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4000万吨炼油人事:致股友的一封信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15:47:58

    事实再一次证明,市场中从来不缺资金,中国也不缺资金,许多资金都在寻找他的下家,可是能有几个人真正的带领他们?可怜的小散户,你无需怜悯他们,就像一名将军带领数万士兵走向战场,终究会有牺牲,如果将军怜惜每一名士兵的生命,我们是否还要打仗,没有生命的付出的哪来战争的胜利,冲杀在前线的士兵就是为了牺牲,且他们是心甘情愿,他们将为此感到光荣,这是一个艰难的抉择过程,也是为了获得自身需要的过程,各取所需,没什么差别,有幸没有死,得到了应该得到的,死了的,得到了一尊光荣的牌坊,被历史记住,也被历史湮没….

    细想想散户在这个“战场”中何尝不是如此,本身既为薄命(否则已然成为大户室的一员),这个战场本来就不属于他们,他们只是庄家玩弄的工具,进来也是自找死路,不是自己亏钱就是被骗,不得不感叹做散户难,做中国的散户更难!请不要责怪我说的难听,只是在阐述一个尖锐的事实,笔者从业这么多年没有听说几个散户赚钱,即便是在07年大牛市中赚钱了,在08年也都尽数亏掉,如果他们都赚钱了,那庄家赚什么?滑稽……这不怪市场,不怪别人骗他们,只怪他们命不好,他们就不配在市场中生存,或许他们有着体面的工作,或者在其他方面有着丰厚的收入,但是在这个市场中,全部一视同仁,纵使胡总来了也不行,都是在一个起跑线上,因为你不专业,所以你必须亏钱。或许您会说胡总会使用一些手段,是的,在特色主义的中国,领导人是全能的,但是,如果他这样做等于是在抽自己的嘴巴子,因为这不符合逻辑,违背游戏规则,我们说的是在遵循市场平等基础上的博弈,老胡不是对手!

    众所周知,能在这个市场中稳健盈利的只有两类人,一类是专业的,他们就职于专业的机构、私募等,以炒股为业,他们以炒股为乐,“玩弄”散户是他们最大的乐趣。美国华尔街培养一个操盘手需要十年左右的时间,先给他200w美元,让他混迹于市场,十年之后,股市就是他们的提款机了,稳健的收益对他们来说已经不是问题。笔者02年涉足股市,算起来亦接近十个年头,请别眼红笔者能在弱市中盈利,我亏钱的时候您或许还没踏入股市,或者根本不知道什么叫股票;我深夜研究个股的时候,或许您已经进入梦乡......当您羡慕别人称为百万富翁时,请考虑一下您是否有人家付出的辛劳和人家的胸襟,在碰到一个涨停或者赚了几百块钱就笑逐颜开,恐怕全世界的人都不知道,这不是一个潜在有钱人应该有的心态,有这样心态且不思悔改的人永远也不会有钱------厚德载物!

另一类能够在股市中稳健盈利的人就是能够且擅长“借脑”的人,刘邦都说:夫运筹帷帐之中,决胜千里之外,吾不如子房。镇国家,抚百姓,给馈饷,不绝粮道,吾不如萧何。连百万之军,战必胜,攻必取,吾不如韩信。刘邦都如此,我们何不借鉴?可惜多数的散户不能有这样的胸襟。善于借脑的人,他们明白“己所短,他所长”,扬长避短,找人代为操作,笔者合作的客户和会员大都是此类人,合作各取所需,尽管2010年大盘整体下跌14%,但是我们依旧能够逆市盈利,实现双赢,试问,整天痴迷于“牛股”的各位散户,你们在2010年赚了几个钱???

关于技术,笔者以后有空会经常发布一些供大家参阅,在此给大家一些告诫:

1、  如果你不能做专业的炒股人士,不能以炒股业,请终止您学习的热情,学点皮毛的技术是没用的,且通常你学到的那些技术都会起到相反的效果,一知半解所谓的技术不可能赚到钱,庄家会利用你的一知半解,当你以为开始涨的时候,正是要下跌的时候,如果真的学一点技术就能赚钱的话,钱都让你赚去了,我们赚什么?笔者到现在也不至于是每下一笔单都会小心小心再小心......

2、  这些年已经在市场中亏损的朋友或许想在市场中捞回亏损然后离开,很不幸的告诉你,不可能!!都知道,这是一个赌场,你只会越老越深,除非你转变以前的操作方式或者马上离开这个市场,干好你的本行!

3、  一些新手或者即将打算开始炒股的人们,你们亏损或者不多,或者没有,祝贺你,如果你不是专业的,请你尽快离开这个市场,好好做你的本职工作,术业有专攻,离开是你最好的选择;如果你选择专业炒股,欢迎你,作为过来人,给你一点告诫:要忍住寂寞和作为高手无法与人诉说的孤独,到了一个境界或层次,已经没有几个人能和你沟通。

    谨以此文先给一直以来关注本博客的朋友,你选择“离开”、“借脑”或者专业,根据自身情况解决,但是不要再做一名无知的散户,太可怕!本文也仅仅献给有缘读到的朋友,当本博的访问量达到一定程度之后,博客可能会暂停或者更换新的地址,“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到时候QQ资料里会有更改!

炒股作为我一生的爱好,我会继续,可博客只是一个驿站!

 

 

                                                                  笔者

                                                       2011年1月17日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