舰娘夕立二改:在乡城镇"三属"是否可以领取优待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30 08:09:42
        

主持人你好!我是丹东凤城市优抚科的小吴,想请教您:在乡城镇“三属”是否可以领取优待金?有文件依据吗?目前我手里只有《凤城市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测算表》(乡村优抚支出需求测算表)。上访对象不予认可,要上级文件。

 

答复如下:城镇“三属”是不能享受优待金的。因为,2003年在农村税费改革之前,优待金是指群众通过“三提五统”上交的,是群众对对优抚对象的优待,“三属”的性质只要符合在乡的才可以享受到这项待遇。2003年全省农村实行税费改革以后,群众不缴纳统筹费后(“三提五统”),以前由群众负担的优待金改由各级政府按比例承担。为此,省政府下发了《辽宁省农业税征收管理实施办法》(辽政办[2003]63号),省财政厅下发了《辽宁省农村税费改革资金管理办法》(辽财预〔2003〕691号),这些文件明确规定享受优待金的人员是指在乡人员,按照政策只有在乡人员才能享受到优待金,“三属”是否享受优待金不是看你居住在哪里,而是看你的“三属”性质是按照城市标准发放抚恤,还是按照农村标准发放抚恤,按照城市标准发放定期抚恤的人员不享受优待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