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水标语图片:调查性报道记者生存困境:除了利诱陷阱 还有拳头匕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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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1月27日 07:02:29  来源: 中国青年报



从金钱利诱,到正常采访被干扰,甚至人身自由、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从事调查性报道的记者自身面临怎样的生存困境?
在近日举行的2010年度调查性新闻报道研讨会期间,《瞭望东方周刊》总编辑助理孙春龙、《财经》杂志市场与法治部主管丁补之、《成都商报》记者李建军,就相关话题在中青在线做了网络访谈。访谈由中国青年报法治社会新闻部副主任杨亮庆主持。
“遭遇过给我倒一捆捆的钱”
中国青年报:搞调查性报道的记者经常遇到众多障碍,请谈一谈实际工作中,有没有来自资本的赎买?
李建军:在山西,“红包记者”有很大空间。我遭遇过金额最多的一次,有人突然到我宾馆,拿一个大帆布袋往桌上倒一捆捆的钱。我肯定不要,但是有人会要,选择卖掉自己的良心。我们2010年揭露的“记者村”里,假记者不但自己开煤矿,还可以保护黑煤矿。
中国青年报:我听说山西的记者还押运运煤车?
李建军:有的,一个车一个月收1万多元的保护费,交警听说是记者的车,只在本子上记录一下,十次以下不罚款,但如果超过十五次就开始找记者“分赃”了。
如果选择那样的话,你很可能会发财,但我是不敢要,主要过不了自己这一关。既然你要监督别人,你自己必须干净。
丁补之:《财经》杂志有一点做得好,那就是采编完全分离。大家各司其职,相当于像西方三权分立,在制度上减少了寻求赎买的机会。
李建军:问题是中国像《财经》这样的媒体太少了,一般发育还不够充分的市场媒体很多时候硬不起来,受制于他人。
孙春龙:媒体受限制是非常普遍的现状。《瞭望东方周刊》创刊时,抵御过的最大诱惑是1000万元,它的支撑来源是哪里呢?我想,对新闻的理想主义是支撑我们坚守的一个最大动力。包括《财经》,之所以能坚守,更多的不是因为有钱,而是因为一种职业精神。
我们的采访环境越来越艰难
中国青年报:我们面对的除了现实的金元宝,是否有可能还会遇到真实的拳头和匕首?
李建军:在做一些难度较大的报道,或者你的报道有可能伤害一个相对较强大的利益团体时,自己的精神确实高度紧张,走路不敢走中间,因为害怕车祸。那次在蒲县采访,吃饭时就看到几个人拿着刀子在外面等你,然后你回宾馆他就尾随着你。
自己的手机害怕被定位,最恐怖的时候,我自己租两三辆车,拿自己的手机放在前面的车里,探路看前面有什么状况,然后自己的车押后。其实也许多虑,但是这种伤害一旦出现就可能是致命的,必须时刻提心吊胆。
孙春龙:从我们《瞭望东方周刊》整体的情况看,环境的确越来越艰难,仅仅去年一年,我们的记者就三次被公安人员或者带到派出所,或者拘传。
最严重的一次是我们的记者周范才,当时在广西荔浦采访征地的时候就被直接开拘传证带走。我和公安人员在电话里说:“不能把我们的记者带走,你不能没有任何的合法手续。”他当时很牛:“我马上给你开一个。”直接拿出一个空白的拘传证,写上记者的名字就带走了,当时我们没有任何办法。后来通过当地新华社分社的协调,很快记者就安全了。
记者王立三在2010年两次被警察带走,一次在吉林采访水灾,另外一次在辽宁采访的时候,主要是政法委一个副书记,可能和他说了一些比较过激的话,然后把王的相机通过其他人抢走,是王立三自己报警的。
这三件事情在网上后来引起了非常大的反响,也说明一个情况,的确是我们的采访环境越来越艰难,遇到的压力、挫折越来越大。
丁补之:2010年我们的记者也是因为采访征地的事件,半夜被带走。我跟记者提醒,去当地要自我保护,多带点现金,不用信用卡,随时更换手机号码。
但是因为公权力的无孔不入,很容易把记者找到,而且带到派出所,就说在24小时之内协助调查,很多记者不一定能应对,另外对采访也造成干扰。
比较有名的是伊春空难,因为记者去殡仪馆被带走,然后记者整体非常悲愤,打出条幅来“警察不能随便抓记者”。
“更相信同行抱团取暖”
中国青年报:哪些部门是应该保护记者的部门?
李建军:法律上宣传部是应该保护记者的,公安部门应该保护所有公民。记协是我们自己的家,我们交会费理所当然应该受到保护。但我更相信来自同行的保护。
我有一次自己一个人调查遭遇危险,感觉孤单无援而恐惧,感觉自己被世界抛弃了,那会儿自己写了遗书,这个事情能做多久?但是后来同行迅速而有力的声援,让我非常温暖,受到鼓舞。
丁补之:调查性报道本身是一个很孤单的工作,的确需要和同行一起抱团取暖,更多地相信同行的声援。
孙春龙:我们可以发现2010年好多起事件当中,这种共同体已经悄然形成,比如我们的记者周范才被拘传的时候,仅仅十分钟之后就传播到网上,已经有同行给当地公安局长、县委书记打电话。我觉得最起码会给当地一个提醒。
中国青年报:记者去做调查性报道其实是一个职务行为,为什么最后很多跨省追捕或者进京抓记者,都变成了个人的事?
孙春龙:因为如果对单位的话,他的威慑力可能显现不出来,如果真的抓一次记者,以后可能会很老实。
李建军:记者总是在帮他人维权,但自己如果遭遇公权力伤害,反而比普通群众更无助。
中国青年报:在调查性报道刊发以后,有没有遭到法律上的麻烦?
孙春龙:《瞭望东方周刊》有好几起,但其实我们非常欢迎通过这样一种司法渠道来解决问题,现在反倒不采用这种方式,找一些权势部门来压制,这是最让人感觉苦恼的事。
中国青年报:《财经》是最重视通过法律渠道维权的,每期都有反侵权公告。
丁补之:是的。以前同事说过一句话,你在报道发出来之后,可能就是最安全的,因为发出来之前你在和看不见的敌人斗争。
《财经》的做法是强调专业性,每期的稿件都要有学术顾问过目。我们还有专门的法律顾问,对一些敏感的、可能有诉讼风险的稿件也要过目评估。
中国青年报:最后,请用一句话来总结,你们对搞调查性报道的记者面临的困境以及解决途径的想法是什么?
李建军:要说对调查性报道的希望,目前为止只求一点,来自内部的阻挡少一点,就足够了。
孙春龙:让每个记者能够非常有尊严地生活和工作,每个记者也都和我们公民一样。
丁补之:我们尽量以专业主义来要求自己,我一直用一句话来启迪自己:只有一颗悲悯而温和的中国的心,才能让我们做好中国的媒体。(本报记者庄庆鸿)
记者眼中的调查性报道
信息技术的发达使我们更容易对世界有越来越多的了解,但一般得来的信息大多是碎片,只能提供观察真相的一个维度,表面化、浮浅,有时还有偏颇。调查性报道可以让公众看到事件的全貌、前因后果,以及事件背后的社会运行逻辑。
——vista看天下杂志记者 方澍晨
从分工来说,它是一个苦活,要承受较大的压力和风险,需要的不仅是记者本人对新闻的敏感,还有智慧、勇气、耐心等;从文本来说,在不断追求真实和真相的基础上,需要深度,需要质疑,需要严密的逻辑;从出发点来说,报道不是目的,推动进步、“人文关怀”是终极目标。
——青年时报社记者 徐 杰
在中国做调查性新闻报道,调查功底和不懈精神很重要,但最难的恐怕还是怎样突破官方、利益相关方的围追堵截,怎样采访到更多核心的人,真的需要具备侦查和反侦查的功夫。
——南方都市报记者 辛 灵
以不同的身份,介入不同的事件,发掘被掩藏的真相。
——深圳晚报工作室主任 唐光明
调查性报道是最能体现新闻工作的价值和意义的一种报道,在转型期社会,尤其能发挥出媒体作为瞭望者的作用。但是刚性约束依然存在,同时,市场因素介入新闻组织及其生产过程导致的不利影响正在日益凸显。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任重而道远。
——社会观察杂志记者 白红义
本报记者 庄庆鸿整理

