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什的痰盂任务:土地复垦费的征收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17:22:36
权力编码
1
权力名称
土地复垦费的征收
实施主体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征收依据
及标准
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6年通过  2004年第二次修订)第四十二条  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复垦;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复垦的土地应当优先用于农业。
2.苏价房[1998]12号、苏国土计[1998]5号、苏政发[1999]8号、苏财综[1993]199号、苏价涉字[1993]219号。
3.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公布《2006年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 (苏财综[2007]86号 苏价费[2007]322号)
标准:2000元/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