完备的终身教育。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相互沟通,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有效衔接。继续教育参与率大幅提升,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达到50%。现代国民教育体系更加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形成,促进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学有所成、学有所用。

健全充满活力的教育体制。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深化改革,提高教育开放水平,全面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教育体制机制,办出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教育。

(四)战略主题。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时代要求,其核心是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重大问题,重点是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坚持德育为先。立德树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加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教育,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道德教育,坚定学生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社会主义制度的信念和信心;加强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教育;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培养学生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的良好品质。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加强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把德育渗透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各个方面。切实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构建大中小学有效衔接的德育体系,创新德育形式,丰富德育内容,不断提高德育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

坚持能力为重。优化知识结构,丰富社会实践,强化能力培养。着力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教育学生学会知识技能,学会动手动脑,学会生存生活,学会做人做事,促进学生主动适应社会,开创美好未来。

坚持全面发展。全面加强和改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坚持文化知识学习与思想品德修养的统一、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的统一、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的统一。加强体育,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确保学生体育课程和课余活动时间,提高体育教学质量,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意志坚强;加强美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加强劳动教育,培养学生热爱劳动、热爱劳动人民的情感。重视安全教育、生命教育、国防教育、可持续发展教育。促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有机融合,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使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图表:专栏1:教育事业发展主要目标

 

 

第二部分发展任务

第三章学前教育

(五)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学前教育对幼儿身心健康、习惯养成、智力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科学保教方法,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到2020年,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基本普及学前两年教育,有条件的地区普及学前三年教育。重视0至3岁婴幼儿教育。

(六)明确政府职责。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城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加大政府投入,完善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给予补助。加强学前教育管理,规范办园行为。制定学前教育办园标准,建立幼儿园准入制度。完善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标准,切实加强幼儿教师培养培训,提高幼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学前教育的宏观指导和管理,相关部门履行各自职责,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发展学前教育。

(七)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努力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普及程度。着力保证留守儿童入园。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改扩建、新建幼儿园,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富余的校舍和教师举办幼儿园(班)。发挥乡镇中心幼儿园对村幼儿园的示范指导作用。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学前教育。

第四章义务教育

(八)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义务教育是国家依法统一实施、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具有强制性、免费性和普及性,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注重品行培养,激发学习兴趣,培育健康体魄,养成良好习惯。到2020年,全面提高普及水平,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基本实现区域内均衡发展,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良好义务教育。

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适应城乡发展需要,合理规划学校布局,办好必要的教学点,方便学生就近入学。坚持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研究制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动态监测机制。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优先满足留守儿童住宿需求。采取必要措施,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就学困难、学习困难等原因而失学,努力消除辍学现象。

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建立国家义务教育质量基本标准和监测制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标准、教师资格标准。深化课程与教学方法改革,推行小班教学。配齐音乐、体育、美术等学科教师,开足开好规定课程。大力推广普通话教学,使用规范汉字。

增强学生体质。科学安排学习、生活、锻炼,保证学生睡眠时间。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不断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提倡合理膳食,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高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营养水平。保护学生视力。

(九)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均衡发展是义务教育的战略性任务。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资源。

切实缩小校际差距,着力解决择校问题。加快薄弱学校改造,着力提高师资水平。实行县(区)域内教师、校长交流制度。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义务教育阶段不得设置重点学校和重点班。在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近进入公办学校的前提下,发展民办教育,提供选择机会。

加快缩小城乡差距。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教师配置等方面向农村倾斜。率先在县(区)域内实现城乡均衡发展,逐步在更大范围内推进。

努力缩小区域差距。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义务教育的转移支付力度。鼓励发达地区支援欠发达地区。

(十)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课业负担严重损害儿童少年身心健康。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必须共同努力,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减负落实到中小学教育全过程,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学习、健康快乐成长。率先实现小学生减负。

各级政府要把减负作为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统筹规划,整体推进。调整教材内容,科学设计课程难度。改革考试评价制度和学校考核办法。规范办学行为,建立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和公告制度。不得以升学率对地区和学校进行排名,不得下达升学指标。规范各种社会补习机构和教辅市场。加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丰富学生课外及校外活动。

学校要把减负落实到教育教学各个环节,给学生留下了解社会、深入思考、动手实践、健身娱乐的时间。提高教师业务素质,改进教学方法,增强课堂教学效果,减少作业量和考试次数。培养学生学习兴趣和爱好。严格执行课程方案,不得增加课时和提高难度。各种等级考试和竞赛成绩不得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与升学的依据。

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在儿童少年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家长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尊重子女的健康情趣,培养子女的良好习惯,加强与学校的沟通配合,共同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第五章高中阶段教育

(十一)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是学生个性形成、自主发展的关键时期,对提高国民素质和培养创新人才具有特殊意义。注重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自强自立和适应社会的能力,克服应试教育倾向。到2020年,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满足初中毕业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需求。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合理确定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比例,今后一个时期总体保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加大对中西部贫困地区高中阶段教育的扶持力度。

(十二)全面提高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全面落实课程方案,保证学生全面完成国家规定的文理等各门课程的学习。创造条件开设丰富多彩的选修课,为学生提供更多选择,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逐步消除大班额现象。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建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全面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加强对学生的理想、心理、学业等多方面指导。

(十三)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促进办学体制多样化,扩大优质资源。推进培养模式多样化,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探索发现和培养创新人才的途径。鼓励普通高中办出特色。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中根据需要适当增加职业教育的教学内容。探索综合高中发展模式。采取多种方式,为在校生和未升学毕业生提供职业教育。

第六章职业教育

(十四)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发展职业教育是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就业、改善民生、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是缓解劳动力供求结构矛盾的关键环节,必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职业教育要面向人人、面向社会,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到2020年,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职业教育的需求,满足经济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要。

政府切实履行发展职业教育的职责。把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促使职业教育规模、专业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统筹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健全多渠道投入机制,加大职业教育投入。

把提高质量作为重点。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坚持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并重。制定职业学校基本办学标准。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和实训基地建设,提升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立健全技能型人才到职业学校从教的制度。完善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师资格标准和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办法。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吸收企业参加教育质量评估。开展职业技能竞赛。

(十五)调动行业企业的积极性。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法规,推进校企合作制度化。鼓励行业组织、企业举办职业学校,鼓励委托职业学校进行职工培训。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和教师实践,鼓励企业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

(十六)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把加强职业教育作为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统筹,促进农科教结合。强化省、市(地)级政府发展农村职业教育的责任,扩大农村职业教育培训覆盖面,根据需要办好县级职教中心。强化职业教育资源的统筹协调和综合利用,推进城乡、区域合作,增强服务“三农”能力。加强涉农专业建设,加大培养适应农业和农村发展需要的专业人才力度。支持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参与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开展进城务工人员、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逐步实施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免费劳动预备制培训。

(十七)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完善职业教育支持政策。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改革招生和教学模式。积极推进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推进职业学校专业课程内容和职业标准相衔接。完善就业准入制度,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制定退役士兵接受职业教育培训的办法。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课程衔接体系。鼓励毕业生在职继续学习,完善职业学校毕业生直接升学制度,拓宽毕业生继续学习渠道。提高技能型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加大对有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的宣传表彰力度,形成行行出状元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七章高等教育

(十八)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高等教育承担着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任务。提高质量是高等教育发展的核心任务,是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基本要求。到2020年,高等教育结构更加合理,特色更加鲜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整体水平全面提升,建成一批国际知名、有特色、高水平的高等学校,若干所大学达到或接近世界一流大学水平,高等教育国际竞争力显著增强。

(十九)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牢固确立人才培养在高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着力培养信念执著、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加大教学投入。把教学作为教师考核的首要内容,把教授为低年级学生授课作为重要制度。加强实验室、校内外实习基地、课程教材等基本建设。深化教学改革。推进和完善学分制,实行弹性学制,促进文理交融。支持学生参与科学研究,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加强就业创业教育和就业指导服务。创立高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全面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严格教学管理。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改进高校教学评估。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增强诚信意识,养成良好学风。

大力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建立以科学与工程技术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责任制和导师项目资助制,推行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双导师制”。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加强管理,不断提高研究生特别是博士生培养质量。

(二十)提升科学研究水平。充分发挥高校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重要作用,鼓励高校在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国防科技创新和区域创新中作出贡献。大力开展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坚持服务国家目标与鼓励自由探索相结合,加强基础研究;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加强应用研究。促进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科技教育资源共享,推动高校创新组织模式,培育跨学科、跨领域的科研与教学相结合的团队。促进科研与教学互动、与创新人才培养相结合。充分发挥研究生在科学研究中的作用。加强高校重点科研创新基地与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完善以创新和质量为导向的科研评价机制。积极参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深入实施“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

