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详细地图:中国的货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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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根据1997年4月5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条例》,中国人民银行制定货币政策的咨询议事机构是货币政策委员会。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在国家宏观调控、货币政策制定和调整中,发挥重要作用。     货币政策工具包括:公开市场业务、存款准备金、中央银行贷款、利率政策、汇率政策。
【历年货币政策】
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后,为应对当时的严峻经济形势,中国开始实行稳健的货币政策。
1998年至2002年,中国面临通缩压力,那时稳健的货币政策取向是增加货币供应量。
2003年以来,面对经济中出现的贷款、投资、外汇储备快速增长等新变化,稳健的货币政策内涵开始发生变化,适当紧缩银根,多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和利率。
2007年6月13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货币政策开始“稳中适度从紧”。
2007年12月5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2008年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定为“两个防止”: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会议要求实行从紧的货币政策。
2008年7月以来,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加剧、国内通胀压力减缓等情况,中国人民银行调整金融宏观调控措施,连续三次下调存贷款基准利率,两次下调存款准备金率,取消对商业银行信贷规划的约束,并引导商业银行扩大贷款总量。
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根据世界经济金融危机日趋严峻的形势,要求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确定了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
2009年7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指出要继续把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日就当前全国财政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时指出,要继续坚定不移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8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此间发布的《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2009年第二季度)》指出,下阶段中国人民银行将坚定不移地继续落实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根据国内外经济走势和价格变化,注重运用市场化手段进行动态微调。
2009年12月5日至7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2010年要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货币政策要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增强针对性和灵活性。要密切跟踪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把握好货币信贷增长速度,加大信贷政策对经济社会薄弱环节、就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转移等方面的支持,有效缓解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保证重点建设项目贷款需要,严格控制对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和产能过剩行业的贷款,着力提高信贷质量和效益。要积极扩大直接融资,引导和规范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央行:2010年继续实施适度宽松货币政策
2010年12月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提出,2011年我国将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
2010年12月10至12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指出,2011年将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 2010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专题
人民币 人民币国际化
中国货币政策大事记 历次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调整
中国的财政政策 央行历次货币政策调整时间及对股市影响
存款准备金率历次调整一览表
次数
时间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幅度
(单位:百分点)
36
2010年12月10日宣布20日起
(大型金融机构)18.00%
(中小金融机构)14.50%
18.50%
15%
0.5
0.5
35
2010年11月19日宣布29日起
(中小金融机构)14.00%
(中小金融机构)14.00%
18.00%
14.5%
0.5
0.5
34
2010年11月10日宣布16日起
(大型金融机构)17.00%
17.50%
0.5
(中小金融机构)13.50%
14.00%
0.5
33
2010年5月10日
(大型金融机构)16.50%
17.00%
0.5
(中小金融机构)13.50%
不调整
-
32
2010年2月25日
(大型金融机构)16.00%
16.50%
0.5
(中小金融机构)13.50%
不调整
-
31
2010年1月18日
(大型金融机构)15.50%
16.00%
0.5
(中小金融机构)13.50%
不调整
-
30
2008年12月25日
(大型金融机构)16.00%
15.50%
-0.5
(中小金融机构)14.00%
13.50%
-0.5
29
2008年12月05日
(大型金融机构)17.00%
16.00%
-1
(中小金融机构)16.00%
14.00%
-2
28
2008年10月15日
(大型金融机构)17.50%
17.00%
-0.5
(中小金融机构)16.50%
16.00%
-0.5
27
2008年09月25日
(大型金融机构)17.50%
17.50%
-
(中小金融机构)17.50%
16.50%
-1
26
2008年06月07日
16.50%
17.50%
1
25
2008年05月20日
16%
16.50%
0.50
24
2008年04月25日
15.50%
16%
0.50
23
2008年03月18日
15%
15.50%
0.50
22
2008年01月25日
14.50%
15%
0.50
21
2007年12月25日
13.50%
14.50%
1
20
2007年11月26日
13%
13.50%
0.50
19
2007年10月25日
12.50%
13%
0.50
18
2007年09月25日
12%
12.50%
0.50
17
2007年08月15日
11.50%
12%
0.50
16
2007年06月05日
11%
11.50%
0.50
15
2007年05月15日
10.50%
11%
0.50
14
2007年04月16日
10%
10.50%
0.50
13
2007年02月25日
9.50%
10%
0.50
12
2007年01月15日
9%
9.50%
0.50
11
2006年11月15日
8.50%
9%
0.50
10
2006年08月15日
8%
8.50%
0.50
9
2006年07月5日
7.50%
8%
0.50
8
2004年04月25日
7%
7.50%
0.50
7
2003年09月21日
6%
7%
1
6
1999年11月21日
8%
6%
-2
5
1998年03月21日
13%
8%
-5
4
1988年09月
12%
13%
1
3
87年
10%
12%
2
2
85年
央行将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统一调整为10%


1
84年
央行按存款种类规定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企业存款20%,农村存款25%,储蓄存款40%


 
1990年4月以来历次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调整(单位: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