王锡锌:征地拆迁是2010年最刻骨铭心的记忆
“2010年,北京大学已经成为征地拆迁纠纷访民的一站,我接到了很多相关的来信,遇到了大量的上访者。”作为上书中央提议修改拆迁条例的五学者之一,北京大学法学院王锡锌教授在中国青年报社近日举行的2010年度调查性报道研讨会上发表主题演讲称,征地拆迁是2010年最刻骨铭心的记忆。
王锡锌认为,当法律关系不能提供公平正义或是被扭曲的时候,上访是一种可能解决问题的渠道。
“媒体报道过一些成功的上访案例,比如熊德明见到总理,并且跟总理说上话,解决了问题。”但是,王锡锌认为,要想靠上访的办法完全解决强拆问题,难度非常大。
在演讲中,王锡锌对拆迁条例现存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指出了造成目前强拆案频发的深层次政策性原因。他谈到一次接待上访者的经历,最后也只好请求媒体帮忙调查。
“对于一些上访者,或许能帮他们的只有记者了。但记者要做的事情很多,需要去调查事实,因为事实是新闻的灵魂。没有足够事实的新闻,即使是关注度非常大的事件,我也不会去进行评论,否则作为评论员,没有足够的事实风险是非常大的。”
孙立平: “维稳”同时还要推进社会进步