(二十一)增强社会服务能力。高校要牢固树立主动为社会服务的意识,全方位开展服务。推进产学研用结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规范校办产业发展。为社会成员提供继续教育服务。开展科学普及工作,提高公众科学素质和人文素质。积极推进文化传播,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发展先进文化。积极参与决策咨询,主动开展前瞻性、对策性研究,充分发挥智囊团、思想库作用。鼓励师生开展志愿服务。

(二十二)优化结构办出特色。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不断优化高等教育结构。优化学科专业、类型、层次结构,促进多学科交叉和融合。重点扩大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规模。加快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优化区域布局结构。设立支持地方高等教育专项资金,实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新增招生计划向中西部高等教育资源短缺地区倾斜,扩大东部高校在中西部地区招生规模,加大东部高校对西部高校对口支援力度。鼓励东部地区高等教育率先发展。建立完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军队人才培养体系。

促进高校办出特色。建立高校分类体系,实行分类管理。发挥政策指导和资源配置的作用,引导高校合理定位,克服同质化倾向,形成各自的办学理念和风格,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办出特色,争创一流。

加快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以重点学科建设为基础,继续实施“985工程”和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继续实施“211工程”和启动特色重点学科项目。改进管理模式,引入竞争机制,实行绩效评估,进行动态管理。鼓励学校优势学科面向世界,支持参与和设立国际学术合作组织、国际科学计划,支持与境外高水平教育、科研机构建立联合研发基地。加快创建世界一流大学和高水平大学的步伐,培养一批拔尖创新人才,形成一批世界一流学科,产生一批国际领先的原创性成果,为提升我国综合国力贡献力量。

第八章继续教育

(二十三)加快发展继续教育。继续教育是面向学校教育之后所有社会成员的教育活动,特别是成人教育活动,是终身学习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新继续教育观念,加大投入力度,以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为核心,大力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稳步发展学历继续教育。重视老年教育。倡导全民阅读。广泛开展城乡社区教育,加快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基本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

(二十四)建立健全继续教育体制机制。政府成立跨部门继续教育协调机构,统筹指导继续教育发展。将继续教育纳入区域、行业总体发展规划。行业主管部门或协会负责制定行业继续教育规划和组织实施办法。加快继续教育法制建设。健全继续教育激励机制,推进继续教育与工作考核、岗位聘任(聘用)、职务(职称)评聘、职业注册等人事管理制度的衔接。鼓励个人多种形式接受继续教育,支持用人单位为从业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提供条件。加强继续教育监管和评估。

(二十五)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发展和规范教育培训服务,统筹扩大继续教育资源。鼓励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相关组织开展继续教育。加强城乡社区教育机构和网络建设,开发社区教育资源。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建设以卫星、电视和互联网等为载体的远程开放继续教育及公共服务平台,为学习者提供方便、灵活、个性化的学习条件。

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纵向衔接、横向沟通,提供多次选择机会,满足个人多样化的学习和发展需要。健全宽进严出的学习制度,办好开放大学,改革和完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建立继续教育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实现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

第九章民族教育

(二十六)重视和支持民族教育事业。加快民族教育事业发展,对于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要加强对民族教育工作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切实解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发展面临的特殊困难和突出问题。

在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推动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国家法律法规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引导广大师生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祖国观、民族观、宗教观,不断夯实各民族大团结的基础,增强中华民族自豪感和凝聚力。

(二十七)全面提高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发展水平。公共教育资源要向民族地区倾斜。中央和地方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民族教育支持力度。

促进民族地区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巩固民族地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全面提高普及水平,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支持边境县和民族自治地方贫困县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强民族地区寄宿制学校建设。加快民族地区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支持教育基础薄弱地区改扩建、新建一批高中阶段学校。大力发展民族地区职业教育。加大对民族地区中等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积极发展民族地区高等教育。支持民族院校加强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办学质量和管理水平。进一步办好高校民族预科班。加大对人口较少民族教育事业的扶持力度。

大力推进双语教学。全面开设汉语文课程,全面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接受教育的权利。全面加强学前双语教育。国家对双语教学的师资培养培训、教学研究、教材开发和出版给予支持。

加强教育对口支援。认真组织落实内地省市对民族地区教育支援工作。充分利用内地优质教育资源,探索多种形式,吸引更多民族地区少数民族学生到内地接受教育。办好面向民族地区的职业学校。加大对民族地区师资培养培训力度,提高教师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国家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支持高等学校毕业生到民族地区基层任教。支持民族地区发展现代远程教育,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第十章特殊教育

(二十八)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特殊教育是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帮助残疾人更好地融入社会的基本途径。各级政府要加快发展特殊教育,把特殊教育事业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议事日程。全社会要关心支持特殊教育。

提高残疾学生的综合素质。注重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培养残疾学生积极面对人生、全面融入社会的意识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加强残疾学生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培养。

(二十九)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到2020年,基本实现市(地)和30万人口以上、残疾儿童少年较多的县(市)都有一所特殊教育学校。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接收残疾人入学,不断扩大随班就读和普通学校特教班规模。全面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加快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大力推进残疾人职业教育,重视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因地制宜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

(三十)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国家制定特殊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标准,地方政府制定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加大对特殊教育的投入力度。鼓励和支持接收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为残疾学生创造学习生活条件。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采取措施落实特殊教育教师待遇。在优秀教师表彰中提高特殊教育教师比例。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的资助力度。逐步实施残疾学生高中阶段免费教育。

 

第三部分体制改革

第十一章人才培养体制改革

(三十一)更新人才培养观念。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关键是更新教育观念,核心是改革人才培养体制,目的是提高人才培养水平。树立全面发展观念,努力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树立人人成才观念,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成长成才。树立多样化人才观念,尊重个人选择,鼓励个性发展,不拘一格培养人才。树立终身学习观念,为持续发展奠定基础。树立系统培养观念,推进小学、中学、大学有机衔接,教学、科研、实践紧密结合,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加强学校之间、校企之间、学校与科研机构之间合作以及中外合作等多种联合培养方式,形成体系开放、机制灵活、渠道互通、选择多样的人才培养体制。

(三十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适应国家和社会发展需要,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探索多种培养方式,形成各类人才辈出、拔尖创新人才不断涌现的局面。

注重学思结合。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帮助学生学会学习。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营造独立思考、自由探索、勇于创新的良好环境。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要求,推进课程改革,加强教材建设,建立健全教材质量监管制度。深入研究、确定不同教育阶段学生必须掌握的核心内容,形成教学内容更新机制。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作用,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共享。

注重知行统一。坚持教育教学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开发实践课程和活动课程,增强学生科学实验、生产实习和技能实训的成效。充分利用社会教育资源,开展各种课外及校外活动。加强中小学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加强学生社团组织指导,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和公益事业。

注重因材施教。关注学生不同特点和个性差异,发展每一个学生的优势潜能。推进分层教学、走班制、学分制、导师制等教学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学习困难学生的帮助机制。改进优异学生培养方式,在跳级、转学、转换专业以及选修更高学段课程等方面给予支持和指导。健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拔方式,改进中学生升学推荐办法,创新研究生培养方法。探索高中阶段、高等学校拔尖学生培养模式。

(三十三)改革教育质量评价和人才评价制度。改进教育教学评价。根据培养目标和人才理念,建立科学、多样的评价标准。开展由政府、学校、家长及社会各方面参与的教育质量评价活动。做好学生成长记录,完善综合素质评价。探索促进学生发展的多种评价方式,激励学生乐观向上、自主自立、努力成才。

改进人才评价及选用制度,为人才培养创造良好环境。树立科学人才观,建立以岗位职责为基础,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科学化、社会化人才评价发现机制。强化人才选拔使用中对实践能力的考查,克服社会用人单纯追求学历的倾向。

第十二章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三十四)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以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克服一考定终身的弊端,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和创新人才培养。按照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探索招生与考试相对分离的办法,政府宏观管理,专业机构组织实施,学校依法自主招生,学生多次选择,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加强考试管理,完善专业考试机构功能,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成立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研究制定考试改革方案,指导考试改革试点。

(三十五)完善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完善初中就近免试入学的具体办法。完善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提供更加科学的依据。改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发挥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的导向作用。规范优秀特长生录取程序与办法。中等职业学校实行自主招生或注册入学。

