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开淡墨痕翻外:一只手表带出新质疑(斯伟江律师受钱云会父亲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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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手表带出新质疑(斯伟江律师受钱云会父亲委托)

中国青年报  发布者:xinkaiyun3

(2011-02-02 21:53:14)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cc0a7a90100oh47.html

对手表录像这一证据,受钱云会父亲委托参与庭审的代理人斯伟江律师当庭提出了六点“奇怪之处”。

其一,视频没有经过任何权威机构检验,证明其没有被剪辑修改过。“手表放在王立权家很长时间,且公安机关自己作出过事故结论,因此有利害关系,不能排除此过程中视频被剪辑、修改的可能性。我们都不是专家,关键证据需要专家鉴定。”

公诉人认为,手表的来源是可靠的,从王立权拿手表到交到警方,连续不间断地有证人证明。而且,录像的操作时间、最后访问时间都是2010年12月25日,证明其真实性。

休庭后,审判长对视频的质疑答复称,法院视频取得程序合法,有王立权等人证言和实物雨伞相符证明,代理人仅凭猜测,没有提出证据,因此合议庭认为不需要鉴定。

其二,手表中另有一段时间码为2010年12月23日的短视频,其中出现的自拍人头部影像是不是钱云会?“如果是钱,是哪里来的?这与多位证人称钱云会25日才拿到手表的证言是相矛盾的。因此,法庭应让钱云会家属或认识他的人进行辨认。”对此,公诉人回应说:“公诉人认为,该视频里的人不是钱云会。”

其三,证人证言均说道路右侧有路障、保安人员戴钢盔,但手表录像里道路右侧无路障、没有出现戴头盔的人员,孰真孰假?

“物证大于人证,如果录像和证人钱成宇证言发生矛盾,我认为应该采信录像。”被告人费良玉的辩护律师说。

“路障、钢盔等细节是钱成宇、费良玉、黄标、保安队长作证说明的,这些人都错的一样吗?”代理人问。

其四,钱云会当时周围并无异常,为何忽然把录像打开?“然后走着走着就被车撞了,简直就是为了证明自己是死于交通事故。最关键的视频证据依然疑点重重,判决要公正,不仅要让费良玉心服口服,也要让死者家属心服口服。”

而被告人辩护律师认为并不奇怪。“因为钱云会是个特殊的人物,他用这个手表是为了记录接下来的上访材料。视频的真实性是不容置疑的。”

其五,为何与手表相关的证人都不出庭?公诉人回应称:“法律规定可由证人出庭作证或宣读证人证言,王立权等人因还涉及其他刑事案件而不出庭。”

其六,公安机关1月14日掌握证据,为何直到开庭前两天、律师看到后才对外公布?公诉人回应:“公安机关并无随时公布证据的义务。”

110报警记录是否“消失”?

钱父代理律师质疑,费良玉的电话记录清单里并没有出事后9点40多分打到110报警的通话记录,这和多人证言、110接警单不符。

法庭审判长回复了这个问题:“法庭询问过电信部门,外地号码在本地拨打110是显示不出来的。”公诉人的补充解释是:“费良玉的手机是从老乡那里借的,当地电信部门的做法,110电话免费,因此在电话清单上不显示。”

钱父代理律师斯伟江提出,他们在开庭一天前才收到8本案卷及录像材料,曾在昨日上午申请延期开庭,但未被准许。

1月28日,钱云会父亲向乐清市人民法院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追加蒲歧镇政府、电力公司、保安公司等为被告,但本案合议庭答复不合并审理。

法院在宣判前回复了不合并审理的原因:“此前多次提交诉状均无委托人本人签名,合格的诉状于1月30日才递交法院。”

审判长方孔强表示,经法院审查,钱父的诉状已于1月31日受理。“根据法律规定,被害人已死亡的,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尽管本案被告人费良玉与被害人部分近亲属就本案民事部分已经达成赔偿协议,并已履行,但被害人的父亲仍然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鉴于附带民事诉讼涉及当事人主体可能需要追加,近期内无法审理。”

钱父代理律师询问费良玉:“我们了解到,你的家庭经济状况也不好,你赔偿钱家的105万元从哪里来?”费良玉回答说:“这我也不知道,你问我的代理人。”

据记者向村民了解,钱云会生前一直上访的土地问题仍未得到解决。

本案没有结束

休庭30分钟后,法庭宣判,费良玉的交通肇事罪罪名成立。

费良玉当庭表示不服。钱父代理律师认为,审判太过仓促。

在退庭后的新闻发布会上,本案审判长方孔强回答了判决交通肇事罪的理由。

“一些社会舆论认为本案涉嫌故意杀人,根据庭审举证、质证的被告人供述、证人黄标的证言、尸表检验、现场勘查刹车及碰撞痕迹、被害人的手表录像等来看,证据之间能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被告人费良玉对事故发生的危害后果所持的主观心态是过失。”

方孔强法官分析,费良玉的行为与积极追求、或放任危害结果发生的行为明显不符。“事发前,费良玉发现行人后有鸣笛的客观行为。鸣笛后发现行人仍横穿,采取打方向盘、刹车等行为,主观上不希望自己的车辆撞上行人、伤害行人。如果被告人希望杀害行人或撞上行人,就不可能有上述避让行为。碰撞后,费良玉下车查看、报警等,说明他没有掩盖自己的行为。”

庭审结束后,中国青年报记者再次向斯伟江律师确认,钱云会的老父亲坚持不签署105万元的赔偿协议。

那么,钱云会的儿子已签字接受的赔偿协议究竟是否有效?

著名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陈光中教授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表示,协议是否生效,取决于钱父起诉的诉求。“如果他不认同交通事故这个结论,那么,在这个结论没有被推翻的基础上,钱父要重新赔偿的前提就不存在,105万元的赔偿协议依然生效。如果他是不同意比如赔偿数额这样的条款,赔偿协议就是失效。”尽管如此,陈光中教授肯定,钱云会的父亲有权提起民事诉讼。

审判长方孔强表示,钱父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将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

 

本报乐清2月1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