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国家男子冰球队:铂程斋--给支持禁止父母携子行乞的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7 20:36:01

除非禁止乞丐生育,否则父母行乞,必然把孩子带在身边。要不然能怎样?难道送到一个月一千块的幼儿园么?所以,绝大部分为人父母的乞丐,身边都有个打扮得破破烂烂的小乞丐,不得不一起浪迹天涯,你要怎么禁?

于是你说,我不禁那些跟在父母身后的小鼻涕虫,我只禁那些确实伸手行乞的小可怜儿。为了做到这一点,你决定对每家的乞丐都观察24小时以上,确认孩子有行乞行为之后,才冲上去禁。

但是别忘了,孩子对父母有爱,孩子会模仿。也许父母从来没教唆过孩子行乞,但浪迹天涯耳濡目染,孩子也终于伸出手来。这时候,你指望父母怎么办?严加管教?还是不得不忍痛一起讨口生活?你观察到儿童行乞,你怎么区分是父母教唆使然呢?还是模仿之下的必然结果?

你说,确实,我区分不开,但那不重要,我看见儿童行乞就要禁止,谁管是什么原因啊?!

我们在城市生活的人,可能都去过外地老乡开的小饭馆,小卖部,水果摊等等。他们的孩子,也只能和他们一起待在这些“工作地点”,幼儿园的价格,不可能负担的起。有时这些孩子会帮着收个钱,扫个地,端端盘子……甚至是全职帮着收钱扫地端盘子在厨房里帮忙,在所谓的城乡结合部地区,多得是这样的例子。与这些童工相比,随父母行乞的童乞有什么不同呢?不就是因为父母职业不一样,自己模仿的行为也不一样么?你怎么不呼吁连带这些老乡的孩子的劳动也一并禁了呢?

你说,说得对,童乞和其他童工一样,必须都得禁了。外地老乡的孩子,不管啥职业,都不许帮着干活。童工是社会的耻辱,是社会的毒瘤,必须禁止。

从前有个国家,富人吃肉,穷人吃米,最穷的人也不屑于去偷去抢,所以只能吃屎。后来科学家发现,吃屎不仅对肠胃不好,还污染空气,还有碍观瞻,是文明社会的耻辱,是社会的毒瘤,必须禁止。再后来,最穷的人就都饿死了,于是贫困问题就解决了,再也没人吃屎了。

童工和童乞都不是耻辱,也不是毒瘤,贫穷才是。你解决不了他们的贫穷,却想诉诸法律手段去阻碍他们谋生,你的道德观是建立在什么基础之上的呢?

你不让儿童行乞了,好,算你成功了,可下一步呢?他们的父母还是乞丐,这孩子也还是没饭吃,怎么办?新浪微博上某位意见领袖大袖一挥:“那民政低保和义务教育补贴就应跟上。”

恕我愚昧,我认为还不如直接建议他们移民美国,好像还更靠谱些。是这年头相信党相信政府的人越来越多呢?还是其实新浪微博上的这些名人们其实都是会写汉字的外宾?

这位意见领袖的言论还有:“只要孩子上街乞讨,就是违法行为,都可举报。乞讨孩子本来面向公众乞讨,也就不涉及侵犯隐私和肖像权。至于被送进派出所,确证非拐卖,也能给带孩子乞讨的家长制造成本,令他们放弃带儿乞讨。如果确系困难,那民政低保和义务教育补贴就应跟上。”

多好,给带孩子乞讨的家长“制造成本”,我看不如再多加一条:罚没乞讨收入。或者不如干脆禁止乞丐生育。

“如果确系困难”,啧啧,怎么叫“确系困难”?低保给我的钱只够我吃屎,我乞讨还偶然能吃口饭,或者我有饭吃了还想吃块肉,算不算“确系困难”?

此外,他还说:“以后,我们一定要狠下心来,不给他们一分钱。”啧啧,真是扶贫的不二妙招。

 

对各位的善心,我绝无半点怀疑;但在把心放在了正确的位置之后,是不是也能给大脑松松绑?试着想想除了“何不食肉糜”之外的问题?

至于那些大义凛然义正辞严丧心病狂的所谓名人和意见领袖们,你们到底是糊涂虫呢,还是干脆就是王八蛋呢?

