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台专用地胶 板塑胶: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规划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01:04:35
扬州市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规划
扬州市环境保护局
扬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二 ○ ○ 九 年 六 月
扬州市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规划
项目委托单位:扬州市环境保护局
规划编制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规划编制技术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项目承担单位:扬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项目负责人:叶振国
主要编制人员:
主要参加人员:
前 言
近年来,扬州市畜禽养殖业迅速发展,畜禽养殖逐渐成为我市各县区的重要产业,先后建成了数百家畜禽养殖场,但均以中、小型规模为主,缺乏统一、科学的规划,且大多在建设初期均没有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同时由于当前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措施的建设严重滞后,导致各县区的环境质量逐步恶化。
为防治畜禽养殖污染,保护水体和自然生态环境,减少畜禽养殖污染物的排放,改善市区环境质量,实现畜禽养殖业健康持续发展,市环保局决定委托扬州市环科所编制“扬州市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规划”,在“统一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下,推进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措施的建设。
目  录
1总则... 1
1.1 规划背景... 1
1.2 规划指导思想... 1
1.3 规划编制的依据... 1
1.4 规划范围和期限... 2
1.5规划编制原则... 2
1.6 规划编制的目的和意义... 2
1.7 规划目标... 3
1.8 规划技术路线... 3
2项目区域基本情况... 4
2.1 区域自然状况... 4
2.2 社会经济现状及发展规划... 6
2.3 区域环境状况... 8
3 扬州市畜禽养殖现状... 9
3.1 畜禽养殖基本情况... 9
3.2 畜禽养殖污染物产生情况... 16
3.3 畜禽养殖污染物处理现状... 19
4畜禽养殖区域划分及污染防治... 22
4.1 畜禽养殖区域划分... 22
4.2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计划... 22
4.3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措施... 22
5项目实施... 22
5.1 建设工期... 22
5.2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22
5.3 项目管理... 22
5.4 规划的中期评价... 22
6项目概算与资金筹措... 22
6.1 投资估算... 22
6.2 资金筹措... 22
6.3 资金使用计划... 22
7保障措施... 22
7.1 管理保障措施... 22
7.2 技术保障措施... 22
7.3社会保障措施... 22
总则
规划背景
近年来,我市畜禽养殖业的迅速发展,既丰富了城乡居民的菜蓝子,又促进了国民经济发展。但是,由于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工作滞后,所造成的环境问题也日显突出,为遏制畜禽养殖业污染不断加剧的趋势,促进改善我市环境质量,必须强化规划政策引导,加大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力度。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苏环发[2008]31号)要求,我市多县(市)结合区域实际情况,分别组织开展了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工作。受扬州市环保局委托,扬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主持组织编制了“扬州市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规划”。
规划指导思想
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布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9号令)的有关规定的基础上,规划我市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工作,逐步实现生态环境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以实现自然生态与社会经济系统间协调、健康、持续发展。
规划编制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国发[2000]38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5、《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9号)
6、《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
7、《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
8、《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国家经贸委2003年2月28日第31号令)
9、《扬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10、《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苏环然[2008]31号)
11、《关于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环办[2008]41号)
12、《扬州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一五”规划》
13、《扬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
14、《江苏省重要生态功能区区域规划》(2009)
规划范围和期限
本次规划的范围包括扬州市区19个乡镇(街道)。具体包括:广陵区2个乡镇(湾头镇、汤汪乡);维扬区3个乡镇(西湖镇、平山乡、城北乡),1个街道(甘泉街道);邗江区11个乡镇(头桥镇、李典镇、沙头镇、泰安镇、杭集镇、瓜洲镇、杨庙镇、杨寿镇、槐泗镇、方巷镇、公道镇),2个街道(汊河街道、蒋王街道)和开发区。
本规划时限为12年。规划基准年:2008年,近期2009-2015年,远期2016-2020年。
规划编制原则
1、根据地区间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差异,结合各区域功能区划目标要求,因地制宜地确定畜禽养殖污染物处理率。
2、坚持发展与污染防治相结合,提高治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3、按照污染物总量控制的要求,推广生态养殖,鼓励废物综合利用,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
4、分步实施,坚持环境法制与提高生态意识相结合。
5、经济建设与生态保护双赢原则。
6、谁污染,谁治理原则。
7、点面结合、疏堵结合、综合治理原则。
规划编制的目的和意义
通过对2008年市区畜禽养殖业现状的全面调查并结合未来发展状况和趋势的基础上,根据《扬州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及相关法规,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非禁养区,按区域环境容量合理调整和优化畜禽养殖业结构、布局和规模,按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规定和规划定点要求规范畜禽养殖场建设,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环境管理,促进我市畜禽养殖业稳定、健康、持续发展。
本规划的编制有利于加强对市区畜禽养殖业的环境监管和工作指导,建立畜禽养殖业环境管理体系,将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纳入本地区环境保护规划中,对违反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有利于在制定畜禽养殖业发展规划时,将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使规模化养殖场基本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有利于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畜禽养殖污染综合防治措施,结合生态农业建设及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发展,实行综合利用优先,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的原则,推行清洁生产,不断提高畜禽养殖管理和污染防治水平;有利于当地生态环境改善,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我市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规划目标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规划的总体目标:以城市总体规划及其它规划为基础、依据和引导,大力倡导发展生态养殖业,因地制宜地建设污染防治措施,实现污染物资源化利用,从而促进养殖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1)近期目标和指标
逐步完善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收集、处置系统,加快高效生态养殖业的建设,逐步实现污染物资源化利用,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
(2)远期目标和指标
使畜禽养殖产生的污染物能得以妥善的处理与排放,保护水体和环境卫生,逐步使污染物的处理率达到90%以上。
规划技术路线
本次规划以技术路线为指导,收集了较为详实的基础资料,在十分细致的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对扬州市畜禽养殖污染现状提出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
畜禽养殖污染物处置情况
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情况
畜禽养殖基础信息调查
总量减排
扬州市区畜禽养殖现状调查与评估
扬州市区畜禽养殖发展规划
扬州市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
发展规划
污染预测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对策研究
防治措施
保障措施