(三十六)完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深化考试内容和形式改革,着重考查综合素质和能力。以高等学校人才选拔要求和国家课程标准为依据,完善国家考试科目试题库,保证国家考试的科学性、导向性和规范性。探索有的科目一年多次考试的办法,探索实行社会化考试。

逐步实施高等学校分类入学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入学考试由全国统一组织;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深入推进研究生入学考试制度改革,加强创新能力考查,发挥和规范导师在选拔录取中的作用。

完善高等学校招生名额分配方式和招生录取办法,建立健全有利于促进入学机会公平、有利于优秀人才选拔的多元录取机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招生以统一入学考试为基本方式,结合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对特长显著、符合学校培养要求的,依据面试或者测试结果自主录取;高中阶段全面发展、表现优异的,推荐录取;符合条件、自愿到国家需要的行业、地区就业的,签订协议实行定向录取;对在实践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或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建立专门程序,破格录取。

(三十七)加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完善考试招生信息发布制度,实现信息公开透明,保障考生权益,加强政府和社会监督。公开高等学校招生名额分配原则和办法,公开招生章程和政策、招生程序和结果,公开自主招生办法、程序和结果。加强考试招生法规建设,规范学校招生录取程序,清理并规范升学加分政策。强化考试安全责任,加强诚信制度建设,坚决防范和严肃查处考试招生舞弊行为。

 

第十三章建设现代学校制度

(三十八)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适应中国国情和时代要求,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适应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求,明确政府管理权限和职责,明确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权利和责任。探索适应不同类型教育和人才成长的学校管理体制与办学模式,避免千校一面。完善学校目标管理和绩效管理机制。健全校务公开制度,接受师生员工和社会的监督。随着国家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进,探索建立符合学校特点的管理制度和配套政策,克服行政化倾向,取消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

   (三十九)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政府及其部门要树立服务意识,改进管理方式,完善监管机制,减少和规范对学校的行政审批事项,依法保障学校充分行使办学自主权和承担相应责任。高等学校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宏观政策,自主开展教学活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自主制定学校规划并组织实施,自主设置教学、科研、行政管理机构,自主确定内部收入分配,自主管理和使用人才,自主管理和使用学校财产和经费。扩大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在办学模式、育人方式、资源配置、人事管理、合作办学、社区服务等方面的自主权。

(四十)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完善治理结构。公办高等学校要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健全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依法落实党委、校长职权。完善大学校长选拔任用办法。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教授在教学、学术研究和学校管理中的作用。加强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建设,发挥群众团体的作用。

加强章程建设。各类高校应依法制定章程,依照章程规定管理学校。尊重学术自由,营造宽松的学术环境。全面实行聘任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确立科学的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

扩大社会合作。探索建立高等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健全社会支持和监督学校发展的长效机制。探索高等学校与行业、企业密切合作共建的模式,推进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的资源共享,形成协调合作的有效机制,提高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能力。推进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

推进专业评价。鼓励专门机构和社会中介机构对高等学校学科、专业、课程等水平和质量进行评估。建立科学、规范的评估制度。探索与国际高水平教育评价机构合作,形成中国特色学校评价模式。建立高等学校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

(四十一)完善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完善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负责制。完善校长任职条件和任用办法。实行校务会议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扩大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自主权。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引导社区和有关专业人士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发挥企业参与中等职业学校发展的作用。建立中等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合作机制。

 

第十四章办学体制改革

(四十二)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办学体制,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调动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进一步激发教育活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需求。

深化公办学校办学体制改革,积极鼓励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学校办学,扶持薄弱学校发展,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增强办学活力,提高办学效益。各地可从实际出发,开展公办学校联合办学、委托管理等试验,探索多种形式,提高办学水平。

改进非义务教育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完善优惠政策,鼓励公平竞争,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进入教育领域。

(四十三)大力支持民办教育。民办教育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各级政府要把发展民办教育作为重要工作职责,鼓励出资、捐资办学,促进社会力量以独立举办、共同举办等多种形式兴办教育。完善独立学院管理和运行机制。支持民办学校创新体制机制和育人模式,提高质量,办出特色,办好一批高水平民办学校。

依法落实民办学校、学生、教师与公办学校、学生、教师平等的法律地位,保障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清理并纠正对民办学校的各类歧视政策。制定完善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优惠政策。对具备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条件的民办学校,按规定程序予以审批。建立完善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险制度。

健全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扶持政策。政府委托民办学校承担有关教育和培训任务,拨付相应教育经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资助民办学校。国家对发展民办教育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学校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

(四十四)依法管理民办教育。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和管理工作。积极探索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规范民办学校法人登记。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民办学校依法设立理事会或董事会,保障校长依法行使职权,逐步推进监事制度。积极发挥民办学校党组织的作用。完善民办高等学校督导专员制度。落实民办学校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依法明确民办学校变更、退出机制。切实落实民办学校法人财产权。依法建立民办学校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学校资产、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建立民办学校办学风险防范机制和信息公开制度。扩大社会参与民办学校的管理与监督。加强对民办教育的评估。

 

第十五章管理体制改革

(四十五)健全统筹有力、权责明确的教育管理体制。以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为重点,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公共教育服务水平。明确各级政府责任,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促进管办评分离,形成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教育管理体制。中央政府统一领导和管理国家教育事业,制定发展规划、方针政策和基本标准,优化学科专业、类型、层次结构和区域布局。整体部署教育改革试验,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地方政府负责落实国家方针政策,开展教育改革试验,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区域内教育改革、发展和稳定。

(四十六)加强省级政府教育统筹。进一步加大省级政府对区域内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统筹管理义务教育,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依法落实发展义务教育的财政责任。促进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合理分布,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重点扶持困难地区高中阶段教育发展。促进省域内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和资源共享,支持行业、企业发展职业教育。完善以省级政府为主管理高等教育的体制,合理设置和调整高等学校及学科、专业布局,提高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依法审批设立实施专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审批省级政府管理本科院校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已确定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授予点。完善省对省以下财政转移支付体制,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根据国家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教师编制等实施标准。统筹推进教育综合改革,促进教育区域协作,提高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支持和督促市(地)、县级政府履行职责,发展管理好当地各类教育。

(四十七)转变政府教育管理职能。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统筹规划、政策引导、监督管理和提供公共教育服务的职责,建立健全公共教育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维护教育公平和教育秩序。改变直接管理学校的单一方式,综合应用立法、拨款、规划、信息服务、政策指导和必要的行政措施,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

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管理的有效性。规范决策程序,重大教育政策出台前要公开讨论,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成立教育咨询委员会,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咨询论证,提高重大教育决策的科学性。建立和完善国家教育基本标准。整合国家教育质量监测评估机构及资源,完善监测评估体系,定期发布监测评估报告。加强教育监督检查,完善教育问责机制。

培育专业教育服务机构。完善教育中介组织的准入、资助、监管和行业自律制度。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专业学会、基金会等各类社会组织在教育公共治理中的作用。

 

第十六章扩大教育开放

(四十八)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开展多层次、宽领域的教育交流与合作,提高我国教育国际化水平。借鉴国际上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育经验,促进我国教育改革发展,提升我国教育的国际地位、影响力和竞争力。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对外开放的要求,培养大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国际竞争的国际化人才。

(四十九)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吸引境外知名学校、教育和科研机构以及企业,合作设立教育教学、实训、研究机构或项目。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好若干所示范性中外合作学校和一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探索多种方式利用国外优质教育资源。

吸引更多世界一流的专家学者来华从事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有计划地引进海外高端人才和学术团队。引进境外优秀教材,提高高等学校聘任外籍教师的比例。吸引海外优秀留学人员回国服务。

(五十)提高交流合作水平。扩大政府间学历学位互认。支持中外大学间的教师互派、学生互换、学分互认和学位互授联授。加强与国外高水平大学合作,建立教学科研合作平台,联合推进高水平基础研究和高技术研究。加强中小学、职业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强国际理解教育,推动跨文化交流,增进学生对不同国家、不同文化的认识和理解。

推动我国高水平教育机构海外办学,加强教育国际交流,广泛开展国际合作和教育服务。支持国际汉语教育。提高孔子学院办学质量和水平。加大教育国际援助力度,为发展中国家培养培训专门人才。拓宽渠道和领域,建立高等学校毕业生海外志愿者服务机制。

