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隐若现的若:温总理提出决策的“最高检验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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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总理提出决策的“最高检验标准”是什么?
2011年02月13日       来源: 人民网



1月1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北京主持召开国务院第五次全体会议,讨论即将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和《“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新华社记者刘建生摄
1月20日至27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中南海主持召开五次座谈会,征求对《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经济社会领域专家学者,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界代表,企业界代表和工人、农民、学生等基层群众代表,分别出席了座谈会。(2011年2月12日《人民日报》)
温总理在这五次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提出了一个重要的论点,就是“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我们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我们做出的每一项决策,最高检验标准就是群众满意不满意,群众高兴不高兴,群众答应不答应。只有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切实按照人民的意愿办事,我们的政府才能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品读总理提出的“最高检验标准”,寓意深刻,对指导各级政府科学民主决策具有很强针对性。
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第一需要。深入基层一线察民情、听民声、顺民意,既是对干部基本素质的要求,又是巩固基层政权的重要前提。只有经常性地、有目的、有计划地了解社情民意,才能使决策真正符合群众利益,体现为民着想,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为此,广大党员干部要“身入”和“心入”群众当中,把议事决策的办公桌搬到田间地头,搬进千家万户,体察群众的喜怒哀乐,关注群众的生产生活,真正做到对百姓民意了如指掌,使干部做群众的知心人,群众成为干部的贴心人。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接待日制度、信息反馈制度、基层调研制度、民情分析会、恳谈会和协调会制度,建立干部、群众之间信息传递的双向双轨“绿色通道”,使干部群众的沟通渠道更加广泛、更加顺畅;使各项民情能原汁原味地反映到相关部门和相关领导,有关领导和部门的处理意见和工作措施能100%、不打折扣地落实到群众中去;使各项工作更加积极主动、富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把群众高兴不高兴作为第一选择。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观点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也是我们做好群众工作的思想基础。我们党的根基在人民,力量在群众。人民群众的需求是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的动力之源。各级政府在决策过程中,必须坚持心系群众、为民解忧,用真心解决群众困难,用真情温暖群众心灵,用真诚赢得群众信任,最大限度地维护好、发展好和实现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在落实决策的工作中,要对处理问题有责任心,对困难群众有同情心,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吃水、上学、行路、用电、就医、发展等突出问题,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把安排好困难群众生产、生活当作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帮贫扶残,扶危济困,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困难群众身边,使困难群众的生活状况得到明显改善。通过为民办实事,办出一个好的党风,一个好的政风,一个好的民风。
把群众答应不答应作为第一动力。群众的评判是检验工作成败的“试金石”。为此,要把对领导班子和干部评价权还给群众,用群众的评价来衡量班子、用好干部,让群众赞成,使群众认可,并以此为契机,建立健全干部工作成效反馈、考评体系。要建立健全民意测验制度,看领导干部为老百姓办了多少实事,工作作风实不实。要建立健全干部政绩考评制度,看乡村面貌改变了没有,群众增收了多少,富民的效果如何,工作业绩好不好。可以说,衡量各项工作的成败得失,衡量领导干部政绩大小,从根本上说只有一个判断标准,就是看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是否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切实维护。唯有如此,我们的执政理念才不会偏,才能始终站在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的立场上考虑问题,开展工作,化解矛盾;才能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决策是行为指南,一个科学的决策是成功的一半。温总理提出的“最高检验标准”,体现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倡导了求真务实、科学行政的风向。各级政府要坚持一切从人民群众出发的思想理念,顺应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所愿,当好人民的公仆,深怀爱民之心,依法行政,科学决策,全面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让人民群众过上更加美好新生活。(胡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