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实施进度
畜禽养殖目前存在的问题
图1.1-1  扬州市区畜禽养殖污染情况调查及规划工作的技术路线
项目区域基本情况
区域自然状况
2.1.1地理位置
扬州,地处江苏中部,长江北岸、江淮平原南端。现辖区域在东经119°01′至119°54′、北纬32°15′至33°25′之间。南部濒临长江,北与淮安、盐城接壤,东和盐城、泰州毗连,西与南京、淮安及安徽省天长市交界。境内有长江岸线80.5公里,沿岸有仪征、江都、邗江2市1区;京杭大运河纵穿腹地,由北向南沟通白马湖、宝应湖、高邮湖、邵伯湖4湖,汇入长江,全长143.3公里。扬州城区位于长江与京杭运河交汇处,东经119°26′、北纬32°24′。全市总面积6634平方公里。市区面积980平方公里。规划建成区面积420平方公里。
扬州地理位置图见图2-1所示。
图2-1  扬州市地理位置图
2.1.2土壤植被状况
扬州市境内土壤分为水稻土、潮土、黄棕壤及沼泽土4个土类、11个亚类、27个土属、101个土种。全市耕地约有70%的面积砂粘适中,20%偏砂,10偏粘。本地区总土壤有机质含量为1.88%,其中大于4%面积占1.96%,3~4%的面积占7.96%,2~3%的面积占29.54%,1~2%的面积占46.72%,0.6~1.0%的面积占12.73%,小于0.6%的面积占1.09%。
扬州市境内生物资源丰富,现有木本植物54科,203种,草本植物45科,220种,水生植物26科、56种。有阔叶类树种如麻栎、栓皮栎、白栎、刺槐等。针叶树种马尾松、黑松、杉木。灌木类有算盘珠、山胡椒、继木。草丛植物狗牙根、白茅、黄背草。沼泽和水生植物有芦苇、蒲草、杏菜、金鱼藻。森林植被大多分布在仪征、邗江和高邮以西丘陵地带和沿江滩地。沼生和水生植被大多分布在高邮、宝应、邗江、邵伯一带。竹林和经济林分布在沿江腹地,邗江一带,茶园主要分布在丘陵地带。
2.1.3气候特征
扬州属亚热带湿润气候区。气候主要特点:受季风环流影响较大,盛行风向随季节有明显的变化。冬季盛行干冷的偏北风,以东北风和西北风居多;夏季多为从海洋吹来的湿热的东南到东风,以东南风居多;春季多东南风;秋季多东北风。
冬季偏长,达4个月之多;夏季次之,约3个月;春秋季较短,各为2个多月。年平均气温14.8℃,冬冷夏热较为突出。7月最热,平均气温为30.7℃。1月最冷,平均气温为-1.9℃。全市极端高温39.5℃,极端低温-17.7℃。无霜期平均306天。年均日照2176.7小时,年平均气压1015.9百帕,年平均相对湿度80%。
年平均降水量1030毫米,夏季约占45%,冬季约占9.5%,春秋季降水量相近。常年梅雨期约23天,一般在6月中旬到7月中旬,平均梅雨量231毫米。干旱、雨涝、低温、阴雨、台风、冰雹等灾害间有出现,并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失。台风一般最早出现于6月,最迟11月,以8、9月居多。
表2.1-1  气象条件特征值
气 象 条 件
特  征  值
统 计 数 据
气    温
全年平均气温
14.8℃
历年最热月平均气温
30.7℃
历年最冷月平均气温
-1.9℃
极端最高气温
39.5℃
极端最低气温
-17.7℃
气    压
平均大气压
1016hpa
最高大气压
1046.2hpa
空气湿度
年平均相对湿度
80%
冬季平均相对湿度
76%
降雨雪量
年最大降雨量
1063.2mm
十分钟内最大降雨量
26.6mm
一小时内最大降雨量
95.2mm
最大积雪深度
18cm
风向和频率
全年主导风向和频率
E18
夏季主导风向和频率
SE24
风    速
平均风速
3.5m/s
2.1.4水文地质及流域概况
扬州境内河湖众多,水网密布,地跨江淮两大水系。宁通高速公路(扬泰段)以北属淮河流域,以南属长江流域。扬州南临长江,岸线长80.5公里。京杭大运河纵穿腹地,由北向南沟通白马、宝应、高邮、邵伯4湖,汇入长江,全长143.3公里。
扬州市位于江淮两大水系的交汇处,长江通过古运河、京杭运河与淮河水系的邵伯湖、高邮湖等水体相通。境内水网密集、湖荡众多,蓄水能力较强,河、湖水位的涨速及涨幅变化较小。由于境内地势平坦,全市各河流流速较小,河床稳定。高邮湖面积538平方公里,是江苏第三大湖。境内长江岸线80.5公里,其中-10米深水岸线40多公里。市域为淮河下游主要通道,水流经入江水道进高邮湖区,复经万福、芒稻诸闸,下泄入江。本次规划范围内主要水体有古运河、京杭运河、芒稻河。
社会经济现状及发展规划
2.2.1行政区划
扬州市辖广陵、邗江、维扬和经济开发区4个区,宝应县、仪征、高邮和江都4个县市,全市总面积6643.6km2。本次规划主要针对广陵区、维扬区、开发区和邗江区。
表2.2-1本次规划重点涉及的扬州各地区乡镇(街道)
地区
乡镇、街道名称
广陵区
湾头镇   汤汪乡
维扬区
平山乡   城北乡   西湖镇   甘泉(街道)
开发区
八里镇、施桥镇、文汇(街道)、扬子津(街道)
邗江区
瓜洲镇   李典镇   杭集镇   公道镇  头桥镇   槐泗镇  沙头镇  泰安镇    方巷镇   杨庙镇   杨寿镇   汊河(街道)  蒋王(街道)
2.2.2人口
2008年末,市户籍总人口为459.7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55万人,增长0.12%,全市人口平均密度690人/平方公里,市区人口134.4万人。
2.2.3经济、产业
年全市国民经济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全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573.29亿元,按可比价增长13.4%,连续七年保持两位数增长。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17.47亿元,增长5%;第二产业增加值897.71亿元,增长13.8%;第三产业增加值558.11亿元,增长14.5%。人均GDP超过5000美元。
1、农业
2008年扬州市农业生产稳步发展。全市粮食总产269.4万吨,比上年增长5%;油料7.95万吨,增长4.5%;棉花6024吨,下降3.2%;蔬菜136.4万吨,增长8.1%;肉类总产量16.5万吨,增长3.1%;禽蛋产量11.9万吨,增长2.6%;水产品37.38万吨,增长2%。全市新增高效农业面积50.4万亩、累计达199.5万亩。2008年新增农产品规模加工企业22家,70家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实现下手161.6亿元,增长21%。全市全年实现农业总产值230.7亿元,增长17.2%。其中农业产值98.68亿元,增长15.9%;林业产值6.78亿元,增长16.4%;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9.74亿元,增长6.8%。新创全面小康村328个、新农村建设示范村27个,新建村级便民服务中心318个。
2、城乡建设与生态环境
2008年城市建设又有新进展。编制“一体两翼”城市发展空间战略规划和综合交通规划。实施新一轮城市建设和环境提升工程,完成投资116亿元。新改建解放北路、平山堂东路和大水湾步行桥等“七路一桥”,翻建街巷48条。城东客运中心投入运营,万花园二期、文化艺术中心等项目开工建设。基本完成“双东”历史街区“一片十点”修复,启动东关街二期工程。成功举办第二届世界运河名城博览会。
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加大。深入推进生态市建设。新增污水管网260公里,新建乡镇污水处理厂(设施)13个,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83.6%。70个乡镇工业集中区完成区域环评,265家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下降3.7%和3.1%。绿化造林11.1万亩,森林覆盖率达15.1%。市区新增绿化面积151万平方米。累计18个乡镇(街道)通过全国环境优美乡镇考核,创成省级生态村51个。
区域环境状况
1、大气环境状况
2008年市大气中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年均值分别为0.034mg/m3、0.015mg/m3;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值为0.102 mg/m3。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年均值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符合及好于二级标准(API≤100)的天数共321天,全年空气质量优良率达87.7%。
2、水环境状况
①2008年,市两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廖家沟和长江的水质均优于地表水Ⅲ类水标准,水质优。
②2008年,长江六圩口东断面各监测指标的年均值优于地表水Ⅲ类标准,瓜洲闸东面各监测指标的年均值基本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生化需氧量略有超标。长江水质与上年相比总体无明显变化,水质优。
③2008年度,京杭大运河扬州市区段水质基本符合地表水IV类标准,主要超标项目为氨氮、石油类,超标率分别为2.0%、0.67%。全河段七个监测断面基本符合IV类标准,水质明显优于2007年。
④2008年度古运河扬州市区水质基本符合地表水V类标准。主要超标项目为溶解氧、生化需氧量、氨氮、石油类,超标率分别为1.9%、5.6%、18.5%、1.9%,总体水质比2007年略有好转。
3、声环境状况
2008年,扬州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Leq=53.8dB(A),比去年略有下降,声级分布主要集中在46-60 dB(A)。城市噪声污染特点仍以交通噪声为主,但影响程度有所下降。
扬州市畜禽养殖现状
畜禽养殖基本情况
表3.1-1  江苏省畜禽规模养殖电子档案建档口径
畜  种
省  级
市  级
县  级
生猪 (年出栏、头)
≥2000
≥500
≥50
蛋禽  (存栏、只)
≥10000
≥2000
≥500
肉禽 (年出栏、只)
≥50000
≥20000
≥2000
奶牛  (存栏、头)
≥300
≥100
≥20
根据以上划分依据,扬州市2008年各规划区域内的畜禽养殖情况详见下表:
表3.1-2  2008年度扬州市区各规划区区域内畜禽养殖情况汇总表
区域
统计口径
生猪出栏
肉禽出栏
蛋禽存栏
奶牛存栏
场户数
出栏量
场户数
出栏量
场户数
存栏量
场户场
存栏量
邗江区
县级规模
56
15526
53
146210
37
30762
1
42
市级规模
10
11318
5
159440
10
29800
3
407
省级规模
1
4500
2
495000
2
41253
维扬区
县级规模
14
3430
市级规模
1
1920
2
16800
省级规模
1
1208
广陵区
县级规模
24
3622
8
51000
市级规模
1
129
省级规模
开发区
县级规模
市级规模
省级规模
合计
106
40316
60
800650
59
169615
6
1786
由上表可知,目前扬州市区共有231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户),其中县级规模有193家,占总数的83.5%,市级规模有32家,占总数的13.9%,省级规模仅6家,占总数的2.6%。
3.1.1 奶牛养殖情况
2008年扬州市区规划区域内共存栏1786头奶牛,其中广陵区129头,占总数的7.22%;维扬区1208头,占总数的67.64%;邗江区449头,占总数的25.14%,具体见下表:
表3.1-3   2008年度扬州市区各规划区域内奶牛养殖情况
规模
单位名称
区域
地址
现存栏量
市级
润扬奶牛
邗江
沙头镇西大坝
109
姗叶奶牛场
邗江
泰安镇勤俭村阚庄
108
凤凰奶牛场
邗江
泰安镇七里村七里
190
二桥奶牛场
广陵
湾头镇二桥村
129
县级
南海奶牛场
邗江
泰安镇南海村嵇西
42
省级
扬大奶牛场
维扬
西湖镇经圩村
1208
3.1.2 肉禽养殖情况
2008年扬州市区规划区域内共出栏800650只肉禽,均在邗江区内养殖,其中鸡73350只,占总数的9.16%;鸭597000只,占总数的74.57%;鹅130300只,占总数的16.27%,具体见下表:
表3.1-4   2008年度扬州市区各规划区域内肉禽养殖情况
规模
区域
单位名称
联系地址
品种
出栏
省级
邗江
许宝林
公道镇赤岸居委会