创新和完善公派出国留学机制,在全国公开选拔优秀学生进入国外高水平大学和研究机构学习。加强对自费出国留学的政策引导,加大对优秀自费留学生资助和奖励力度。坚持“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方针,提高对留学人员的服务和管理水平。

进一步扩大外国留学生规模。增加中国政府奖学金数量,重点资助发展中国家学生,优化来华留学人员结构。实施来华留学预备教育,增加高等学校外语授课的学科专业,不断提高来华留学教育质量。

加强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国际组织的合作,积极参与双边、多边和全球性、区域性教育合作。积极参与和推动国际组织教育政策、规则、标准的研究和制定。搭建高层次国际教育交流合作与政策对话平台,加强教育研究领域和教育创新实践活动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加强内地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扩展交流内容,创新合作模式,促进教育事业共同发展。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

第十七章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五十一)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有好的教师,才有好的教育。提高教师地位,维护教师权益,改善教师待遇,使教师成为受人尊重的职业。严格教师资质,提升教师素质,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五十二)加强师德建设。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教师要关爱学生,严谨笃学,淡泊名利,自尊自律,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任(聘用)和评价的首要内容。采取综合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形成良好学术道德和学术风气,克服学术浮躁,查处学术不端行为。

(五十三)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完善培养培训体系,做好培养培训规划,优化队伍结构,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通过研修培训、学术交流、项目资助等方式,培养教育教学骨干、“双师型”教师、学术带头人和校长,造就一批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军人才。

以农村教师为重点,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创新农村教师补充机制,完善制度政策,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从教。积极推进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完善代偿机制,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当教师。完善教师培训制度,将教师培训经费列入政府预算,对教师实行每五年一周期的全员培训。加大民族地区双语教师培养培训力度。加强校长培训,重视辅导员和班主任培训。加强教师教育,构建以师范院校为主体、综合大学参与、开放灵活的教师教育体系。深化教师教育改革,创新培养模式,增强实习实践环节,强化师德修养和教学能力训练,提高教师培养质量。

以“双师型”教师为重点,加强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加大职业院校教师培养培训力度。依托相关高等学校和大中型企业,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完善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完善相关人事制度,聘任(聘用)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担任专兼职教师,提高持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教师比例。

以中青年教师和创新团队为重点,建设高素质的高校教师队伍。大力提高高校教师教学水平、科研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促进跨学科、跨单位合作,形成高水平教学和科研创新团队。创新人事管理和薪酬分配方式,引导教师潜心教学科研,鼓励中青年优秀教师脱颖而出。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等人才项目,为高校集聚具有国际影响的学科领军人才。

(五十四)提高教师地位待遇。不断改善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落实教师绩效工资。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在工资、职务(职称)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完善津贴补贴标准。建设农村艰苦边远地区学校教师周转宿舍。研究制定优惠政策,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关心教师身心健康。落实和完善教师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政策。国家对在农村地区长期从教、贡献突出的教师给予奖励。

(五十五)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完善并严格实施教师准入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国家制定教师资格标准,提高教师任职学历标准和品行要求。建立教师资格证书定期登记制度。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资格认定,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规定履行中小学教师的招聘录用、职务(职称)评聘、培养培训和考核等管理职能。

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编制标准,对农村边远地区实行倾斜政策。制定幼儿园教师配备标准。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职称)系列,在中小学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探索在职业学校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制定高等学校编制标准。加强学校岗位管理,创新聘用方式,规范用人行为,完善激励机制,激发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流动机制。城镇中小学教师在评聘高级职务(职称)时,原则上要有一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加强教师管理,完善教师退出机制。制定校长任职资格标准,促进校长专业化,提高校长管理水平。推行校长职级制。

创造有利条件,鼓励教师和校长在实践中大胆探索,创新教育思想、教育模式和教育方法,形成教学特色和办学风格,造就一批教育家,倡导教育家办学。大力表彰和宣传模范教师的先进事迹。国家对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设立荣誉称号。

 

第十八章保障经费投入

(五十六)加大教育投入。教育投入是支撑国家长远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投资,是教育事业的物质基础,是公共财政的重要职能。要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大幅度增加教育投入。

各级政府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各项收入,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严格按照教育法律法规规定,年初预算和预算执行中的超收收入分配都要体现法定增长要求,保证教育财政拨款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按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3%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专项用于教育事业。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2012年达到4%。

社会投入是教育投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调动全社会办教育积极性,扩大社会资源进入教育途径,多渠道增加教育投入。完善财政、税收、金融和土地等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办学。完善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培养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调整学费标准。完善捐赠教育激励机制,落实个人教育公益性捐赠支出在所得税税前扣除规定。

(五十七)完善投入机制。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提供公共教育服务职责,完善各级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保障学校办学经费的稳定来源和增长。各地根据国家办学条件基本标准和教育教学基本需要,制定并逐步提高区域内各级学校学生人均经费基本标准和学生人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

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实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落实的投入体制。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保障水平。尽快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债务。

非义务教育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学前教育建立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负担的投入机制。普通高中实行以财政投入为主,其他渠道筹措经费为辅的机制。中等职业教育实行政府、行业、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依法筹集经费的机制。高等教育实行以举办者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学校设立基金接受社会捐赠等筹措经费的机制。

进一步加大农村、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教育投入。中央财政通过加大转移支付,支持农村欠发达地区和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发展,加强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

健全国家资助政策体系。各地根据学前教育普及程度和发展情况,逐步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和城镇低保家庭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予以资助。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改善中小学生营养状况。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完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完善助学贷款体制机制。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建立健全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完善资助政策,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建立国家奖助学金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五十八)加强经费管理。坚持依法理财,严格执行国家财政资金管理法律制度和财经纪律。建立科学化、精细化预算管理机制,科学编制预算,提高预算执行效率。设立高等教育拨款咨询委员会,增强经费分配的科学性。加强学校财务会计制度建设,完善经费使用内部稽核和内部控制制度。完善教育经费监管机构职能,在高等学校试行设立总会计师职务,提升经费使用和资产管理专业化水平。公办高等学校总会计师由政府委派。加强经费使用监督,强化重大项目建设和经费使用全过程审计,确保经费使用规范、安全、有效。建立并不断完善教育经费基础信息库,提升经费管理信息化水平。防范学校财务风险。建立经费使用绩效评价制度,加强重大项目经费使用考评。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学校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使用效益。

完善学校收费管理办法,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和收费资金使用管理。坚持勤俭办学,严禁铺张浪费,建设节约型学校。

 

第十九章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

(五十九)加快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信息技术对教育发展具有革命性影响,必须予以高度重视。把教育信息化纳入国家信息化发展整体战略,超前部署教育信息网络。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信息化体系,促进教育内容、教学手段和方法现代化。充分利用优质资源和先进技术,创新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整合现有资源,构建先进、高效、实用的数字化教育基础设施。加快终端设施普及,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实现多种方式接入互联网。重点加强农村学校信息基础建设,缩小城乡数字化差距。加快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中国教育卫星宽带传输网升级换代。制定教育信息化基本标准,促进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六十)加强优质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加强网络教学资源体系建设。引进国际优质数字化教学资源。开发网络学习课程。建立数字图书馆和虚拟实验室。建立开放灵活的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促进优质教育资源普及共享。创新网络教学模式,开展高质量高水平远程学历教育。继续推进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使农村和边远地区师生能够享受优质教育资源。

强化信息技术应用。提高教师应用信息技术水平,更新教学观念,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鼓励学生利用信息手段主动学习、自主学习,增强运用信息技术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加快全民信息技术普及和应用。

(六十一)构建国家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制定学校基础信息管理要求,加快学校管理信息化进程,促进学校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推进政府教育管理信息化,积累基础资料,掌握总体状况,加强动态监测,提高管理效率。整合各级各类教育管理资源,搭建国家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为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公众提供公共教育信息,不断提高教育管理现代化水平。

 

第二十章推进依法治教

(六十二)完善教育法律法规。按照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加快教育法制建设进程,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法律法规。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的需要,修订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学位条例、教师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制定有关考试、学校、终身学习、学前教育、家庭教育等法律。加强教育行政法规建设。各地根据当地实际,制定促进本地区教育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六十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各级政府要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依法履行教育职责。探索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落实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及时查处违反教育法律法规、侵害受教育者权益、扰乱教育秩序等行为,依法维护学校、学生、教师、校长和举办者的权益。完善教育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公众对教育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十四)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学校要建立完善符合法律规定、体现自身特色的学校章程和制度,依法办学,从严治校,认真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尊重教师权利,加强教师管理。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对学生实施的奖励与处分要符合公平、公正原则。健全符合法治原则的教育救济制度。

