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贸:17岁少年KTV上班期间身亡 家属挂大字报讨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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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少年KTV上班期间身亡 家属挂大字报讨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4月22日00:18  亚心网 家属挂“大字报”讨赔偿。

  亚心网讯(记者 杜疆鸣) 4月20日早晨10时许,蒋云生和妻子张琼珍来到奎屯真爱年华量贩KTV数码欢唱城(简称真爱年华)门前,拉开一块白色的横幅,上面写着三行暗红色的大字:“真爱年华欢唱城支付我儿工亡赔偿金!!!”白色的横幅在晨光中分外显眼,路人纷纷围观,蒋云生和张琼珍一左一右静立两旁,表情凝重。

  当时,真爱年华大门紧闭,现场围了二十多名市民,但并未见到真爱年华的工作人员。“他们还没上班呢。”围观市民提醒蒋云生夫妇。“我们等他们上班。”蒋云生说。

  蒋云生和张琼珍的儿子叫蒋志诚,这个17岁的少年已离开了人世。2月9日晚11时48分,正在真爱年华上班的蒋志诚突然趴倒在地,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本网曾在2月11日以《奎屯17岁小伙瞒着父母去KTV打工 上班时猝死》报道了此事。

  蒋云生告诉记者,儿子出事后,他们一直抱着协商的态度等真爱年华的负责人出面,但事情已经过去两个多月,他们只见过真爱年华负责人董志刚一面,接过两个询问协商意向的电话。蒋云生夫妇表示,孩子生前一直身体健康,在事发前还办理了健康证,这也能证实儿子是健康的,发生这样的事情,真爱年华是有责任的。

  为了查明孩子的死因,蒋云生夫妇委托新疆新医司法鉴定所进行了司法鉴定。3月8日,蒋云生拿到了儿子死因的鉴定结论:“蒋志诚的死亡原因为急性多叶性非典型性大叶性肺炎至中毒性休克而急死。”

  “在死因鉴定结果出来后,我们只见过真爱年华的负责人一次。”蒋云生提起此事就生气,他说:“那一次,董志刚到我们家说娃娃是得病死的,跟他们没有关系,只愿支付11万元作为一次性赔偿。”

  对此,蒋云生一家不同意,他们认为真爱年华不应该按照旧的《工伤保险条例》来赔偿,而应该按照新的《工伤保险条例》来赔偿,双方没有达成协议。蒋云生说,在这之后,他在3月21日、22日接到了两个自称是董志刚朋友的电话,都是询问赔偿意向。此后,直到4月20日,都再无人与他们联系协商。

  蒋云生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通知书显示“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认定蒋志诚于2011年2月9日在工作中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符合工伤认定范围,现认定视同工伤(死亡)”。落款是“奎屯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日期为“二0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蒋云生表示,事情过去两个多月了,不但没有解决,他们现在连董志刚都联系不上了,“打手机停机,打座机就说人不在”,此次扯横幅只是为了逼董志刚出来解决赔偿问题,如果依旧见不到他,他们将通过法律途径讨要儿子的工伤赔偿金。

  新疆同泽奎屯律师事务所陈律师介绍,律师事务所已接受蒋云生的委托,代理处理蒋志诚工亡赔偿事宜。他们要求真爱年华依据国务院新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进行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约41万余元。陈律师说,他们会先申请劳动仲裁,若达不成协议将诉诸法院。

  4月20日中午,记者来到真爱年华,经理董新平说,他们数次与蒋家人进行协商,但都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目前,他们期待劳动局的仲裁能有一个公平的结果,“让对方认可,也让我们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