50000
邗江
朱金凤
瓜洲镇瓜洲闸
肉鸭
445000
市级
邗江
许宝林
公道镇赤岸居委会
扬州鹅
30000
邗江
朱长华
瓜洲镇明星村
肉鸭
25000
邗江
欣悦养殖场
蒋王街道悦来安堂

9100

5000

6000
邗江
桃园养殖场
蒋王街道悦来安堂

23340

8000

12000
邗江
王行
杨寿新龙村殷庄
肉鸭
41000
县级
邗江
姚根林
方巷镇兴湾村小徐组
扬州鹅
2000
邗江
戴启云
方巷镇兴湾村小徐组
扬州鹅
2000
邗江
曹 飞
方巷镇曹庄村曹庄组
扬州鹅
2000
邗江
王金平
方巷镇合玉村丁庄组
扬州鹅
2000
邗江
王经冬
方巷镇合玉村丁庄组
扬州鹅
2000
邗江
梁金高
方巷镇合玉村丁庄组
扬州鹅
2000
邗江
梁金友
方巷镇合玉村丁庄组
扬州鹅
2000
邗江
朱德盛
方巷镇合玉村渔场组
扬州鹅
2000
邗江
郭亭良
方巷镇兴湾村郭庄组
扬州鹅
2000
邗江
徐富平
方巷镇兴湾村梁庄组
扬州鹅
2000
邗江
汪万明
方巷镇兴湾村汪庄组
扬州鹅
2000
邗江
王清兆
方巷镇兴湾村吴庄组
扬州鹅
2000
邗江
徐大林
方巷镇兴湾村小徐组
扬州鹅
2000
邗江
徐国和
方巷镇兴湾村仇庄组
扬州鹅
2000
邗江
仇国安
方巷镇兴湾村仇庄组
扬州鹅
2000
邗江
王生金
方巷镇兴湾村大徐组
扬州鹅
2000
邗江
王兆华
方巷镇兴湾村吴庄组
扬州鹅
2000
邗江
王兆清
方巷镇兴湾村吴庄组
扬州鹅
2000
邗江
梁平富
方巷镇兴湾村梁庄组
扬州鹅
2000
邗江
聂兰云
方巷镇兴湾村聂庄组
扬州鹅
2000
邗江
曾天祥
方巷镇兴湾村西庄组
扬州鹅
2000
邗江
蒋  进
方巷镇珠玉村南庄组
扬州鹅
2000
邗江
曾天龙
方巷镇开杨村十队组
扬州鹅
2000
邗江
仇天宝
方巷镇庙头村仇庄组
扬州鹅
2000
邗江
张玉林
方巷镇联合村焦庄组
扬州鹅
2000
邗江
阚广安
方巷镇联合村焦庄组
扬州鹅
2000
邗江
孙  红
方巷镇兴湾村小徐组
扬州鹅
2000
邗江
胡国兵
公道镇三界村马路
扬州鹅
1500
邗江
宰长科
公道镇谷云村宰庄
扬州鹅
2000
邗江
陈开权
公道镇三界村陈庄
扬州鹅
2200
邗江
潘开明
瓜洲镇冻青村
肉鸡
6500
邗江
季孝仁
沙头镇人民滩6组
扬州鹅
2800
邗江
徐斌
沙头镇沙头村大圩
扬州鹅
4500
邗江
孙瑜
泰安镇凤凰村湖滨

7500
邗江
符广江
泰安镇华丰村林场

1500

600
邗江
殷天斌
泰安镇山河村幸福

2000
邗江
蒋正发
杨庙镇友谊蒋庄

2800
邗江
徐庆朝
杨庙镇双庙李窑

2184
邗江
余士发
杨庙镇友谊红旗

6500
邗江
蔡仁进
杨庙镇

2578
邗江
裴文芳
杨庙镇

2134
邗江
王家樊
杨庙镇友谊新坝

2354
邗江
李明康
杨庙镇赵庄

2431
邗江
蒋朝良
杨庙镇杨庙

2314
邗江
张在宝
杨庙镇新扬东涧

2015
邗江
堂学奎
杨寿灯榴刘庄
草鸡
900
邗江
庄永付
杨寿宝女村红星组
商品鹅
5800
邗江
庄永付
杨寿宝女村红星组
草鸡
1200
邗江
李连辉
杨寿永和村军田组
草鸡
900
邗江
王天勤
杨寿永和村杨华组
草鸡
5500
邗江
唐文余
杨寿新龙村桥口组
商品鸭
4300
邗江
许广山
杨寿永和村王庄
商品鸭
5200
邗江
朱长林
汊河街道胡庄孙庄
肉鸭
12000
3.1.3 蛋禽养殖情况
2008年扬州市区规划区域内共出栏169615只蛋禽,其中鸡119153只,占总数的70.25%;鸭26522只,占总数的15.64%;鹅23940只,占总数的14.11%。广陵区共出栏蛋禽51000只,占总数的30.07%;维扬区共出栏蛋禽16800只,占总数的9.9%;邗江区共出栏蛋禽只101815,占总数的60.03%;具体见下表:
表3.1-5   2008年度扬州市区各规划区域内蛋禽养殖情况
规模
单位名称
区域
联系地址
品种
存栏量
省级
杭集河涧养殖场
邗江
杭集镇八圩村
海蓝鸡
26000
王敏
邗江
杨庙镇杨庙训考场
海蓝鸡
15253
市级
娄士平
维扬
城北乡瓦窑村

9000
阚长松
维扬
甘泉乡双山村

7800
陈远文
邗江
方巷镇兴湾村唐庄组
扬州鹅
2500
朱晓宝
邗江
瓜洲镇运西村

3500
仇玉海
邗江
瓜洲镇蒋庄村

2000
户传贵
邗江
沙头镇强民村五圩
罗曼蛋鸡
2600
潘得荣
邗江
沙头镇邱卜村后丁
罗曼蛋鸡
2200
头桥兽医站
邗江
头桥新华村

3000
蔡仁进
邗江
杨庙镇友谊权巷
三麻鸡
3000
张国清
邗江
杨庙镇沿山河
海蓝鸡
3000
陈志伟
邗江
蒋王街道何桥西高
蛋鸡
5000
杨国照
邗江
汊河张房村尚庄
蛋鸭
3000
县级
陈学康
邗江
方巷镇合玉村仓房组
扬州鹅
580
蒋金龙
邗江
方巷镇合玉村仓房组
扬州鹅
780
王金栋
邗江
方巷镇合玉村丁庄组
扬州鹅
820
禹传亮
邗江
方巷镇合玉村青年组
扬州鹅
550
梁明标
邗江
方巷镇合玉村西梁组
扬州鹅
650
朱兆林
邗江
方巷镇合玉村朱庄组
扬州鹅
500
谈信龙
邗江
方巷镇合玉村渔场组
扬州鹅
500
曾同兴
邗江
方巷镇兴湾村曾庄组
扬州鹅
600
陈永华
邗江
方巷镇兴湾村唐庄组
扬州鹅
500
徐德恒
邗江
方巷镇兴湾村大徐组
扬州鹅
1000
徐留明
邗江
方巷镇兴湾村小徐组
扬州鹅
500
徐永林
邗江
方巷镇兴湾村小徐组
扬州鹅
1200
聂付胜
邗江
方巷镇兴湾村聂庄组
扬州鹅
1000
葛凤华
邗江
方巷镇兴湾村吴庄组
扬州鹅
600
鲁高宝
邗江
方巷镇庙头村陈庄组
高邮鸭
1100
徐平和
邗江
方巷镇兴湾村吴庄组
扬州鹅
1500
步万山
邗江
方巷镇兴湾村吕庄组
扬州鹅
680
陈学元
邗江
公道镇赤岸村陈庄
扬州鹅
500
张宏坤
邗江
公道镇埝桥村码头
扬州鹅
500
梁顺清
邗江
公道镇河东村土城组
扬州鹅
700
王志安
邗江
公道镇埝桥村合兴组
扬州鹅
500
韦宏扣
邗江
公道镇埝桥村永生组
扬州鹅
500
汤益新
邗江
公道镇埝桥村张庄组
扬州鹅
1200
蛋鸡
500
王瑞鹏
邗江
公道镇湖滨村王伙