开展普法教育。促进师生员工提高法律素质和公民意识,自觉知法守法,遵守公共生活秩序,做遵纪守法的楷模。

(六十五)完善督导制度和监督问责机制。制定教育督导条例,进一步健全教育督导制度。探索建立相对独立的教育督导机构,独立行使督导职能。健全国家督学制度,建设专职督导队伍。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加强义务教育督导检查,开展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督导检查。强化对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的督导检查。建立督导检查结果公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

严格落实问责制。主动接受和积极配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及司法机关的司法监督。建立健全层级监督机制。加强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强化社会监督。

第二十一章重大项目和改革试点

(六十六)组织实施重大项目。2010-2012年,围绕教育改革发展战略目标,着眼于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加强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为重点,完善机制,组织实施一批重大项目。

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均衡配置、合理布局。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集中开展危房改造、抗震加固,实现城乡中小学校舍安全达标;改造小学和初中薄弱学校,尽快使义务教育学校师资、教学仪器设备、图书、体育场地基本达标;改扩建劳务输出大省和特殊困难地区农村学校寄宿设施,改善农村学生特别是留守儿童寄宿条件,基本满足需要。

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吸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加强农村中小学薄弱学科教师队伍建设,重点培养和补充一批边远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急需紧缺教师;对义务教育教师进行全员培训,组织校长研修培训;对专科学历以下小学教师进行学历提高教育,使全国小学教师学历逐步达到专科以上水平。

推进农村学前教育。支持办好现有的乡镇和村幼儿园;重点支持中西部贫困地区充分利用中小学富余校舍和社会资源,改扩建或新建乡镇和村幼儿园;对农村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进行培训。

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支持建设一批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提升职业教育实践教学水平;完成一大批“双师型”教师培训,聘任(聘用)一大批有实践经验和技能的专兼职教师;支持一批中等职业教育改革示范校和优质特色校建设,支持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校建设;支持一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学校建设,促进优质资源开放共享。

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实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加强中西部地方高校优势学科和师资队伍建设;实施东部高校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支持建设一批高等学校产学研基地;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和卓越工程师、医师等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继续实施“985工程”和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继续实施“211工程”和启动特色重点学科项目;继续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和“高等学校高层次创新人才计划”。

发展民族教育。巩固民族地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成果,支持边境县和民族自治地方贫困县实现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重点扶持和培养一批边疆民族地区紧缺教师人才;加强对民族地区中小学和幼儿园双语教师培养培训;加快民族地区高中阶段教育发展,启动内地中职班,支持教育基础薄弱县改扩建、新建一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支持民族院校建设。

发展特殊教育。改扩建和新建一批特殊教育学校,使市(地)和30万人口以上、残疾儿童少年较多的县(市)都有一所特殊教育学校;为现有特殊教育学校添置必要的教学、生活和康复训练设施,改善办学条件;对特殊教育教师进行专业培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启动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农村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免除中等职业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学费;把普通高中学生和研究生纳入国家助学体系。

教育信息化建设。提高中小学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为农村中小学班级配备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建设有效共享、覆盖各级各类教育的国家数字化教学资源库和公共服务平台;基本建成较完备的国家级和省级教育基础信息库以及教育质量、学生流动、资源配置和毕业生就业状况等监测分析系统。

教育国际交流合作。支持一批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支持在高校建设一批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引进一大批海外高层次人才;开展大中小学校长和骨干教师海外研修培训;支持扩大公派出国留学规模;实施留学中国计划,扩大来华留学生规模;培养各种外语人才;支持孔子学院建设。

(六十七)组织开展改革试点。成立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研究部署、指导实施教育体制改革工作。根据统筹规划、分步实施、试点先行、动态调整的原则,选择部分地区和学校开展重大改革试点。

推进素质教育改革试点。建立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有效机制;加强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建设;开展高中办学模式多样化试验,开发特色课程;探索弹性学制等培养方式;完善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定期发布测评结果等。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试点。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实行县(区)域内教师、校长交流制度;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切实解决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等。

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试点。以推进政府统筹、校企合作、集团化办学为重点,探索部门、行业、企业参与办学的机制;开展委托培养、定向培养、订单式培养试点;开展工学结合、弹性学制、模块化教学等试点;推进职业教育为“三农”服务、培养新型农民的试点。

终身教育体制机制建设试点。建立区域内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之间的沟通机制;建立终身学习网络和服务平台;统筹开发社会教育资源,积极发展社区教育;建立学习成果认证体系,建立“学分银行”制度等。

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改革试点。探索贯穿各级各类教育的创新人才培养途径;鼓励高等学校联合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支持有条件的高中与大学、科研院所合作开展创新人才培养研究和试验,建立创新人才培养基地。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完善初中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探索实行高水平大学联考;探索高等职业学校自主考试或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注册入学;探索自主录取、推荐录取、定向录取、破格录取的具体方式;探索缩小高等学校入学机会区域差距的举措等。

现代大学制度改革试点。研究制定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意见。制定和完善学校章程,探索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学术委员会发挥积极作用的机制;全面实行聘任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行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探索协议工资制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办法;建立多种形式的专职科研队伍,推进管理人员职员制;完善校务公开制度等。

深化办学体制改革试点。探索公办学校联合办学、中外合作办学、委托管理等改革试验;开展对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试点;建立民办学校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探索独立学院管理和发展的有效方式等。

地方教育投入保障机制改革试点。建立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长效机制;制定各级学校学生人均经费基本标准和学生人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探索政府收入统筹用于支持教育的办法;建立教育投入分项分担机制;依法制定鼓励教育投入的优惠政策;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实行工资福利倾斜政策等。

省级政府教育统筹综合改革试点。探索政校分开、管办分离实现形式;合理部署区域内学校、学科、专业设置;制定办学条件、教师编制、招生规模等基本标准;推进县(市)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加强教育督导制度建设,探索督导机构独立履行职责的机制;探索省际教育协作改革试点,建立跨地区教育协作机制等

 

第二十二章加强组织领导

(六十八)加强和改善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推动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作为重要职责,健全领导体制和决策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要把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作为各级党委和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各级政府要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教育工作情况。建立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学校制度。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支持教育改革和发展。扩大人民群众对教育事业的知情权、参与度。

加强教育宏观政策和发展战略研究,提高教育决策科学化水平。鼓励和支持教育科研人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深入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规律,研究和回答教育改革发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六十九)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把教育系统党组织建设成为学习型党组织。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坚持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武装党员干部、教育广大师生。深入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

健全各级各类学校党的组织。把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贯穿学校党组织活动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牢把握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高等学校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在学校改革发展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中小学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在学校工作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积极探索党组织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法。

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办学治校能力。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选拔任用学校领导干部。加大学校领导干部培养培训和交流任职力度。

着力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推进工作创新,增强生机活力。充分发挥学校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在优秀青年教师、优秀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工作。

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完善体现教育系统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力度,坚决惩治腐败。坚持从严治教、规范管理,积极推行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种不正之风。

(七十)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平安校园、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和谐校园创建活动。重视解决好师生员工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妥善处置各种事端。加强校园网络管理。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和工作机制,完善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管理,提高预防灾害、应急避险和防范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加强校园和周边环境治安综合治理,为师生创造安定有序、和谐融洽、充满活力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

 

实施

《教育规划纲要》是21世纪我国第一个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涉及面广、时间跨度大、任务重、要求高,必须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贯彻实施《教育规划纲要》,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职责。各地区各部门要在中央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规划纲要》的部署和要求,对目标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分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教育规划纲要》的组织协调与实施,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共同抓好贯彻落实。

提出实施方案,制定配套政策。各地要围绕《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战略目标、主要任务、体制改革、重大措施和项目等,提出本地区实施的具体方案和措施,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配套政策,尽快出台实施。

鼓励探索创新,加强督促检查。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创造性地实施《教育规划纲要》。对各地在实施《教育规划纲要》中好的做法和有效经验,要及时总结,积极推广。对《教育规划纲要》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和跟踪检查。

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环境。广泛宣传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广泛宣传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广泛宣传《教育规划纲要》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动员全党全社会进一步关心支持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为《教育规划纲要》的实施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新华社)

 

 

 

 

 

 

 

 

 

 

 

学习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社论)

之一

中国教育报社论:

在新起点上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社论:在新起点上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热烈祝贺全国教育工作会议胜利闭幕

