芭比娃娃睡衣制作过程:讨薪农民工刘德军身亡 家属获一次性补偿2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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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黑心资本家面前,劳动者命如草芥
讨薪农民工刘德军身亡家属获一次性补偿26万元
2011年01月31日 16:34:17  来源: 新华网



刘德军服毒自杀后住院照片(中广网记者陈振玺/摄)(资料图)
新华网石家庄1月31日专电(记者张涛)1月30日,新华社“新华调查”栏目播发《“服毒讨薪”的警示——河北一农民工讨要工资被拒服毒自杀事件调查》一稿,报道了兴隆县农民刘德军为讨回被欠的部分工资,与老板在工资数额等问题上发生争执,喝下剧毒农药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死亡一事。记者1月31日从河北省玉田县政府了解到,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积极协调下,死者家属与当事人老板王海1月31日达成协议,王海向死者家属赔礼道歉,承担3.75万元医疗费用,并一次性支付各种损失补偿款26万元。
去年11月13日开始,来自河北兴隆县榆树沟村农民刘德军为玉田县大安镇个体运煤户王海做押车小工,每天工资120元,运煤的路线是唐山滦县到北京昌平。今年1月16日,之前已与老板王海闹翻的刘德军去要工资,双方在工资数额等问题上发生争执,一气之下喝下剧毒农药。1月29日晚上9时多,刘德军经抢救无效心脏停止跳动。
死者遗体于1月31日上午在天津市大直沽殡仪馆程林庄火化场火化,死者家属情绪稳定,已返乡。此前,玉田县当地党委、政府派人专程到天津市武警医学院附属医院看望刘德军,并送去慰问金2万元。王海所欠刘德军工资,已由当地劳动部门协调王海于1月29日给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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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毒讨薪”的警示——河北一农民工讨要工资被拒服毒自杀事件调查
新华网石家庄1月30日电(记者张涛、范世辉、李俊义)1月29日晚9时许,在医院里挺了13天的“服毒讨薪”农民工刘德军心脏停止了跳动。春节前夕,刘德军为了讨回被拖欠的部分工资,在被老板王海拒绝的情况下,当场喝下剧毒农药自杀。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河北玉田县目前已成立专门调查组对事件进行调查。但农民工“服毒讨薪”暴露出基层普遍存在的用工缺陷及监管问题亟待引起重视,彻底解决农民工工资被拖欠问题仍需各级政府努力。
讨要工资被老板拒,农民工悲愤喝农药
经调查了解,去年11月13日开始,来自河北兴隆县榆树沟村农民刘德军为玉田县大安镇个体运煤户王海做押车小工,每天工资120元,运煤的路线是唐山滦县到北京昌平。玉田县公安局副政委王福华说,运煤车几乎每天在路上跑,押车小工昼夜不换,吃住都在卡车上。
据王海说:“1月14日,刘德军押车从北京昌平到唐山滦县途中,我习惯性地打电话给刘德军询问这车装了多少,刘德军说装了100吨,比预计少了10吨,铲车司机不给多装。我说‘你装那么少,得扣你钱’。刘德军说‘我不干了’。我说‘你不干了,还要不要工资’?刘德军说‘你不给我工资,我就死你们家’。之后,货车司机岳军打来电话说‘刘德军真不干了,从丰润县临时下车走了’。15日,刘德军到我家要工资,我不在家,我妻子让他改天来。”
因刘德军已去世,记者查看了当时公安部门的问讯笔录,他是这样说的:“1月16日下午,我带着事先买好的百草枯农药去找王海要工资,王海说我死了给双份工钱。王海气得我,我才喝药的。”
据警方调查,刘德军1月16日中午曾独自喝了4两白酒。他喝农药时,临时到王海家串门的村民张小营夺过了药瓶,但已喝下去不少。
在场的张小营说:“我没有听到王海说‘死了给双份工钱’之类的话。事后,我和王海一块叫救护车将刘德军送往附近的天津蓟县别山乡医院,后随着病情发展又转往天津武警医院。”

记者采访刘德军的妹妹刘莉。(中广网记者陈振玺/摄)
3200元工资竟被“踢皮球”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虽然因用工劳资不规范,刘德军与王海之间存在工资拖欠数额争执,但作为老板的王海冷漠地拒绝支付工资,是导致刘德军服毒自杀的重要原因。
刘德军的妹妹刘莉说,哥哥是因为和老板讨要工资喝下了毒药,他清醒时交代拖欠工资为3200元。
但作为仍然还鲜活地活在世上的当事人,老板王海却失口否认:刘德军干了不到两个月,6420元工资,除去他零碎支取的生活费,最后只剩下1520元,而不是3200元。
刘莉说,事发后曾去咨询过玉田县劳动监察保障大队,得到的答复是王海的个体车队没有工商登记,是自由人,建议走法律诉讼。
玉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尹庆利说,1月21日上午,刘德军的妹妹刘莉和姐姐刘凤香到县劳动监察保障大队咨询情况,因缺乏证据,也没有书面材料,工作人员指导他们去走诉讼程序。
尹庆利说,后来经调查发现,一名司机留有刘德军的手写支出账,但没有刘德军本人签字。经过核对,刘德军只剩下1520元工钱,但因为刘本人神志不清,无法核实情况。
依据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没有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要给予双倍工资,也就是王海要给刘德军3040元工资。
令人寒心的是,直到刘德军咽气时的1月29日,经玉田县大安镇垫资160元,加上王海拿出的3040元,凑起的3200元钱才勉强交到了刘德军的妹妹刘莉的手里。