500
潘日春
邗江
公道镇湖滨村颜家

500
江桂武
邗江
公道镇湖滨村太平

1200
江桂发
邗江
公道镇湖滨村太平

1000
江桂良
邗江
公道镇湖滨村太平

1000
陈仁才
邗江
公道镇湖滨村陈庄

780
苏万山
邗江
李典田桥西庄
四季种鹅
580
苏凡
邗江
李典田桥公二
四季种鹅
800
吴德存
邗江
李典小乾太兴
蛋鸡
500
吉家元
邗江
槐泗陈院汤庄
蛋鸭
1550
吉家元
邗江
槐泗陈院汤庄
蛋鹅
1200
徐秀山
邗江
杨寿镇灯榴村姬庄
蛋鸡
1800
徐生琪
邗江
杨寿镇永和村唐庄
蛋鸭
1392
余春义
邗江
杨寿镇宝女村
蛋鸡
500
顾春生
广陵
产业园宦桥村
蛋鸡
4000
顾锦春
广陵
汤汪乡连运村
蛋鸡
6500
毛春生
广陵
汤汪乡同心村
蛋鸡
18000
艾玉山
广陵
广陵区运河北路
蛋鸡
5500
畅博彩色园林有限公司
广陵
湾头夏桥
杂草鸡
5000
吴朝荣
广陵
大众拾一组
蛋鸡
4000
张德祥
广陵
大众项一组
蛋鸡
5000
王续云
广陵
高桥汤庄组
蛋鸡
3000
3.1.4 生猪养殖情况
2008年扬州市区规划区域内共出栏40316头生猪,其中广陵区3622头,占总数的8.98%;维扬区5350头,占总数的13.27%;邗江区31344头,占总数的77.75%,具体见下表:
表3.1-6  2008年度扬州市区各规划区域内生猪养殖情况
规模
市、县
单位名称
联系地址
出栏量
省级
邗江
久荣养殖场
甘泉镇居委会
4500
市级
维扬
刘志敬
西湖罗庄
1920
邗江
旺扬猪场
公道镇埝桥村合兴
3500
邗江
恩于养殖场
李典恩于村南滩
1240
邗江
张福康
李典伏固佘家
730
邗江
头桥兽医站
头桥镇十圩村
1029
邗江
徐有田
杨庙镇双庙仁巷
743
邗江
海蓝养殖场
蒋王街道余林猪场
1029
邗江
杨喜亮
蒋王街道余林猪场
617
邗江
李长生
槐泗沈营村中心组
745
邗江
田德红
槐泗沈营村曾庄
924
邗江
芮永余
汊河街道胡庄唐庄
761
县级
维扬
杨文瑞
农科所
186
维扬
张元良
农科所
162
维扬
郭仁敢
双桥乡卜桥村
110
维扬
张金国
西湖镇刘戈村
165
维扬
李广元
西湖镇大巷村
178
维扬
袁志朝
西湖镇勾圈村
286
维扬
周永泉
西湖镇经纬村
310
维扬
刘志才
甘泉香巷
352
维扬
刘文标
甘泉香巷
158
维扬
俞长勇
甘泉双塘
210
维扬
赵宝军
甘泉五湖
386
维扬
陈建民
城北乡槐南村
421
维扬
李兆元
城北乡槐南村
138
维扬
郭志明
城北乡槐南村
368
邗江
朱宝军
公道镇河东村九井
370
邗江
杜万山
公道镇埝桥村张庄
640
邗江
河东猪场
公道镇欧阳村跃进
365
邗江
胡康其
瓜洲镇鞠庄村
189
邗江
朱庆华
瓜洲镇鞠庄村
200
邗江
张益胜
瓜洲镇明星村
377
邗江
杨兆忠
瓜洲镇明星村
453
邗江
王正朝
瓜洲镇冻青村
282
邗江
洪广和
瓜洲镇冻青村
170
邗江
常建良
瓜洲镇明星村
215
邗江
夏有强
杭集镇夏庄村红旗组
208
邗江
周松喜
李典伏固老圩东
416
邗江
陈继炳
李典田桥陈介
327
邗江
桑广海
李典伏业小五
155
邗江
王义平
沙头镇强民村九组
530
邗江
吕德发
沙头镇潮龙村后丁
315
邗江
绿扬猪场
沙头镇人民滩村
630
邗江
胡国海
泰安镇山河村幸福组
261
邗江
魏荣平
泰安镇凤凰林场
154
邗江
顾爱民
头桥镇迎新村
165
邗江
孙有林
杨庙镇沿山河
636
邗江
赵中伟
杨庙镇杨庙荷花
145
邗江
纪小平
杨庙镇杨庙谢冲
49
邗江
李超群
杨庙镇双颉下庄
416
邗江
黄志兵
杨庙镇友谊村柏庄
263
邗江
赵瑞余
蒋王街道余林猪场
411
邗江
王天宝
蒋王街道余林迎桥
205
邗江
蒋国林
蒋王街道四联吴庄
133
邗江
王永桃
蒋王街道悦来
205
邗江
徐寿元
蒋王街道何桥前进
162
邗江
徐寿根
蒋王街道何桥东高
154
邗江
陈志军
蒋王街道何桥西陈
188
邗江
季  奎
蒋王街道余林徐庄
329
邗江
吕永华
槐泗陈院汤庄
414
邗江
王祥志
槐泗陈院汤庄
262
邗江
周丛金
槐泗陈院孙小组
304
邗江
方文定
槐泗槐二村徐西组
257
邗江
魏文峰
槐泗龙尾村石庙组
542
邗江
王胜胜
槐泗陈院村孙小组
207
邗江
陈书广
槐泗沈营村小沈营组
324
邗江
冯玉军
槐泗林桥村邱坟组
463
邗江
王学武
槐泗陈院村孙小组
352
邗江
朱定国
槐泗沈营村小潭组
263
邗江
徐德元
杨寿爱国村徐庄
185
邗江
李  涛
杨寿方集村陈庄
163
邗江
李连辉
杨寿永和村军田组
127
邗江
张桂祥
汊河街道柏圩颜庄
189
邗江
吴福和
汊河街道柏圩颜庄
234
邗江
张玉才
汊河街道徐及吴庄
141
邗江
张桂兵
汊河街道徐集立坝
257
邗江
何来文
汊河街道胡庄唐庄
198
邗江
徐盛芳
汊河街道薛楼马乔
220
邗江
孙鹤余
汊河街道胡庄吴庄
303
邗江
赵德山
汊河街道薛楼尚庄
267
邗江
陈东贵
汊河街道
76
邗江
孙文剑
汊河街道
60
广陵
张霞海
产业园宦桥村
82
广陵
桑贵宝
汤汪乡九龙村
167
广陵
计正举
汤汪乡连运村
166
广陵
刘井元
汤汪乡横沟村
147
广陵
童兆东
曲江新农村
151
广陵
董学云
曲江新农村
133
广陵
梁绪兵
曲江新农村
186
广陵
张德兵
曲江新农村
181
广陵
李加良
曲江新农村
153
广陵
颜士会
曲江新星村
112
广陵
李加本
曲江太平猪场
138
广陵
刘加林
曲江太平猪场
197
广陵
李正保
曲江太平猪场
131
广陵
董安春
曲江太平猪场
174
广陵
徐小平
曲江太平猪场
272
广陵
刘在勇
曲江太平猪场
363
广陵
黄保平
曲江太平猪场
222
广陵
嵇圣勇
湾头二桥村晓庄组
93
广陵
朱帮林
湾头夏桥村新桥组
124
广陵
郑红民
湾头万福村匹厂组
99
广陵
罗永山
产业园万寿村罗桥组
58
广陵
陈国富
湾头沙联村沙刘组
126
广陵
周长禄
湾头周家村周前组
92
广陵
陈荣珠
湾头联合村新庄组
55
畜禽养殖污染物产生情况
根据对国内同类地区畜禽养殖污染物产生量的类比调查,各种畜禽粪、尿及污水的产生系数详见下表:
表3.2-1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产生系数{kg/[年·头(只、羽)}
畜禽种类
粪产生量
尿产生量
污水产生量

