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乐年华歌词:安徽教师碎尸案二审维持原判——主犯:方一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30 18:54:00

   方一被逮捕
方一,男,安徽合肥人。3·28安徽教师新村杀人碎尸案凶手。
案情
2010年3月28日上午8时许,被告人方一与被害人李守龙在教师新村B区4-503室门外,因垃圾堆放问题发生争执并打斗。打斗中李守龙咬住了方一的右手中指、环指,方一用左手掐扼李守龙颈脖直至其死亡。随后,方一盗走李守龙的挎包,内有手机、身份证、银行卡等物品,离开李守龙住处外出治疗手伤。当日下午,方一购买编织袋等物后返回李家,将李守龙尸体肢解装入袋内,并清理现场。后因李守龙妻子等人返回家中,方一抛尸未成,待李妻出门后逃离现场。2010年6月11日,被告人方一在东莞被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方一仅因琐事即采用暴力手段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并为掩盖罪行而分尸,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危害极大。方一杀人后又盗窃被害人财物,价值人民币1160元,其行为又构成盗窃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被告人方一的犯罪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予赔偿。据此,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方一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被告人方一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364769元。
追捕
方一在东莞多处出现
东莞会是方一的目的地吗?他会不会在中间的某个城市下车?因为2002年至2004年,方一曾任教于广东深圳的两所中学,他了解并能适应广东的方言和风土人情,警方据此判断方一很可能前往广东藏匿。2004年底,方一又回到合肥还从事过窗帘生意。4月10日,瑶海刑警大队大队长王德军带领吴官升等4名民警赶至东莞,在该市的33个镇展开大规模摸排,得知方一曾在常平、大朗等镇多次出现,不过都是住在最便宜的小旅馆。
4月11日,在100多万暂住人口的东莞常平镇,警方又发现了方一的行踪。一报亭老板指着方一的照片告诉民警,几天前,这男子曾数次在他的报亭看报,他的右手缠着绷带,看起来穷困潦倒,一份2元钱的报纸也舍不得买,只是站着翻翻。民警走访了常平镇几百家大小旅社,挨家挨户搜寻沿街的商店、门面和厂房,相继找到了方一入住了5天的私人旅社和他经常吃饭的小店。但是,民警还是来迟了一步,方一似乎从人间蒸发了。
悬赏
同事打来举报电话
民警仔细分析后坚信方一应该就藏匿在东莞。专案组遂将侦查范围扩大到东莞市的全部33个乡镇,足迹踏遍104个村治保会,挨个散发方一的照片,并悬赏5万元,缉拿方一。6月7日起,悬赏公告随即在东莞全面铺开——东莞各乡镇电视台及公交车上的移动电视开始反复播放悬赏公告,《南方都市报》上也公开悬赏缉拿方一,25000份彩色悬赏公告相继张贴在东莞及广州、惠州、深圳的大街小巷。几天内,举报电话源源不断汇集到专案民警吴官升的手机上。
6月10日晚,一男子在举报电话中称他是东莞市道滘镇昊恩装饰公司的员工,他们厂新来了一名仓库保管员,很像悬赏公告中照片上的那个人。当时,吴官升和民警孔红岩正在惠州开展悬赏工作,二人连夜冒雨驱车赶往道滘镇。6月11日上午,两位民警找到昊恩装饰公司,在查阅员工花名册的照片时,发现化名“李浩”的仓库保管员正是专案组苦苦追查两个半月的犯罪嫌疑人方一,只是明显瘦了很多。[1]
抓捕
方一见到民警就瘫倒在地
得知仓库里库存繁杂后,民警担心一旦在仓库实施抓捕,方一极有可能利用仓库内的物品进行反抗。在和公司领导商量后,一名副总打电话让方一拿份文件去复印,途中需经过一个空旷的广场,民警决定在此实施抓捕。当见到方一拿着文件出现在广场时,民警突然喊了一声“方老师”,正行走的方一骤然停住脚步,转头看见民警后,他不仅没有逃跑反而是瞬间泪流满面,身体向地面瘫去。在民警实施抓捕时,方一已经浑身发软无法正常行走,民警遂将其架上了警车。
“我已经无数次想到过今天这一幕,再也不用做噩梦了。”6月13日,在赶回合肥的路上,数日来夜夜噩梦不断的方一或许感到了一丝平静。6月14日中午,方一被押回瑶海公安分局。经连夜审讯,方一对杀死李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就此,震惊合肥的教师新村碎尸案终于告破。
审判
2010年12月9日下午,备受关注的“教师新村杀人碎尸案”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方一故意杀人罪、盗窃罪罪名成立,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1000元。
合肥“教师新村企业高管被碎尸案”二审开庭
人民网合肥2月12日电 2011年2月11日上午,“教师新村企业高管被碎尸案”二审在安徽高级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开庭。早上8点未到,被害人的妻子带着被害人的遗像在法庭前徘徊,20多名亲属显得十分焦虑。而在现场并未见到方一的家属。 、

2010年3月28日上午8点,被告人方一从教师新村的住处下楼路过被害人李某家门口时,因垃圾堆放问题与李某发生争执并打斗。打斗中李某咬住了方一的右手手指,方一捂住李某口鼻并用左手掐住李某颈脖致其死亡。随后方一将李某的尸体拖进李某家中储藏柜中,盗走李某的挎包,包内有身份证、银行卡、手机等物品,并化名“李长东”前往合肥市一家骨科医院治疗手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