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钢钢铁公司网上练兵:江苏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月增157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05:01:04
全省40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关注的新年养老金调整方案确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昨日发布消息,经省政府同意并报人社部、财政部批准,我省今年仍然从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人均月增加金额在157元左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新增养老金将在春节前发放到位。
养老金增发对象是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10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养老金调整采取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相结合的办法。
普遍调整分三个层次:退休、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的人员,每人每月按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生活费)的10%增发;按上述标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低于147元(全省去年人均月养老金水平1466元的10%)的,各地可根据当地养老保险基金、财政承受能力和退休人员养老金替代率水平,结合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缴费水平等情况,在不高于147元的范围内确定具体调整标准;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的生活费标准也可比照执行,具体办法由省辖市人民政府确定;2010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30元、40元和50元,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0元、30元和40元。
特殊调整的倾斜对象有四种:分别是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1953年底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和原工商业者。这四种对象适当增发的标准为: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发100元;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正高每人每月增发70元,副高每人每月增发60元;1953年底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50元;退休人员中的原工商业者(含从原工商业者中区分出来的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小业主),每人每月增发50元。同时符合上述两个及两个以上增发条件的退休人员,按就高和不重复的原则确定增发金额。
此外,今年养老金调整还对收入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倾斜,将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发放生活补助的基数由当地上年平均养老金改为当地当年调整后的平均养老金。发放生活补助的时间与基本养老金调整同步。据测算,经过此次调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均养老金将达162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