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潜水员招聘:财政部规定夫妻一方房产证加名免征契税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02:41:18

 



财政部规定夫妻一方房产证加名免征契税 

  关于房屋土地权属由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契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1〕8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现就房屋、土地权属由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契税政策通知如下: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让没结婚的人想清楚再结,结婚了的人想想怎么离,离婚的人想还好我早离了。”“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出炉已经半个多月了,成为近期人们热议的焦点。对于新的司法解释,让不少关注房产证的市民心生疑惑,有关房产所有权的问题将在很大程度上以房产证上的名字为准,有人甚至总结说,简单而言就是“谁首付,离婚后房子归谁”,“婚后父母给买的房子,另一方无权分割……”

  所以,在房子面前,在产权证上加名字才是“王道”。那么如何加名字呢?这成了不少网友最大的疑问。带着购房者关心的问题,华西都市报走访了成都市相关单位。

  婚前加名新政规定征3%契税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要加上老婆的名字,为何要缴纳契税?据了解,以前这种夫妻关系的房产加名行为,是不需要缴纳任何契税的,一般情况下只需要交一些工本费就可以办理了。

  业内人士表示,缴税的情况随着政策的变化而发生改变。刚刚出台《婚姻法解释(三)》明确提出,婚前房屋谁付的钱,离婚后房子归谁,这条政策的出台,引发了对于婚前房屋产权确认的高潮。而房产证增加名字就要征税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也就是说,夫妻在婚后想对婚前房产加名,就属于房屋权属发生转变,就得征收契税。

  并非新政成都已经征收多年

  据相关部门解释,购房者首先要确保房子没有按揭,可用赠予或买卖方式来添加名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中规定,契税税率为3%-5%,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制定具体税率。日前,成都市地税部门证实,具体缴纳办法按照房屋所有权添加人的实际占有比例,折合成合理市场价,按照赠予类别征收3%的契税。

  “这一契税并非新政策,成都一直在按照相关法规严格征收。”成都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婚前房产婚后加名属于契税征收范围,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1997年就开始实施了,因此这一“契税”的征收并非“新政策”,成都市目前执行的统一税率为3%。

  上述负责人强调,这一契税的征收

  是针对“婚前房产婚后产权证加名”这一特定的情况。该契税的征收之所以再次受到关注,是因为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的出台让缴纳这一契税的人明显增多。成都市地税局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施了多少年,这一契税就征收了多久,成都并不存在婚姻法最新解释出台后才开始征收的情况。

  婚后房产加名只收登记工本费

  成都市政务中心房产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房产要加名,首先需要确定房屋没有银行贷款或者房屋贷款已经还清。”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有银行贷款,需要征得银行的同意。在确定了能加名后,就分为婚前房产和婚后房产两种情况。“确定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要看结婚证和房产证日期哪个在前,房产证日期在前就是婚前财产,否则就

  是婚后财产。”据了解,婚后财产要加名字,只需要支付80元/套的登记费和10元/套的工本费。

  而婚前房产要加名,就没有那么容易了。在市政务中心房产分中心办税大厅,市地税局有关人士给了记者一张早已印好的办税指南。通过房屋赠予可实现加名,但需要缴纳各种税,包括契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不过,《财政部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个人所得税问题通知》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予配偶等,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契税就是房屋赠予所缴税的大头,按3%征收,具体计算方式为:按现行房屋指导价(每平方米单价)×3%×赠予面积(取得方缴纳)。举例来说,如果小张2002年买了一套80平方米的房屋,指导价为每平方米4000元。现在要加妻子小王的名字,而且一人一半。通过赠予,小王要缴纳契税为:4000×3%×40=4800元。

  官方表态

  “加名税”起草完毕本周内有望出台

  对于最高人民法院而言,婚姻法的解释或许只代表白纸黑字,还有一个红红的大印章;但是,对于中国的老百姓来说,它带来的却很可能是百味杂陈的家庭“事故”。

  目前,各地对于“婚前房产证加名”所征收的契税并不一致,例如成都市、南京市征收3%的契税,而武汉等地征收4%的契税,而郑州则出台了“不超过144平米可享相关契税优惠”的政策。

  日前,国税总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已对外表示,总局内部准备就“加名税”可行性展开研究,至于具体细则,有待进一步研究。该负责人同时表示,国税总局只是政策执行部门,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由多部门协调,其中财政部起主导作用。

  前天有消息透露,财政部官员称,“房产证加名征税”的详细文件已经起草完毕,正在走法定签发程序,有望本周内

  出台。财政部官员解释说,对此类房屋权属变动情况征收契税,现行税法已有明确规定。婚前房屋产权证加名,就是房屋权属部分转移,即以部分赠予征收契税。财政部官员称,在制定“房产证加名征税”政策时,要以人为本,既要考虑“税理”,也要考虑“人情”,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情况,而将要出台的新政策方方面面都兼顾到了。据称,地方财税部门将在财政部详细文件发布后执行。

  专家观点

  “房产加名非财税问题,而是对婚姻缺乏信心”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日前表示,“房产证加名征税”是媒体提出的概念,实际上就是契税。按照国务院规定当房屋权属发生转移时就需要缴纳契税。

  以前婚姻法规定,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不存在权属转移和契税的问题;但婚姻法新的司法解释称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的房屋属于登记方的个人

  财产,现在如果要在房产证上加名,就等于房屋权属发生部分转移。由于婚姻法新的司法解释在房屋归属问题上重新做了认证,从而在加名时产生了契税,导致了征税的变化。刘尚希称,房产证加名是房屋部分所有权转移,征税符合税法,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应当征税。

  刘尚希同时指出,在房产证上加名并非是财税经济

  问题,而是对婚姻能保持多久缺乏信心的表现。加名潮与其说是理性的选择,倒不如说是社会婚姻危机下的恐慌逃生之举。有观点认为,按照目前的限购令,如果夫妻一方有房,另一方不能享受共同财产,却要被限购非常不合理。对此刘尚希表示,婚前买房属于个人财产,房屋限购针对的应该是婚后夫妻共同买的房产。

  “加名税可考虑弹性方式征收”

  北京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表示,“加名税”存在一定的合理因素,建议考虑“因人而异”的弹性方式征收。尽管过去房产税条例没有明文规定房产证加名需征收契税,但加名必然会牵扯到“房屋权利转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只要有房屋产权发生转移是可以征税的。

  从这一层面上讲,“加名税”征收确实有法可依。

  但刘剑文同时认为,房产已经是普通民众“不能承载之重”,建议如果该税确定开征,决策者应多向公众征询意见,在取得公众的理解和支持后,制定因人而异的人性化征收方式,让税收更易于让民众接受。按照税收法规制定流程,

  地方税务部门在准备征收某项赋税时,首先应该采取听证的方式吸收民意;随后向上级行政机关上报征收方案;再由上级部门研究可行性。“地方税务部门未经过财政部、国税总局研究,便公布税收,是不具备法律授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