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寸和毫米的精确换算:洋学堂里先生们的二三事(2)--v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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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学堂里先生们的二三事(2)  viv 发表于 2011-2-13 7:23:00   

书接上回,这次要说一个奇才加天才,统计系的Philip McDunnough教授,因为他的姓在英文里发音跟麦当劳相差不多,中国学生之间私下都以麦当劳称之。

像偶这样从不跷一堂课的好学生,见到麦当劳教授自然也是在上他第一堂课时。多大有很多超过100年但仍作为课堂使用的老建筑,Mining Building (MB) 就是其中一个,它建于1904年,是一个很巨型的大楼,走进去有种老建筑常有的阴森古旧味道。第一次上概率课的天,因为前面一堂课还没结束,大家聚在教室外面的大厅里等着,乱哄哄的很多人,大多数都背着沉重的双肩背包,三三两两地在说话。洋人的大学生,年龄层次并不像国内那么单一,老老少少都有;并且,中国人看洋人,也像洋人看中国人似的,很难说出对方的年龄,明明只有20出头的人,可以看上去像中年人。

这样一群人当中,一个淡定的老头有几分打眼,当然,说是“老头”,只是泛指,以偶不准确的估计,大概50多岁吧,左手一只Tim Hotorns的咖啡杯,右手几张空白幻灯胶片和几支彩色笔,最为拉风的,是一蓬很数学家的乱发,像鸡窝似的散在脑袋上,后来成为麦当劳教授超有娱乐性的标志之一。

(这张照片应该是他老人家还年轻时,起码头发还没变成数学家式)

因为这栋教学楼比较老旧,相应的教学设施在若干年前还没与时俱进跟上潮流,比如黑板就是几十年如一日的四大块可以拉伸的大黑板,写完一块,推上去,继续洋洋洒洒写另一块,很有气势,适合某些old fashion的教授们使用。麦当劳教授估计痛恨用粉笔写字,他讲课的风格,就是亮起幻灯片机,铺上空白胶片,边讲边在上面写笔记。

头天上课,同学们趁着刚开始学习新课程的新鲜劲,埋头开始刷刷记起笔记,麦当劳见状,说:我的课,你们不用写任何东西,只要认真听我讲,仔细想,至于笔记,回去后,我会把它们放在课程网站上。将信将疑地听了一堂完全没抄笔记的课,等偶乘公交车到家时,上网一看,果然那些幻灯片的笔记已经在网上了,尽管他老人家的handwriting像鬼画符,但这也太牛x了,表忘了那是7、8年前,那时很少有老师肯把笔记这么完完整整地给学生拿去的。他在课程网站上的班级论坛也很不错,学生有问必答,而且是认真作答,经常看到他老人家半夜2、3点了还在论坛上回答问题,那是偶在多大碰到的第一个在网上熬到那么迟的不算年轻的教授。

另外一个不与时俱进的工具是麦克风。要说7、8年前,无线耳麦虽然不如现在这么普及,但也绝不是什么稀世珍品;MB这个大楼里居然真的没有这么个东西。这里所用的扬声话筒,后面居然拖着一根长电缆,从讲台那里的控制面板引出。每次上课前,都会有个technician事先来把这只从讲台里拖出来的话筒检查一遍,确认正常工作,等到正式上课时,麦当劳需要把话筒上一根小细带子套在脖子上,以使话筒挂在胸前。讲课的情形有时很entertaining,随着他老人家在前面来来去去地走动,那根长电缆也被来来回回地牵动,有时方向拧了,还得用手动把拖在胸前话筒下的长黑电缆甩那么一两下,曾经听到他老人家甩动时自己嘀咕了一句:It’s something like a lesh!(跟栓狗的链子似的)然后自己解嘲说,给他安排这样的教室上课,无非就是嫌他人老珠黄不值钱了,好逼他早点退休自我了断之类的。

当时貌似还觉得这low-key的老头挺可怜的,后来一查该教授的底细,nnd,原来又是一深藏不露的高人,他除了擅长研究统计学领域中顶尖的随机过程推理(inference in stochastic processes)以外,居然还有第二个专业的PhD,古典吉他!!就像爱因斯坦同时是很不错的小提琴手似的,莫非数理这些学科真的跟音乐相通么?

看麦当劳在课堂上证明那些深奥的概率题时,对于能跟上他思路的人,实在是一种享受,看似随随便便的任何一个步骤背后,不经意都会闪烁出他老人家狡黠的智慧光芒。网上可以查到的学生对他的评价,走向两个极端,极有戏剧性。讨厌老麦的,说他是前所未有的差,在他课上没学到任何东西,应该不惜任何代价避免选他的课。 (WORST TEACHER I HAVE EVER HAD!!! DID NOT LEARN ANYTHING!!! AVOID HIM AT ALL COST!!!)喜欢他的人说,麦当劳是统计系最好最聪明的教授(He is the best and the smartest professor of the dept. of statistics.  He loves his subject and certainly appreciates those who share that love with him)。还有追着他教的课上的人,说喜欢麦当劳上任何一门课的风格,如果努力的话,可以学很多并得到很好的分数。

这两种评价放在一个人身上,乍一看,貌似老麦是个人格分裂症患者似的,上同样课的人,竟能得出这么截然不同的印象。但事实确实如此,嘛事儿没代价呀?正因为他老人家太聪明了,他教的东西,哪里轻易就能会了?凡是付出代价认真学习、领会了其真正精髓的人,一定是喜欢老麦的。

至于能得到很好的分数,这一点更是神奇。大概脑子聪明的人,行为多多少少总有些特立独行,老麦的给分标准跟其他各科的老师们迥异。一般来说,一门课的最后成绩,由几个大部分组成,包括:出勤、作业、若干次学期考试、期末考试,各项所占百分比不同。上课第一天,老麦就石破天惊地宣布:“偶这门课,只有2次学期考试和1次期末考试,2次学期考试平均,占总成绩的50%。而期末考试,如果考得不如两次学期考试平均,那么期末考试的成绩算另外50%;如果期末的成绩比学期成绩高,则期末考试的分数,就是你的最后总成绩。”

跟偶一起上这门课的一哥们,居然最后真的成了这项政策的受益者。话说X哥们是computer science专业的,概率也是基础课之一,X哥们人是极端的聪明(后来他进了微软,这是后话),但平常有点迷糊,总也睡不够似的。他2次学期考试,一次考了60多,一次70多,他说他老妈是数学老师,知道他考这分数,很是感觉没有面子。偶现在还清楚地记得那年12月概率课期末考试前,偶和这哥们坐在考场附近New College的Lounge里做最后的临阵磨枪,起身进考场时,X哥们嘀咕了一句:就这样了,老子一定要考得比学期成绩好!结果,他小试身手,居然考了满分,于是,他的final mark就是100分。

时至今日,偶的工作时不常地要跟各个系里的教授们联系咨询,而老麦的email,经常是让人无语再无语的那一类。有啥法子类?谁让人家聪明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