390
870
4000
奶牛
9000
2100
12000
蛋鸡
45

360
肉鸡
30

90

45

360

90

450
表3.2-2 畜禽粪尿污染物平均含量[ kg/t(鲜粪尿)]
粪尿类别
CODCr
BOD5
NH3-N
TP
TN


31.0
24.53
1.71
1.18
4.37
尿
6.0
4.0
3.47
0.40
8.0


52.0
37.03
3.08
3.41
5.88
尿
9.0
5.0
1.43
0.52
3.3
鸡粪尿
45.0
47.87
4.78
5.37
9.84
鸭、鹅粪尿
46.0
30.0
0.80
6.20
11.0
3.2.1奶牛养殖污染物产生情况
2008年扬州市区规划区域内奶牛存栏量共计1786头,根据表3.2-1和3.2-2中的数据可以计算出奶牛粪的产生量为16074吨,其中各污染物的产生量分别为:COD 498.294吨、BOD 394.295吨、氨氮 27.486吨、TP 18.968吨、TN 70.243吨;尿的产生量为3750.6吨,其中各污染物的产生量分别为:COD 22.504吨、BOD 15.002吨、氨氮 13.015吨、TP 1.5吨、TN 30.005吨;污水的产生量为21432吨。
表3.2-3 扬州市区各级奶牛养殖场污染物产生情况 [ t/a]
畜禽品种
养殖场
规模
养殖
数量
污染物种类

尿
CODCr
BOD5
NH3-N
TP
TN
污水
奶牛
省级
1208
10872
2536.8
352.253
276.837
27.394
13.844
67.805
14496
市级
536
4824
1125.6
156.298
122.835
12.155
6.143
30.086
6432
县级
42
378
88.2
12.247
9.625
0.952
0.481
2.358
504
合计
1786
16074
3750.6
520.798
409.297
41.501
20.468
100.249
21432
3.2.2肉禽养殖污染物产生情况
2008年扬州市区规划区域内共出栏800650只肉禽,其中鸡73350只,产生鸡粪2200.5吨,其中各污染物的产生量分别为:COD 99.02吨、BOD 105.34吨、氨氮 10.54吨、TP 11.82吨、TN 21.65吨;鸭597000只,产生鸭粪26865吨,其中各污染物的产生量分别为:COD 1235.79吨、BOD 805.95吨、氨氮 21.49吨、TP 166.56吨、TN 295.52吨;鹅130300只,产生鹅粪11727吨,其中各污染物的产生量分别为:COD 539.44吨、BOD 351.81吨、氨氮 9.38吨、TP 72.71吨、TN 129吨;污水的产生量约为280156.5吨。
表3.2-4 扬州市区各级肉禽养殖场污染物产生情况 [ t/a]
畜禽
品种
养殖场规模
养殖数量
污染物种类

CODCr
BOD5
NH3-N
TP
TN
污水
肉禽
省级

/

495000
22275
1024.65
668.25
17.82
138.11
245.02
178200

/
市级

32440
973.2
43.79
46.59
4.65
5.23
9.58
2919.6

79000
3555
163.53
106.65
2.84
22.04
39.11
28440

48000
4320
198.72
129.6
3.46
26.78
47.52
21600
县级

40910
1227.3
55.23
58.75
5.87
6.59
12.08
3681.9

23000
1035
47.61
31.05
0.83
6.42
11.38
8280

82300
7407
340.72
222.21
5.93
45.92
81.48
37035
合计
800650
40792.5
1874.25
1263.1
41.4
251.09
446.17
280156.5
3.2.3 蛋禽养殖污染物产生情况
2008年扬州市区规划区域内共出栏169615只蛋禽,其中鸡119153只,产生鸡粪5361.89吨,其中各污染物的产生量分别为:COD 241.29吨、BOD 256.67吨、氨氮 25.63吨、TP 28.79吨、TN 52.77吨;鸭26522只,产生鸭粪1193.49吨,其中各污染物的产生量分别为:COD 54.9吨、BOD 35.81吨、氨氮 0.96吨、TP 7.4吨、TN 13.13吨;鹅23940只,产生鹅粪2154.6吨,其中各污染物的产生量分别为:COD 99.12吨、BOD 64.65吨、氨氮 1.72吨、TP 13.36吨、TN 23.7吨;污水的产生量为63216吨。
表3.2-5 扬州市区各级蛋禽养殖场污染物产生情况 [ t/a]
畜禽
品种
养殖场规模
养殖数量
污染物种类

CODCr
BOD5
NH3-N
TP
TN
污水
蛋禽
省级

41253
1856.39
83.54
88.87
8.87
9.97
18.27
14851.08

/

/
市级

23600
1062
47.79
50.84
5.08
5.7
10.45
8496

17500
787.5
36.23
23.63
0.63
4.88
8.66
6300

5500
495
22.77
14.85
0.4
3.07
5.45
2475
县级

54300
2443.5
109.96
116.97
11.68
13.12
24.04
19548

9022
405.99
18.68
12.18
0.32
2.52
4.47
3247.92

18440
1659.6
76.34
49.79
1.33
10.29
18.26
8298
合计
169615
8709.98
395.31
357.13
28.31
49.55
89.6
63216
3.2.4 生猪养殖污染物产生情况
2008年扬州市区规划区域内共出栏40316头生猪,猪粪产生量为15723.24吨,其中各污染物的产生量分别为:COD 817.61吨、BOD 582.23吨、氨氮 48.42吨、TP 53.61吨、TN 92.45吨;尿的产生量为35074.92吨,其中各污染物的产生量分别为:COD 315.67吨、BOD 175.38吨、氨氮 50.16吨、TP 18.24吨、TN 115.75吨;污水的产生量为161264吨。
表3.2-6 扬州市区各级生猪养殖场污染物产生情况 [ t/a]
畜禽品种
养殖场规模
养殖数量
污染物种类

尿
CODCr
BOD5
NH3-N
TP
TN
污水
生猪
省级
4500
1755
3915
126.49
84.56
11.0
8.02
23.24
18000
市级
13238
5162.82
11517.06
372.12
248.76
32.37
23.59
68.36
52952
县级
22578
8805.42
19642.86
634.67
424.29
55.21
40.24
116.6
90312
合计
40316
15723.24
35074.92
1133.28
757.61
98.58
71.85
208.2
161264
表3.2-7 各畜禽养殖品种污染物产生情况
污染物种类
畜禽品种

