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方特门票是通票吗:民之难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17:31:06
 

道学和管理
Taoism and management

民之难治

张绪通博士


中外古今,哲学家们爱护人民,替人民说话的,不乏其人,但恐怕没有人能超过老子的。特别是,在许多涉及人民重要不幸的大事发生时,老子总是把主要责任加诸统治者的头上,很不情愿去责怪人民。就好象在一个家庭中,儿女出了问题,现代家庭问题顾问专家们,首先考虑的是家长的个人作风,平日对儿女的教育和他们对每一个个案处理的智慧。同样的把最主要的责任放在家长的身上。因为孩子究竟只是孩子,他们的智力、能力怎能与家长相比!如果他们没有得到家长好好的生之,畜之,长之,育之,成之,熟之,养之,覆之(《道德经》51章)的话,他们做错了事或顶撞了父母,就马上辱之,骂之,鞭之,鞑之,说他们事不贤,不肖,把一切责任都加诸儿女的身上,以大欺小,就显得很不公平。这样会对孩子一生造成畸形的不良影响,不但只是因此毁坏了一个孩子个人的人生幸福,同时可能形成影响整个社会的正常秩序。中国古代有一个瞽叟极端虐待儿子大舜,是极端不人道的故事,曾经脍炙人口。有一些人特别认为这个故事是个经典榜样,大吹大擂,要大家努力向大舜(瞽叟)学习他们的虐待狂精神。可是,在老子的著作里,并且在那个时代里,就丝毫找不到这种偏激的思想作风。相反的,他挺身站出来鞑伐这种偏激的思想作风,提出了他的不偏不倚的公平理论。因此,老子的思想直到现代,没有时代的隔阂,永远没有时间、空间的局限。

“治”是治理,现代语言,称为:管理。“难治”是不容易管理,或是管理不好,甚至是管理失败。对象是:人民。管理的主体是指政府,或是政府的决策者,就是领导。老子在《道德经》的每一章里,几乎都在直接间接的建议领导者如何加强他们的个人的正确心态和作风,并且一再提醒他们如何才能把人民或国家管理得有积极的成效。因为既然他们是领导者,他们就有义务和责任把国家管理好。可是,人民或国家并不是那么容易就管理得好的,老子直接和间接的提出了为什么不容易管理的因素,给管理者一个清晰的依据,目的是希望他们能顺利的把国家管理好。领导者如果能顺利把国家管理得好,不仅是他们个人威福齐盛,青史扬名,最得益的还是整个国家和老百姓。反之,如果管理者丧失了威信,不仅是他个人的损失,也是整个国家和人民的损失。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是息息相关的!

老子第一次直接提到“民之难治”这个命题是在《道德经》第65章,他说:“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民之难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知此两者亦楷式。常知楷式,是谓:玄德。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然后乃至大顺。”这段话的大意是说:古来善于用“道”来治理的领导们,不去教导人民聪明巧诈,而是教导人民大智大慧。人民所以难于管理,是因为他们太多聪明巧诈。如果领导们用“聪明巧诈”来治理国家的话,国家就会多灾难祸害。如果不用“聪明巧诈”来治理国家,那就是国家的福气。认识这两点(以智治国和不以智治国)是楷模公式,经常确认这个公式的,就叫做:玄德。玄德很高深啊!很远大啊!和一般事物的概念相反!然后就能达到《大顺》(完全通顺致治,政通人和。)的境界。这里面有:“非以明民,将以愚之。”的一句话,历来学者之间产生了许多疑问。有的人就把它比附于秦始皇“燔诗书,愚黥首。”的愚民政策,指责老子是个提倡愚民政策的。然而,《道德经》的敦煌辛、壬本,遂州、赵志坚本,这句话里,都是没有“愚”字,而是写作“娱”字。日本学者武内义雄解释说:“娱”是娱乐的意思,如《诗经》里的:出其东门,聊可与娱。张景阳咏史诗:朝野多欢娱。同时古代,愚字与遇字通用,如《吕氏春秋.勿躬篇》:幽诡愚(遇)险之言。不过在本文里,“智”与“愚”相对称,还是当愚字讲比较顺。那么这个“愚”字到底是什么意思呢?老子称他自己是愚人(参见《道德经》20章),他说:“我,愚人之心也哉,纯纯兮。”实际上老子自己就做了很好的解释,愚就是纯,纯洁朴实的意思。从辩证的思维来说,大智若愚,正是老子的习惯,类如:大成若缺,大直若屈,大巧若拙....。所以“愚”不是愚笨的意思,而是大智大慧,纯朴真实的智慧。再掉过头来看,老子提到“智”字,常与“伪”字相连,如:《道德经》18章:“智慧出,有大伪。”易顺鼎解释说:“王注:‘多智巧诈’。”正好愚与智,成了纯洁朴实,真实的大智大慧与幽诡谲险,伪装假冒的聪明巧诈相对比。这样就很明显的看到了老子这句话的真义。因此领导者以聪明巧诈的办法来管理人民,人民也用他们的聪明巧诈来回应,大家以奸易奸,以伪易伪,这个国家马上就要陷入危机。即使领导者不以聪明巧诈来治理人民,人民也很可能用聪明巧诈来应付他们的管理者。因此,老子认为在从事于管理之先,要注意到教育。而教育人民的大纲,就是要人民纯洁朴实,具有真实的大智大慧,并强调要他们认识聪明巧诈的局限性,虚伪性和毁灭性。