这就是刘德军和工友们有时入住的“旅馆”(中广网记者陈振玺/摄)
反思:何时不再让农民工“含泪流血”讨工资?
玉田县公安局副政委王福华说,这是一起因劳资争执引起的民事纠纷,事件发生非常突然。目前,调查仍在继续。
近些年来,农民工工资被拖欠一直刺激人们的神经,虽然中央三令五申要解决这个问题,但直到现在人们仍然能听到许多农民工“含泪流血”讨工资的故事,直到刘德军“服毒讨薪”事件的发生。
尹庆利说,每年他们都要集中搞几次劳动监察行动,为农民工讨薪开辟通道,但类似王海这样的个体运输队,经营机动,雇工非常灵活,根本没有与职工签劳动合同,很难纳入他们的监察视野。目前这还是法律和政策的空白点,这种现象在县一级很普遍。
玉田县大安镇党委书记孙忠生说,光大安镇类似王海这样的个体户就有1.5万个,普遍用工没有劳资手续,有了纠纷只有私下解决。
事实上,即便有多种理由,玉田县有关方面在刘德军“服毒讨薪”这件事情上的迟钝很让人质疑其在落实中央有关解决农民工拖欠工资的决心和态度。在刘德军“服毒讨薪”事件发生足足12天后,在有关媒体报道的压力下,1月28日玉田县才就这个事件召开了一个协调会,说要“不惜代价挽救伤者生命”,遗憾的是刘德军根本来不及享受到这个“不惜代价”的“待遇”,1月29日就不幸离世。
玉田县委书记李小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玉田县将举一反三,集中开展一次个体用工单位或个人大排查,认真查找在用工和劳资方面存在的问题,制订相应管理办法,建立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农民工利益。
但愿,刘德军“服毒讨薪”事件能引起各级地方政府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真正重视,把中央的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为农民工办实事、办好事。

刘德军他们租住的小旅馆。(中广网记者陈振玺/摄)
住处中水桶里的水早就结了冰,夜里很冷。(中广网记者陈振玺/摄)     延伸阅读:
五部委要求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政府要先行垫付
通知要求各地对工程项目工资支付情况集中排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8日发布消息称,该部与发改委、监察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政府部门要先行垫付工资
通知说,近年来,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总体呈下降趋势,但目前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依然存在。
通知要求,各地要组织对辖区内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集中进行排查,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采取坚决措施予以解决。
对于政府或政府部门工程项目因拖欠工程款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的,本级政府或有关部门要立即予以清偿,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对于房地产开发等项目因欠工程款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督促建设单位立即还款,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对不具备还款能力的项目,可采取资产变现等措施筹措资金解决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拖欠工资将拒批新项目
地方政府未能解决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除极特殊原因外,一律不再批准其新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对未能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一律不得批准其新开发建设项目,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通知还要求,各有关部门严格建设工程项目分包管理,落实总承包企业的工资支付责任;强化建设工程项目审批等管理,有效预防产生新的工资拖欠。
恶意欠薪应否入罪引热议 "有钱不给"面临取证难
前不久在京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再次审议了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并拟在刑法中增加恶意欠薪罪。
草案的具体规定为: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这条规定引起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与会人员和专家的热议。大家争议的问题主要有:恶意欠薪是否该纳入刑法的调整范畴?在程序上,是否规定该罪为自诉类犯罪?能否将“提起公诉前支付的不构成犯罪”改为“开庭审理前支付的不构成犯罪”?
主要解决有钱不给问题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金硕仁赞成将恶意欠薪行为纳入刑法调整的范畴。他说,此类问题在有的地方比较突出,尤其是到了每年年底的时候。恶意欠薪行为严重影响社会稳定。草案增加本罪,目的是要确保被欠薪人拿到劳动报酬。所以在适用时一定要慎重,要严格掌握罪与非罪的界限。
“民事与刑事有一定的界限,但很多刑事犯罪同时也是民事侵权。因此,国家可根据实际情况,将某些民事责任划归刑法管辖。”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邓子滨说。>>点击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