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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方百计上京城:清朝的京控

作者:肺石清风 2011-2-12 18:00:33  《千方百计上京城:清朝的京控》是由美国北卡罗来纳大学历史系教授Jonathan aoacko撰写的一篇介绍中国清王朝时期法制的论文(见《美国学者论中国法律传统》清华大学出版社),作者作为一个外国人,对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见地要远胜于时下的一些教科书,让人折服。

  一、中国人的“正义观”与天象

  中国人信奉天人感应的说法,认为人是自然界的有机组成部分,人类的行为会影响并干扰到自然界的有序运行。特别当人类社会出现非正义行为,导致冤案不断时,这些非正义行为会使自然界的运行无序并违反常态,人类也会因为违背天意而遭到“天谴”,具体表现为“天灾异象”的警告。所以为了维系自然与人类社会的和谐关系,让动乱的社会恢复平衡,就必须要对非正义行为进行完全的恰如其分的纠正。为了证明自己对中国人“正义观”的认识,Jonathan aoacko教授引用了一位晚清官员的话,“近年来灾祸频仍,天道不和(指19世纪70年代到80年代的旱灾、饥荒),皆由众多无处申诉之冤案所起。何方贪官未惩,何方无辜百姓便常遭侵扰。”

  “天人感应”说是中国古代法律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中国“公平、正义”观形成的理论基础。“公平、正义”是一种天意,违背此天意必然要遭谴,要遭到报应。

  二、“京控”制度的产生及发展

  中国人很早就认识到案件复审的重要性,通过复审可以有效的防止冤案发生。即便是在最专制的秦朝,法律也规定了初审案件的上诉权;汉朝时又规定,将疑难案件上呈御前审判;到了隋朝,有重大冤屈者可以进京告状;清朝时,发展并完善了之前的上诉制度,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京控”,京控的内容相对宽泛,可以是非法用刑,可以是无效债务,可以是家庭纠纷等,京控的核心问题不在于法律的适用,而是事实的认定问题。

  清朝之所以重视京控制度的发展完善,是因为,统治者能够通过京控发现国家秩序出现严重缺陷的征兆,能够通过京控掌握社会运行状态的丰富信息。清王朝上下都十分重视京控案件的处理,其一是因为,通过京控案件的处理有助于维护社会的和谐、人类社会与自然的和谐,使天子得以向臣民彰显其代表着天意;其二是因为,通过对非法行为的惩治,保障无辜者的权益,可以社会进行有效的示范、教化。一般情况下,京控案件的受理机构都尽可能的,为那些案件当事人和全社会提供能够看得见的法律保障,让人们认识到法律正在“公平而合法”地执行着。

  京控制度在清朝被重视还有一个原因,这就是京控制度是当时社会矛盾的一个缓冲垫。没有了京控制度,皇帝的权威就会被削弱。所以说京控制度对巩固清朝统治起到了补救的作用。

  Jonathan aoacko教授文章的精彩之处不在于前文,而在于他的设问:京控制度是为了解决社会矛盾而为官僚政治开设的一个讲坛,还是一种为保障正义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