如果在一个国家里,有一些人民特别聪明巧诈,就会酿成奇祸。举一个现实的例子来看,美国911事件,炸毁了在纽约市里辉煌的世贸大楼双塔。是有史以来,美国本土首次遭到了轰击。当然到目前为止,美国人都“相信”是阿拉伯的极端份子所为。美国政府并且迅速采取了军事报复行动,发动了对阿富汗和伊拉克的战争。战争并没有想象中的顺利,可能因此陷入泥沼,不可自拔。不过911事件的疑端重重,很多美国人都怀疑那次轰炸行动并非那么简单。譬如:调查者发现,大楼的基层有炸药遗迹,不可能是飞机撞上面几层楼所致。地面必须有人配合行动,大楼上层与基层同时爆炸,才能使大楼全部坍塌。还有第三座矮一点的大楼,没有飞机撞击,也同时全部坍塌,目击者说,看见它是从基层爆炸的,然后整座大楼坍塌了下来。爆炸那天某个族群的人全部没有到大楼上班,好象他们预先知道有大事发生。他们在头一天抛售了那家航空公司(用来撞击大楼的飞机公司)的股票,而事后在那家航空公司的股票惨跌之后,又去买回。一买一卖,乘机捞钱。帐号由德国情报人员查得,如果他们不知底细,怎能如此操作?一共由三架飞机分别撞击,每架飞机相隔时间为二十分钟到九十分钟,何以美国空军坐视不动?...总之,这件事还牵连得很广。如果真是如人们的猜想,是一句栽赃、嫁祸的闹剧,其中幽诡谲险,真是无以复加了。据说那些人经过了这次的实验,得出了一个“方程式”,随时可以在世界任何国家照办,目的是要得到土地,资源与石油,并且藉以实际控制垄断全世界。

其次,美国有一位能源专家:Dr.EugeneMallove,姑称:莫勒夫博士。他专心致意研究一种叫做:ColdFusion的能源,简单的说,就是用水来代替石油,一加仑的水可以产生的能量,等于360加仑的汽油。在今年(2004)二月,他应无线广播电台访问时,宣布:这个能源已经研究成功,是一项科学的大突破,已经快到杀青的阶段,几个月中即可面世。他的著作:《冰中之火》叙述,这个能源既便宜,又易得,而且能量特大,又不污染,几乎是个天赐的免费燃料,可以挽救和改变全地球的命运。他在2002年曾到中国清华大学开过这个项目的研究会议,他说:目前中国和韩国都在大力朝这个方向研究发展。是他不该炫耀,口快,五月里的一个夜晚,莫勒夫在家中,被几个壮汉,破门而入,将他打得遍体鳞伤,立即死亡。遂使这个发明,功亏一篑,胎死腹中。警局断为谋杀,却是一庄冤沉海底的无头官司。杀手为谁所指使,呼之欲出,但是谁都知道,这个凶案是永远都破不了的。《石油》这个东西,名花有主,利之所至,是谁都绝对不许碰的。

晚清时期,列强屡次侵华,大兵到来,如入无人之境。史称:这都拜中国汉奸所赐。汉奸也是“多智之民”中的一类。其所以置国家民族于不屑,天地良心于不顾,为虎作伥,荼毒同胞,无非是老子所说的:罪莫大于“可欲”,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道德经》46章)。“罪”“祸”“咎”不正是汉奸们的写照?“可欲”“不知足”“欲得”不正是汉奸们的心态?对于汉奸,谁能治?