尿
污水
COD
BOD
氨氮
TP
TN
奶牛
16074
3750.6
21432
520.798
409.297
41.501
20.468
100.249
肉禽
40792.5
280156.5
1874.25
1263.1
41.4
251.09
446.17
蛋禽
8709.98
63216
395.31
357.13
28.31
49.55
89.6
生猪
15723.24
35074.92
161264
1133.28
757.61
98.58
71.85
208.2
合计
120125.24
526068.5
3923.638
2878.137
209.791
392.958
844.219
综上所述,2008年度扬州市区规划区域内共产生畜禽粪尿120125.24吨,其中COD 3923.638吨、BOD 2878.137吨、氨氮 209.791吨、TP 392.958吨、TN 844.219吨,污水526068.5吨。
畜禽养殖污染物处理现状
据调查,目前扬州市区规划区域内90%以上的养殖场没有粪便、污水处理设备。大部分养殖场主都把精力放在如何提高畜禽产量和质量上,而往往忽视了畜禽养殖产生的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从而导致污染防治措施严重滞后的现象。
大部分养殖场产生的粪便均用于灌溉附近农田;少量养殖场将沉积的粪便通过干湿分离处理,经过晾晒、包装后销往果园、林园、菜园等地。其中规模较大的省、市级养殖场主要采用干清粪工艺将粪便收集后用于灌溉农田、果园等,但一般不经过处理;少量采用湿法清粪工艺的养殖场重主要采用化粪池收集后用于灌溉农田。虽然粪便的还田率相对较高,但几乎均未经过无害化和减量化处理,不少粪便和污水还直接排入附近的河流、鱼塘,给养殖场附近的土壤生态和水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和危害。
3.4 畜禽养殖存在的环境问题
畜禽养殖业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有三个方面:污水、粪便和恶臭。调查显示,扬州市的畜禽养殖对周围环境的污染以大中型规模养猪场最大;家禽批量圈养其次;园地生态放养优质鸡对环境污染较小。集约化畜禽养殖场产生的污水和粪便由于未经处理而直接排放,不能满足排放标准的要求,致使周边农田肥力过剩,农作物不同程度减产,或排入附近水体,造成附近河流、地下水等水质恶化,影响较大;稻田养鸭由于放养密度小,鸭粪直接还田,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很小;半圈养的鸭、鹅由于喂配合饲料较多,并以河流为活动场地,饲养量大,养殖密度高,对水质有一定污染;由于鸡粪较干,可以干湿分离,经发酵后可作为水产饲料或果园肥料,对当地环境影响较小。
养殖业的粪尿排泄物及废水中含有大量的有机物、氮、磷、悬浮物及致病菌,并产生恶臭,污染物量大而集中。同时畜禽粪尿及污水中的有害微生物、致病菌及寄生虫卵不仅对养殖场的畜禽产生危害,导致育雏死亡率和育成死亡率升高,而且也会对人类健康甚至生命造成威胁。因此,如不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污染,势必会造成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虽然目前的规模养殖对环境污染的问题还不十分突出,但随着畜牧业的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规模养殖产生的粪便污染问题必将日益明显。
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在我市尚处于起步阶段,养殖业污染要得到有效控制,还需要较长一段时间的努力,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是:
(1)各区域规模化畜禽养殖业发展不平衡。我市规模化养殖场主要分布在邗江区,其次为维扬区、广陵区,开发区没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
(2)养殖业污染的思想认识不到位。大多数养殖户和政府相关部门对畜禽养殖业污染问题的严重性和防治工作的紧迫性认识不足,尚未引起高度重视,普遍存在重养殖轻治理、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的思想,没有把治污工作提上议事日程。
(3)养殖排泄物综合利用不到位。一是排泄物处理设施不完善:有的养殖场虽有污水处理设施和沼气池,但其容积小、处理能力弱,与污水生产量不配套;有的养殖场甚至任意将粪堆放在场外,严重影响周边环境。二是污染防治措施落后,处理方式过于简单:有的养殖场未作沉淀、发酵处理,就直接将粪便、污水排入田间、鱼溏;有的养殖场连最起码的干湿分离(粪便与冲洗水分开)措施都没有,排洪沟和排污沟合用,造成雨水和废水共排,增加了废水排放量;实行沼气发酵处理的养殖场,未对发酵后的沼渣、沼液作有机肥用,而是直排河流等,造成沼渣、沼液污染环境。
(4)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基本上都有排水系统,但大都比较简陋或不完善。有的采用明沟(甚至土沟);有的仅有污水沟,未实行雨水和污水收集输送系统分离。
(5)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大都采取干法清粪工艺,并有粪尿储存场所,但有的场所没有采取防止粪尿渗漏、溢流措施或甚至露天随地堆放、臭气四溢。养殖场粪尿虽然基本上全部外售或自用于直接还田,但有的没有经过无害化处理,使之符合《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后才外售或自用,因而存在隐患。
(6)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产生的污水大都经过排水沟进入储水塘自然存放。但有的沟、塘未采取防渗措施,跑、冒、滴、漏普遍存在,特别在雨季很难防止塘水外泄造成二次污染。有的利用水塘养鱼,但污水入塘前并未经过无害化处理,容易造成动物疫病的传播。
(7)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对病死畜禽尸体的处理与处置,有的尚无设置专用焚烧设施。
(8)目前畜禽养殖场尚未对污水、粪便和恶臭进行定期监测,并定期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污水处理设施和粪便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排污口尚未设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统一规定的排污口标志。
(9)环境治理保障机制不到位。畜禽养殖业是微利产业,而进行畜禽养殖排泄物综合利用和环境治理需要较大的投入,特别是要按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管理办法》的要求,畜禽规模养殖场的迁移和进行污染治理设施,单靠企业自身投入难度较大。因而大部分规模养殖场没有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制度。
3.5 畜禽养殖发展趋势及污染情况
扬州市区目前还没有制定畜禽养殖发展规划,畜禽养殖业处在自由发展、缺乏统一规划的阶段,通过对目前畜禽养殖业的调查分析,经预测,本次规划期限内各种类的畜禽养殖情况见下表:
表3.5-1畜禽养殖规模预测情况表
种类
现状
规划期
2008
2012年
2015年
生猪
40316
48379
60474
肉禽
800650
960780
1200975
蛋禽
169615
203538
254422
奶牛
1786
2143
2679
(注:上表中生猪和肉禽的数量均为出栏量,蛋禽和奶牛的数量均为存栏量)
根据畜禽养殖污染物产生系数预测,规划期内各畜禽种类的污染物产生情况见下表:
表3.5-2 各种畜禽污染物产生预测情况表
年限
污染物
种类