过去的一年里,中国社会中的“牵出现象”令人注目,从“唐骏学历门”、“李刚门”,到上海大火、“天价高速费”事件,都引出了事件背后的一系列问题。
在近日举行的2010年度调查性报道研讨会上,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孙立平指出,这说明社会肌体自身的组织或细胞出了严重的毛病,肌体本身治愈这些毛病的机能在失效。他认为,相比社会矛盾或冲突,这种失效对中国社会的威胁更大。
孙立平建议,为了医治这一问题,今天的中国需要把制约权力、驾驭资本、制止社会溃败等社会进步理念注入发展当中,“必须先摆脱片面的‘维稳’思维的束缚,在强调‘稳定压倒一切’的同时,也不应忽视推动社会进步”。
“目前中国存在很多社会矛盾,我们要花大力气维护稳定,避免大规模的社会冲突,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重视医治社会肌体的改革努力。”孙立平说。
“事实证明,面对社会各个环节出现的问题,解决之道不仅是发展和稳定,还要允许进步性的改革。”孙教授举例,比如限制垄断、提高政府的效率并增强其公正性、扶助弱者、伸张正义,这些改革可能会在一定时空内带来“不稳定”,但是历史将证明,这些改革最终将有利于社会稳定。
汪同三:各地别借“十二五”乱上项目

“2009年是我国宏观经济最困难的一年,但问题是清晰的,就是要解决美国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冲击。到了2010年,我们面临着极其复杂的局面,虽然不如上年困难,但问题就是‘不知道问题是什么’。”在近日举行的2010年度调查性报道研讨会上,中国社科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所长汪同三研究员为参会记者分析了我国宏观经济面临的多个重要问题。
汪同三分析,在2010年,造成2009年全球金融危机的主要因素基本上没有被根除,可谓“旧患未除”;另一方面,危机中各国所采取的大量非常规的救助措施,其负作用正渐次显现,可谓“新忧又至”。
他认为“旧患”有二:第一,根据世界银行估算,全球银行业大量“有毒资产”尚未消化;第二,全球虚拟资产与实体经济之比居高不下。2008年全球虚拟资产总额是全球GDP实际总额的14.2倍,也就是说,企业每生产出1元钱,投资者就有14.2元钱的投资等着从中分利,但实际上每1元钱中只有两角钱可以拿出来分利,于是90%以上的投资者所得回报很低,甚至是亏损的。2009年中国的这个数字是3.7倍,低于全球水平。
“新忧”主要是,各国政府近两年强力推出的大量刺激经济措施,虽然迅速止住了经济的下滑趋势,却也使经济结构进一步扭曲,天文数字的货币信贷投放可能引发通货膨胀,特别是资产价格的再膨胀。
从2010年至今,“通货膨胀”已被广泛关注。其成因除了国际市场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农业薄弱给游资可乘之机”、劳动力成本上升之外,汪同三认为,我国宏观经济未来最大的危险就是“各地借‘十二五’第一年乱铺摊子、乱上项目的盲目冲动”。

林喆:《反腐败法》未入立法规划说明反腐败的复杂性
在近日举行的2010年度调查性报道研讨会上,中央党校教授、反腐研究专家林喆发表主题演讲,为参会记者分析了我国近年来反腐败的形势及相关问题。
“中外历史上的反腐败模式主要有四种:重法制廉、低薪清廉、高薪养廉、以法导廉。”林喆认为,“高薪养廉在我国是不现实的。”
林喆分析了许多官员走向腐败的深层心理。“他们认为自己是‘为领导服务’,事实上他们把为某一项重要权力做辅助工作看做是封建的君臣关系。为什么那么多秘书落马,是很深的观念问题。”
林喆概括道,从2006年到2008年的腐败有四大特点:级别越来越高、贪腐数字越来越大、群蛀现象严重、包二奶现象不绝。2009年至今,腐败出现一些新特点:一是腐败的“落势化”倾向,即从高层官员向县处级、科级干部滑落,“2009年被抓住的科级干部腐败很多”;二是“官荫二代”现象的出现,“官员子女受到父母荫庇,飞扬跋扈,在公务员考试、干部任用等方面享有一系列特权。”
林喆最后指出,在没有一部《反腐败法》的条件下,宣告“我国反腐败体系已经建成”是说不过去的。“说了近三十年,《反腐败法》依然没有进入我国立法规划,这本身就说明了反腐败问题的复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