老子第二次直接提到“民之难治”这个命题,是在《道德经》75章,他说:“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领导者们有为,领导出众,大有一番兴利革弊的作为,不是很好吗?“年青有为”应该是最受夸奖的,如果领导们精明能干,年青有为岂不是好事?可老子说:不然,不然,领导们越精明能干,就越要“无为”。根据韩非子的解释:第一,领导者们有为,根本是事实上的不可能。即使是一个县级的领导,或是一个学校的领导,如果什么事都要自己管,自己做,就算你廿四小时都不睡觉,累死了,也管不完,也做不好。第二,只要下面有人知道领导管事,那么他们的生、老、病、死,事无大小,什么事都得直接找领导,他们才放心。那么领导廿四小时光接见这些人,就别的事什么都做不成了。第三,下面知道了领导的“脾气”“底细”,就会“顺着”他来,希望能得到领导的特别照顾,或者直接欺侮、要挟到领导的头上去,目的是要得到他所要得到的。领导一旦“落到”人家的手中时,即使有三头六臂,也翻不了身了,结果什么事都是虎头蛇尾,什么好事也只有不了了之。因此,韩非子说:老子的教训,要领导们“无为”的实际主要内容是:第一领导应该是精明能干,而且品行优越的人。但他的最重要职权,是严格分配各级下属的工作。分工一定要细,要明,要专,不可以一人兼两职,不可以一职兼两事,以便于切实考察他们工作的积绩效,做得好就赏,做不好就罚。第二领导不可以随自己意思和喜好办事,一切要根据法律。如果没有现成的法律,他就要和大家“约法三章”去订立法律。发现法律有不合理的地方,就马上根据大家的善意修改。有了大家满意的法律后,大家依法行事。从此,大家见到的只有法律,见不到领导本人。是谓:上下贵贱皆从法,特别是:“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法律之前一律平等。第三领导自己也绝对不能超越法律之上,绝对不可以“法外施恩”,自破法网。不“法外施恩”就是“无为”。如果领导能遵守《无为》的原理原则和法则,成功的效果可以不旋踵而至。史实一再证实,致治如立竿见影,既快速,又实在。

领导也是人,免不得有时会想自我表现一番。尤其是大权在握,有机会来个“法外施恩”,于是就把自己放在法律之上的地位了。下面的人们一发现领导“可以商量”,马上就会走门路,拉关系,送礼,去和领导“商量商量”,要他“法外施恩”。他来,小自两罐茶叶,大至黄金、珠宝、汽车、美人、洋房,这要看他的目的大小而定。这就叫做:货赂公行。一个社会,一旦发生了“货赂公行”的实情,那个社会立即就出现了不公平。一旦出现了不公平,大多数人民们就会“失望”,同时失去了对领导应有的尊敬。领导受了人家钱财,沆瀣一气,大家半斤八两,还有什么面皮,资格去治理人家?领导一旦尊严扫地,满街被人叫骂,什么事都就做不通了。千万不能看小这个“货赂公行”,认为不过是个小小的人情而已。上行下效,就没有一件事不要通过“贿赂”。自古以来,亡国灭家都开始在这个“小小人情”之上。因此“无为”是领导的护身符,也是社会的护身符,更是国家民族的护身符。因为,“货赂公行”好象是一件暗室里私相授受,不见光的事,却马上在屋顶上张扬了出去。这是宇宙自然大法,你知,我知之外,还有天知,地知。马上外国、敌国都知道了。兵法上要灭一国,先看他有否货赂公行。货赂公行是用间的先决条件,也是亡国灭家的先决条件!