尿
污水
COD
BOD
氨氮
TP
TN
2008
奶牛
16074
3750.6
21432
520.798
409.297
41.501
20.468
100.249
肉禽
40792.5
280156.5
1874.25
1263.1
41.4
251.09
446.17
蛋禽
8709.98
63216
395.31
357.13
28.31
49.55
89.6
生猪
15723.24
35074.92
161264
1133.28
757.61
98.58
71.85
208.2
小计算 、、
120125.24
526068.5
3923.638
2878.137
209.791
392.958
844.219
2012
奶牛
19288.8
4500.72
25718.4
737.48
583.56
40.68
28.07
103.96
肉禽
48951
336187.8
2249.1
1515.72
49.69
301.31
535.4
蛋禽
10451.98
37253.63
474.36
428.54
33.97
59.46
107.51
生猪
18867.89
42089.9
193516.8
1359.94
909.13
118.31
86.23
249.84
小计算 、、
144150.29
592676.6
4820.87
3436.95
242.65
475.07
996.71
2015
奶牛
16011
5625.9
32148
921.85
729.45
50.85
35.09
129.95
肉禽
61188.75
420234.8
2811.38
1894.65
62.12
376.64
669.26
蛋禽
13064.97
46567.04
592.95
535.68
42.47
74.33
134.39
生猪
23584.86
52612.38
241896
1699.92
1136.42
147.89
107.79
312.3
小计算 、、
180187.86
740845.8
6026.09
4296.19
303.32
593.84
1245.89
由以上预测可知,到2015年,扬州市区畜禽养殖业产生的粪尿总量约为180187.86吨,污水产生量约为740845.8吨,COD的产生量约为6026.09吨,约相当于扬州市100个大规模住宅小区一年产生污染物的总和。
畜禽养殖区域划分及污染防治
畜禽养殖区域划分
根据《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和《扬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对扬州市的畜禽养殖区域进行划分,具体如下:
4.1.1禁养区
(1)扬州市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①廖家沟水源地;②邗江瓜洲水厂长江水源地;③夹江水源地;④长江三江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饮用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范围为:取水口上游1000至下游500米、向对岸500米至本岸背水坡之间的水域范围和一级保护区水域与本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之间的陆域范围。二级保护区范围为: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2000米、下延500米的水域范围和二级保护区水域与本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之间的陆域范围。
(2)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高旻寺风景名胜区、瓜洲古渡风景名胜区、凤凰岛森林公园、润扬湿地森林公园、邗江区重要渔业水域、长江(邗江区)重要湿地、夹江(邗江)清水通道维护区、芒稻河(邗江)清水通道维护区等;
(3)著名旅游景点景区和历史文物保护单位;
(4)城市和城镇中居民区、文教科研区、医疗区、商业区和工业区等人口集中地区;
(5)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特殊保护的其它区域;
4.1.2 限养区
以下区域划定为限养区:
(1)市区绕城公路外沿及国道、省道、旅游通道两侧500米以内范围;
(2)城市周边规划区范围;
(3)自然保护区的缓冲区;
(4)城镇上风向2公里范围。
4.1.3 非禁养区
行政区域范围内除禁养区和限养区以外的其它区域。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计划
4.2.1禁养区的污染防治目标和计划
⑴禁养区内不得新建、扩建和改建各类畜禽养殖场。
⑵禁养区内现有畜禽养殖场在实施关停转迁前不得扩大饲养规模(种类和数量),并应采取有效措施削减排污总量或进行污染物综合利用。
⑶禁养区内现有的各类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到2014年底前原则上全部关停转迁,全面实现禁养。
目前禁养区重点治理项目:
1、对区内所有的畜禽养殖场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养殖档案,严格控制禁养区内现有的养殖场规模,确保养殖规模不扩大,污染物总量不增加。
2、通过关、停、转、迁等手段,逐步关闭禁养区内所有的畜禽养殖场。
4.2.2限养区的污染防治目标和计划
(1)限养区内严格限制新建和扩建各类规模化畜禽养殖场。
(2)限养区内无任何治污设施或治理无望的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在2014年底前实现关停转迁,在实施关停转迁前不得扩大饲养规模(种类和数量)。
(3)限养区内所有畜禽养殖场应对污水、废渣和恶臭进行定期监测,确保各类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分别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和控制标准,废水去向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排污口应设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统一规定的排污口标志,各场应加强对病死畜禽尸体的无害化处理与处置。
(4)在限养区新建、改建和扩建畜禽养殖场,必须符合城市和各县城镇总体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必须实行“三同时”制度。
(5)限养区内所有畜禽养殖场必须向所在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排污申报登记,应按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缴纳排污费。
(6)限养区内所有畜禽养殖场必须配套土地消纳养殖废渣、废液,设计消纳量为每亩土地500-600千克粪肥。对无相应土地消纳养殖废渣、废液的畜禽养殖场,必须配套建设相应加工(处理)能力的污水处理设施,2018年底前限养区内各类畜禽养殖粪便及污水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5%以上。
目前限养区重点治理项目:
1、全面排查区内所有的畜禽养殖场,关停无任何治污设施或治理无望的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
2、严把审批关,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区域内不得新建、扩建养殖场。
3、对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的养殖场提出限期整改建议,整改验收合格后报主管部门登记。
4.2.3非禁养区污染防治目标和计划
(1)非禁养区内现有的各类畜禽养殖场必须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对污水、废渣和恶臭应进行定期监测,确保排放的污染物达到GB18596-2001《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并符合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不得将废水排入敏感水域或有特殊功能的水域,废水去向应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排污口应设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统一规定的排污口标志。对排放污染物超过排放标准或排放总量的畜禽养殖场,由各级人民政府责令其限期治理,必须在2014年底前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对经限期治理逾期不能达标的,由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提请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停。
(2)非禁养区内所有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应坚持“综合利用优先,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原则,积极推行清洁生产,严格控制含重金属的畜禽饲料添加剂、兽药的使用,实现科学养殖、饮排分离、雨污分流和干湿分离,具备纳管条件的畜禽养殖场必须将污水纳入城市污水管网,有条件的集约化畜禽养殖场要添置有机肥加工设施及建立与排污量相匹配的生态农业示范基地,积极采用生物治理技术,使规模化畜禽养殖粪便及污水资源化率达到95%以上。凡以“公司加农户”形式经营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应由公司负责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落实到农户,并进行规范化管理。
(3)非禁养区内所有畜禽养殖场应加强对病死畜禽尸体的处理与处置,可设置专用焚烧设施,但要防止焚烧产生的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的污染;不具备焚烧条件的养殖场也应采取其它无害化处理。
(4)在非禁养区新建、改建和扩建畜禽养殖场,必须符合城市和各县城镇总体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不得在禁养区域及城镇规划区常年主导上风向2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畜禽养殖场;禁养区常年主导下风向或侧风向处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场界与禁养区域边界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500米。
(5)在非禁养区新建、改建和扩建畜禽养殖场,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常年存栏量(下同)3000头及以上的养猪场,400头及以上的肉牛场,200头及以上的奶牛场,100000只及以上的家禽养殖场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常年存栏量(下同)500头及以上至3000头以下的养猪场,200头及以上至400头以下的肉牛场,100头及以上至200头以下的奶牛场,10000只及以上至100000只以下的家禽养殖场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其余规模的畜禽养殖场应编制登记表,其它种类的养殖场根据排污状况参照执行。
(6)在非禁养区新建、改建和扩建畜禽养殖场,必须实行“三同时“制度,项目投入试生产(试运行)后3个月内,按有关规定向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对一时难以达到设计规模的,可以实行分阶段验收。
(7)非禁养区所有畜禽养殖场必须向所在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排污申报登记,经审核批准,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按核定的排放浓度和总量排放污染物。
(8)非禁养区所有畜禽养殖场排放污染物,应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缴纳排污费。
(9)非禁养区内小规模或家庭型养殖户必须采取畜禽废渣还田、生产沼气、制造有机肥料、制造再生饲料等方法进行综合利用,治理任务的落实由养殖场(户)所在区域的环保和农林主管部门负责,到2020年底前,实现全市非禁养区畜禽养殖粪便及污水资源化利用率95%以上。
目前非禁养区重点治理项目:
1、全面排查区域内的养殖场,建立养殖档案。
2、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所有养殖场必须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后方可进行建设(含新建、改建、扩建)。
3、对各养殖场提出污染防治要求,逐步实现污染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措施
(一)结合新农村建设,加快生态养殖小区建设。一是科学规划,合理布置。坚持以土地定养殖规模的方针,制定规划化畜禽养殖及其污染治理规划,控制养殖规模;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主城区范围内禁止畜禽养殖;新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必须选择在远离村庄、饮用水源地和居民点的地方,并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对布局不合理、污染严重的养殖场,要责令其限期搬迁或关闭。二是开展“抓小区、带农户、促进农民增收”活动。引导分散的养殖户进入养殖小区,实现人畜分离,改进畜舍结构,推进村庄整治和房屋整修,改变村容村貌,为建设较高标准的新农村创造条件。
(二)大力发展循环农业,提高废物综合利用率。一是深化沼气建设。以畜禽粪便为基本原料,建成“简便适用、造价低廉、运行费低”的小型沼气池,通过初步发酵,产生的沼气用于燃烧、照明和保暖等综合利用;同时,结合沼气建设配套改造生产生活设施,改善农村卫生条件,进而改善村容村貌,促进乡风文明。二是发展循环经济。在周边有相当规模的农田、鱼塘和果园的规模场,采用种养结合的生态循环模式,利用管道、贮存池,把经过发酵的污水直接用于农田、果园和鱼塘,种植优质果树,林下种草,发展畜禽养殖,提高经济效益;在周边没有农田、鱼塘和果园的规模场,可采用干湿分离法进行排泄物处理,干的粪便进行干燥,打包销往果园,污水经沉淀消化处理,使其达到排放标准。
(三)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针对畜禽生产由过分散经营向规模化发展的特点,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村城镇化建设要求,建设一批与土地肥料消纳量相配套的畜牧养殖小区,按生态农业发展的要求,进行统一规划,明确环境敏感区,如城镇、风景区、饮用水源头区周围不宜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把畜牧场与农田、鱼塘、园地一并规划,并合理调整畜牧业产业布局。养殖场(或小区)建设提倡与农田(水田、旱地)、茶(果、桑)园、养殖水面和山林进行结合规划,统一布局,力争粪尿全部就近消化的农牧结合的生态模式。原则上按1亩(耕地、园地、水塘)2头猪(0.2 头牛、4只羊、60只肉禽、40只蛋禽、30只兔)的标准配套规划建设现代化畜牧场(畜牧小区)。这样能就近利用田、园、塘消化处理畜牧场粪肥水,就近利用畜牧场粪肥水解决田、园、塘有机肥。
(四)大力推广畜禽养殖场清洁生产技术。清洁生产是将畜禽养殖污染预防战略持续应用于畜牧生产全过程,通过不断改善管理和技术,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污染物排放,清洁生产技术推广对于防治畜禽养殖污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通过采用科学合理的饲料配方、先进的清粪工艺和饲养管理技术,可大幅度降低污染物产生量。如环保型饲料应用现代营养学原理,通过生物制剂、微生物酶制剂、饲料颗粒化、饲料膨化或热喷等技术处理,在不降低畜禽生产水平的基础上,从源头上控制各种营养物质的摄入,提高畜禽的饲料利用率,尤其是提高饲料中氮的利用率,并抑制、分解、转化排泄物中的有毒有害成分,从而降低氮、磷和各种金属物质的排泄量和有害气体排放量。同时,通过对畜牧场区的绿化、立体养殖等措施,可实现畜牧养殖业无废物排放,资源再生利用的绿色畜牧产业。