 

来源:日用品

链接:http://www.bullock.cn/blogs/wglxh/archives/149565.aspx

 

喷嚏到新浪微博

 


 

 



喷嚏网主页 | 阅读全文(2890) | 回复(15) 


第1楼      转移(游客)  发表评论于2011-2-10 16:31:00


我总觉的这次微薄救孩子,又转移公众视野的嫌疑,埃及,钱

 


第2楼      123(游客)  发表评论于2011-2-10 16:32:00


在一个未成年人没有足够保障的国家,就别扯像那些发达国家、对未成年人保障充足的国家才能扯得起的蛋

 


第3楼      小城ranger(游客)  发表评论于2011-2-10 16:41:00


在西方国家如果父母没有养育子女的能力,会被剥夺监护权。 可在中国没有这样的机构去管这样的事情。

 


第4楼      人高于主(游客)  发表评论于2011-2-10 16:47:00


我基本赞同。

解决这个问题压根就不是屁民该干的活,屁民应该是去施加压力、问责所谓的有关部门和政府。

个人感觉,这次转移的太巧妙了,功夫已经娴熟的不得了,成精了。

 


第5楼      霜桥(游客)  发表评论于2011-2-10 17:15:00


童工,童工也存在一样的问题,你跟我说说为什么童工就可以定成违法?

 


第6楼      刚出wc(游客)  发表评论于2011-2-10 18:06:00


看到这么多事,就不由得想问那些支持这个党的人,中国都这样了,你还要厚着脸皮说它是太平盛世?

 


第7楼      我埃及来的(游客)  发表评论于2011-2-10 18:26:00


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

 


第8楼      路过(游客)  发表评论于2011-2-10 19:03:00


生在今日中国,我是越来越糊涂了!是做一点点事推动社会变革,还是等社会变革好了才去做事?求指教!

微博打拐行为究竟是正面意义大呢,还是反面意义大呢?

我们是该干着好呢,还是站着给干的挑毛病好呢?

 

 


第9楼      路人甲(游客)  发表评论于2011-2-10 21:04:00


听听另一种声音,是必须的!但是,对于公权力禁止,可能不能完美,毕竟他们不作为恶作为已经成为习惯,现在在公民的推动下,总算有了作为,对于这种作为是否合适,个人认为就这一措施来说,还是有意义的,不然该怎么办呢,难道放任带子乞讨?当然,这也只是一种治标行为。至于如何治本,你我皆知该如何。

所以,个人觉得微博打拐,对推动社会变革的意义远大于打拐本身。

当然,由于这个已经病入膏肓的XX来说,如何批评甚至咒骂都不为过。只是,但就微博打拐事情本身还是积极大于消极的。问题是,如何在这件事情中保障乞讨人及孩子的人权,个人觉得就是制度问题,这是暂时难于解决的(当然不是说就不用保护了),以普通公民的能力是无法办到的。

对于本文,可能本人理解力有限,我还是认为,不能为了反对而反对。因此,对于个别措施,该给予肯定还是要肯定的,即使这件事不是自觉而是公民推动的。

 


第10楼      JANE(游客)  发表评论于2011-2-10 21:35:00


不能为了反对而反对。行动比坐视不管好。

 


第11楼      个人看法(游客)  发表评论于2011-2-10 21:43:00


我觉得,关于乞讨的事最终要解决得靠社会的发展,事分轻重缓急,比起许多大问题(如普交钱案),乞讨这事算不得重,更算不上急。

 


第12楼      trey(游客)  发表评论于2011-2-10 21:49:00


我觉得有的同学看完后没有明白,作者不反对打拐,反对的是禁止行乞。
而微博上的打拐渐已变成反对一切行乞

 


第13楼      啧啧(游客)  发表评论于2011-2-10 23:54:00


如果真能做到禁止行乞,是不是就可以杜绝把正常儿童弄成残废去行乞的犯罪行为? 据个人观察到的现在行乞的儿童,分为三种: 1.各种严重残疾的,占大多数; 2.抱着腿扯着衣服不让走、耍赖的; 3.年龄太小由父母随身带着的。 如果没有第一种,那么作者的观点也挺好

 


第14楼      先要考量的是什么?(游客)  发表评论于2011-2-11 10:15:00


先要考量的是什么?
社保当然是长期的目标,可以从根本上解决童乞这种问题

但毫无疑问,党国是不会去搞这种“劳命伤财”的事情的
所以,现阶段体制下
打拐只能==禁童乞

试想下,这条路不禁了,每年有多少孩子会遭到拐卖,乃至致残?

人格,身体都受到摧残了,在这还讲什么低保福利云云?

作者的眼界不够宽,记住,党国是不会去搞百姓的福利的

 


第15楼      怒放(游客)  发表评论于2011-2-11 16:13:00


我就是禁止儿童乞讨的观点,生存权大,我知道,底层人民生活辛苦我知道。但有多少家长是因为孩子更能讨上钱而把他们推到前面呢?

我不禁止成年人乞讨,那是他们的生活方式

而儿童乞讨,我不觉得他们的心理健康能有多好,禁止儿童乞讨,配套相关措施,全民监督执行,这样做迈出一步,还是任由满大街的孩子继续乞讨好些

家长们乞讨就一定会没有生存权吗?

乞讨和帮家长扫地干活哪个更让他人有尊严,这尊严包括孩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