此外,老子又间接提到“民之难治”,共有三种情形。

第一。“民不畏威,而大威至矣!(72章)。”的不畏威之民。自古“威”与“德”是必须相提并用的。没有“德”,就用不了“威”。有了“德”,自然就有“威”。人民爱领导的“德”,感他的恩,自然佩服得五体投地。尊敬爱戴还来不及,怎么肯去冒犯他?他要是死了,人民自动罢市罢学,嚎啕辟踊,如丧考妣,香花永远供奉,希望他在天之灵还能来庇佑。他活着,不怒而威,人民战战兢兢,生怕惹他不高兴。领导应该是这样的!如果他望之不似人君,平时贪污腐败,对内无所建树,对外丧权辱国。人民从心里就瞧不起他,可他还要大摆威风。因此,人民就偏要冒犯他,他就大发雷霆,要杀要打。人民就越瞧不起他,越要冒犯他。如此节节升高,最后,弄到不可收拾。这种“威”,用现代的名词来说,就是:“压迫”。民不畏威而大威至矣!就是说:人民反压迫,那时更可怕的事就要发生了。《道德经》72章,老子整段话是这样说的:“民不畏威,而大威至矣!无狭其居,无厌所生。夫惟不厌,是以不厌。是以圣人自知,不自见。自爱,不自贵。故去彼,取此。”就是说:人民不怕统治者的威力(压迫)时,更可怕的事就要发生了!不要逼得人民不得安居,不要阻塞人民谋生的道路。只有对人民不压迫,人民才会不感到受压迫,就不会反抗。因此,领导但求自知,而不可自我表现。但求自爱,而不可自居高贵。所以要舍去后者,而保持前者。这是老子建议领导们如何解决这个矛盾的基础方法。

第二。“民常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74章)。”的不畏死之民。人民到了连死都不怕的时候,根本就没法治了。什么人能连死都不怕,从历史来看,就是老子所说的“饥民”。人民为什么会饥饿?老子说:“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75章)。这里说的不怕死之民,不是指个别的江洋大盗,杀人越货,被法办后,以视死如归的姿态,表示自己是好汉。而是指着大众老百姓吃不饱饭说的。老百姓为什么吃不饱饭,老子说是因为政府苛捐杂税,或重税盘剥所致。过去特别是指着农民说的,因为所谓老百姓大部分都是农民。史称:中国以农立国,是因为中国百分之八十以上是农民。政府重税盘剥的结果,农民卖妻鬻子都缴不过租来,就是到了生不如死的时候,也就是上面才说过的:逼得人民不能安居,并且阻塞掉了人民的生路。人民就说:反正是死,不如和你拼了。人民指着太阳发誓:“吾与汝偕亡”。这是载在《书经》里的话语,是用来警惕统治者的。历史上最有名的例子是:秦始皇大大的有为,东通大海(筑了六车道宽,笔直的驰道,为了去东海封禅游幸,寻找神仙。),西筑阿房,南修五岭,北造万里长城。这要花掉多少钱?如今在西安,大家参观秦俑,都赞叹得了不得,这还不过是秦始皇坟墓的冰山一角。他那么大的花费,钱从哪里来?钱不从天上来,无非是刮老百姓。于是人民揭竿而起,卅六年而国亡。以后农民起义的事,历代都有。历史一再重演,而统治者我行我素,毫不在意。小则,杀得千里无人烟;大则,落得煤山上吊,社稷殒灭。老子早就谆谆告诫,为什么这种悲惨的局面又老是重现,读史之时,真是令人废卷长叹,零涕不止。其实,也不过就是:政策适宜,税制合理,八个字而已!为什么汉文帝就能做得好,做得到呢?

