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wht是什么意思:“毛选五卷”中的《对刘少奇、杨尚昆破坏纪律擅自以中央名义发出文件的批评》2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30 01:10:08
1977年4月,《毛泽东选集》第五卷大张旗鼓地出版发行,其中一篇文章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这篇文章题为《对刘少奇、杨尚昆破坏纪律擅自以中央名义发出文件的批评》,标明时间为1953年5月19日,后面注释说“这是毛泽东同志对刘少奇、杨尚昆的两次书面批评”。全文如下:

  一

  嗣后,凡用中央名义发出的文件、电报,均须经我看过方能发出,否则无效。请注意。

  二

  (一)请负责检查自去年八月一日(八一以前的有过检查)至今年五月五日用中央和军委名义发出的电报和文件,是否有及有多少未经我看过的(我出巡及患病请假时间内者不算在内),以其结果告我;

  (二)过去数次中央会议决议不经我看,擅自发出,是错误的,是破坏纪律的。

  (见《毛泽东选集》第五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4月第1版,第80页)

  当年的我自然是盲目崇敬毛泽东的,但读了这篇文章后却不免心里暗想:“毛主席有点霸道。”当然,这想法从来没敢公开说出来,而到今天我才大致明白,这不仅仅是一个“霸道”的问题,其后面隐藏着一次惊心动魄的权力斗争——这次斗争主要是针对刘少奇和周恩来的。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为中共中央主席、中央人民政府主席,刘少奇为中共中央委员会书记、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周恩来为中央书记处书记、政务院总理,他们是新中国的“一、二、三把手”。不过,自延安整风以来基本上步调一致的这“一、二、三把手”在国家经济发展的思想、方针、政策上却出现了分歧——由于在这三人中毛、刘二人是方针、政策的主要制定者,所以分歧在他俩之间体现得最明显。这些分歧主要如下:

  1、对于私营工商业,刘少奇强调发展和利用的一面,以致他在1949年4月的“天津讲话”中说了“剥削有功”、“剥削越多越好”之类的话,而毛泽东突出强调节制资本、限制斗争的一面,认为刘“不该这么讲”。

  2、1950年,当东北局提出“党员发展成富农怎么办”的问题时,刘少奇指出:“认为党员便不能有剥削是一种教条主义的思想。”“东北即是有一万党员发展成富农也不可怕,这个问题提得早了。”当时的东北局书记高岗将刘的谈话记录面交毛泽东,毛当即“批给陈伯达看”,对刘“谈话的不满形于颜色”。

  3、1951年,刘少奇明确指出“党在现阶段的任务”是为“巩固新民主主义社会制度而斗争”,并批评中共山西省委提出“组织合作社以动摇、削弱直至否定农民的个体私有制”的主张“是一种错误的、危险的、空想的农业社会主义的思想”,而毛泽东却明确表态支持山西省委,批评“确立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和“确保私有财产”为“错误观点”,不点名地驳斥了刘。

  4、1952年底,刘少奇批准公布政务院财政部制订的体现“公私纳税一律平等”的新税制,取消了对合作社经济的优待,毛泽东尖锐地指责其为“资产阶级思想在党内的反映”。

  在这些分歧引发的毛泽东的“不满”和“批评”中,刘少奇作为中共中央主持日常工作的领导人自然首当其冲,而周恩来作为主管经济工作的政务院的主要负责人,他的思想比较倾向于刘少奇,其为人性格又比较温顺,“柿子专拣软的捏”,因而常常成为“敲山震虎”式打击的对象。

  毛的打击借“新税制事件”而爆发:1953年1月15日,毛写信给周恩来等人发出严厉指责:“新税制事,中央既未讨论,对各中央局、分局、省市委亦未下达通知,匆率发表,毫无准备。……此事我看报始知,我看了亦不大懂,……究竟新税制与旧税制比较利害如何?何以因税制而引起物价如此波动?请令主管机关条举告我。”2月间,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会上严厉批评政务院犯了“分散主义”的错误,强调要“加强党中央对政府机关的领导”;3月10日,中共中央作出《中央关于加强中央人民政府系统各部门向中央请示报告制度及加强中央对于政府工作领导的决定(草案)》,决定撤消以周恩来为书记的中央人民政府党组干事会;5月15日,以政务院名义发出《关于中央人民政府所属各财经部门的工作领导的通知》,规定周恩来作为政务院总理只能具体管涉外的几个部门,其他各部均直接对中央负责,另一方面又把政务院所属八个工业部的财经大权划归了高岗领导,这使周恩来的权力遭到极大削弱;接着就是5月19日,毛写了上面那个后来载入“毛选五卷”的“批评”。毛在这一连串“批评”和决策中不厌其烦地提到“中央”和“加强中央领导”,但其实刘少奇、周恩来等人都是“中央”的领导人,因而毛所说的“中央”就是“毛泽东”——这在5月19日的信中尤为露骨。

  毛泽东这一连串“批评”和决策自然是要保证自己的思想方针的贯彻实施,但也隐隐透露出他对权力被“架空”的担忧,这在其5月19日的“批评”中也表达出来,他所谓的“反分散主义”也是为这个。然而从有关史料中我们看不出当时刘少奇、周恩来等人有“架空”毛泽东的意图,也找不到当时有多少“中央会议决议”是“不经毛看”就“擅自发出”的,至于那个“新税制”其实只是老税制某些具体条例的“修正”,显然在刘少奇、周恩来等人看来这只是政府财政部门的具体业务工作,没必要劳烦毛泽东这个“中央”过问,因而犯了“不应有的疏失和错误”。但毛泽东是个“坚持原则”到了缁珠必报地步的人,他虽然没有公开点刘少奇、周恩来的名,但削弱周恩来权力的举措和5月19日的“批评信”却在中共高层中表达了他对刘、周的不满,这导致了后来的“高岗事件”的发生。1952年从东北调入北京任国家计划委员会主席的高岗在1953年夏季召开的全国财经会议期间,借批判政务院财经负责人薄一波在新税制问题上的“错误”频频向刘少奇和周恩来发起攻击,并散布刘少奇已不为毛泽东所重视的传言,虽然现在没有证据说明高岗的这些举动是毛泽东授意的,但从当时毛一直不予表态上却能看出一些端倪。只不过,由于高岗急欲取刘少奇而代之,利令智昏,在党内高层搞起了“非组织活动”,引起了混乱,毛泽东权衡利弊之后,为了高层的团结,不得不把高岗“端了出来”,刘少奇和周恩来等人才过了关。所以说,“毛选五卷”中那篇没头没脑、莫名其妙的“文章”实际上是一场惊心动魄的权力斗争——高岗事件——的引子。

  毛泽东1949后所发起的那些“党内斗争”,往往是思想认识的分歧与权力斗争交织在一起的,1953年似乎就是以后斗争的一次小小的预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