  寄托着亿万人民美好期盼,承载着民族振兴、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崇高使命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动员全党全社会对全面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简称《教育规划纲要》)作出全面部署。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世纪召开的第一次、改革开放以来召开的第四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会议的召开对于引领和推进我国教育改革发展,加快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胡锦涛总书记在大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充分强调了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深刻阐述了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战略思想和基本要求,号召全党全社会齐心协力,推动教育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科学发展,为我国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指明了方向。温家宝总理在讲话中阐述了教育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对实施《教育规划纲要》进行了全面部署,对我国教育改革发展提出了重要任务和明确要求,对我国教育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的重要讲话,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教育在国家现代化建设、加快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中优先发展、科学发展的战略思考,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必将极大地推动我国教育事业实现新的更大的发展。

  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教育事业。改革开放以来,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刻,党中央、国务院都要制定和出台重要纲领性文件,为教育事业发展指引方向。这次颁布的《教育规划纲要》是改革开放以来继《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之后中央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又一个里程碑,也是新世纪继《科技规划纲要》、《人才规划纲要》之后又一个支撑国家战略的纲领性文件。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全党全社会共同努力,我们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建成了世界最大规模的教育体系,保障了亿万人民群众受教育的权利。教育发展极大提高了全民族素质,推进了科技创新、文化繁荣,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生改善作出了不可替代的重大贡献。我国已经从一个人口大国转变为人力资源大国,正在向建设人力资源强国迈进。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的召开、《教育规划纲要》的颁布实施必将成为我国教育发展史上新的里程碑。

  中国未来发展、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靠人才,基础在教育。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的新时期,当代中国正处在加速发展、由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迈进的新阶段。世界格局深刻变化,科技进步日新月异,人才竞争日趋激烈。当前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人口、资源、环境压力日益加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更加迫切,提高国民素质的要求更加迫切。未来十年是我国实施现代化建设“三步走”战略的关键阶段。在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阶段的关键时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的召开、《教育规划纲要》的制定和颁布,是党中央、国务院把握世界趋势,顺应时代潮流,立足中国国情,体现人民意愿,作出的又一重大战略决策。优先发展教育,加快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对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需求,对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决定性意义。

  这次会议的重要任务是部署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教育规划纲要》充分反映人民需要、体现时代特点、符合中国国情,是我国教育改革发展的行动纲领和工作指南。贯彻落实好全教会精神、实施好《教育规划纲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全社会的重要任务。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站在国家和民族前途命运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优先发展教育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把推动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作为重要职责,创造性地把《教育规划纲要》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要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要建立《教育规划纲要》落实和监测督促机制,分解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把推进教育改革发展作为各级政府的重大职责和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全社会都要深刻认识颁布实施《教育规划纲要》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大力宣传《教育规划纲要》的新思想、新目标、新举措,在全社会营造重视教育、关心教育、支持教育的良好氛围。全国教育系统要把贯彻落实全教会精神、全面实施《教育规划纲要》作为当前教育工作的中心任务,做深入学习和领会全教会精神,精心实施《教育规划纲要》战略目标、总体任务和重大政策措施的表率,把学习和实践贯穿于教育工作、学校教学管理工作全过程,努力开创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局面。

  东风洒雨露,会入天地春。教育关系着民族和国家的未来,寄托着亿万人民的希望。我们相信,乘着全教会的强劲东风,伴随着《教育规划纲要》的贯彻落实,我国教育现代化的步伐将更加坚定有力,教育事业将更加充满生机活力,中国教育的明天将更加美好,中国的明天将更加辉煌!

 

 

 

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在新的起点上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是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提出的新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胡总书记的讲话,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推动我国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经过新中国成立6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不懈奋斗,我国教育事业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实现了从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源大国的转变。但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虽然我国已是人力资源大国,但还不是人力资源强国,教育还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不适应国家对人才培养的要求,不适应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渴望和对多样化、个性化教育的要求。目前,我国教育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实现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就要坚持优先发展教育。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是党和国家提出并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和重大方针,也是在新时期新阶段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当今国际人才竞争日趋激烈,国内面临着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迫切任务,教育的作用和地位更加重要。我们必须坚持优先发展教育,加快人力资源强国的建设。坚持教育优先发展,要把教育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加快建立健全保障教育优先发展的机制和制度。

  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就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体现在教育工作中,就是教育以育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要求,把培养人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促进学生主动地、生动活泼地发展;就是办学以人才为本、以教师为主体,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摆在突出重要的位置,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

  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就要遵循教育基本规律、坚持改革创新。遵循教育规律是转变教育发展方式、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客观要求和根本保证。教育工作不同于其他工作,教育活动、教育对象、教师工作具有特殊性。在当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尊重教育规律、教学规律、人才成长规律,要按照人成长成才的规律,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改革创新是教育科学发展的根本动力。教育改革发展必须从基本国情出发,符合社会发展规律,进一步消除制约教育发展和创新的体制机制障碍,适应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通过改革创新,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教育体制机制。

  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就要坚持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不断促进教育公平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方面,是教育科学发展的根本价值取向。近几年,中央把教育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教育公平迈出重大步伐,但教育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盼相比还有较大差距,特别是校际、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义务教育“择校”问题比较突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存在薄弱环节等。我们要推动教育科学发展以实现公平,更加注重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以保障和维护公平,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教育问题。提高质量是教育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实现教育公平的重要内容。有质量的教育才是科学发展的教育,才能切实实现教育公平。当前国家发展、国际竞争、广大人民群众都对提高教育质量提出了强烈要求。要进一步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建立健全教育质量的全方位保障体系,坚持规模和质量的统一,注重教育内涵发展,鼓励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出名师、育英才。

  强国之本,教育为先。我国正处在进一步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教育面临着新的时代任务。我们要以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为指针,以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为契机,推动教育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科学发展,为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和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知识贡献

 

 

 

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二论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

                     2010年7月26日

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这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时代要求,是在充分洞察世界形势和未来发展对人才要求的基础上作出的科学判断,吹响了推动教育科学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时代号角。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就是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把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作为教育的目标和归宿。素质教育的实质,就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马克思主义的人的全面发展观,核心是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重大问题。当代世界,科技进步日新月异,政治经济发展风云变幻,是否能够造就适应这种变化的人才,已经成为一个国家竞争制胜的关键因素。科技、经济、社会所发生的一系列革命性变化,要求人必须全面发展,具备更多综合素质和能力,否则就很难成为有较大作为的有用人才,很难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就要坚持德育为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是一个人成长的根基,培养一代又一代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是我国教育事业的神圣使命。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要把立德树人作为学校教育的根本任务。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切实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德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坚持把学校教育作为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主课堂、主阵地、主渠道,把德育融入学校工作的各个环节,同时要把加强学校体育、提高学生体质作为推进素质教育的突破口和重要任务。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就是要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和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到21世纪中叶,我国实现第三步战略目标的时候,今天的学生将是整个现代化建设的领导者、建设者。人才的竞争力就是国家的竞争力。通过教育,造就素质全面发展、富有服务国家和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具有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的人才,让每个学生身心健康、人格健全,学会做人做事,让他们长大成人后,具备愉快工作、幸福生活的能力,不仅是素质教育追求的目标,也是全社会和每个家庭希望实现的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是党中央、国务院对整个教育系统、每一个教育工作者、每一所学校的殷切希望和明确要求。以人为本,实施素质教育,是时代赋予教育系统的使命和责任,每一个教育工作者必须深刻认识到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教学观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着力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围绕培养更多更好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来改革教育体制和培养模式,把素质教育贯穿到学校每项工作,落实到课程、教学每一个环节。学校和教师要真正做到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要改革对学生的评价方法,多把尺子衡量学生,评价学生;要继续坚持推进课程改革和考试评价制度改革;大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人民教师队伍。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级政府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学校应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和质量观,社会应形成合理的人才观。建立科学的教育工作评价机制,在全社会真正形成“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的人才观和选人、用人制度,大力推动家庭教育观念的转变,使社会、学校、家庭形成实施素质教育的合力,创造有利的社会环境和氛围。

  时不我待,只争朝夕。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这是历史赋予每一位教育工作者的使命。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的胜利召开,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带来了新的契机。我们要坚定信心,坚持不懈,努力开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新局面。

 

改革创新推动教育事业发展

  ―――三论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

  