第三。“和大怨,必有余怨,安可以为善?(79章)”的“怨民”。顾名思义,这种人民老是喜欢“怨”,就是怎么都不能满他的意。不满意就是不满意,就算把“侯王”都让他做了,还是不满意,怨定了。眼前就有一个活生生的例子,就是李登辉,他怨苦之气冲天,恐怕他这辈子一直怨到死了。这种人是患了严重的精神病的,但是很少人注意到要接受治疗。这种怨民,在任何社区都存在着的,就是你无论对待他怎么好,他还是有“理由”怨恨你。常言道,你把心肝都掏出来给他,他还嫌腥气薰了他。所以老子说:对这种人,你即使尽一切方法去化解了他的怨苦之气,他还为自己是保留着一部分的怨苦之气,如此怨怨不息,怎么办也好不了,安可以为善?。怨民在心理上是特别自私自利的一种人,就因为他特别自私自利,就总觉得从别人那里攫取得不够,别人都对不起他。因此,他的仇人目标也是会随时转移的。似乎这种人的病还能传染,他也能呼朋引类!也可能到了一定的时候,他们会成为社会的害群之马,坏了一锅粥的老鼠。在以色列有一垛世界闻名的“怨墙”,怨民都到“怨墙”面前对墙诉怨。老子的办法是:尽量对他好,不和他计较,但并不是要烧掉他的记录,一笔勾销,完全放任。只是能暂时不计较而已。

老子建议管理者一定要自知和自爱,自己先检察自己,消灭本身所有的弱点。而被管理者之中,如果有了害群之马的话,也绝对不予姑息。因为,“天道无亲,常与善人。(79章)。”决不能让一只老鼠坏了一锅粥!管理者不能优柔寡断,象弥衡批评黄祖的话:“庙中之神,恨无灵验。”管理者该怎么做,就要怎么做,决不能象个泥菩萨,光做样子。老子在《道德经》74章里说了非常厉害的话:“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就是说:如果你们这些自私自利的,成了害群之马,专门为非作歹(为奇),要危害整个社会,破坏法制秩序,影响了最大多数人民的最大幸福,只要你们还怕死的话,我不得不把你们抓来杀了。看你们谁还敢为非作歹?这不是“以杀止杀”的辩证策略么?不过老子“杀”的方法,很不寻常。他接着说了一个非常了不起的大道理,他说:“常有‘司杀者’,杀。而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斫。夫代‘大匠’斫,希有不伤其手矣。”这里有几个关键字,是不能忽略的,它们包含了法律制度上的重大意义。如:1.常有。2.司杀者。3.大匠。4.伤其手。

1.常有。常是经常,有是设有。就是经常设有,也就是:政府设置了一个部门,他是经常存在的,不是一个临时机构。

2.司杀者。这个的部门,它的机能职权是:司杀者,照字面讲是:专门管杀人、罚人的。从法律制度来说,就是政府的司法的部门。

3.大匠.是砍削木材,很有精专技术的老师傅。老子设了一个比喻,他把政府的司法机关,比做砍削木材的技术专家。司法机关里的法律专家们应该都是精选的“包龙图”,铁面无私,执法如山的人物,老子在比喻中,用了“匠”字,还加个“大”字,非常可能是有这层意思含在里面。宋朝有了个天然的“包公”,人民就有了希望。“包公”到今天还代表着公正。司法机关里应该塑造、培养无数的“包公”,只要有他们在,马、鼠之辈,就会望而却步。所以,老子说:孰敢?可见“杀”不是老子的目的,“孰敢”才是真正目的,是谓:“以杀止杀”。老子的“杀”,是个教育性的,是慈爱。 4.伤其手。老子比喻说,砍削木材必须由有技术的专家去做,那样木材才能被砍削成合用之物。如果你不是砍削木材的专家,却凭着自己的冲动,拿起刀斧来砍削木材,不但,木材被你砍坏,还一定会伤了你自己的手。从这个比喻来说明,领导者,如果你是行政的首脑,你就不可以不经过司法部门,自己出头去惩罚罪犯。如果你“越俎代庖”,你一定会伤了你自己。这明明是在讲行政,司法分立制。

老子是在讲,对于国家里面的害群之马和老鼠们,是必定要铁面无私的加以处罚,最高刑罚,包括了死刑。但是他同时强调,必须经过司法程序,由法律专家,经由法律途径来进行。千万不可由政治途径,象搞政治运动一样的手法来处理。这样不但问题没有能彻底解决得好,还伤了自己的威信。老子的这个建议,不但是非常科学的,而且是非常现代的。西方世界摸索了几百年,花了多少血汗才得来的东西,老子早就清清楚楚的讲过了。同时,这也是“无为”原理的一个重要法则,应该由司法者去出头。如果不照着老子的说法去做,显然会把问题处理得不伦不类。即使由政治途径处理的方向和目的都很正确,也还会丧失威信!领导丧失威信的代价就太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