(五)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措施的建设和投入。如在养殖场的圈舍、粪堆、粪坑中喷洒微生物制剂可以有效减少臭气的发生;对养殖场的地面进行硬化处理,建设并完善排水设施,避免污水溢流;建立病死畜禽尸体收集点,将病死畜禽尸体收集后妥善处理;加强养殖废水处理设施的建设,通过微生物技术,使养殖废水达标排放、循环使用。
(六)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和监管。建议市、区两级政府充分认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各区、镇(含街道)、行政村制订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发挥综合治理的整体效益;要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并把市场机制与政府干预有机结合起来,协调好保护区、治理区、受益区的利益关系。在具体工作中,应当实行综合利用优先,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的原则;建议分步实施,由浅入深,优先解决重点地区、环境敏感区域的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注意认真总结推广成功的、切实可行的经验与做法,巩固发展污染防治成果;在管理上、技术上以及工程措施上逐步深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项目实施
建设内容
分别对各养殖场进行现场调研,看其是否满足城市发展规划和达标排放的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养殖场在重新选址、土建施工以及防治措施等方面提出指导性意见,对现状满足相关要求的养殖场提出进一步改进的方案。
5.2建设工期
本项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计划为12年,所有工程项目将按年度进度要求逐步实施。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本项目预计2020年12月前完成全部建设任务,具体实施进度由各区域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项目管理
5.3.1项目建设过程的管理机构及管理模式
5.3.2工程管理措施
(1)各个项目组应互相配合、协调工作,按工程总进度表分步实施。
(2)根据项目投资估算,领导小组设专人负责,落实建设资金,资金迅速到位是本项目顺利进行的关键。
(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项目组应安排专人建立一系列的规章管理制度,如:建设合同、进度、质量、资金使用计划和管理制度。
(4)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的监督、检查,分月、季度、年度制定计划,并按制定的计划及时检查、调整,确保资金的使用和项目按要求完成。
规划的中期评价
到规划中期,即2015年,禁养区全面实现禁养;限养区内无任何治污设施或治理无望的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全部实现关停转迁;非限制区内不符合要求的养殖场全面进行整改。
项目概算与资金筹措
投资估算
各养殖场搬迁、改造投资估算根据其性质不同,分别依据国家有关部委对建设项目投资估算规定,并参照扬州市市场价格和项目实际情况确定估算指标。
表6.1-1  项目投资估算表
序号
工程名称
费用(万元)
1
现场调研
25
2
征用土地
6322
3
项目设计
382
4
土建工程
1774
5
防治措施
794
6
建筑施工
425
7
管理监督
600
8
其他费用
228
9
合计
10550
资金筹措
扬州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建设共需10550万元,所需资金以养殖场自筹为主,同时根据各养殖场具体情况,分别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和支持。其中,政府拨款375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35.5%;企业自筹资金680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64.5%。
资金使用计划
本项目总建设期为12年,各区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分别对项目建设进度进行安排。
保障措施
管理保障措施
7.1.1加强领导和组织机构建设
成立全市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由市环保局和市农林局的领导担任组长,领导全市的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各区分别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7.1.2 加强对畜禽养殖业的环境监管
根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9号令)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在2008年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业调查的基础上,制定了《扬州市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规划》。本“规划”报批后,尚需进一步制定与之相配套的扬州市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规划实施细则。对于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清理好禁养区、整顿好限养区、规范好非禁养区。在操作中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依法从政,从而加强对畜禽养殖业的环境监管,对违反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各区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在制定本辖区畜禽养殖业发展规划时应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做好肉食品市场准入和无公害养殖生产产品的认证工作,确保我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7.1.3 分解落实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目标
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各级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中去,并按责任书要求,结合扬州市创建生态示范区以及创建环境优美乡镇工作做好督促、检查和考评,切实保障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目标的实现。
技术保障措施
7.2.1依靠科学技术,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畜禽养殖污染综合防治措施
由于本“规划”要求调整规模化畜禽养殖业布局,必然涉及到资源有效利用、当地经济发展与畜禽养殖管理,因此在规划实施中需因地制宜地具体研究当地环境、发展循环经济,依靠科学技术,充分利用资源,实现产业与环境协调发展。
按照“综合利用优先,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原则,根据《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要求,结合当地实际,鼓励种养结合和生态养殖,积极探索畜禽养殖污染综合防治措施。对于有相应消纳土地的养殖场,应坚持种养结合的原则,畜禽废渣和污水经无害化处理达到回用标准后,尽量充分还田,实现资源化利用;对于无相应消纳土地的养殖场,应建立集中处理畜禽粪便的有机肥厂或处理(处置)机制,可综合利用污水生产沼气,制造有机肥料,再生饲料或其它类型资源回收等,但要避免二次污染,并应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同时,结合扬州市生态示范区建设及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发展,积极促进畜禽废渣及污水的综合利用,不断提高科技水平。对于未达到规模化的畜禽养殖(散养、放养和小规模养殖)户,提倡农牧结合、种养平衡一体化,鼓励农村沼气池建设,做到沼气回收能源、沼渣和沼液还田利用,尽量消除畜禽养殖废弃物产生的环境污染。
7.2.2 建立畜禽养殖业环境管理体系
在2008年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业调查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当前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的技术可行性和经济条件,要求经济实力较强的集约化畜禽养殖场先行排污控制是可行的,国家也已出台相关法规。根据《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凡达到Ⅰ级或Ⅱ级规模的集约化畜禽养殖场或集约化畜禽养殖区均应实施该标准;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9号令《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凡常年存栏量500头以上的猪、3万羽以上的鸡和100头以上的牛,以及达到规定规模标准的其它类型的畜禽养殖场均纳入该办法管理;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目录》,对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畜禽养殖场,凡常年存栏量500头及以上的养猪场、10000只及以上的家禽场、200头及以上的肉牛场和100头及以上的奶牛场,均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报告表,其余规模的养殖场应编制登记表;根据HJ/T81—2001《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凡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均应按此规范要求实施;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经贸委第31号令《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凡存栏规模大于50头牛、500头猪、5000羽鸡、鸭的畜禽养殖场均应按此标准征收排污费。因此,根据养殖规模及其国家相关法规,分门别类纳入环境管理,从而建立扬州市畜禽养殖业环境管理体系,实现全市畜禽养殖业的合理布局和持续发展。
7.2.3 开展示范工程建设,树立样板,稳步推广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涉及面广,而且问题复杂、难度大,它既要考虑畜禽养殖业的经济承受能力,又要考虑到污染防治工作的实际需要。因此,要搞好我市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防治,就需要不断总结和推广符合当地实际的畜禽养殖污染综合防治措施。2007年全市畜禽养殖业污染源普查资料显示,各区域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水平不一。因此,有必要实施培训计划,为畜禽养殖场提供污染治理的技术支持;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有关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加强污染治理工作;选择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集约化畜禽养殖场开展示范工程建设,选择污染物达标排放、综合利用好且又有推广价值的畜禽养殖场树立样板。通过示范工程或样板,加强技术交流,总结经验,稳步推广,不断提高我市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防治水平。
社会保障措施
7.3.1 坚决贯彻执行环境保护基本国策
坚决贯彻执行环境保护基本国策是保证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成效的重要前提。我市畜禽养殖业发展虽然起步晚,但发展迅速,对其污染控制无论是在管理上、还是在政策上都显得滞后。所以,只有站在环境保护是我国一项基本国策的高度,提高认识,积极采取妥善综合防治措施,防止污染的产生与蔓延,才能达到经济建设与生态保护双赢的目的。
7.3.2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工作需要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通过各部门协调配合和共同努力才能完成。在实施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的法规、政策、标准、规划、技术规范和管理办法的过程中,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各负其责:各级政府在制定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的同时,要制定畜禽养殖业发展及污染防治计划;防治办公室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和组织实施;各级环保部门对本辖区内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依法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各级畜牧水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年度和中长期畜禽养殖业发展规划、污染治理计划,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各级规划部门要根据扬州市发展总体要求,依法实施畜禽养殖业规划选址;各级卫生、农林水、土管、劳动、工商和城管执法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协同环保和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本规划。
7.3.3 加强宣传教育,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
本次调查仅限于2008年度我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而对于养殖规模小于本次调查规定规模的畜禽养殖场或散养户尚未作调查和统计。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市未列入此次统计范围内的规模小且经营分散的畜禽养殖场或散养户,总体上其养殖总数量是不可低估的,其所造成的污染也是不可忽视的。因此,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宣传教育要面向全民,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作广泛宣传,提高全民环保意识,以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氛围和自觉行动,推动我市畜禽养殖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