  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是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的重要精神和要求。教育事业发展的生机活力在改革开放、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必须坚持改革创新。胡锦涛总书记在会议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全教会的部署和任务要求,充分认识改革创新在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中的重要意义,把改革创新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教育要发展,根本靠改革。回顾新中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历程,一条极其宝贵的经验就是坚持改革创新。经过6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的不懈努力,我国教育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义务教育全面普及、高等教育实现大众化、职业教育取得重大突破、教育公平不断推进、教育质量稳步提高。实践证明,改革创新是教育活力的重要源泉,改革创新是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期,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更加迫切,现行的教育在观念、体制、培养模式以及教育教学的内容和方法等方面,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国家对人才培养的要求、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期盼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因此,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化教育改革,进一步消除制约教育发展和创新的体制机制障碍,全面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教育体制机制,是十分必要的。

  教育改革创新是一项涉及社会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牵一发而动全身,必须注重系统设计、整体推进和配套实施。要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创新人才培养体制、办学体制和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质量评价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教育事业正由满足“有学上”的需求向满足“上好学”的需求转变,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创新人才是当前教育发展的主要任务。因此,教育改革既要整体推进,也要重点突破。人才培养体制改革应成为新一轮教育改革的核心内容,要在全社会树立人人成才的观念,创新学校教育教学制度,建立科学评价机制,努力形成各类人才辈出、拔尖创新人才不断涌现的大好局面。

  教育改革创新由过去自上而下、普遍得实惠、相对容易的阶段,进入到上下互动、社会参与、利益调整的“深水区”,愈发复杂而艰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勇于实践、敢于突破,着力破解束缚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因地制宜、先试先行,积极稳妥地推进。各地各学校应按照现实条件和客观需求,从实际出发确定改革的目标、进度和做法。实现改革目标的时间可以有先后,实现改革目标的模式可以有区别。经验来自基层,创造来自群众。要充分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鼓励和支持各地各学校冲破传统观念和体制机制的束缚,自下而上进行探索和实验,在试点的基础上,及时总结和推广成功的做法。

  推动教育改革创新,离不开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更关键的是教育内部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勇于创新。因势随形,知变则胜。只要我们坚持改革创新、坚持与时俱进、坚持不懈奋斗,就一定能使教育发展更符合时代发展的潮流,更符合国家对人才的需要,更符合人民对教育的期望。

  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一论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

  在新的起点上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是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提出的新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胡总书记的讲话,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推动我国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详细

  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二论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

  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这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时代要求,是在充分洞察世界形势和未来发展对人才要求的基础上作出的科学判断,吹响了推动教育科学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时代号角。 >详细

 

中国教育报评论员:加强和改善对教育工作的领导

2010年07月19日 09:45   来源:中国教育报

加强和改善对教育工作的领导

 

——四论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

  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着力加强和改善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充分调动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教育的积极性。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为进一步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贯彻落实好教育规划纲要指明了方向。

 

  教育是国家和民族发展最根本的事业。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明确政府发展和管理教育的责任,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实现教育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充分发挥教育在党和国家事业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地位和作用,是我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发展的一条重要规律。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必须坚持和把握这一规律,切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强化政府责任,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支持教育事业。

 

  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是推动教育事业发展的关键。目前,贯彻落实好教育规划纲要是摆在全党全社会面前的重大任务。各级党委、政府要着力加强和改善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提出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制定措施,加大投入,及时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要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作用。

 

  强化政府责任,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支持教育事业。各级党政领导要认真学习、领会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的精神实质,开展调查研究,掌握教育发展的内在规律,按照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切实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各级政府作为义务教育、基础教育的主办者和责任人,要依法办学,保证教育投入,保证校园安全;采取切实措施推进教育公平、实施素质教育。同时,劳动人事部门、企业用人单位,要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体系,调整用人、用工标准,推动全社会转变观念,营造素质教育得以开展的大环境。各级政府要把发展职业教育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社会各部门要为高校与职业院校学生提供实习条件,安排好实践指导教师,共同为教育事业发展作贡献。

 

  胡锦涛总书记在讲话中强调,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核心是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重大问题,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善于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学生对党和社会主义的信念和信心。实现这一目标既要教育界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又要全社会营造健康、良好的文化环境。传播界、文化界、出版界、音像网络传媒等要强化责任意识,防止过度商业化、庸俗化,多出弘扬主旋律、彰显主流价值取向的好作品,抵制格调低下的作品,净化文化环境、网络环境。各类传媒要突出社会责任感,以健康向上的好栏目、精彩节目吸引青少年,共同担负起培育下一代的责任。

 

  教育关乎民族未来,涉及千家万户,寄托着亿万家庭对美好生活的期盼。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我们要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教育体系,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而奋斗。

 

 

 

 

新华网北京7月14日电 人民日报7月15日社论

:加快从教育大国向教育强国迈进 热烈祝贺全国教育工作会议胜利闭幕

 

  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关心下,在千家万户的热切期盼中,全国教育工作会议胜利闭幕了。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世纪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教育大会。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在会议上发表的重要讲话,对我国教育改革发展面临的形势、任务进行了深刻阐述和全面部署,为我国教育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这次会议回顾了新中国成立6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教育改革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总结了我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律,对我国未来十年教育事业发展进行了全面谋划和前瞻性部署。会议还总结交流了教育工作经验,分析了教育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全面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简称《教育规划纲要》)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这对于动员全党全社会坚持优先发展教育,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确立了一个新起点,开创了一个新征程,具有重大历史意义和重要指导作用。

 

  教育兴则人才兴,人才强则国家强。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始终高度重视教育。经过6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的不懈努力,中国教育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13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实现了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世纪梦想,完成了高等教育大众化的伟大跨越,取得了职业教育发展的重大突破,教育公平不断推进,教育质量稳步提高,建成了世界最大规模的教育体系,保障了亿万人民群众受教育的权利,实现了从人口大国到人力资源大国的转变。

 

  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期,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人口、资源、环境压力日益加大,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更加迫切,这些都凸显了提高国民素质、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因此,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进一步调整教育战略布局,转变教育发展方式,不断深化教育思想、教学内容、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进一步消除制约教育发展和创新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形成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教育体制和机制,是十分必要的。

 

  《教育规划纲要》是我国未来十年教育改革发展的行动纲领,从立足国内发展需要和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赢得主动的战略考虑,提出了我国教育改革发展的奋斗目标和“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指导方针,进一步明确地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全面实施《教育规划纲要》,就要坚定不移地优先发展教育,确保我国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为本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现代化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教育是国计,也是民生;教育是今天,更是明天。未来我国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育人为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进公平为重点,以提高质量为核心,推动教育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科学发展,加快从教育大国向教育强国、从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迈进。

 

  推动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贯彻落实好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好《教育规划纲要》,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大政治任务。要把优先发展教育作为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正确处理教育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健全领导体制和决策机制,以更大的决心、更多的财力、更多的精力支持教育事业。

  教育振兴,全民有责。实现教育改革和发展目标,必须发挥人民群众的聪明才智、动员全社会一起努力,共同担当起培育下一代的责任,要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更新教育观、成才观、用人观,支持教育改革创新,形成既生动活泼又规范有序、共同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生动局面。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必须紧紧依靠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广大教师要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教学作为首要任务,自觉加强师德建设,大力弘扬优良教风,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关键靠人才,基础在教育。我们相信,随着《教育规划纲要》的贯彻落实,教育现代化的步伐更加坚定,教育发展更加充满活力。让我们真抓实干,开拓进取,努力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为把我国建设成为人力资源强国、人才强国、创新型国家而不懈奋斗!

坚持优先发展不动摇

—— 一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

 

    党中央、国务院在新世纪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必须优先发展教育。

    教育是国家和民族发展最根本的事业,培养创新型人才,建设创新型国家,提高我国在世界经济舞台上的核心竞争力,都离不开教育。优先发展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对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决定性意义。当前,我国工业化、城镇化步伐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升级处于关键阶段,教育的支撑地位更加凸显。

    因此,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必须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充分发挥教育在党和国家事业中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作用。

    应当清醒地看到,虽然我国教育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但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的要求。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尚未完全落实。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必须着力解决好这一问题。

    优先发展教育,是党和国家长期坚持的一项重大方针。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必须把优先发展教育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科学发展的政绩考核,形成保障教育优先发展的领导体制、决策机制和制度规范,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并尽快形成科学规范的制度。

    优先发展教育,就要舍得为教育花钱。教育投入是支撑国家长远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投资,必须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大幅度增加教育投入,确保2012年实现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并保持稳定增长。这就需要各级政府观念到位、意识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真正做到“再苦不能苦孩子,再穷不能穷教育”。

    优先发展教育,就要真心为教育办实事、办好事。目前困扰教育发展的问题不少,许多教育问题根源在社会。要解决这些问题,单靠教育自身的力量远远不够,还需要党委和政府采取切实措施,出台相关政策,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形成推动优先发展教育的合力。正如百姓所说:政府带好头,教育有盼头!

