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红玉丹心解析:赋予乞丐每一项属于公民的基本权利-农民工禾刀的一亩三分地-搜狐空间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4 18:40:06

赋予乞丐每一项属于公民的基本权利

 

▓禾刀

 

2003年起,杭州市图书馆就开始实行对所有读者免费开放,包括乞丐和拾荒者,图书馆对这些特殊读者的唯一要求,就是把手洗干净再阅读。这一举措推行以来,一直引起一些读者的不满。“我无权拒绝他们入内读书,但您有权选择离开。”118日晚上7点到8点左右,杭州市图书馆馆长楮树青两年前的这句话在微博上被转发了5000多次,光评论就达到1200多条。不少博友直赞这位馆长有北大遗风。(青年时报119日)

 

在这个寒冷的季节,乍看上去这则新闻充满阵阵温馨与暖意,不过回头来想想却又觉得理所当然:图书馆本来就是公共资源,具有无预设服务群体的公益属性。我国《宪法》第三十三条明文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乞丐和拾荒者本来就是公民中的一员,是公民就理当有权享受包括图书馆在内的公共服务。

 

一些场所或个人之所以对乞丐和拾荒者存有抵触情绪,主要是因为对这类群体的个人卫生存有成见。记得去年“犀利哥”迅速爆红之时,有人曾发现,一位名叫张义的流浪汉,经常光顾长春市西康路上的同仁书店。鉴于张义很注重卫生问题,也不影响别人,该书店工作人员并没有将张义拒之门外,这反倒成了网民津津乐道的“风景”。桥归桥,路归路;权利归权利,卫生归卫生。同仁书店和杭州市图书馆的做法均表明,只要处理得当,即便是乞丐,权利与卫生并不存有不可调和的矛盾。

 

不过,杭州市图书馆向包括乞丐和拾荒者在内的所有读者免费开放成其为新闻,或也说明这类现象在现实中并不多见。记得前几年,曾有一些城市以影响市容和清理职业乞讨等名义,频设“禁讨区”。当乞讨者被大量赶出景观街道后,城市确实变得更加光鲜,但乞讨者作为一个公民的基本权利该置何地,却饱受公众质疑与苛责。

 

实际上,即便是经济再为发达、社会福利保障机制再健全有力的国家,也不能保证完全没有乞丐。针对乞讨现象,一些国家推出了发放乞讨证制度,如法国的乞讨证制度始于19899月。法国政府在法律上承认行乞是一种职业,认为要行乞就得缴纳相关费用。荷兰的行乞证更像是我们所说的营业执照,乞丐行乞还得象其它公民一样按规定缴税。特别有必要指出的是,这些国家在承认行乞是正当职业的同时,实际也是从法律角度,赋予乞讨者一般公民的基本待遇。

 

赋予乞丐每一项属于公民的基本权利,这是社会走向法治文明的重要标志。某种意义上,乞丐处于社会底层,社会公共保底政策的坚实与公平,事关他们的基本生活质量。再者,我们常说,知识就是力量,知识改变命运,敞开的图书馆大门,又何不是方便乞丐在内的底层民众奋发向上、努力摆脱贫困的希望曙光。

 

透过杭州市图书馆坚持向乞丐和拾荒者敞开的这扇大门,我们看到和谐文明社会的那缕温暖阳光。同时也希望,我们所有的公共服务机构,将包括乞丐在内的底层民众,置于社会普通公民地位真诚以待,这不是缘于个人主观意愿的恩赏,而是公共资源的本来属性使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