 

《 人民日报 》( 2010年07月24日01 版)

 

一切为了学生健康成长

——二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

 

    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把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作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战略主题,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教育寄托着亿万家庭对美好生活的期盼。教育的核心是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重大问题,就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就是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应坚持德育为先。德乃做人之本,德育要培养学生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的良好品质,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加强德育的重要途径,是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构建大中小学有效衔接的德育体系,不断提高吸引力和感染力,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入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学生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社会主义制度的信念和信心。

    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应坚持能力为重。智育不是简单灌输知识,而是点燃人心智的火焰,激发学生积极主动地追求新知。强化能力培养,关键要深化课程和教学改革,着力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教育学生学会知识技能,学会动手动脑,学会生存生活,促进学生主动适应社会,开创美好未来。

    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应坚持全面发展。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切实保证体育课和体育锻炼时间,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培育学生阳光的心态、强健的体魄、坚强的意志;加强美育,陶冶情操,提高学生的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激发他们对真善美的追求和美好未来的向往。

    无数事例证明,杰出人才是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人,他们素质高,知识广,开风气之先,引发展潮流。当今世界的综合国力竞争,说到底是民族素质竞争、人才竞争。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体心理素质,关系党和国家事业的兴衰。

    国家富强、民族昌盛需要一代又一代中华儿女为之不懈奋斗,需要强大的人力资源支撑。我们要通过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努力培养造就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人类文明进步做出更大贡献。

 

《人民日报 》( 2010年07月25日 01 版)

 

教育要发展  根本在改革

——三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

    改革创新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之一,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动力,是教育事业发展进步的力量源泉。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也是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的重要精神和要求。

    教育事业发展的生机活力在改革开放。回顾新中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历程,一条重要的经验就是始终坚持改革创新。从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源大国的历史性转变,从义务教育基本普及、高等教育实现大众化到职业教育长足进步,都充分证明,改革创新是中国教育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深刻地认识到,我国教育事业虽然取得了辉煌成就,但同时也面临着新的挑战,我国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还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的要求,包括教育在内的社会体制改革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

    因此,教育要发展,根本在改革。要着力改革人才培养体制、教育教学内容方法,创新办学体制、管理体制,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扩大教育开放,促进高素质、创新型人才的培养,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人力资源强国奠定坚实基础。

    教育事业的改革创新,关键在于教育系统内部解放思想。广大教育工作者应当实事求是,敢于冲破传统观念和体制机制的束缚,为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应当允许和鼓励各地进行探索和实验,通过改革创新使教育发展更加符合时代发展的潮流,更加符合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人才的需要,更加符合广大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殷切期望。

    教育事业的改革创新,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应按照整体部署,试点先行,加快推进培养体制、办学体制、管理体制、保障机制等10个方面的系统改革。应当充分尊重基层和群众首创精神,形成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共同推进教育改革创新的新局面。

    当前,教育事业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和改革攻坚阶段,新问题和老矛盾容易在短时期内相互叠加、集中凸显。我们应坚定不移地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同时要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注重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的可承受程度有机统一起来,不断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

    教育,是今天,也是明天。教育改革,立足今日,开启未来。

 

《 人民日报 》( 2010年07月26日  02 版)

 

推进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

——四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

 

    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促进公平”被确定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会议明确提出,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必须促进教育公平。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起点,是最基本最重要的公平。让每一个人享有公平的受教育机会,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和教育的公益性质决定的。进一步推进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是当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大任务,也是现阶段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

    促进教育公平,关键是机会公平。教育涉及千家万户,关系着每一个人的成长和发展。近年来,我国在保障教育机会公平方面迈出重大步伐,逐步在全国城乡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建立和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对农村尤其是贫困地区、民族地区采取倾斜政策。在此基础上,应当逐步缩小不同群体发展差距,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保障人人享有受教育的机会。

    促进教育公平,必须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学前教育“入园难”、义务教育“择校风”、农民工子女就学缺乏保障等当前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症结都在于教育资源的不均衡。在促进教育公平的进程中,特别要注重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优化布局,加强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加快缩小城乡、区域教育发展差距。应当不断完善国家资助政策体系,逐步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和城镇低保家庭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予以资助,进一步加大农村、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教育投入,努力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经济困难、就学困难或学习困难而失学。

    促进教育公平,还要着力促进教育制度规则公平。教育改革和发展,离不开法制和制度保障。应当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坚持用规范管理维护教育公平,探索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完善督导制度和监督问责机制。应当尽快改变教育改革发展中无法可依和有法不依的状况,真正让法制和制度为推进教育公平保驾护航。

    推进教育公平是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也是一个需要逐步实现的历史过程。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应当坚持以发展促进公平,以改革促进公平,以政策支持促进公平,不断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教育需求,进一步办好义务教育,不断完善国家助学制度,切实解决特殊群体孩子的上学问题,真正实现“同在蓝天下,共同成长与进步”的美好愿望。

 

《 人民日报 》( 2010年07月27日  02 版)

 

教育发展的关键在教师

——五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

 

    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指出:“教育事业发展的关键在教师,必须紧紧依靠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遵循教育规律办学教学,不断提高教师政治和业务素质,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气。”这是对新中国60年教育事业发展得出的重要结论,也是今后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重要遵循。

    我国目前有1600万教育工作者,他们长期以来兢兢业业,默默耕耘,甘为人梯,培养了一批又一批优秀人才,为我国教育事业和现代化建设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如果说教育是国家发展的基石,那么教师就是奠基者。但是必须看到,我国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高、教师的地位待遇有待加强、教师管理机制有待完善。能否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是我国教育发展中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加强师德建设是造就高素质教师队伍的根本。广大教师要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职业理想,恪守职业道德,弘扬优良教风,提高业务水平,积极探索和实践教育教学规律,关爱学生,严谨笃学,淡泊名利,自尊自律,全心全意帮助学生全面发展,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尊师重教,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要采取更有力的措施,提高教师地位,维护教师权益,改善教师待遇,关心教师身心健康。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落实教师绩效工资,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实行倾斜政策;落实和完善教师社会保障政策,为教师解决后顾之忧,为教师发展成长创造更多机会、提供更有利的条件。

    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必须充分信任、紧紧依靠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要进一步激发和保护他们投身教育改革创新、推动教育事业发展的积极性、创造性,着力提升教师素质、优化队伍结构,着力加强中青年教师和创新团队建设,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有好的教师,才可能有好的教育。倡导教育家办学,应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教育的发展有其自身的规律,要让真正懂教育的人来办教育,因为他们尊重、敬畏教育的价值和规律,拥有系统的教育理论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对教育充满热爱并深深扎根于教学第一线。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先进教育理念、独特办学风格的人民教育家,是振兴我国教育事业的希望所在。

教育大计,教师为本。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创造条件,让广大教师在教育事业中大显身手。要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 人民日报 》( 2010年07月28日  02 版)

 

切实加强和改善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

——六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

 

    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必须加强和改善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这是深刻总结60年来中国教育发展的基本经验、不断深化对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发展规律的认识而得出的重要结论。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教育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13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实现了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世纪梦想,完成了高等教育大众化的伟大跨越,建成了世界最大规模的教育体系,保障了亿万人民群众受教育的权利,实现了从人口大国到人力资源大国的转变。这些辉煌成就的取得,与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教育密切相关,与党对教育工作的坚强领导密不可分。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深刻认识到,教育是国家和民族发展最根本的事业,必须加强和改善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紧抓住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这一根本问题,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加强和改善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必须把推动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作为重要职责,及时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把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作为各级党委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加强和改善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必须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健全各级各类学校党的组织,着力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坚持和完善公办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在优秀青年教师、优秀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作用。

    加强和改善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牢把握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党员干部、教育广大师生,深入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

    加强和改善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必须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完善体现教育系统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坚持从严治教、规范管理,积极推行基层党务公开,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种不正之风。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贯彻落实好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教育规划纲要》精神,是摆在全党全社会面前的重大任务。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提高领导教育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明确目标,制定措施,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加快从教育大国向教育强国迈进。

 

《 人民日报 》( 2010年07月29日  02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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